马桔红 马蓓
摘要: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全面领导“三农”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作为乡村振兴的一个重要场域,民族地区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离不开民族地区干部在具体政策、具体工作上的贯彻落实。没有一支强有力的高素质、专业化的村干部队伍作为保障,就很难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因此加强民族地区村干部队伍建设就具有非常重大的现实意义,这也对村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
关键词:乡村振兴;民族地区;村干部;能力要素、提升策略
一、民族地区村干部队伍基本特点:民族和地域差异性
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族人民长期以来形成的民风传统、生活习俗等对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方式有着重要影响,使其在适应现代化进程中仍存在较大差距。研究发现:第一,民族地区村干部熟悉与当地民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等,能更好发挥这一自身优势来处理日常工作事务,如政策落实、反馈民情等,从而更好服务当地少数民族群众;第二,少数民族在区域分布上呈现大杂居小聚居的特点,大都处于偏远和自然条件较差的区域,这在一定程度上使其与其他区域的连通和交流受到影响和局限。虽然国家不断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投入力度,但一些地区的贫穷与落后并未随着各项政策的落地而即刻消失,地域条件所生成的“守旧意识”和“山沟意识”很难在短期完全消除。[1]地域条件的艰苦、遥远、封闭以及当地长期固有思维方式和习惯影响了村干部对新思想、新文化、新信息的接受程度,特别是对一些国家政策的最新解读和落实。
二、乡村振兴战略下民族地区村干部能力要素
乡村振兴背景下民族地区村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大现实意义,村干部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基层最直接的落实者和推动者,没有高素质、专业化的村干部队伍的振兴就很难实现乡村的全面振兴。民族地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一支强有力的村干部队伍作为保障,这对民族地区村干部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乡村振兴背景下民族地区村干部能力要素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统筹乡村经济发展能力
统筹乡村经济发展的能力是指基层领导干部及其成员带领广大群众推动乡村经济发展,尽快摆脱贫困,让群众富裕起来的能力。[2]民族地区基层大多处于边远山区,自然环境恶劣,加之历史、社会以及纷繁复杂的国际关系等原因,其发展基础薄弱,基层治理环境错综复杂。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客观上要求基层村干部要提高统筹乡村经济发展的能力,与其它发达地区相比,由于受基础条件和客观条件的制约,民族地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仍然面临严峻形势,干部统筹乡村发展能力亟需提高,特別是在新时代要求下,民族地区基层治理目标已经从以经济发展为主转向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生态保护等多目标之间的协调发展,需要民族地区基层干部具备更强的统筹发展能力,这一能力是民族地区乡村发展建设实现新突破的重要保证。
(二)公共服务能力
公共服务能力是指领导干部能够满足人民群众不断日益增长的社会公共需要而体现出来的能力。社会治理的本质是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但是民族地区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明显,民族地区基层公共服务建设发展不均衡,民族地区干部的公共服务能力与当地群众的需求不相匹配。随着社会的进步、生活水平的不短提高以及越来越开放的信息交流环境,民族地区基层群众需求已由之前的单一需求转向对公共服务的多元化需求,这对民族地区基层干部的公共服务能力提出了新要求。民族地区作为我国地方特殊的行政建制,其基层社会治理最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维护社会管理及履行公共服务职能。干部公共服务能力水平对提高各民族生活质量、维护民族地区稳定以及促进各民族团结友好具有决定性作用。
(三)及时回应群众需求能力
回应能力是指干部能够及时、负责地响应公民诉求的能力。现代社会的高度开放、信息传播流动的加速以及社会需求和矛盾的快速变化,对基层干部的快速回应、及时处理、跨界治理等的要求越来越高,但在民族地区,因干部回应意识缺乏、回应机制不完善、回应方式简单粗暴,回应能力弱化而造成的问题和矛盾层出不穷。因此,民族地区基层干部要努力做到及时回应社会公众利益诉求,对公民的合理要求要及时作答,确保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避免民族矛盾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四)预测与处理公共危机能力
危机处理与应对能力是指领导干部应对突发性危机事件时具有正确处理各方面关系,能够因地制宜,灵活变通地处置化解危机的能力。预测与处理公共危机能力是一个由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各个分力构成的合力,是基层社会稳定发展的重要保证。[3]我国民族问题的复杂性和国际环境不确定因素使我国的民族工作出现了许多的新情况、新挑战。由于民族地区危机形态较为复杂,一些村干部对危机管理无论是在意识上还是措施上,整体尚处在摸索阶段,还存在很多不完善之处,例如社会警觉性较差、预测预报的科学体系尚未建立、公众自我救护意识缺乏、有效的危机管理协调机制的缺乏等。因此,当前民族地区村干部需要具备预测与处理公共危机的能力,通过加强应急知识培训,养成危机意识和预警意识,提升突发危机事件的预判能力。
(五)协调协商能力
协调协商能力是干部够整合各种社会利益、调节各种社会关系的能力,是做好群众交流工作的前提。良好的协商协调能力是干部成熟度的主要标志,也是体现干部治理水平高低的重要指标。民族地区各个民族之间、各个群体之间、各宗族之间有着文化、语言、心理等多方面的差异,这就需要民族地区政府和干部具备良好的协商协调能力,通过平等的沟通、协商和自身领导魅力的影响来处理和解决群众诉求,使矛盾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三、提升民族地区村干部能力素质的对策建议
乡村振兴把乡村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重要位置,村干部作为乡村人力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民族地区农村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结合民族地区村干部队伍基本特点和民族地区村干部能力要素,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提升民族地区村干部能力素质,不断提高其农村工作水平。
(一)强化思想认识,不断提高政治能力
一是强化对民族地区农村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活动日等制度,利用学习强国、党建网、微信微博等平台,着力加强对民族地区农村党员干部的常态化教育培训,不断强化其思想认知,使村干部能够从政治上把握大局、看待问题,能够从政治上谋划部署、推动农村工作;二是通过认真学习党的民族理论与政策,学习党的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等,坚持新时代“四个特别”好干部标准,树立牢固的政治理想、严守政治纪律、把准政治方向、站稳政治立场。要通过严肃农村党员干部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对村干部政治的历练。要狠抓农村党建工作,注重把优秀的农村青年发展和吸收到党内,培育一支农村后备干部队伍;
(二)增强三种意识,不断提高具体工作能力
一是要不断增强全局意识,努力提高决策执行能力、统筹乡村经济发展的能力。民族地区村干部要在深入了解村情民情的前提下理清农村工作思路、制定工作计划、确定工作重点,真正把本村发展放在全县发展的大局中统筹考虑;二是要不断增强为民服务意识,密切干群关系,努力提高为民服务的能力。民族地区村干部要树立牢固的为民服务的思想,要经常深入民族群众,从他们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想村民之所想、急村民之所急、虚心听取村民意見,切实为民族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切实把党和国家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三是要不断增强维稳意识,提高矛盾化解和应急处突能力。民族地区村干部在调解民族群众矛盾纠纷时要充分尊重起风俗习惯、要保持公正合理,要认真做好民族群众的思想教育工作,营造和谐稳定的农村工作局面。
(三)加大教育培训力度,不断提升基层治理技能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是提高干部治理能力的前提和基础,必须紧紧围绕民族地区农村工作任务,针对一些村干部不敢干、不会干、不想干、干不成等现象,加大对民族地区村干部的培训力度,对其开展精准培训、按需培训,努力做到村干部缺什么就补什么、干什么就学什么,学什么就会什么,使村干部能够及时补充和更新农村工作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农村工作实践技能,并学会和善于将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运用到农村工作中,以提高工作效率,进而提高民族地区村干部基层治理能力,推进民族地区农村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参考文献
[1]马正立,朱仁印.少数民族村干部成长进路选择——基于场域、机制与角色分析框架[J].贵州社会科学,2018(1).
[2]肖扬伟.基层领导干部能力提升的着力点[J].重庆科技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6).
[3]史策.信息化环境下领导干部危机应对方式探析[J].中国井冈山干部学院学报,2012(12).
作者简介
马桔红,女,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民族宗教教研部讲师;马蓓,女,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民族宗教教研部讲师;
基金项目
中共甘肃省委党校(甘肃行政学院)创新工程科研支撑项目“乡村振兴视域下加强甘肃民族地区村干部队伍建设研究”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