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erelman以论辩为核心的话语哲学观

2021-01-07 07:57涂家金
关键词:宣德言说观点

涂家金

(福建工程学院 a.人文学院;b.外宣与翻译研究所,福州 350118)

一、引 言

始于20世纪中叶的西方修辞转向和新修辞运动对西方各个学术领域的理论建构都产生了深远影响。在这一重大修辞学发展的历史进程中,Perelman是与K. Burke并列的“众望所归、没有争议”的开拓者和理论旗手,其以论辩为核心的新修辞理论在当代西方修辞思想体系中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其《新修辞: 关于论辩的探索》(Perelman系该书思想和理论观点的阐述者,其合作者Olbrechts-Tyteca只是在资料和文字上提供帮助。见刘亚猛, 2008:322注2)给予新修辞运动以“灵感和鼓舞”,是20世纪修辞思想领域特别是修辞的论辩视角研究方面最重要的贡献之一[1]ix,[2]315-317。他与Toulmin一样还是当代西方论辩研究和哲学修辞化研究的开拓者。西方的修辞学教科书、修辞学史、修辞批评著述几乎无一例外地专辟章节对Perelman的新修辞学进行重点介绍。国外研究主要是关注Perelman的新修辞理论体系和贡献,探讨其理论的重要概念如普世受众、修辞发明、类比和实践理性等[3-5];国内学界近些年来也已有法学[6-7]、逻辑学[8-9]、修辞学或语言学[2]292,[10]等领域学者探讨Perelman的新修辞思想,较系统地展示了这一修辞思想深厚的理论内涵,促进了其在国内的传播。法学和逻辑学的相关研究也使人们注意到了Perelman的哲学家和法学家身份。但是,相关研究总体上尚未充分关注蕴含于他的学术中的论辩修辞视角下独特的话语观和话语哲学思想。

修辞虽然不再仅仅被等立为辞格或美言,但人们对其仍存有一些偏狭认识,如将其等同于单向说服,而忽视了貌似单向的话语也总是或隐或现地回应或预想不同观点的事实,也即忽视了修辞内在的论辩属性。另一方面,当代逻辑学家们又常常忽视论辩的修辞属性,通过剥离时空、人等情境因素将论辩化约为形式逻辑推衍。Perelman的新修辞学将修辞与论辩进行有机统一,将其界定为通过说服赢得受众信奉或认同的话语实践,认为语言的模糊性、人本性与情境性使语言成为论辩资源,使数理逻辑和工具理性无法主宰人类所有的实践,使修辞成为可能和必要。对语言的理解内含于Perelman对新修辞思想的阐发之中。而这种理解也因渗透着论辩修辞因子而必然具有独特性,从而丰富、深化人们对言意和话语的认知。

二、论辩视角下的话语情境

1.论辩情境

关于话语情境,不同领域的学者已从不同角度或不同层面对其进行了界说[11]。修辞学家则以说服和取效行动为指向,通过西方修辞学中的关键概念“修辞情境”,从修辞发明和说服的新视角对语境进行阐述和理论建构[12-13]。Perelman有关论辩的理论阐述让我们注意到了情境的论辩维度或“论辩情境”[14]112,扩展了言说情境的内涵。

Perelman强调,修辞者赢取或强化受众对其观点的信奉是修辞的目的和意义所在。然而,对于同一话题却经常存在两种甚或多种相异但却可能同样合理的意见。这些异质声音与修辞者的观点形成某种竞争关系,会干扰甚而阻断受众对后者的认同。修辞者在证当己方观点的同时,必须驳斥、回应异见或排除其他选项方可最终赢得受众的认同。修辞实践因此必然是“辩”与“证”依存的过程:“任何证当都预设存在或可能存在对我们所证当的对象相反或对立的看法”;“证当通常只有在产生批评的情境中才出现”;“若非某一广为接受的规范、目标或价值遭到侵犯或违反”,批评将毫无意义。人们总是基于已然存在或接受的规则或价值观来批评各种决定或行动。因此,证当与批评“总是发生于特定的社会背景之中;总是具有‘情境性’”[15]138。例如,法庭上的控辩话语互为论辩对象,交杂着证明与驳斥,并都以法官或陪审团作为真正受众以争取他们的认同。政治演讲总是包含或隐含着对特定情境中不同政策、方案的证当、批评和优劣排序。

Perelman强调论辩与修辞同质实际上预设了哪怕修辞态势不以显性的论辩形式呈现,言说总是会有论辩对象或反方话语的存在。即便是貌似单声独白的宣德修辞(epideictic rhetoric),如各种纪念大会上对英雄人物的颂扬,都隐含着异质声音的存在。虽然其表面上没有反驳什么,实质上却是通过肯定话语来打消、排除甚或压制至少是在特定情境中对纪念对象的任何其他评价和看法[14]119-120。宣德修辞者在强化或捍卫既有价值时就好比是“时刻被大海冲击的堤坝的守卫者”[16]55。这种显性或隐性的正反双方、正反观点、辩-证互动就构成了言说的论辩情境。因此,言说总是充斥着证当,证当都必须置于论辩情境中加以考察。高明的修辞者常常能够主动预想特定言说情境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异见并主动、先见地加以逐一驳斥或回应。

2.意义的论辩维度

言说总是内含回应的事实也指向了意义的论辩维度。后期维特根斯坦等已指出,意义即使用,语词必须考察其使用的语境才能确定其意义。论辩情境意味着言说总是围绕着现实或可能的异见和论辩对象展开,总是充斥着论点与反论的张力。言说的意义因而也必须基于其论辩情境加以理解,参照对立观点才能获得明晰,即意义的“锚定”需要以言说所“怼”的话语作为参照和得以确定。仅仅笼统地说话语意义是由语境来决定在许多时候还是不够的;话语在特定情境中真正含义的确定还应该去考察其所批判的立场是什么,或针对什么进行辩驳。不知晓这些对立观点,言说的意义许多时候将得不到充分的揭示。如果特定话语的意思令人感到难以理解,我们不仅需要追问“是什么”或“关于什么”,还应探究其“反驳什么”或“证当什么”。许多话语的意义无法理解,并非都是由于其晦涩难懂,而是因为人们没有弄清这些话语的论辩情境和论辩对象。19世纪知名修辞学家Whately在其1819年出版的畅销书《对拿破仑·波拿巴的历史质疑》中令人信服地论证说拿破仑根本就不存在,而纯粹只是英国报纸老板用以提升萎靡不振的报纸销量的一个套路和花招。许多读者甚至不乏大智大慧之人都对此书大惑不解,原因当然不是此书深奥玄虚,而是没有明白其所预设的论辩情境。作为一名修辞学者和知名主教,Whately其实不是想说什么政治和拿破仑,而是要以此来驳斥休谟的怀疑论。在他看来,休谟质疑万物的言论和逻辑将会导致人们对诸如拿破仑的存在这样显而易见的事实都产生怀疑[14]121-122。可见,如果忽略了论辩情境,话语的意义将会变得模糊不清甚或显得极为怪诞。学术话语通常对于身处与之相关的学术对话或争议之外的读者来说不易理解,盖因其总是充满着Perelman所说的隐性论辩。学术作品不仅只是指涉某一特定话题,还或隐或显地回应或者预想着学术场域中存在或可能存在的类似或不同的观点,因而其意义也常须置于论辩情境之中方能得以彰显。

三、论辩视角下的话语顺应

1.论辩受众与话语品质

Perelman反拨逻辑实证主义的理论着力点之一就是在论辩中引入“人”这一关键因素,突出以受众为指向和以价值为基础的修辞发明。修辞学家们在修辞理论阐述中经常用到顺应、说服、认同等字眼,表明受众是修辞的中心要素之一。Burke强调,修辞本质上具有对话(addressed)属性,因“说服意味着受众”[17]38。Bakhtin也指出,话语的关键特征是“对话性”(addressitivity),即话语必然指向特定的人[18]23。Perelman不仅认识到受众在言说实践中的关键作用,还是少数专门就此做出较为系统论述的新修辞学家之一。由于修辞的目标是谋求受众对观点的认同,因此修辞总是基于受众而展开运作。在修辞实践中,“受众不必然是由说话人直接致辞的对象构成”,而是修辞者真正意欲影响的那些人的集合。着手论辩的人总是会对受众的情况进行预想,受众因而“总是或多或少被系统化了的构筑”[16]19。修辞者“总是根据自己所能得到的有关受众成员”的各种具体信息,“在心中构想出一个他认为最接近‘真实状况’的‘受众’,并据此确定自己的论辩策略、内容、结构和风格”[2]237-238。这表明,修辞是对受众的话语顺应,或者说受众是论辩的共谋者而非纯粹被动的受话者。这种顺应体现为话语的存在和话语的品质与受众息息相关。

修辞对受众的顺应意味着对修辞者而言,仅仅把话说出来或写出来是远远不够的,“他所说或所写首先需要有人听或者有人看”,即首先要获得他人的关注;“所说的话有人听、能引起别人的注意本身就是一件了不起的事”。Perelman指出,那种认为只要提及一些事实或真理就足以自动引起受众兴趣的想法完全不切实际,因为这就像“无礼的访客”,一进门就唐突地张口抛出一堆所谓的事实,而忘记别人凭什么会无缘无故在意他说什么。修辞者因此“首先要做的便是引发漠然公众的关注,而这也是任何论辩不可或缺的条件”。在许多场合,言说者要想说话有人听还首先要有一定的资质,如专业资格或头衔等。得到受众的关注,或者被允许在某些场合发言绝非无关紧要。所说的话有人听至少表明受众有接受言说者观点的可能和意愿。这也是为何在二战中英国首相丘吉尔禁止英国的外交官哪怕是听听纳粹德国特使可能试图传递的任何和平倡议。诸如个体或组织公开表明其愿意听取某一提议这样的举动本身就意义非凡,因为这意味着进一步论辩和达成共识的可能[16]17-18。说的话无人关注实质上是否定了这种可能。不能顺应受众,或者言说无人关注,修辞或话语就不会也不可能存在[18]99。

修辞对受众的顺应也体现为受众的品质与话语的品质正相关。法国17世纪著名的演说家Boussuet曾指出,“高明的演说家是由受众来成就”。面对古雅典那些蛊惑人心的政客,古希腊修辞家和政治家Demosthenes请求民众“提升自己以提高那些演说者的水平”。Perelman强调,“在决定论辩质量和演说者表现上,事实上是受众起着主要作用”[16]24。Bakhtin也指出:“言说者所有言语手段的选择都受到对话人及其可能的话语反应不同程度的影响”[18]99。选择什么样的人作为特定受众的代表进行论辩“常常会对论辩方式产生影响”[16]44。“受众的改变意味着论辩的调整,如果论辩的目标总是对人之心灵施加有效影响,为了评判论辩的品质,我们就决不能忽视论辩所成功说服的人之心智品质”[16]7。如果修辞者所要辩驳的只是鸡毛蒜皮的论调,那么其言说很可能比所批判的对象高明不了多少。毕竟,驳倒持这样论调的受众毫无疑问谈不上是什么荣光之事。事实上,贬低某一论点的策略之一就是表明其关注的是“稻草人”或无甚重要的目标。而如果质疑或挑战的是影响甚大或广为接受的观点,论辩的品质和格调也通常会因所批判思想的宏大、难度的增加而得以提升[14]122-123。受众因此可以说是制约着言说品质。要想让话语适切有效,言说者首先要对受众进行尽可能精准的评估和把握,而后再调制出最适切的修辞策略和论辩手段。而说服手段和话语策略的选择实际上也是在投射修辞所意欲影响的受众。

2.论辩前提与话语惯性原则

修辞对受众的顺应也表明,论辩所追求的对话与交融的条件并不会自发自然地产生,也即修辞者不能预设受众天然地会就相关话题主动进行合作、关联,而是需要付出话语努力来引发受众的关注和共鸣。只有寻求到共同点,赢得受众对话题的注意,才有可能进行智力接触,将受众的信奉从共识点转移到论点上。对受众不必然合作的修辞预设要求言说者必须首先在寻求对话双方可能的共识点也即论辩前提上下功夫。论辩前提就是修辞者认为能够获得受众认可的论辩出发点或基础[16]120。 Perelman将论辩前提分为真实类和偏好类,前者包括事实、真理和推定,后者包括价值、价值阶(hierarchies)和论题(loci of argument)。相较于逻辑实证主义和科学主义的理性观,他提出了合理或可接受性作为实践理性和修辞理性的准则,而合理又建立在论辩前提之上。对某一社会或文化而言,在某一特定的历史时期,总存在着一些广为接受和流通的事实、价值、信念等。它们表达了某一社会或文化的偏好,构成了批判、证当和诱发行动的出发点或基础[19]61。修辞实践就是挖掘受众可能接受的论辩前提并以此为顺应支点,由陈及新撬动其对观点的认同。

论辩前提包含能为受众所接受的命题。但对前提的这种接受在没有规则约束之下却极不稳定,修辞者所能依靠的其实只是受众心理上的信奉,并且论辩前提在不少情况下其实只是修辞者为说服受众而进行的话语预想或构筑,为论辩寻求一个能引发受众注意的切入点。这意味着受众完全有可能就修辞者的论辩前提提出异议,进而撼动整个论证。Perelman因此提醒我们,“没有什么言说可以保证自身必然享有事实地位,因为对事实的认定总会招致质疑”;而“仅仅对某一言说提出质疑就足以摧毁事实在论辩中所享有的优越地位”,其事实性也将会因充分地质疑而动摇或丧失[16]66-69。实质上,事实、真理等论辩前提本身并非自主、自在地拥有话语活力和修辞力量,在充满异质声音的话语场,其作为言说前提的地位本身若无论辩的支撑将荡然无存[20]24。但动辄异议毫无疑问只会让论辩和对话无以为继。如何保证对论辩前提的起码的信奉?修辞者一方面当然可以依靠话语施压,或者干脆通过诉诸棍棒策略,以“胁迫”受众的方式展开论辩,但这样做往往也会带来伦理上的风险。Perelman认为,论辩中修辞者所能获得的最大、最便利的共识保证来自“与物理惯性类似的意识和社会层面的心理或社会惯性”。这种话语惯性运作的机理或原则体现为在话语实践中“若无相反证明,出于连贯的欲求或习惯的力量,先前所持有的态度、所表达的意见、所偏好的行为将保持下去”;如无意外或充分的理由均偏好通常、当下的做法、认识、状态等。正如改变物体的运动状态需要施加额外的力,改变那些既有或正常的情形或意义必须要有足够的理由加以证当,也即改变者必须承担起相应的举证责任[16]105-106。Perelman认为话语惯性原则是“我们精神和社会生活稳定的基石”[15]131。正是因为这种惯性,那些得到某一文化或社群共识授权的真实类和价值类前提通常都享有权威地位。除非有充分的理由或证据,否则对其质疑只能让质疑者显得愚蠢、反常而自外于主流之外,甚至于因此而被剥夺言说资格。人们也因此可以避免对任何一个言语行为都要无限论证的困境。

由于改变既有认知不易,修辞者常强调其所做的论辩努力并非是要改变原有事实或状态,而是对之进行一些必要的修正或换个角度进行阐释,使其更符合或更能体现其本来性质或旨意。辩解没有改变现状的修辞努力与为改变而进行的证当一样,本质上都是在回应话语惯性和顺应之要求。也是由于惯性原则的作用,话语互动中一方的沉默常被认为是尚无反对意见,或认可所涉话题无可争辩。由于论辩中存在着沉默即被视为同意的风险,言说者无论如何也要对对方观点做出哪怕是微弱的回应。话语惯性使得修辞者可以基于那些“正常的、习惯的和实在的”事物,如“既有的情形、已接受的意见或通常且持续发展的状态”,以较为稳定的心理预期,展开修辞发明和论辩。另一方面,特定的社群不断通过某种仪式如宣誓、庆典来强化对特定人物、事件、文本及其所负载的核心价值的识记,目的正是以此增加改变这些惯常信念、做法等价值基础的难度,增加社群的共识基础和身份认同[16]105-108。没有这些观念基础就没有修辞成功的可能,毕竟修辞总是以诉诸受众的共识来取效。正因此,Perelman高度重视传统以来广为忽视的宣德修辞这一话语形态在言说实践中的重要性。

四、论辩视角下的话语效果

1.论辩取效与宣德修辞的价值传承功能

言说除了表义和表达意图,还有取效的维度,但学者的关注点多停留在意图表达层面,或者将取效简单归结为同意/不同意、赞成/不赞成、接受/拒绝这样的二元对立[10]40。Perelman作为修辞学家,不仅秉承修辞学传统,将言说视为权力和可以产生实际语力和效果的行动,而且还指出以言取效的不同强度和层次。

在西方修辞学传统所区分的三种修辞实践即审议修辞、法辩修辞和宣德修辞中,前两者通常除了具有显性的论辩正反方外,还表现出直接、明显的行动诉求和效用,而宣德修辞如节庆贺辞、悼文、颂扬英雄的言说实践却不同,其话题看起来通常没有什么争议性,仅是对早已为人熟知、接受的一些事实、人物、行为等的歌功颂德,因而似乎也无甚么实际的后果和异议者而纯然只是言说者的美辞展示。这类修辞的受众也似乎只是扮演看客的角色,陶醉于美言或美德而对修辞结果无甚关心和影响。正因此,古罗马的修辞学家们对宣德修辞毫无兴趣,将其丢给语法学家而专注于能产生实际效用的审议修辞和法辩修辞。修辞理论家们甚而认为宣德修辞不过是一种“颓废堕落”的修辞形态,除了用一些铁板钉钉的事实来装饰美化以博取开心或重申功过荣辱之外再无是处。宣德修辞因而被认为更多的是与文学而不是论辩相关联。Perelman对此却有不同的看法。他认为宣德修辞“构成了说服艺术最核心的部分,对其缺乏了解导致了对论辩效果错误的认识”。言说者许多时候“追求信奉强度并不只是为了获得纯粹的智力结果或表明某个想法比另一个想法更可能实现,而是要让信奉得到经常的强化,直到其意欲促成的行动实际发生”。在Perelman看来,宣德修辞的言说功用和重要性正在于此:通过不同场合、不同形式不断地重申,“增加对所颂扬的价值观念的信奉而强化受众行动的意向(disposition)”。这些价值观念或规范就其本身而言可能不会招来什么异议,但一旦面对可能与其冲突的其他价值观时却未必能有被受众认同的胜算,因此就需要宣德修辞进行论辩干预,保持、强化受众对它的信奉,并继而让信奉转化、强化为行动的意向,直至适当的时刻转化为实际的行动[16]47-51。宣德修辞因而非但不是什么无关紧要的话语形态,而是“一种诉诸受众价值观念的‘影响倍增器’和‘行动意向发生器’”,是“对论辩产生预期效果至关重要的一个环节”[2]330。可见,以言取效除了直接促成受众采取行动和产生直接效用外,也包括让受众产生“在将来某个合适的时刻便会采取行动的意向”[16]45。

每一个文化或社会都会有些事物、事实、价值观不容任何质疑和批判,对这些根本性问题的异议将会动摇其存在的基础,损害其成员的身份认同。然而,从论辩的角度看,要做到完全无异议却又不易甚或不可能,人们因此必须“想方设法地去争取、维持这种全体一致的认同”[16]56-57,特别是通过宣德修辞来不断地巩固、强化社会成员对根本性事实和价值观的信奉。宣德修辞所夯实的价值观念为论辩实践提供了话语基础和撬动受众的支点。正是宣德修辞所促成的观念铺垫和意向准备,修辞才有了诱发行动的可能。Perelman甚至指出:“那些没有明显利害关切的漫无目的的讨论并非总是毫无意义”,这样的讨论或闲聊所促成的社群成员的心灵接触和和谐关系为论辩创造了有利条件[16]17。从这个意义上说,宣德修辞是所有修辞实践成功的基石。这也表明,诸如宪法宣誓这样的仪典话语实践绝不是可有可无的形式,而是加强核心价值理念和家国意识所必须的话语行动。

2.论辩责任与话语伦理

与排斥人的因素的形式化、分析式推理观不同,Perelman的论辩观所强调的对话性充分体现了人文主义精神和语言的人本性。人与人之间通过论辩修辞达致交融本身也隐含着对暴力的批判和对言说者话语伦理责任的强调。选择论辩在Perelman看来之所以意义重大,是因为言说者想要说服他人或愿意展开论辩来达成其目的本身“意味着其摒弃对暴力的诉诸和通过论理、说服赢得对话者的信奉被视为是很有价值的事,意味着他不是视对话者为物,而是就教于他的自由判断”。论辩因而总表明言说者认识到自己并不拥有压服他人的绝对权威,自己的观点也并非绝对真理,故而或多或少心怀谦卑,“承认必须通过说服,谋划足以打动言说对象的各种理由和论据,关切其所思所想”;同时也表明他“乐意从对话者的立场看问题,从对话者所认可的那些方面来展开讨论”。而能有人参与论辩或对话至少意味着修辞者的观点已经受到了别人的注意并有所反响。任何的话语证当因此“本质上都是调和(mediating)行动,都是旨在促成更深刻的心灵交融的举措”[16]55。

Perelman从论辩的角度对冷战和西方社会的做法进行了反思和批评。在他看来,冷战或东西方的对抗与敌意的根源之一是西方国家和社会的“思维惰性和反智主义倾向”而导致的对矛盾争议的简单化理解,从而将原本只是普通的意见分歧硬生生地上升为国家和社会之间的冲突与对抗,因而排除了理性对话解决问题的可能。不仅是个体之间,国家之间如一味地诉诸冲突与对抗而非以理性对话解决问题终将会陷入“智慧停滞”(intellectual stagnation)。他着力强调即便是在动荡纷扰的国际政治语境中,对话仍然应该是合理、和平解决问题之不可或缺的手段。他甚而质疑西方知名军事理论家克劳塞维茨“战争不仅是政治行动,还是政治工具和政治关系的延续”的著名论断,强调各方应通过论辩和说服来努力达成共识,指出政治家最大的美德来自其展开商谈、以说服而非毁灭作为行事手段的能耐[20]6-7。

Perelman还提醒我们在论辩中要避免出现“狂热主义”和“怀疑主义”两种倾向。狂热主义论辩者盲目坚持某一观点,但却又不能提供无可质疑的证据且拒绝对其进行自由讨论,因此也“取消了就其进行论辩的初始条件”。怀疑主义者则只信奉绝对真理,要求论辩就应该“提出具有不可抗拒语力的证明性论据”,否则任何观点都不足信。这二者在他看来都误解了论辩的本质特征:修辞证明并非完全必然的确证式证明,言说者必须要有话语担当,必须对其观点负责。狂热主义者的错误在于虽“接受了这一话语责任”,却偏执地坚持其观点为“绝对和不可辩驳的真理”而拒绝了论辩。其实质是拒绝让自我冒险,不愿意面对人类生存境况固有的不确定性和论辩结果的不确定性。而怀疑主义者则是“以论据不够确定为由,拒绝承担话语责任”。其实质是只服膺传统理性所追求的绝对确定性。这两种拒绝或中止论辩的倾向意味着言说者放弃话语冒险,而这只能导致思想的停滞[16]59-62,[2]332。论辩不只是观点的交流,更是不同观点的竞争,并藉此获得特定修辞情境中的最优应对方案;不仅是暴力的替代,也是一种共建社群的话语参与。言说者如不能对自己的话语、立场及施为后果负责,言说也就失去了其现实意义。话语责任的担当也表明Perelman认识到了语言和修辞的力量以及与此相称的话语伦理问题。如果不讲话语担当,一方面言说者可能自我“毁约”,自我消解了言说的信度和力量;另一方面,也让修辞可能产生的效果或后果成为无人认领的符号暴力。Perelman以论辩为核心,从论辩情境与论辩意义、论辩受众与论辩前提、论辩取效与论辩责任这两两关联的六个论辩层面入手,从言说意义、话语品质、话语惯性原则、话语的价值传承功能和话语伦理等方面丰富、深化了对话语情境、话语顺应、话语效果这三个言说维度及其所指向的语言修辞性的认识(见图1)。

图1 Perelman基于论辩的话语哲学阐释框架

五、结 语

Perelman从论辩的独特视角,对情境、顺应和取效等语言概念进行了全新阐释或重构,突出人的因素对于理解话语的重要性和语言的修辞性,拓展或丰富了这些概念的内涵。其在语言哲学上的独特贡献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第一,Perelman的话语情境观彰显了语境和意义的论辩维度。日常语言学派、语用学者突出言说互动中“同”或合作的一面,往往将交往过程理想化,而忽视了其间“异”的存在,即不同观点的碰撞和宣扬己方观点的说服努力[14]115。Perelman从论辩的视角突显了言说中的异质声音和人本要义,强调对语境和意义的理解要特别注意由正反观点和辩证互动构成的论辩情境,言说的意义不仅是笼统地定位于使用,还要注意其证当什么、辩驳什么,由此也表明了加强修辞意识和批判性思维培养的重要性。

第二,Perelman的话语顺应观强调言说的品质与受众息息相关,从而将语言学家经常忽视的受众的角色、作用清晰化,并由此彰显了话语惯性原则在赢得受众认同和支撑修辞互动中的基础性作用,解释了真理、事实、价值等论辩前提何以能够稳固地发挥施为作用。

第三,Perelman的话语效果观指出,以言取效除了直接促成行动或产生直接效用外,也包括藉助宣誓、英雄颂扬等宣德修辞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促成观念铺垫和行动意向的生成或强化,从而阐明了话语何以能够诱发行动的宏观机理和宣德修辞在价值传承中的关键作用,突显了培育和弘扬核心价值观和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的无比重要性[21]。

Perelman关于论辩何以是德、话语何以有责等的论说则提醒我们关注语言伦理问题和重视话语互动中的伦理责任担当,因为话语并非流变无主的符号,而是具有行动主体和后果的象征力量。维特根斯坦指出意义即使用,Perelman则进一步强调言说是论辩。他通过重新发现修辞,确立人和情境因素对理解语言的关键作用,以反拨论辩的形式化路径,说服世人在数理逻辑和工具理性之外,还有广泛运用于哲思、法律、广告等关乎价值的诸领域,通过说服和认同促成更合理行动的修辞理性。Perelman对言意和话语的理解因而也异于以科学理性、分析推理为基础的“非人格化的”(impersonalized)语言观。换言之,他对语言的修辞化和人本化理解并非只是就言说本身与其他语言观展开争议,而是将其提升到了反拨传统理性和形式推理观的高度,彰显话语的“说服和道德本质”[2]292和修辞在现代社会中不可或缺的作用。国内修辞学研究的视野已然不再限于辞格与文法,但却仍谈不上将论辩纳为中心关注。Perelman基于论辩的话语哲学阐释路径表明,论辩可以为理解语言、为拓展修辞和话语研究、为促进国内语言和修辞学科的发展提供新的视角、思路和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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