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淑军
党中央提出要“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农机专业合作社就是这种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主体,它是发展农业机械化最重要、也是目前最先进的农机基层服务载体。农机专业合作社在推进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新农村社区建设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农机专业合作社如何发展才能发挥好其作用、更好地助推农村经济发展?平阴县的实践提供了较有价值的经验。
近年来,平阴县农机中心高度重视农机基层服务组织建设,加大对农机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扶持力度,促使全县农机专业合作社发展步入了快车道。目前,在工商部门注册的农机合作社43家,拥有各类农机具1220台,其中大中型拖拉机400台,联合收割机254台,免耕播种机、玉米播种机等配套机具565台套,入户成员356人,注册资金总额3940余万元。农机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为该县农机化事业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涌现出了组织完善、设施规范、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作业模式先进的具有代表性的农机专业合作社。以广富农机专业农机合作社为例,该合作社成员已发展到20余户,流转土地2600余亩,其中高标准示范基地1000亩;拥有自走式联合收割机15台,大型拖拉机20台,自走式喷杆喷雾机1台,悬挂式喷杆喷雾机1台,配套农业机械设备28台;标准化机库1000余平方米,维修车间、配件库等配套齐全;烘干设备2台套。农业机械挂牌率、年度检验率及驾驶员持证率均达到100%,未发生重大农机安全责任事故。在完成自身作业需求的同时,该合作社在孝直镇大兴村、后兴村、张坪村、吴庄村等夏秋两季每年完成订单作业4万余亩,实现年作业收入240余万元。
农机经销实体经济的注入加强了平阴县农机专业合作社的建设和发展。沃土农机专业合作社和金源农机专业合作社的理事长均是农机经销公司的经理,他们在平时与农户的交谈中了解到有的农户想购买大型农业机械,虽然国家有补贴政策,但是自己还需要支付约三分之二的购机款,也是一笔不小的资金,因此在购买时犹豫不定,有的就放弃购买;有的农户谈到购买资金不成问题,由于从事其他行业,只想在农忙时尽快干完自己地里的活,担心购买后机械使用时间短、闲置时间长,因此购置机械时也举棋不定;他们还发现购置农业机械的农户年龄偏大,在掌握先进机械和技术方面有的接受得慢等。两家经销企业的经理便利用自身拥有的先进机械与技术联合其他农机手和农户成立农机专业合作社,采取承包土地和托管的方式开展农机社会化作业服务。
平阴县近几年农机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距国家乡村振兴战略重大决策部署要求还相差很远,与省政府“推进两全两高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要求差距也不小,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目前该县农机合作社发展数量少、规模小、实力弱,各镇(街)之间发展不均衡。全县355个行政村除去县城十几个村外,都是农业村,四十几个农机合作社远远不够,发展的空间还非常大。合作社当前主要以农田机械化作业为主,进行其他农机经营类服务项目的很少,机械化订单作业面积小,带动力不够明显,发展后劲明显不足。一些合作社合作机制脆弱,凝聚力低,社员联系不紧、不牢。部分合作社存在好则合、不好则散,有利则和、遇险则散的现象,没有形成真正的利益共同体。
(二)经营管理不够完善。合作社成员整体素质不高,经营管理方面的培训力度还不够,真正懂经营、有技术、会管理的复合型人才少。主体结构单一,服务领域不宽,缺乏现代化的管理模式和运作经营理念,制约了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
(三)融资困难。合作社大中型机械多,由于价格高,补贴资金有限,投资大、回报率低、经营季节性强,造成其投资回收期较长。建库房需要大量资金,仅靠合作社的力量难以承受,严重制约了合作社的发展壮大。多数合作社由于规模小、不规范,不被金融机构认可,在融资方面都存在一定困难,限制了合作社发展步伐。虽然各级财政对农机合作社进行了一定的扶持,但对农机合作社来说仍是杯水车薪,在粮食晾晒用地、融资贷款、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缺少相关的优惠政策。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广大农机工作者面临的课题是如何充分发挥农机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加快发展农机合作服务组织,促进农村经济的平稳发展。
(一)进一步加强培训。要加强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培训力度,将合作社成员培训纳入基层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施,充分利用农闲季节和农机作业前的时间,通过召开座谈会、培训会、现场演示会等形式对农机专业合作社成员开展各种农机技术培训,进一步总结农机合作社发展取得的新成效、新经验、新典型、新举措,促进合作社建设健康发展。
(二)壮大培育农机合作服务组织。在全县范围内,支持引导农机大户、种粮大户、普通农机专业户和农户,采取以机具、土地、资金、技术等多种入股方式创建农机服务组织。鼓励部分农机合作社既成为周边农户机耕、机播、机收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土地托管服务主体),又成为自己经营流转土地的农业生产主体,全链条获取收益,使服务组织得以快速发展壮大。将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社会影响好的合作社作为重点进行培育,力争发展成为全省、全市的先进典型。同时,将其建设及发展经验作为典型,充分尊重机手意愿,不搞“强制化”和“全包化”,做到推动不强迫、扶持不干预、参与不包办。
(三)完善扶持政策。全县大多农机合作社面临机库建设、维修车间建设、机械更新等资金运转困难,面临晾晒场、粮仓建设用地困难,致使效益低,示范作用发挥不足。县政府要加强农机与各乡镇政府以及财政、国土、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的协调,充分利用国家优惠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将扶持农机合作社的投入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投入机制,协调金融机构为其提供融资贷款支持,同时各镇(街)也拿出一定的政策和资金给予支持。
(四)加强合作,互惠共赢。积极探讨合作社社会化生产的发展路子,加强合作社与农业(农机)等科研部门、银行、农机生产销售企业、农资生产销售企业以及其他合作社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在新技术推广应用、新品种研发培育、农资安全保障、融资渠道拓展等方面实行合作共建,互利共赢。
(五)农机农艺相融合。合理地选择使用农机具,既可以优质高效地完成抢收抢种、保证不误农时,又可以最大限度地减轻劳动强度,促进劳动力转移。通过大面积、合理流转土地或土地托管,实行区域化种植,能够实现同类作物株、行距的统一,能够实现农机连片作业,统一作业工序,能够保证作业质量,提高效率,实现粮食种植规模化、标准化,增加粮食产量,提高合作社综合效益。
农机化是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在现代农业乃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装备支撑、技术引领、人才培育和劳动替代作用。因此发展、壮大、规范、提升农机专业合作社,推进农机化发展是一个重要课题,需要不断地努力提升优化。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立足大农业,面向现代化,发展新农机”的工作思路,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补齐全程机械化短板,突破全面机械化瓶颈,提升农机化质量效益,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进“两全两高”农机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