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视域下习近平人民幸福思想的理论意蕴

2021-01-06 07:45舒毅彪
天水行政学院学报 2021年6期
关键词:幸福观

周 婷,舒毅彪

(淮北师范大学,安徽 淮北 235000)

一、幸福主体论:以人为本

以人为本是习近平幸福思想的主线脉络。把人作为出发点,个人总是生活于社会之中,而社会存在又基于自然环境,由此需要从人与自我、人与社会、人与自然,这三组关系中探讨幸福之于人民的意义。习近平人民幸福思想继承马克思主义理论观点,将人视为活生生的现实存在物,具有自然和社会双重属性,以人为中心,从个体幸福、社会幸福、生态幸福这三个主体层次来阐明其理论要义。

(一)个体幸福

“各类群体主体、社会主体乃至整个人力主体,都是在个人或者个人主体的基础上形成的”[1],人民的幸福需要以个体的幸福作为保障。在马克思主义幸福视域中,人民不再是宗教神学中“彼岸世界”的“抽象物”,也不再是资本主义幸福幻想中“生产过程”中的“工具资本”,而是在具体的、现实的生活中有生命、有灵魂的感性存在物,其有关幸福的诉求总是随其主观意愿和物质条件的变化而不断提升,幸福的实现一定程度上意味着需求的满足。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的需求课从低到高逐次分为五层,即: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只有当低层次需求得到满足时,个体才能够具有高层次的幸福诉求并开展相应实践活动。个体的幸福是物质幸福和精神幸福的统一体。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渐深入,中国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日益丰富的物质资料逐渐满足了个人的生理需求,物质需要的满足成为实现幸福的必要不充分条件,在此基础上个人才开始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四个自信,通过“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来构建个人的精神韧性,使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及其制度能够保障个体的物质幸福,让马克思主义理论及中国特色文化成为个体的精神支柱。

(二)社会幸福

人本质是社会存在物,由于人的对象性实践活动始终要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其幸福的获取也需在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中进行。首先,人民的幸福是社会群体的幸福。人民的幸福不应仅仅局限于少部分个体的幸福,改革开放的发展成果要惠及到全体民众,使全体人民享有更加幸福安康的生活,实现共同富裕。通过扶贫开发、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一系列举措来帮助贫困人口脱贫致富,使每一位人民能够过上幸福生活。其次,人民的幸福需要社会制度的保障。幸福问题是一个多维度体系,社会中任何一个环节的缺失都会影响到人民的幸福感观,社会制度需要给予人民更全方位的幸福保障,“更高水平上实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2]在教育、医疗、就业、住房等方面补齐短板,致力于解决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实现人民幸福打造全方位的社会保障。最后,人民的幸福需要群众在党的带领下一同创造。马克思主义哲学视域下,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创造者,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因此人民的幸福生活并非来自于单个人的伟大功绩或者某种精神抽象物的直接赐予,而是需要群众一同去创造追寻,但群众追寻幸福生活的实践活动需要加以组织领导,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有着不可分割的天然联系,其“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能够代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正因如此,中国共产党是带领人民走向幸福生活这一重任的发起者和组织者,“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在、幸福所在”[3]。

(三)生态幸福

“所谓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同自然界相联系,不外是说自然界同自身相联系,因为人是自然界的一部分。”[4]人民的幸福生活离不开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马克思在《人民报》创刊纪念会上曾阐述,人越控制自然就越成为他人或者自身卑劣行为的奴隶。作为人类生存发展的舞台,自然界能够为人类提供必要的物质生产资料,而人类也在对自然规律的不断探索中提升自我的思想境界和生活水平。人与自然关系的动态平衡是人民幸福的根基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代表的党中央对生态治理问题越加重视。首先,美好生活离不开美丽环境。马克思主义哲学坚持辩证唯物主义,认为人类社会与自然界具有物质统一性,而人类作为自然存在物,在与周围自然环境进行物质变换中不断加深其社会属性,自然资源的存在能够保障人民的生理需求,而优美的自然环境亦有利于人类获得精神满足。故此,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其次,生态治理是人民幸福的必经之路。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不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人民幸福生活的增长点。”在现代环境管理思想的指导下,采取退耕还林、垃圾分类、河道治理、取缔高污染生产企业等一系列措施,为人民重建绿水青山,为幸福生活构建利于人民身心健康的美丽生态。

二、幸福认识论:在辩证关系中阐述幸福的理论内涵

幸福作为一种人的主观感受,具有意识形态性,是社会存在的反映,随着人们生活条件的改善、实践水平的提升及社会关系的变迁,人民对于幸福的定义有所转变。习近平总书记根据新时代中国发展的大环境及其人民的主观意愿,定义人民的幸福为奋斗所创造,“奋斗本身就是一种幸福”。

(一)批判西方非马克思主义幸福观

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改变了国际博弈的手段方式,由“思想征服”取代“战争侵略”,各种西方意识形态以隐晦的方式植入到人民的思想中,改变了人民对于幸福的认知,从而误导人民追求不健康、不适宜的消极生活方式。为此,习近平总书记澄清幸福的定义,批判各种西方非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念。第一,批判犬儒主义幸福观。犬儒主义学派主张抛弃物质享受和感官快乐,欲望及物质需求都是需要压抑的,怀疑否定一切现有秩序和道德习俗,只为追求自我标榜的“真正德性”,这种幸福观使人漠不关心世俗生活,失去道德价值标准,对工作生活及人际交往采取消极态度,形成低欲望低动力的生活方式。犬儒主义的幸福观本质切合权力精英的政治统治,采取上者和下者双重标准,成为“智者”支配驯化“平常人”的思想工具。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奋斗幸福观,以积极昂扬的精神动力引领着人民追求精神和物质的共同富裕,将人民从虚无飘渺的内心思辨中投身入现实世俗的实践活动中,破除了幸福的神秘色彩。第二,批判伊比鸠鲁主义幸福观。伊比鸠鲁的伦理学认为快乐至善,这种论点逐渐被人们当作纵自我沉溺享乐的学理根据,从而逐渐演化为功利主义、个人主义、拜金主义和消费主义等等,只注重肉体的、个人的、数量的幸福,从而走向片面极端。伊比鸠鲁主义的幸福观本质切合资本主义私有制的政治体制,鼓励人们不断崇拜、追求、消耗劳动产品,成为资产阶级剥削压迫劳动者的精神毒品。当前,我国处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关键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真正的幸福不仅需要“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核心价值取向,更需要主体通过实践活动去创造拼搏。

(二)扬弃中国传统幸福观

中国古代早在《尚书·洪范》中就有对传统的幸福观念做出定义,系统阐述了人生“五福”,即“寿、富、康宁、攸好德、考终命”,这奠定了中国传统幸福观的理论根基,之后的幸福观论述演进与中国哲学发展一脉相承。习近平的人民幸福观对中国传统文化基因中的幸福元素进行继承超越,其理论中的深厚文化底蕴中塑造了新时代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幸福观。第一,扬弃儒家幸福观。儒家推崇“孔颜之乐”为代表的德性幸福观,强调“内圣外王”,追求个人幸福和社会幸福的和谐统一,以及内在自省和外在修行的完美融合,这种辩证多维上的统一性成为习近平人民幸福观中宝贵的逻辑要义。但儒家后期以“三纲五常”“存天理、灭人欲”为代表的伦理幸福观是习近平人民幸福观中所抛弃的文化糟粕,习近平并不否认人民的合理欲望,他同恩格斯持一致态度,认为“正是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成了历史发展的杠杆”[5]。第二,扬弃道家幸福观。道家从超然的人生态度出发,推崇清心寡欲、自然无为的幸福观,强调要顺应人的本性及自然规律的发展,世事本福祸相依,唯有淡然处之。“与天和者,谓之天乐”这种精神领域的绝对自由是道家幸福观的核心,也为习近平提倡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提供学理依据,但其本质是一种消极厌世的处世之道,与当代积极昂扬的奋斗精神不相适宜,且道家的幸福主体为独立个体,主张隔断人与人之间的天然联系,未能惠及人民大众。第三,扬弃佛教幸福观。佛教的幸福观主要围绕“苦与乐”的辩证统一,强调人生本就是不圆满的状态,唯有修行方能涅槃。修行之道,一方面是探索人生和世界的本质,另一方面是提升自我德行。佛教追求得不是自我之乐,而是利他之乐,在习近平提倡的人民共同富裕及人际交往中的和睦共处等思想中,展现了同样高尚的道德人文关怀,但佛教的幸福依托于涅槃重生后的“彼岸世界”,对此习近平在2020年新年贺词中提出“只争朝夕,不负韶华”,鼓励人民的幸福是从当下现实中奋斗而来。

(三)发展中国共产党人幸福观

习近平的人民幸福观源于中国共产党人在近100多年的奋斗历程中对引领人民追求幸福生活的不懈追求,继承了以人民幸福为核心要义的幸福观,从而形成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第一,发展了毛泽东思想中的人本幸福观。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中国第一代中国共产党人将“为人民谋幸福”作为其初心,为此带领人民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以推翻封建压迫和殖民侵略的旧中国,为建立独立自由幸福的社会主义新中国而战斗。毛泽东的幸福思想从人民立场出发,提出“实现中国人民之幸福与愉快的生活,首先须切实救济灾荒,安定民生,发展国防经济,解除人民痛苦,与改善人民生活。”[6]同时,毛泽东也提出“中国也只有进到社会主义时代才是真正幸福的时代。”[7]到了新时代,“人民”依旧是习近平幸福思想中的核心主体,“不忘初心”是习近平带领的中国共产党人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制度的永久主题。第二,发展了以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中的奋斗幸福观。在改革开放新时期,邓小平继承了毛泽东的人本幸福观,在此基础上带领人民奋斗拼搏奔向共同富裕,其创造性地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并认为艰苦创业的奋斗精神是人民走向富起来的主要动力,为此,他认为国家越发展越要抓艰苦创业。此后,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并继续弘扬人民的奋斗精神,提出:“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就是伟大的创业,必须大力弘扬党的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8]党的十六大以后,胡锦涛提出的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深了中国共产党幸福观的人本意蕴,为人民追求幸福的实践活动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科学指南。习近平的幸福观是中国共产党人对幸福探索的时代表述和创造性发展,其最终目标是带领人民从“站起来”到“富起来”,最终走向“强起来”的幸福征程。

三、幸福实践论:奋斗是人民幸福的实现路径

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正式论述实践概念在主客体中的重要性,认为全部社会生活是实践的。正是实践概念将“改变世界”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同“解释世界”的旧哲学区分开来。人的一切活动本质是对象性活动,对幸福的追求也是通过实践来沟通人与客观世界,使自然物质成为生存资料,并在实践活动中不断提升自我的精神满足感。正是马克思主义幸福观中的实践概念为习近平提出的人民幸福观的实践路径提供理论依据。

(一)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

作为人的对象性活动,实践能够根据人的主观意志,将人的本质作为物质力量改造客观世界,在这种实践活动中人的自身物质需求能够得到满足,同时人的精神境界也能够得到提升。这种物质的感性的形式能够将人的幸福诉求直接通过实践活动在现实生活中得以客观实现。意识自身之内的纯粹的精神思辨只能将幸福一步步消解幻化,幸福的具体实现非源于“思”而源于“行”。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中,曾直言:“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同理,人的幸福生活只能依靠实践活动生产物资料和精神资料来创造,德性至上的幸福只能是单个体的思维幻想,任何高深的理论思想,只有通过人民群众的实践活动,才能得到检验论证,形成创造幸福生活的物质力量。在此意义上,习近平提出了幸福都是奋斗出来的,来源于人在社会实践中所创造的价值。习近平在教育党员时,提出:“理想责任价值从来不是靠空谈,而是来自于实践,体现于实践,实现于实践”[9]。在2017年的新年贺词中,习近平也指出:“天上不会掉馅饼,努力奋斗才能梦想成真。”[10]人民的幸福美好生活不可能坐享其成,而是需要有“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实干行动。

(二)奋斗本身是一种幸福

人的实践是出于自身主观意愿的富有创造性的能动活动,在实践活动中,人能够把握物的规律,并根据自身的需求改造物质,将其观念之物转化为现实之物,人所创造的物质越符合其需求,实践发展的程度越高。马克思将自由自觉的劳动活动作为人的类本质,在劳动中人的本质得以实现,也正是创造性的实践活动将人与动物区别开来,动物无法感知幸福和美的存在,只是为了生存繁衍进行无意识的行动,而人在实践活动中,不仅仅追求肉体的维系更是为了获得精神上的满足,即对更加美好的幸福生活的不断追求。同时,作为实践主体的人,其自身的情感、意志、观念等精神因素对实践活动的展开起着调节作用,“激情、热情是人强烈追求自己的对象的本质力量”[11]。习近平提出奋斗本身是一种幸福,主要是指:第一,奋斗是个人主体价值的体现。劳动本身塑造了人本身,正是在奋斗中,人才能实现其本质力量,提升自我的实践水平和综合素质,体现个人的价值,获得精神和物质的双重满足,奋斗不仅仅是追求幸福的手段,更是幸福本身;第二,奋斗精神引领着人追求幸福的实践活动。艰苦奋斗是中国人民的宝贵品质,也是中国共产党的优良作风,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建设中,党依旧要带领人民奋斗拼搏,“不驰于空想、不骛于虚声,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干好工作。”[12]

(三)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

在马克思看来,人的本质是社会关系的总和,而历史是人民群众所创造的。因此,以人为主体的实践活动受人的社会关系所制约,是处在一定历史维度的发展着的能动活动。一方面,实践活动受社会条件的制约。并非所有的劳动都能创造幸福,在资本主义私有制下,劳动的异化致使劳动者与幸福相对立,劳动作为人的类本质在这种社会制度下变成了与动物无异的谋生手段,其生产的劳动产品被资本家所占有,成为压迫劳动者的异已力量。“异化劳动把自主活动、自由活动贬低为手段,也就把人的类生活变成维持人的肉体生存的手段。”资本主义物化状态下,异化的劳动与幸福相对立。而习近平提出新时代是奋斗者的时代,是因为在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劳动者及其劳动本身能够得到人民的尊重,而奋斗是通往幸福生活的现实通道。中国共产党带领下的社会主义制度致力于消除异化劳动,实现劳动向人的复归,使劳动及其产品不再被他人所占有,人能够在劳动中追求人生的价值意义,获得真正的幸福。另一方面,实践活动受历史条件的制约。“人类每个世代的个体都要通过学习来接受已有的文化,从而形成自己的社会程序和价值取向。”马克思认为人是在继承过去已有的条件下创造自己的历史,人的实践方式随历史条件而改变,相应的,人也在前人创造的已有的物质资料和文化遗产下追求创造新的幸福标准。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的生产力得到极大的解放,物质资料日益丰富,人对幸福的诉求也随着社会物质资料的变化而发生改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取代了“物质文化需要”。新时代,由于日益广泛的幸福诉求,人民的奋斗方向也由单纯大力地发展生产力变成了对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社会的追求,人民也能够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指导下,创造性地选择自己的奋斗方向及其方式,不必拘泥于单一的生产方式,中国共产党将带领人民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给予人民更广泛的奋斗平台以通往幸福之路。

四、幸福旨归论:美美与共,天下大同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展现了对人自由全面发展的不懈追求和对人类命运的终极关怀。马克思从人的发展角度出发,将人类社会分为:人的依赖性社会、物的依赖性社会和人的自由联合体。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幸福观中对人的高度重视,习近平的幸福观出发点始于人民,落脚点也归与人民,其幸福观所指向的不仅仅是本国人民的美好幸福生活,更是在战略高度上为全人类的进步发展而团结奋斗。习近平人民幸福观的最终旨归将是:为人民谋幸福,为民族谋复兴,为世界谋大同。

(一)为人民谋幸福

马克思主义幸福观认为人所追求的幸福生活归根到底在于人本身的发展,而它的最高目标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从而形成“自由人的联合体”,即共产主义社会,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人的物质需要首先得到满足,随后人们追求的是精神需要的满足,最后人的日益全面发展。作为自觉能动的个体,人本质上是追求自由和创造的,而人的自由必然代表着人在劳动中解放自我,在必要劳动时间外拥有更多的可支配时间,利用自由时间充分发挥自身的特长,获得自由的发展,在社会实践创造的社会关系中达到对自我本质的全面占有。这种自由是全体人民的自由,而非资本主义社会中通过占有他人的剩余劳动而实现的少部分人的自由。同时,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最为基本的前提是物质资料的供给能够满足人的生存需要,否则一切都是乌托邦式的空谈。目前,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离共产主义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仍在致力于解决个人温饱问题,给予更多人自由时间来追求幸福、发展自我。为此,习近平根据当今中国生产力的发展,设立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年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新中国成立100年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从满足人民的物质需求来给予人民更多追求幸福的空间,到为人民营造进行自由全面发展更为有利的社会环境。同时,习近平大力倡导发展教育事业和社会主义精神文化建设,提升个人的知识文化水平和思想道德修养,使人的天性才能可以得到更大程度的解放。

(二)为民族谋复兴

马克思主义者认为民族是一个历史概念,各民族无高低贵贱之分,主张在民族平等的基础上团结友好。民族问题直接关系到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前途,而建设社会主义,必须要逐步实现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当今中国各民族在党的带领下团结一致,共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中华民族的繁荣复兴早已成为各民族共同的心愿。同时,民族复兴不仅仅是中华各民族共同关心的民族问题,也是历史时代命题。中国共产党带领人民反抗外来侵略,建设社会主义美丽新中国的历史进程正是中华民族一步步崛起之路,民族复兴已成为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和时代呼唤。目前中国正在走向世界舞台的中心,中华民族一步步扫除百年来所遭受的屈辱,民族的复兴成为中华儿女最深切的盼望。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疆域辽阔、文化繁荣,深厚悠久的中华文明深深植根于每一个中华儿女的血脉基因里,成就了中华民族特有的文化自信,但近代中国的民族危机和屈辱历史使得当今中国人民对民族复兴的深切渴望成为构建其幸福生活中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为民族谋复兴成为当今中共党人与生俱来的庄严使命,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中提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就是中华民族近代以来最伟大的梦想。”[13]同时,当今中华民族追求的民族复兴并非回到万邦来朝的天朝大国,而是以实现人民幸福为宗旨的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等全方位发展,是基于历届革命志士争取的民族独立基础上的中华儿女共同期盼的民族繁荣。

(三)为世界谋大同

马克思早年在其中学毕业论文中就初步展现了其理论的终极人文关怀,其在《青年在选择职业时的考虑》中写道:“如果我们选择了最能为人类福利而劳动的职业,那么,重担就不能把我们压倒,因为这是为大家而献身。”[14]马克思阐明了其所创立的唯物主义理论,区别于以往一切旧唯物主义,“新唯物主义的立脚点则是人类社会或社会的人类。”究其一生,马克思都在探索人类的解放之路,为此其在批判资本主义促使人的异化基础上,揭露了资本主义私有制下的剥削制度是人类痛苦的根源,只有全人类联合起来,消灭阶级和私有制,创立共产主义,才能实现全人类的真正幸福。同时,马克思也阐明了人类历史将变成世界历史,全球化将是大势所趋。习近平在继承马克思主义幸福观的理论要义的基础上,提出的人类命运共同体概念,为人类解放贡献了中国智慧。当今世界和平与发展是时代主题,但“冷战思维”的残留,仍然促使某些国家坚持“零和博弈”,将国家之间矛盾的斗争性无限扩大,从而将一部分人的幸福凌驾于另一部分人,使人类走向对抗冲突。但网络安全、环境污染、粮食危机、贫富差距等一系列全球化问题,已经超出单一国家的治理能力范围,这更要求国家与国家之间相互合作,站在世界格局上结成人类命运共同体,为全人类的幸福生活而通力合作。世界各国人民都对美好幸福生活有着共同的追求和向往,习近平从人类整体的角度出发,在战略格局上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正是为人类的共同繁荣发展提出可行方案,其所追求的不是单个人、单个国家的少部分人的幸福,而是人类整体的美美与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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