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洋
(大庆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第三采油厂,黑龙江大庆 163113)
交通安全是油田安全风险管控的重点领域之一,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显示,全国每年交通事故约20 万起,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约6 万余人。油田特车企业属于“车轮上的企业”,交通风险管控形势严峻。根据学术单位基于已有的万车死亡率和机动车保有量建立的预测模型显示,未来万车死亡率虽将有所下降,但死亡人数将继续呈上升趋势。企业的交通安全风险预期环境将更为恶劣[1]。随着油田开发、维修规模的不断扩大,各类特种车辆的计划需求不断增加,施工设备在转井过程中,面临更加多变的油田井场道路,里程数将进一步增加。某特车企业2019 年生产运行统计显示,全年车辆派出约12 800 余台次,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压力不容小觑。安全管理的核心是消除和减少事故发生,控制各种危害,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能有效改善企业的安全管理[2]。因此,结合油田特车企业生产实践,将特车副驾人员作为交通风险管控新增控制点,可有效提高交通风险管控力度。
风险是指导致某项特定事故可能发生的条件或原因。在车辆驾驶过程中,驾驶员的操作经验、车辆状态、道路情况均将影响交通事故发生的可能性。这些风险因素联合作用,会进一步提升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根据油田特车企业生产实际,对于交通安全风险定义既要依从于主流的交通安全风险概念,又要侧重油田生产各风险因素的存在导致交通事故发生可能性的影响。
基于交通工程学相关理论,通常把道路交通系统分为人、车、道路、环境等4 个部分,这4 个方面也构成了传统交通安全风险因素的分类依据。
(1)人的因素是指实际参与交通驾驶的人员。包括驾驶人员具体的驾驶经验技术、心理精神状态及是否存在超速行驶、酒后驾驶等明显不良或违法驾驶行为。
(2)车的因素是指实际进行交通行驶的车辆设备。包括车辆的保养状况、车身结构完备等常规情况,也包括偶发性的设备故障(如刹车失灵、未配备雪地胎等)。
(3)道路因素是指交通行驶过程中,当前所处道路条件。包括路面硬化程度、道路坡度、路基情况、弯道数量及路面照明情况等,也包括因当地特有地理条件带来的道路特征,如结冰道路、翻浆道路、连续弯道等情况。
(4)环境因素是指交通行驶过程中面临的即时天气及地理环境条件。包括雨、雪、雾、冰雹等特殊天气条件及自然灾害(如滑坡、洪水、塌陷等)对交通行驶的阻碍[3-4]。尤其对于采油企业而言,在特种车辆设备施工转场过程中,市政乡村公路及油田井场道路等相关路段还面临复杂的场镇环境,包括道路人员聚集、交通意识淡薄等多变情况,均属于环境因素。
基于传统的交通安全因素分类方法,对比交通参与实际,显而易见影响交通事故发生可能性的不是单一因素,常常是多因素联合作用。历年交通事故统计数据显示,交通风险具有叠加现象。查阅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仅2013 年非平直路段处的事故共计发生41 903 起,占事故总量的20.5%。结合企业生产交通实际,随着油田开发不断推进,生产状况日益复杂,一改往日从各特车中队基地出发到井场,只需经过油田道路的情况,而是呈现出多种类型施工现场、多类型特车综合转场的数量直线上升趋势,更强的交通安全风险控制措施成为安全管理的必然需求。
根据1993 年、2000 年、2003—2014 等年份,我国道路交通事故统计年报数据分析来看,联合交通安全风险因素事故占比最高,单一交通安全风险事故与非单一交通安全风险事故的比例约为1∶3[5]。可见大部分交通安全事故是在多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共同作用下发生的,且主要形式为联合交通安全风险事故因素。
结合上述历史数据和企业现有交通参与实际,尤其是考虑引入随车副驾人员参与交通安全风险控制后,可将交通安全风险因素重新分类如下:
图1 基于风险叠加效应的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分类
(1)显性可控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可由常规交通安全风险分析进行识别,通过人为干涉、控制可降低发生交通安全事故可能性的原因或条件,简称Ⅰ类因素。包括原有人、车等风险因素,如违法及错误的驾驶行为、车辆设备条件等。
(2)显性不可控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可通过交通安全风险分析进行预先识别,但由于突发情况或非人为原因无法提前干预,而需要借助即时交通安全参与实际进行控制的相关因素,简称Ⅱ类因素。包括原有道路风险因素,如各类行驶道路条件(不含特殊天气条件对路面的影响)等。
(3)隐性不可控交通安全风险因素。无法从驾驶经验和历史数据进行识别,需面对即时情况进行应急处理,非人力可干预的相关交通安全风险因素,简称Ⅲ类因素。包括原有车、环境等风险因素,如冰雹、大雪、大雾等极端恶劣天气、自然灾害(泥石流、山洪、塌方等)、车辆突发故障以及由其他交通参与者造成事故所产生的附加影响等。
(4)隐性可控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可由驾驶经验和过往参与交通实践情况进行分析、预见,但需结合现场实际进行即时控制的相关因素,简称Ⅳ类因素。包括原有环境风险因素,但不限于其他人参与交通的附加影响,如场镇人员密集、部分乡村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淡薄等,以及雨、雾、雪等常规特殊天气条件等。
某特车企业制定的各项生产(交通)管理规定中,包含特车副驾的措施有5 条,在历年实践应用中取得了良好实际效果。结合上述4 类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分类,具体分析如下。
(1)车辆起步前,随车副驾人员必须协助驾驶员巡视一周,重点观察车辆周围及车底情况,包括车辆的装载、行走系(轮胎)、车辆行进方向与车辆底部。
(2)协助驾驶员做好“三停四查”工作,重点检查车载部分和行驶部分。
(3)停车后,协助检查装载、轮胎、油箱等设备情况。
(4)对驾驶人员非法及错误驾驶行为进行即时制止和干预。
(1)左转弯(左变道)时,协助观察左前方以弥补驾驶员盲区,及时发现,提前预警。
(2)右转弯(右变道),协助观察路面、架空障碍,特别是中后桥所处安全距离。
(1)随车副驾人员面对塌陷、滑坡、暴风雨雪等自然灾害时,可提前观测,与驾驶员进行实时评估。
(2)在车队行驶中,可负责对讲机的联络工作,做到对前后车辆安全等方面的及时提示。
(1)行驶中协助观察遭遇车辆、家畜动物、行人等的动态,尤其注意隔离带行人、非机动车辆的突然穿越。
(2)倒车时,下车观察与指挥。
(3)遇雷暴、大雾等特殊天气,积极参与安全评估与提醒。
(4)通过井场、拥挤小区乡镇等复杂路段时,听从路面指挥人员指挥,放下车窗观察、提醒。经过早市、赶集、居民区等特别拥挤街道,可通过拍打车门等方式,向行人示警。
(1)交通安全风险是在实际交通参与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的各类条件及原因。
(2)大部分交通安全事故是在多交通安全风险因素联合作用下发生的。
(3)引入随车副驾人员参与交通安全风险控制,可将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分为显性可控、显性不可控、隐性可控和隐性不可控等4 类。
(4)随车副驾人员对显性不可控(Ⅱ类因素)、隐性可控(Ⅳ类因素)两类交通安全风险因素具有明显控制效果。
(5)人员的生产管理活动对特车运行风险有很大影响,将油田企业人员和设备有序结合,可提高整个交通安全系统管理的稳定性和安全性[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