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飞扬
“双标”,顾名思义,双重标准,于不同对象施以不同标准,即便背道而“评”,依旧振振有词。双标并非新鲜事,古今中外双标大多被予以贬义,一如《变色龙》里的警长,于权贵讨好,于平民骄横;一如“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于权贵放纵,于平民压榨。正因许许多多类似的例子,双标一直为世人所批。可依我之见,双标一词并无过错,无非是奉行“标准”太失偏颇才遭种种诟病。
美国警察因压死黑人而受到美国群众的口诛笔伐,而同样是这群一向以自由平等为诩的美国人,如今对华人却现出另一副嘴脸。本来媒体舆论像一种社会监督,可很多时候西方媒体披着民众传话筒的外衣,却发出损人不利己的报导,公然双标,对中国抗疫措施予以贬低,对西方抗疫举措则大肆赞扬,而分明抗疫步骤并无本质差别。这样的双标错了吗?偏执地坚守刻板印象,始终不肯化解偏见,奉行这样的“标准”,双标定是应该摒弃的。毕竟,标准如同心里的一杆秤,若在评价事物时被自我的意识加了砝码,那这杆秤将永远倾斜。
但是,“双标”是否真的如同大众所调侃比喻的那般一无是处呢?若是“双标”的标准中正,是否也会有不一定的效果?
古人常言,“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便是对“双标”的另一种施行标准——对待自己,严肃且认真;对待旁人,平和且能容。置于现实交往,这类双标反而颇为讨喜,于人于己都是一种正向效果。再如孔夫子所言“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也是对“双标”标准的一种阐述,这话看似在證明于人于己应“单标”,但我们也可从“勿以自我喜恶来要求旁人”解读,它代表着人们对于他人的理解,暗含自我与他人的融合。这番醒世的双标标准何尝不值得你我学习呢?毕竟,标准如同心里的一杆秤,若在为人处世时能平衡好“异”“己”的砝码,那这杆秤便能尽量平稳。
双标本身不应带有褒贬色彩,但我们须认识这双标背后的“标准”,不必人云亦云,张口便痛斥双标现象,而应正确而客观地对待“双标”,尽可能杜绝“双标”的刻板形象,用公平公正的态度去评判和学习。或许唯有如此,这杆心中的秤才不至于失了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