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高额婚姻支付现象看乡村社会转型
——以乡土文化下的福建晋江为例

2021-01-03 00:18陈翎
泉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高额晋江婚姻

陈翎

(厦门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一、引言

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以“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为总要求提出“乡村振兴战略”[1]。“乡风文明”作为“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灵魂与紧迫任务,重点与核心在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保护和传承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同时开展移风易俗,从而促进乡村社会文明程度的有效提高[2]。在乡村社会向现代化转型的进程中,如何提倡与树立文明的乡风民俗,如何提高乡土文化下农村整体的精神风貌,如何构建中国特色乡村治理体系,是“乡村振兴战略”中需要思考与研究的问题所在[3]。

晋江位于福建泉州,正处于城镇化的过程中,受中国村落传统农耕文化与海洋文化的双重影响,保守性与开放性兼备。作为“乡村振兴”的缩影,福建省晋江市创造了“晋江模式”,即从发展乡镇企业起步,以发展产业集群实现工业化、带动城镇化的经济发展模式构筑了富有侨乡特色的地方生产体系。然而,高速的经济发展虽然促进了快速城镇化,但在文化观念领域仍然带有较强的传统村落文化特征,在婚姻支付方面也形成了特殊的晋江风俗与晋江传统,即所谓的文化习俗上的“晋江模式”。伴随时代变迁与乡风现代化转型,自由、平等与民主的思想逐渐深入到家庭生活中。不过,传统的文化因素在解释中国农村家庭关系与权利方面的作用仍然不可忽视。现有研究表明,发达国家中,资源理论对家庭关系与夫妻权利具有较强的解释力,而发展中国家则受文化与习俗规范的影响较深,其中以发展中国家的乡村最为明显。近些年来,在以乡村文化为底色的福建晋江基层社会,文化习俗在乡村社会转型的过程中扮演着关键的角色。其中,高额的婚姻支付现象成为乡土文化习俗上的“晋江模式”的突出表征,也成为“乡村振兴战略”中“乡风文明”总体要求下兼具传统与现代张力的现实性存在。

根据贺东航对晋江现代化发展历程的划分,改革开放初始至1992年是晋江的第一次创业时期,而1992年后是晋江的第二次创业时期[4],高额的婚姻支付现象作为第二次创业时期的时代产物,建立在晋江飞速发展的经济物质基础之上。90年代起,被称为“品牌之都”的晋江取得了突破性发展——经济总量连续多年居福建省县域首位,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长期稳居全国第5~7位。区内有恒安、安踏、盼盼、九牧王等大批知名民营企业,且较多企业在寻求上市的进程中实现了企业的转型升级。转型期中的晋江不断推进工业化、城镇化,既为晋江提供了良好的发展平台,也为晋江人民的物质生活打下了殷实的经济基础。据此,婚姻支付问题作为晋江乡土风俗文化中的头等大事,与蓬勃发展的家族企业、群众逐步提高的生活水平具有紧密相关性。

关于乡村婚姻支付的演化过程,目前学者主要利用相应的调查数据,对其整体变迁过程与家庭模式进行动态考察。聂佩进、王振威利用2005年“河北省农村地区婚姻家庭变迁社会调查”数据,详细论述因婚姻而导致财富在父代和子代间转移的方式、时间、数量等, 认为婚姻支付对于家庭财产转移、亲子两代强弱地位的互换具有显著影响[5];刁统菊则以继承说、福利说、竞争说、家庭意图说和财产转移说等对父母给女儿嫁妆的原因作了比较全面的概括[6];以时代变迁与发展为背景,熊凤水、慕良泽将农村婚姻支付定义为从婚姻偿付向婚姻资助和姻亲互惠变迁的过程,婚姻支付实践背后蕴含的是农村社会结构和文化意义的深刻变迁[7];从女性资源与地位的角度出发,韦艳、杨大为认为,农村夫妻权利模式逐渐趋于非男权化,但是夫妻权利在婚姻缔结时就已成较为稳定格局,女性婚后通过个人资源提升权利的空间变得较为有限[8]。

关于婚姻支付在乡村转型过程中的性质问题,研究者主要以华北地区、赣中南地区等为典型区域进行实证研究,就婚姻支付在现代化进程中的性质进行了分析与讨论。就婚姻支付的本质而言,王德福、徐嘉鸿指出,彩礼本来是缔结婚约的标识物,也是代际之间均衡的财富转移方式,现在却变成了代际剥削的手段,子代借此向父代索要高额家庭财富,推动了彩礼数目的暴涨[9];韩玲则将新郎和新娘作为彩礼和嫁妆的直接受益者,认为其在结婚时“合谋”推动彩礼上涨的行为实际上是提前继承最大份额家产的行为,家产继承的时机从分家提前到了结婚[10]。此外,孙善侠、史清华从我国农村的婚嫁习俗出发,建立相应的经济学博弈模型,对彩礼的短期发展趋势作出了预测,认为短期内会存在彩礼金额上升的一段时期,并认为抑制农村彩礼现象会破坏女性发展的教育基础, 不利于女性地位提高[11];韦艳、杨大为也运用一系列的经济模型与动态数据,认为嫁妆相对于彩礼的水平越高,婚后非男权的发生概率越大[8];夫妻相对收入、相对持家贡献和妻子行为自主权也对夫妻权利有一定的影响。然而,现有文献主要集中于华北地区、赣中南地区进行实证分析,较少有相关文献立足于民俗文化较具特性的闽南地区进行相关探讨。晋江社会作为闽南地区高额婚姻支付的典型代表,既具有普遍的传统村落文化内涵,也具有东南区域海洋文化与现代企业文化的“味道”。作为经济上具有突破式飞跃却仍然保存相当程度上的传统民风民俗的现代化转型城镇,该地婚姻支付事象日益受到社会关注。“抢银行,不如娶个晋江新娘”在近年来成为社会热议话题。2011年,恒安集团CEO许连捷嫁侄女,嫁妆清单被称为“史上嫁妆最高纪录”,嫁妆清单总额约1.4亿元,其中包括奉还聘金、礼金、股票、不动产等财产形式;2012年,晋江百宏集团董事长吴金裱以2亿嫁妆嫁女,再次刷新福建嫁女纪录。两个例子一时引爆网络话题。从传统到现代,高额化、多样化的婚姻支付逐渐成为晋江乡村社会转型中凸显的时代特征。在现代化乡村治理体系的构建过程中,高额婚姻支付的社会特性与性质嬗变,以及婚姻支付高额化将导致家庭代际关系的何种变迁,值得从学科的角度深入调查与研究,也是本文所要探究的一些主要问题。

二、传统型高额婚姻支付现象的形成动机

(一)父权制结构下“重男轻女”的反向补偿

在闽南地区,父权制家庭结构导致重男轻女的现象较为普遍。在乡村社会转型的不同过程,以及不同的生命历程阶段中,女性一般处于弱势地位。家庭对于女性的期待值与投资额往往不如男性。国外学者Kanaiaupuni认为,在针对男性和女性的不同关系处理中,人力资本投资不成比例地偏向男性,而不鼓励投资于女性[12]。家庭对于儿子的投资和期望其承担的责任与赡养义务成正比,往往认为对儿子的投资能为其创造更有利的发展平台,也能为父母与家庭带来更多的投资收益。与此相比,对于女儿的投资评估往往更为谨慎与保守,“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的思想在某种程度上长期影响着闽南女性的生产生活,这种不平等性在教育方面的人力资本投资上体现得较为明显。性别与家庭中的子女排行对于女孩所能接受的教育水平产生显著影响。在家庭资源匮乏的情况下,排行靠前的女孩往往因家庭生计而较早辍学,因而排行靠前的女儿为家庭作出了较大的贡献和牺牲。从这个角度而言,高嫁妆是晋江家庭给女孩的心理补偿与未来期望,也是生活逐渐迈入富裕阶段的父母对女儿为家庭所作出贡献的肯定与回报。而这样的安排,也符合中国社会对于公平正义的一般性理解。

(二)传统村落文化中的“声望与地位”

闽南沿海社会在海洋经济活动中锻造了某种程度的竞争性。“在生儿育女、婚丧嫁娶、盖房修墓这些大事上,村落文化中的每个人都受到压力,要求他们按既定规矩来办,而且争取超过别人。超过了就有‘面子’,不如人就失‘面子’。”[13]为了赢得更高的声望与“面子”,婚姻支付的标准与水平愈来愈高,并作为一种普遍接受并认可的地方风俗存在。21世纪以来,经济的急速发展并未带来晋江人思想上的飞跃。在晋江的熟人社会中,村落作为一个小型的生活圈与文化圈存在,人与人之间的联系枢纽较为密切,文化观念仍带有较强的传统村落文化特征。较高的婚姻支付具有较高的象征性功能与社会意义,往往作为声望与地位的象征而存在,追求由高额婚姻支付所带来的无形社会资产成为村落圈中的常态与趋势。

(三)财产权利继承上的另一种可能

传统村落中,婚姻支付作为一种变相的财产继承而存在。费孝通指出,在父权制社会中,嫁妆是父母把财产赠与女儿的一种形式[14];伊佩霞也将嫁妆与财产继承相联系,认为嫁妆是财产继承的一种形式[15]。在宗族传统文化较为盛行的闽南地区,约定俗成中财产继承的主线仍为男性。而随着经济愈发富裕,在财产继承上与男性未能同等地位的女性便能通过变相的方式获得一定的财产权。然而,高额嫁妆与家产不可共得。对多数具有实业基础的晋江家庭而言,女儿获得高额嫁妆的同时便是对其他家产继承权的自动放弃,且嫁妆的数量在很大程度上少于给儿子的家产数量。换言之,高嫁妆作为女儿财产继承的变相方式,虽是对女儿未来婚姻生活的祝福与期盼,但实质上仍然体现了财产继承权上男女地位的前后性与不平等性。从另一个角度而言,传统农村社会中,嫁出去的女儿难以获得相应的财产继承权。随着农村现代化发展,《婚姻法》赋予了女性全面的财产继承权,从而在法律层面给予女性财产地位以全新的保障。据此,“旧俗”与“新法”的矛盾在农村现代化转型中产生。在经济蓬勃发展的基础上,高额婚姻支付手段或可成为缓解传统思想习俗与现代法律二者间矛盾的一种全新方式。凭借着高额化的婚姻支付,女性的长期劳动获得了相应的财产补偿,从而变相地实现了《婚姻法》所赋予女性的财产继承权。

三、从婚姻支付嬗变看晋江乡村社会转型

(一)“单方养老”到儿女“双方养老”的家庭保障

乡村社会中,家庭责任与赡养义务往往为多个儿子所承担。随着计划生育的稳步推进,独生子女家庭“养儿防老”面临挑战,导致父母思想观念发生转变,并体现在婚姻支付的实际行动上。生育女孩的父母逐步意识到女儿是未来的唯一依靠与赡养义务的履行主体,也对女儿的培养倾注了更多的心血与责任,并集中体现于对婚姻支付的重视上。在婚姻支付上,高额嫁妆与多元化嫁妆逐渐成为晋江企业所有者的市场标配;出嫁后,女儿也逐渐强化了赡养父母的责任。由儿子“单方型”养老模式到儿女“双方型”赡养模式的结构化转变,正是晋江社会家庭婚姻支付模式变迁的内在依据,也是乡村社会转型的突出表征。

(二)婚姻支付流向的转变与个体本位意识的上升

在传统乡村社会中,被客体化的新婚妇女得到婆家的彩礼补偿,形成相应的婚姻偿付制度,使婚姻支付主要由婆家流向娘家。随着乡村转型与城镇化不断发展,婚姻支付的资金流向逐渐变更为共同流向新婚夫妇家庭,为新婚夫妇家庭提供了相应的物质与生活基础。

传统乡村社会注重家庭为本,长幼有序下父母等众长辈具有绝对化的权威,子女的话语权与自由选择婚姻的权利较小,婚姻往往成为家族与家族间的博弈与联结。“家族式”婚姻的主导者是家庭长辈,核心轴线是父子关系与家族利益。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人本主义思想活跃,个体本位意识的上升要求更加注重婚姻的独立性、自主性与平等性。“自主式”婚姻更强调个人意志、利益、自由与发展,其核心轴线是夫妻关系与个体情怀,而传统的父子关系与家族纽带逐渐成为配轴。晋江农村家庭代际关系呈现子辈本位意识兴起、父辈权威下降的趋势,并逐步实现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为主到个体本位的结构化转变。

(三)家庭结构模式的改变与婚姻支付方式的演变

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地实施,家庭子女数量的减少,对家庭内部决策与持家逻辑产生了较大影响,也间接、深刻影响了家庭婚姻支付。家庭小型化使父母在作出婚姻支付决策时更为游刃有余,在作出婚姻决策时不需要考虑其他未婚子女的未来,可将整个家庭的全部财力物力集中于仅有的一个子女身上,而不会像多子家庭那样使某个子女为家庭生计与利益而失去婚姻支付的保障。换言之,家庭规模与结构的调整有利于婚姻支付朝着集中化、具体化的方向演变。

费孝通在《乡土中国》一书中指出,农民的家庭收入主要来自土地,农民的全部生活和社会交往局限在有限的空间内。一方面,这种生活方式更强调婚姻的稳定性而非婚姻支付的多少,即婚姻的主要目的是用来结两姓之好,扩大家庭在地方社会的交际网络,增强家庭抵御生活风险的能力;另一方面,乡村经济下家庭内财产的分割仍以土地分割为主,而土地分割的时点往往为分家而非缔结婚约之时,因此婚姻支付相较于分家财产而言占据较小比例。随着改革开放后晋江社会经济逐渐由乡村经济向现代企业转型,一方面,婚姻支付方式由繁变简,逐渐演变为单一货币形式,工商业取代农业成为家庭收入的主要来源,家庭财富主要体现为货币量的多少,货币相较于土地的可流动性使通过高额婚姻支付提前进行财产分割与继承成为可能;另一方面,城镇经济的飞速发展带来了文化生活的多元化,交往空间与范围逐步扩大化与开放化,婚姻关系已走出对地方性姻亲关系较为依赖的传统时期,自主性婚姻更强调婚姻支付所带来的安全感与保障性,因此推动着婚姻支付曲线在数量规模上不断向上延展。

四、乡村社会转型中高额婚姻支付现象的时代特性

(一)婚姻上层流动中的“政治与文化”色彩

在择偶梯度理论中,莱斯利描述了择偶中通常存在“男高女低”的模式,女性在择偶时倾向于寻找在教育、收入、职业阶层等方面高于自己的男性[16],这一理论与社会性别对男尊女卑的建构密切相关。然而,社会转型中婚姻逐渐强调男女平等与“门当户对”,其中既考虑双方家庭的财产多寡和社会地位与声望的相当程度,也考虑双方男女的个人素养与性格匹配。古德认为,人们确实可以相信两个家庭所接受的联姻的条件,往往是双方在经济上或社会上门当户对[17];徐安琪也指出,现代意义上的门当户对应当是综合考虑双方的资源[18]。从本质上而言,社会转型下的现代婚姻是资源的整合与合理运用,其注重婚姻双方乃至双方家庭间的资源匹配与阶层共通。

20世纪90年代后,以家族企业兴起的晋江人通过短期的资本积累获取了较为丰富的经济资源,但在政治素养与文化资源方面处于相对弱势。因此,晋江富商们往往以高额婚礼支付为择偶资本与筹码,吸引具有更高的政治地位、文化水平与社会资源的家庭实现“政治型联姻”,有利于企业扩大商业领域,提高企业的“政治素养”与“文化色彩”,在资源互补与整合的同时实现家族地位的上升。换言之,较高的婚姻支付对于借由婚姻“向上流动”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就婚姻支付中的嫁妆而言,社会转型下的高额彩礼在某种程度上有助于提升女性的话语权与家庭地位,有利于通过婚姻支付实现阶层上移。然而究其根源,高额婚姻支付反而强化了重男轻女的父权制思想。高嫁妆作为一种社会现象,本质仍然是家庭对于女性地位的不自信后作出的道德与利益补偿,对于女性地位的改变仅仅通过改善经济状况来提升,无法从根本上唤醒女性的自我意识与自我认知——无论是家庭长辈抑或是女性本人仍然秉持着“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有别”的差异思想。因此,新时代下,虽然高额婚姻支付有助于女性收获婚姻“向上层流动”中的资源利好,但女性唯有通过独立化职业实现经济自主,才能摆脱对婚姻资源的长久依赖,才能充分实现“上层流动型”婚姻资源的效益最大化。

(二)家族企业婚姻支付慈善化、公益化的良性转移

改革开放不仅锻造了县域经济发展的“晋江模式”,也造就了民间慈善事业的“晋江样本”。2002年8月,时任福建省省长的习近平指出,要通过组织慈善活动,协助政府发展慈善公益事业,更好地推进社会保障化,维护社会稳定。2002年12月,晋江市慈善总会创立,其中民营企业家理事占85.8%。作为良风美俗的有机组成部分,慈善文化的立足点与宗旨在于发动企业与社会力量改俗易风,而改变民间传统习俗的首要目标便是闽南地区婚姻支付高额化的风气。随着慈善实践的不断深入,“不重面子重里子,不讲排场讲慈善”的口号逐步深入民营企业家内心并在婚姻支付的良性转移中形成社会典范,推动婚礼的简洁化与婚姻支付的公益化。截至2018年4月30日,晋江市慈善总会接受的民俗捐资已达14.78亿元,占慈善捐资总额的将近一半,其中大部分来自于婚姻支付的良性转移。民营企业家们通过向社区老人分发红包的形式传递家庭喜气,以婚姻慈善化的方式实现了婚姻支付的另一种可能。

与各地红十字会获捐款项迅速下降形成鲜明对比,晋江市慈善总会获捐款项却长期不断攀升。在年均超过4亿元的慈善捐款中,大部分来自于晋江企业家们的婚姻公益性慈善化捐赠。从宏观角度而言,婚姻公益性慈善化捐赠是展示企业实力与形象的无形契机,有利于构建良好的社会影响力与正能量传播力,创造出移风易俗中晋江文化背景上的“晋江经验”;从微观角度而言,多数闽南人相信“善有善报”,婚姻慈善化与公益性代表了家族对新人的良好祝愿,也是晋江人化小家为大家的情怀的良好体现。

五、结语

作为乡风民俗的典型地域,晋江高额婚姻支付现象实质是乡村社会文化转型的窗口式缩影。在一般村落的共性特征与闽南地区独特的风土人情中,晋江孕育了具有地方时代特色的乡风文化。就高额婚姻支付现象的形成机制而言,在相对保守的传统闽南村落中,重男轻女的思想基础仍然对婚姻生活产生根本影响;在由熟人社会形成的生活圈与文化圈中,传统村落对于社会地位与名誉声望的追求是高额婚姻支付的直接动力,而作为一种变相的财产继承方式,父母的期许与关怀是高额婚姻支付的形成动机与基础。在晋江乡村社会转型中,婚姻支付流向与方式的嬗变是建立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后家庭结构模式的改变之基础上的,家庭结构模式改变促使个体本位意识上升,使夫妻关系取代家族父子关系成为家庭关系的主轴与核心。在家庭内部,婚姻支付形式的嬗变使子女“双方养老”取代儿子“单方养老”成为家庭保障。近些年来,高额婚姻支付也体现出其鲜明的时代特征。婚姻选择呈现“向上层流动”的社会趋势,并显现出一定的“政治色彩”与“文化彩色”,政治联姻与文化联姻成为晋江人婚姻选择的热点与焦点。其中,高额婚姻支付成为了婚姻选择“向上层流动”的物质保障与动力基础。此外,婚姻支付向慈善化、公益化转移的时代趋势是“文明乡风”的具体体现。面对乡村社会转型的晋江村落,我们当发扬其中纽带性、公益性、社会性的优秀文化积淀,落实“乡风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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