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意理论在文学翻译中的体现
——以孙致礼《诺桑觉寺》(节选)译本为例

2021-01-02 22:02顾民章
开封文化艺术职业学院学报 2021年1期
关键词:莫兰源语笔译

顾民章

(陕西师范大学 外国语学院,陕西 西安 710062)

释意理论认为,翻译就是释意,是译者通过语言符号和自己的认知补充对原文意思所作的一种解释;译者应追求的不是语言单位的对等,而是原文意思或效果的等值[1]。巴黎释意学派主要探讨口译和非文学文本笔译原理与教学,其理论直接来源于口译实践。勒代雷曾指出,释意理论同样适用于笔译。释意理论与意译、增减译、改译、目的论等都有很多共通之处,因此也可以用于指导笔译实践,包括文学翻译。本文就孙致礼翻译的简·奥斯汀的小说《诺桑觉寺》(节选)中的例子来分析释意理论在文学翻译者中的体现,希望能够促进释意论应用范围的扩大。

一、释意理论

在释意理论中,翻译是意义之间的翻译,不是字对字的翻译。释意理论认为,翻译分为三个层次,分别是词义层次、话语层次和篇章层次[2]。而真正意义上的翻译应达到第三个层次,也就是篇章层次[3]。塞莱丝柯维奇在探讨口译理论的过程中,发现无论是口译还是笔译,其思维具有共性,翻译传播的不仅是语言意义的总和,而且还有在具体语境中确切的言语意义[4]。

二、释意理论与笔译实践

勒代雷认为,书面语意义比口语意义更难捕捉。口语与笔语一样,理解就是释意,但译者和文章间的距离比译员与讲话间的距离要大,理解起来困难常常更为明显[5]。由于书面语固定,译者很难摆脱源语,只要稍微停顿,就会被源语所束缚,自然无法重新进行表达。加上文学翻译中不确定的内容有很多,所以很少有人将文学翻译与释意理论联系起来。然而,释意理论与意译、增译、省译等翻译方法或是归化的翻译策略以及目的论等翻译理论拥有很多共通之处,不应该被忽视,依然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口译和笔译虽有不同之处,但性质上是一致的,二者都能使用释意理论进行实践指导。但是,在具体的实践操作中,二者又有一定的差异[6]。

三、释意理论在文学翻译中的体现

《诺桑觉寺》是简·奥斯汀前期的作品,最初书名为《苏珊》,1830 年作者对小说做出修订,卖给伦敦一个出版商,但未出版,该作品在作者去世后第二年才得以出版。该书讲述了一对年轻的恋人为爱情奋斗,最终结为伉俪的故事。以下用几个例子说明释意理论在孙致礼先生译文中的体现。

例(1):

ST:Her father was a clergyman, without being neglected, or poor, and a very respectable man, though his name was Richard and he had never been handsome.

TT:他的父亲是个牧师,既不受人冷落,也没陷入贫穷,为人十分体面,不过他起了个理查德的俗名,长得从来不算英俊。[7]3

这一句是对女主角凯瑟琳·莫兰父亲的描写,在原文中“neglected”按照语境翻译为受人冷落,译者在翻译过程中一定经过了释意这一过程。首先理解了“neglected”一词的意思,然后脱离源语,去寻找一个符合目的、表达、语境的词语。此外,原文中“Richard”这一名字只是起介绍的作用,在英语母语读者看来“Richard”是一个不那么洋气的名字。而前面也指出了他是“a very respectable man”,因此,在翻译时就要把原文带有的暗喻成分给翻译出来,这也是释意理论中理解阶段提出的理解暗喻,即大背景,也就是先决条件。

例(2):

ST:He had a considerable independence besides two good livings.

TT:他除了两份优厚的牧师俸禄之外,还有一笔相当可观的独立资产。[7]3

只看源语“considerable independence”读者会不理解,因为字面意思是很大的独立自主,听上去十分奇怪。此处需要先理解后面的“good livings”指的不是好生活,而是生活来源,但他只有一份工作哪来的两份收入呢?这就需要了解相关背景或者继续向后读,在译者确定两份收入都来源于做牧师之后,翻译为牧师俸禄,而之前的“independence”也应该与收入有关,首先理解,然后脱离源语,最后重新表达,译为“独立资产”。

例(3):

ST:A family of ten children will always be called a good family. Where there are heads and arms and legs enough for the number.

TT:一家人要是养了10 个孩子,个个有头有脑,四肢齐全,总会被人称作美好的家庭。[7]3

将“Where there are heads and arms and legs enough for the number”译为“个个有头有脑,四肢齐全”。从重新表达方面来说做得很好,完全符合目的语的表达方式,而且完全把原文的意思表达了出来。如果按照字面意思理解就是头和胳膊和腿儿都够数儿。这样会显得译文很怪异,读起来缺乏文学气息,因此,译者理解之后,脱离源语束缚,在翻译时用了“有头有脑,四肢健全”。

例(4):

ST:Her love of dirt gave way to an inclination for finery. And she grew clean as she grew smart.

TT:她再也不像以前那样喜欢脏里脏气了,而是讲究起穿戴来,人越长的漂亮,就越干净利落。[7]4

这段是对凯瑟琳·莫兰15 岁时的描写,与10岁的她形成了鲜明的对比。此句是对外貌的描写,在文学翻译中经常出现,中文描写外貌时,四字成语形容词使用较多,而英语中使用名词较多,译者在理解之后,脱离了源语的名词描述,重新按照目的语习惯表达,这三个步骤与释意论十分吻合。

例(5):

ST:Mrs Morland was a very good woman and wished to see her children everything they ought to be.

TT:莫兰太太是个十分贤惠的女人,很希望自己的孩子个个都有出息。[7]5

“Mrs Morland was a very good woman” 以 及“Wished their children everything they ought to be”的意思给人的感觉是模糊不清的,不加以考虑可能直接翻译成“莫兰太太是个好女人,希望她的孩子成为应该成为的人”。根据释意理论,结合文章的内容,脱离源语得出这里的“good”以及“everything they ought to be”其实所指更加具体,分别是贤惠和成功,然后根据目的语习惯重新翻译表达。

结论

通过以上例子可以看出,释意理论适用于文学翻译。笔者认为,意译、增减译这一类翻译技巧基于释意理论,第一步是要理解。因为书面语的稳定性,译者被文本所束缚,无法准确理解,所以需要结合语境脱离源语。第二步是重新表达,这一阶段理论更加凸显,因为好的译文需要符合人们的阅读习惯,也就类似严复所提出的信达雅理论。释意论与目的论、功能对等、信达雅、归化等理论以及翻译策略有很多相通之处,因此,针对相同的译文,一些学者认为使用了意译的方法,另一些则认为使用了归化的策略,还有人认为是在目的论指导下进行翻译的。其实,译者在翻译时,并未刻意使用某种理论,而是不自觉地在使用这些理论方法或策略的结合体,最终产生优秀的译文。因此,口、笔译的理论,都能够指导我们进行翻译实践,正如本文提到的释意理论,虽然来自口译实践,但又很少有人提到用这一理论来指导笔译实践,尤其是文学翻译。这就如同吃饭时有很多工具,利用不同的工具来夹取不同的食物,最后才能发现合适的工具。对于文学翻译来说,释意理论就是较好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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