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对外投资税务风险及防范措施研究

2021-01-02 11:56
企业改革与管理 2021年17期
关键词:东道国税务机关定价

程 霆

(中汇江苏镇江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江苏 镇江 212004)

一、前言

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和我国综合实力的不断提高,我国许多企业逐渐走出国门,积极开展对外投资,拓展自身的发展空间,取得了良好的投资收益。与此同时,由于“走出去”企业对外投资经验不足,缺乏国际化的专业税务人才,对国际税收环境、投资目的地税收法律法规不熟悉,使企业面临诸多税务风险,如果不能识别和防范这些税务风险,将使企业蒙受重大的财产损失和信誉损失。因此,“走出去”企业应认真研究对外投资所面临的税务风险类型,并采取必要的措施来防范各类税务风险。

二、企业对外投资税务风险的类型

1.税收环境差异风险

税收环境差异风险是指各个国家在政治环境、税制体系、法制状况等影响企业税负的重要因素存在着差异,这些差异将从不同层面影响企业对外投资的实施和开展,从而导致产生税务风险。

2.税收合规性风险

税收合规性风险是指企业因未能按照东道国的税收法律法规依法纳税、办理涉税业务、享受税收优惠等,而面临被税务处罚或法律制裁的风险。税收合规性风险产生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对外投企业缺乏国际化的专业人才,导致不熟悉当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征管程序,未能做好税收遵从。另一方面是由于东道国税收法律、税收制度不完善且变化频繁,部分具体政策不明确,税收执法不规范等。

3.重复征税风险

重复征税风险是指企业对外投资经营中的同一课税事项,同时被国内和东道国征税。企业之所以被重复征税,一是由于税收管辖权的交叉。企业对外投资的东道国大多和我国一样,同时实行属人和属地两种税收管辖权,而具体认定标准又存着差异,从而导致企业面临被重复征税的风险。二是对外投资企业不熟悉相关税收协定。我国与很多国家和地区签订了避免重复征税的税收协定,通过税收抵免等方式避免双重征税。由于各个税收协定在适用条件及具体条款上又存在着一定的差别,不同的国家抵免政策的规定也不同,一些企业不熟悉税收协定及具体政策规定,导致不能准确利用税收协定规定的抵免政策,面临被重复征税的风险。三是企业自身税务管理问题。有的企业在境外已缴纳税款,但未取得相关缴款凭证,导致无法抵免;有的企业在境外错缴或被错征的所得税税款,同样无法在国内抵免。

4.反避税调查风险

对外投资企业经常遇到东道国税务机关的反避税调查,调查主要集中在关联交易的转让定价方面,东道国税务机关一旦认定其关联交易违反独立交易原则,将面临纳税调整的风险。有的企业会利用不同国家的税率差异,通过关联交易将利润转移到税率相对较低的国家或地区,从而降低整体税负。为了防止和消除跨国企业通过不合理的关联交易定价将利润转移,从而降低税负,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强了对关联企业转让定价行为的立法和审查,以维护本国的税收权益。在BEPS行动计划下,有关国家会加强对各层级公司合理商业实质的审查,打击采用无商业实质的控股公司安排,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的行为;有关国家还会从全球价值链和价值贡献角度确定相关价值创造活动的利润归属,防止企业利用转让定价转移利润。各国关于转让定价的立法和审查,使企业利用转让定价进行利润转移,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一旦被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认为没有遵循独立交易原则,从而进行转让定价调整,将使企业面临巨大的税务风险。

5.税收协定风险

(1)税收协定不完善带来的税务风险

我国与很多国家签订了双边或多边税收协定,各个税收协定又千差万别,有的税收协定签订的时间较长,一直未进行更新,已经不能满足经济发展的需要,对外投资企业在遇到相关涉税风险时,无法得到有效的保护。

(2)未能享受协定待遇的风险

有的企业不熟悉我国与东道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对协定内的具体条款的理解不充分,未能做好合理安排,导致企业无法享受税收协定中的各项待遇。有的企业不熟悉协定中税收优惠的具体条件及相关流程,未能按规定时间和程序办理,导致未能享受税收优惠。有的企业在受益所有人的认定,所得性质的判定、利益限制条款等方面与当地税务机关发生税收争议,面临滥用税收协定的质疑,导致无法享受协定待遇。

(3)未利用税收协定维护自身税收权益的风险

有的企业在东道国受到主管税务机关不公平税收待遇及面临重大税收争议时,没有根据税收协定及时采取最合理的应对措施或向本国税务机关寻求帮助,启动两国税务机关相互协商程序,从而丧失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有利时机和主动权,使企业税收权益受损。

6.税收抵免风险

企业在对外投资过程中会因为不重视国内税收法律的相关规定而面临无法进行税收抵免的风险。我国税法规定,居民企业境外取得的所得已在所在国直接缴纳和间接负担的境外企业所得税性质的税额,符合条件的可以进行抵免,但抵免金额不能超过其境外所得按照我国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缴纳税额,即限额抵免。企业可以选择按国(地区)别分别计算,或者不按国(地区)别汇总计算其来源于境外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计算其可抵免境外所得税税额和抵免限额,但一经选择,5年内不得改变。企业缴纳了不符合条件的税款、未能取得税款抵免的所需的凭证、未能选择有利于自己的抵免方式等都会导致无法抵免,从而产生税务风险。

三、企业对外投资税务风险的防范措施

1.熟悉国际税收环境和当地税收政策

企业对外投资,必须主动充分了解国际税收环境,熟悉国际税收惯例,树立国际税收意识,以便按照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处理涉税事宜,维护和保障企业的合法权益;要主动充分了解东道国的税收相关法律,包括实体法和程序法,提高纳税遵从,严格依法纳税、依法办理涉税事项、依法享受税收优惠;要熟悉东道国财务、会计规定,以便正确核算、准确计税、避免因财务、会计处理不当造成涉税风险。

2.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控机制

在企业对外投资经营中,税务风险无处不在,对外投资企业只有建立并不断完善税务风险管控机制,才能识别和防范不同阶段不同类型的税务风险。首先,应建立健全税务风险内部控制体系。针对投资的进入阶段、经营阶段和退出阶段,重大决策项目和日常税务管理,分别制定相应的风险识别和防范措施。其次,组建专业的内部税务管理团队,学习和研究当地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协定,提高税务管理能力,积累经验,逐步提升税务风险管理水平。最后,充分借助国际专业税务服务机构的力量。国际专业税务服务机构可以为企业提供税务政策咨询和税务风险评估,当企业遇到税收争议或税收歧视时,可以代表企业与当地税务机关进行沟通,防范和解决税务风险。

3.合理利用税收协定

首先,对外投资企业要识别和确认价值链上的战略环节和主要价值创造因素,根据各个环节创造价值和利润的多少、承担风险的大小以及存在的必要性有多强等因素,合理确定关联交易转让价格。其次,合理利用税收协定中规定的预约定价安排条款,规避纳税调整风险。对外投资企业面临的反避税调查,主要集中在关联交易定价方面,企业通过向我国主管税务机关申请,由两国税务机关就关联交易转让定价达成预约定价安排,可以提高关联交易转让定价的确定性,减少转让定价引起的税收争议,规避转让定价调查引起的纳税调整风险。再次,对外投资企业要及时了解我国与东道国签订的税收协定及修订情况,关注是否存在税收饶让的条款以及税收饶让条款的具体条件,做好各项安排,充分享受东道国给予税收优惠。最后,合理利用相互协商程序,防范和应对税收争议引起的税务风险。企业在对外投资中,一旦与东道国税务主管机关在涉及税收协定待遇享受方面发生争议,要积极向中国税务机关申请启动相互协商程序,通过两国税务机关协商解决税收争议,避免双重征税、转让定价、反避税调查等涉税风险,维护自身权益。

4.加强与东道国主管税务机关的沟通

各个国家间税制不同,税收法律制度的完善程度也不相同,具体税收政策还会不断地发生调整和变化。因此,对外投资企业需要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及时了解税收政策的变化以及税务机关对于新政策的具体解释,避免因适用政策不准确而产生税务风险。另外,税收政策本身就存在很多不明确的地方,税务机关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企业要加强与当地税务机关的沟通,了解税务机关对于具体税务行为的认定标准,执行口径,争取采用有利于企业的处理方法。

5.重视国内税法关于税收抵免的相关规定

对外投资企业要认真研究国内税法关于税收抵免的具体规定,合理安排投资架构,做好涉税资料的整理和保管,避免境外已缴纳税款无法获得抵免待遇。同时,要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选择合理的税收抵免方式,维护企业的税收权益。

四、结语

随着“一带一路”倡议的逐步推进,我国越来越多的企业走出国门,开展对外投资。对外投资企业要熟悉国际税收环境和东道国税收政策,合理利用税收协定并重视国内税法,建立健全税务风险管控机制,防范各类税务风险,以实现企业的稳健、长远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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