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 超
(中铁十五局集团路桥建设有限公司,江苏 南京 210000)
社会的发展、经济的繁荣需要稳定的行业作为后盾才能得以实现。建筑业之所以能够成为发展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行业本身的特点与人民大众的需求有着很大的关系。经过多年的发展,建筑施工领域已经呈现出日益激烈的竞争态势,如果企业不能够从自身出发进行全面的调节,实现稳健发展,就会给企业的良性发展带来阻碍。对于建筑施工企业而言,缴税开支一直占据了其成本的较大额度,是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关注的重点工作。实践证明,国家出台的营改增政策在降低企业实际税负,推动企业经济发展等方面效果显著。纳税筹划作为企业减负增收的重要手段,值得企业下大力度进行研究并运用于管理中,以便尽可能地减少自身的经营成本,有效控制开支,不断增强建筑施工企业的竞争实力,激发企业的创新活力,创造更大的佳绩。
纳税筹划工作的有序、科学化开展需在符合一定条件的基础上才能进一步实施,即该项工作需符合国家的政策要求与法律法规。纳税筹划工作是科学遵循税收政策法规的导向,针对企业内部的生产活动、经营活动和投资行为采取的一种筹划行动,以确保可以通过这一措施实现良好的减负效果,强化企业的综合实力,实现利润收益的最佳。处于当今时代的建筑施工企业,既可以享受到多元化市场环境下带来的巨大商机,从中谋求更大的发展利益,实现战略规划目标,也需要接受竞争对象数量激增、建筑市场环境复杂、行业微利时代来临等客观情况。因此,建筑施工企业更需要加大对成本控制管理工作,对纳税筹划工作的关注力度,使筹划真正作为企业节流的有效手段,降低原有的纳税成本,实现企业价值的最大化。由此可见,建筑施工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既是市场经济下的必然选择,也是企业实现预期发展目标的有效优化策略,对于建筑施工企业的持续、健康成长是大有裨益的。
财务部门主要负责企业内部的各项财务管理活动,也是建筑施工企业内部纳税事项筹划的核心部门。财务部门虽然也会根据上级领导的要求开展具体筹划工作,然而在预定目标的执行效果以及企业利益最大化的实现方面还存在很大的差距。大部分建筑施工企业都制定了纳税筹划目标,然而筹划目标的设定范围过于窄小,往往只是从单一的降低税负的角度出发开展筹划工作,有些甚至只是为了应付税务检查。显性成本与隐性成本均是建筑施工企业的成本内容,而企业工作人员在开展该项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只关注前者而忽略后者,加重了企业的成本负担。针对企业内部的纳税筹划环节,工作人员开展的筹划工作未能制定全面的统筹策略,未能将整体的财务活动目标与企业经营活动相融合,这种过于单一的筹划做法无论在科学性上还是在全面性上,,均是有所缺失的。与此同时,企业内部的筹划工作存在一定的涉税风险。比如,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开展纳税筹划过程中,采取与税务部门拉关系,使用一些不规范的方法进行操作,这种策略无法从本质上消除纳税筹划问题,也加剧了企业自身的纳税风险。还有的建筑施工企业将纳税筹划与避税问题等同看待,这也是筹划工作实施缓慢、收效甚微的原因之一。
现阶段,企业对于纳税筹划工作的接受程度已经大幅度提高,然而由于部分建筑施工企业对纳税筹划这一理念了解的较少,对于其实用价值也持一种半信半疑的态度,因此该项工作并未得到管理人员的持续性关注。现有建筑施工企业中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也大多是外资企业与规模较大的国有企业,一些小的建筑施工企业往往不会设置筹划部门。这种情况出现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除去企业运营规模较少、运营结构单一等要素之外,更为关键的一点是内部人员筹划意识的不足。部分建筑施工企业从上至下,都没能将纳税筹划工作当作工作重点来抓,一些轻视筹划内容,筹划意识淡漠的情况比比皆是。与此同时,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势必付出相应的人员投入与资源投入,特别是在专业人才的委派方面要求较高,如果纳税筹划人员不具备较高的业务素养,以及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就无法胜任此项工作,也难以实现预期的筹划目标。受到这些因素的影响,导致工作人员纳税筹划工作积极性下降,筹划效果不明显。
建筑施工企业高层管理人员大多将工作的重心放在业务活动中,而往往忽略管理模式的运用以及管理内容的制定,导致管理工作存在一定的局限性。针对企业内部的纳税筹划管理工作,大多是由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采取统一筹划、统一核算的方式,而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一般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管理。由于个人所得税中的缴税和纳税筹划是由两个独立的部门进行管理的,导致纳税筹划工作容易出现彼此不统一,偏重自身利益的情况,不仅影响了纳税筹划的执行效果,更有甚者导致筹划体系触犯了法律,给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了隐患。纳税筹划工作的有效实施需要科学的纳税筹划流程进行辅助,建筑施工企业要想在日趋激烈的竞争环节中谋求发展,在管理手段的运用上就不能仅限于日常财务管理工作,如果企业内部纳税筹划体系不完善,就不能真正将纳税筹划的价值发挥出来。
筹划工作目标是企业内部人员开展日常工作的指导依据,是进一步践行筹划工作的基础前提,企业内部工作人员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过程中不能只以追求最低缴费额为目标,而应结合自身的发展实际,在确保实现经济目标全面实施的基础上,开展筹划工作。如果仅仅是通过筹划工作来降低税负,而企业内部的其他经营活动却受到牵制,那么纳税筹划工作的开展也是不成功的。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应明晰筹划工作的具体目标以及筹划特点,严格区分纳税筹划与偷税二者间的区别,确保在降低企业税收成本的同时,将涉税风险控制在一定范围之内。由此可见,建筑施工企业内部员工只有明晰纳税筹划目标、合法合规地开展该项工作,才能确保筹划效果的全面实现,才能促进企业管理水平的有效提升。
建筑施工企业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目的,是为了能够妥善解决企业的税务问题,实现企业效益的最大化。为了能使企业内部的每名员工都认识到纳税筹划的巨大价值,就需要通过内部引导、深入宣传,使纳税筹划的理念深入人心。首先,企业内部的高层管理人员作为谋划企业发展、部署战略方针的核心人员,应不断增强自身的筹划意识,利用好手中的职权,建立科学、完善的涉税制度,确保该项工作的顺畅施行。其次,按照内容分类,纳税筹划属于财务管理活动的一部分,只是在管理层次与水平方面有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对于筹划人员的专业素养与职业能力也提出了新的挑战。筹划人员除了掌握必要的专业技能之外,还要多关注我国税收政策的变化,以免出现筹划工作延迟、筹划方法不科学等情况。随着国家“一带一路”政策的广泛深入推进,我国建筑施工企业在境外承揽的项目也日益增多,这就对税务工作人员的实操经验、运作水平以及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工作人员只有不断提升自身的筹划能力与数据分析能力,多接触最新的国际税收理论,才能确保筹划方案的科学性与前瞻性,使企业的纳税筹划水平上升到一个新的阶段。与此同时,建筑施工企业在纳税筹划环节,应重点关注协同规划工作。企业内部的组织架构较为复杂,在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的过程中往往是各个部门独立工作,彼此间的交集与沟通较少。管理人员在开展纳税筹划工作的过程中,可结合实际情况,将纳税筹划的各个要素渗透到企业的管理活动中,通过各个部门间的相互配合,实现内部良好、有序的管理机制,使每名员工都可以发挥出自己的力量,使纳税筹划成为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建筑施工企业的纳税筹划工作可以从多个层面体现出来,企业活动中会涉及大量的合同,对于合同中的内容可进行相关的纳税筹划工作。项目内容涵盖了设计、施工、采购等多个步骤,与之相对应的,不同业务的税率也不尽相同,应按照各自的税率核算销售货物的税额。在一些特定情况下,建筑施工企业参与的多种项目的税率无法分开进行核算,这也加剧了企业风险的产生。为了防止这一情况的出现,项目承包方可事先与业主进行商议,使其能够积极配合将合同进行拆分,合理拓展纳税筹划的空间。由此可见,高质量、高层次的合同条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保障建筑施工企业的利润收益,合同条款的审核与议价能力有助于工作人员排查问题,奠定盈利基础,全面提升建筑施工企业的经济效益。
综上所述,不断变化的市场格局与经济环境给建筑施工企业的发展带来了新的挑战,企业管理人员需要在管理手段与业务范围方面进行改革优化,以便能在激烈的市场环节中站稳脚跟。企业通过采取合理的纳税筹划手段,可以有效减少纳税成本,实现企业内部效益的稳健增长,减少涉税风险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