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治良
(内蒙古大雁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呼伦贝尔 021122)
国有企业集团通过全面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完善,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具体体现,同时也是保障国有企业集团健康发展的有力措施。因此,国有企业集团需要系统地梳理现阶段全面风险管理中暴露的问题和不足,做好进一步的优化和完善工作,切实发挥全面风险管理的价值,推动国有企业集团的良性发展。
为促进国有企业的健康发展,保障国有资产安全,2016年国务院在《关于建立国有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制度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如果因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职责履行不正确或未履行职责,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发生,严格界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严肃追究问责,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2018年国资委印发《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又对国有企业集团风险管理领域的责任追究情形进行了明确,而风险管理体系的完善与否则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内容[1]。因此,国有企业需结合主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提升企业合规管理水平。
国有企业集团结合发展现状,制定相应的战略目标。在战略目标推进过程中,受内外因素的综合作用,难免会有一系列风险因素发生,对战略目标的实现造成阻碍作用。而通过全面风险管理的深入落实,将多元化的管控工具、方法等综合运用过来,可对风险防火墙有效构建,促使风险因素得到显著规避或减少,进而顺利实现战略目标。
国有企业集团的子公司众多,业务模式呈现出多元化的特征,显著增大了企业集团风险管控的难度。为切实防范可能出现的风险问题,国有企业集团需完善构建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高效监控各个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现状,准确识别与控制子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促使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水平与企业集团的管控要求所符合,这样国有企业集团的整体稳定发展方可以得到保障。
一些国有企业集团虽然设置了风险管理部门,但专业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导致全面风险管理任务得不到高质量完成。同时,将流程合规、法律合规作为关注重点,风险防范控制遭到不同程度的忽略。这样虽然能够对法律风险有效防范,但风险管理的形式化问题严重,容易导致两方面问题出现:一方面,为避免出现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国有企业集团可能会对部分事项进行终止,影响到国有企业集团的快速发展;另一方面,部分事项虽然形式合规,但却有实质风险存在,容易导致风险问题的发生[2]。
首先,缺乏完善的风险管理制度。国有企业集团目前已经将内控制度、风险管理制度等构建起来,但制度的针对性不足,没有充分考虑企业集团的整体情况。制度条例的基础性较强,只能够用于防控规范性问题,难以高效适用不同子公司的典型业务。其次,风险预警与考核机制不够完善。现阶段很多国有企业集团在风险控制制度构建时,将合规性作为主要关注内容,不能够高效防控市场风险与经营风险。同时,风险预警与报告制度不够健全,这样相关部门就难以客观评估集团体系所面临的风险问题,无法系统考核风险应对情况。
信息化时代下,信息技术被深度运用于企业风险管理领域内。基于信息平台的支持,能够更加高效地收集、分析与评估风险信息,显著提高企业风险管理水平。但目前一些国有企业集团所构建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并不完善,导致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作用得不到全面发挥。
国有企业集团需充分认识到全面风险管理的必要性,将董事会对风险管理的监督、指导作用充分发挥出来,且向企业战略、绩效考核等诸多方面和环节全面贯彻落实风险管理。要深入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与风险管理要求,对国内外形势、行业发展特征等全面了解和分析,科学预判经营环境变化趋势,对各项战略制定、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精准识别与分析,进而将重大风险应对方案完善制定出来。要依据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对风险偏好、承受度等合理确定,通过战略的及时调整,促使重大风险问题得到防范和化解。需注意的是,国有企业集团既需要对纯粹风险进行控制和防范,又要对机会风险灵活把握,切实提高发展质量。
国有企业集团需对经理层的风险管理职责进行明确,要求向企业重大决策以及日常经营管理全过程中融入风险管理内容。各项重大决策实施之前,如投资、并购等,需将专项风险评估工作开展起来,对潜在风险充分揭示与客观评估,提前做好应对工作。要整合利用现有资源,重点管理核心业务所面临的重大风险,定期专项检查风险事件的高发领域,通过风险隐患的及时发现与消除,促使国有企业集团经营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得到改善[3]。同时,要将重大风险监控预警体系科学构建起来,通过信息化手段的深度运用,对风险量化指标、预警指标等合理设计,动态、实时监控重大风险,增强防范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国有企业集团重大风险防控能力得到不断提高。
要对国有企业集团每一个层级的风险管理职责进行明确和压实,且向企业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中加入风险管理方面的内容,以此来增强工作人员风险管理意识,保证各项风险管理要求得到全面落实。要对风险管理领域内集团、子公司的责权利均衡机制进行构建,通过激励考核机制的优化,促使各个子公司的风险控制效果得到改善。要在业务经营考核体系中加入风险预警方面的内容,要求子公司于日常经营管理中全面融入风险管理要求。要将联动机制构建起来,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职能和作用,联合评价子公司的风险管理成效。一旦有重大风险问题出现,需深入详细的调查,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通过一系列信息化手段的综合运用,能够促使国有企业集团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增强。因此,国有企业集团需在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深度应用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对风险管理的手段和方法进行革新,构建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需充分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环节,以便促使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价值得到凸显。相关人员需充分考虑企业集团信息化推进方案,逐步向风险管理系统中纳入关键财务数据采集功能,以便实时更新、动态监控业务风险,促使风险预警的精准性、动态性得到增强。要深度利用采集到的各种风险信息,及时共享给有需求的企业其他部门。同时,要对风险信息报告制度进行健全,丰富风险信息的报告形式,增强风险信息交流的便捷性,这样能够对风险管理工作状况、暴露问题等快速了解,进而第一时间进行优化和解决,避免风险问题的进一步扩大化。
为推进全面风险管理的深度落实,需通过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构建,引导管理层与普通职工将风险管理要求融入日常管理与业务实践中。国有企业集团需利用会议活动等多种载体,广泛宣传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意义和价值,促使全员风险防范意识得到切实增强,能够自觉贯彻风险管理理念。通过风险管理环境的改善,保证能够高效管控各项经营活动的潜在风险问题。同时,为切实提高全面风险管理水平,国有企业集团需通过人才政策的合理设计,将更多具有较高专业能力的风险管理人才吸引进来,充实人才队伍[4]。要构建完善的培训机制,定期教育、培训现有的员工和人才,帮助员工深入掌握风险管理的要求和方法,能够在日常工作实践中主动发现和预警潜在风险。要经常组织岗位交流活动,引导内部职工互相分享成功经验,达到共同提高的目的。
综上所述,加强全面风险管理的有效性,将会对国有企业集团的整体健康发展产生积极影响。因此,国有企业集团须按照党中央的部署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高效管控与防范日常业务经营中的潜在风险,避免风险的严重化和扩大化,促使国有企业集团的战略目标得以顺利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