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 何海波
3年前,《清华法学》曾以“迈向数据法学”为题发过一组文章,共9篇。为进一步推动以数据为基础的实证研究,我们再次组织这个专题。专题文章是在2020年底香港中文大学法学院主办、《清华法学》和China Review协办的第四届“迈向数据法学”研讨会参会论文的基础上组稿而成的。
下面先简单介绍这一组7篇文章。
许可、张永健合写的《论民法典的统一实施》,既是实证研究也是理论辩正。文章主要通过两个例子,来讨论法律统一实施的必要和限度:一是在《担保法》和《物权法》条款相互冲突的情形下,法院如何适用;二是在物权法定原则下,法院如何对待法无明文的典权。文章提出,在后民法典时代,法律适用中仍然面临大量的分散解释(各地法院不同解释)、另类解释(基于个别衡量而作背离法条文义的解释)和异常解释(法官主观因素导致的误用);其中,另类解释和分散解释具有一定的合理性,法律实施不必完全强求一律。
龚浩川、习超合写的《戴着镣铐跳舞的机构投资者》,探讨了机构投资者对于提升我国上市公司治理水平的作用。基于A股主板上市公司相关数据,研究发现,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在公司治理效果上存在明显差异:国内公募基金对遏制掏空行为有积极影响,而私募基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总体上效果不彰。日趋严密的交易规制措施反而阻碍了不同类型机构投资者形成改善公司治理的合力,对公司治理产生反作用。文章建议,证券监管机构在制定交易规则时,应当为不同类型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提供充分空间。
熊谋林的《惩罚确定性与犯罪控制》,从这几年学界普遍关注的刑事“错判”,转向对“错放”的研究。文章利用1986—2019年的法律年鉴数据,指出刑事司法在命案控制方面成效显著,但总体上破案率、逮捕率、起诉率、审判率呈明显递减趋势,拘役和非监禁刑比重成倍上升。时间序列分析表明,惩罚不确定性和刑罚轻缓化对犯罪增长有显著的负面影响。文章主张,中国在转型时期需继续用严格的刑事司法措施和监禁刑控制犯罪,以保持惩罚确定性和刑罚的威吓力。
唐应茂、刘庄的论文讨论了一个各国都很关心却又难以确切回答的问题:“庭审直播是否影响公正审判?”文章采用实验方法,对西部一家基层法院直播案件和不直播案件进行了比较。通过对庭审视频的技术分析,研究发现,在直播的情况下,当事人语速显著放慢,法官和诉讼代理人的语速则没有明显变化,而所有诉讼参与者的基频(反映说话人音调高低)范围显著缩小。这表明,直播促使当事人在庭审中更加谨慎,减少各方参与者的极端情绪和行为,但有较多直播经验的法官和律师则不会受到过多影响。研究结论为正在兴起的庭审直播潮流提供了一个支持。
田燕梅、徐恺岳、魏建的论文,以四省市3016份著作权侵权判决书为样本,讨论了法律社会学上的一个经典问题:是什么影响了法院的判决?研究发现:当事人拥有的身份财富等社会资源对法院判决并不产生直接影响,其影响是通过诉讼能力这一中介效应来实现的。不是“当事人越有钱就越能胜诉”,而是当事人投入诉讼资源越多,对法院判决的影响越大。这一发现更好地解释了当事人影响法院判决的机理,对于探求如何提高司法的公正性有一定启示。
周文章、聂友伦的论文研究了我国刑事诉讼中证人出庭率畸低的问题。通过对8万份裁判文书的分析,研究发现,案件重大程度、法官工作量、司法资源充足程度、辩方是否申请证人出庭等因素对证人出庭存在显著影响,而标示案件复杂程度的犯罪人数、罪数、法定量刑情节等变量与证人出庭与否的关系并不显著。辩护律师参与的阙如、法官案件负担的不均、司法财政经费的欠缺等,使得“证人出庭难”未能得到根本解决。要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改革,必须全面关照法官的职业风险与工作需求。
马超、郑兆祐、何海波的《行政法院的中国试验》,考察了司法改革一项重要举措——铁路法院作为跨行政区划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成效。文章使用全国法院23.8万份一审行政判决书,以原告胜诉率为指标进行评估。结果显示,铁路法院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其效果因法院级别而异;而在面对行政层级比自身更高的被告时,两者均未表现出相对于同级普通法院的优势。这一结果表明,“吃谁的饭”还是个问题。改革法院管理体制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行政审判状况,但改革效果仍然受制于法院在国家治理体系中所处的位置。
总体来讲,这一组文章大体反映了国内数据法学研究的面貌和3年来数据法学研究的进步。具体有三个方面:第一,研究主题更广,问题更鲜明,视野更开阔。7篇文章的研究主题覆盖民法、商法、刑法、知识产权、司法制度、刑事诉讼、行政诉讼等多个部门。无论是努力回应当下实践,还是追求理论问题的回答,都显示出比较强烈的问题意识。文章在讲述中国法治故事时,还有意识地与国际学术圈展开对话。第二,研究方法也更加成熟和多样。研究对象的时间跨度有的长达30多年,样本文书数量有的多达20余万,统计中使用了中介效应模型、时间序列模型、多层次模型等多种模型。唐应茂和刘庄应用语音分析软件(Praat程序)对庭审视频的研究,更是拓展了我们对研究素材和方法的想象。第三,文章的可读性更强。除了交代问题意识和综述现有文献,尽量用通俗的语言交代研究方法,努力使一个没有统计学背景的读者也能够大概明白研究的思路。图表似乎是定量研究的标配,但使用时,尽量简省、直观、干净。
实证研究虽被冠以“(社会)科学”之名,但并不保证研究结论必定正确。由于样本的偏差、方法的误用和背景知识的缺乏,研究结论完全可能被质疑或者待商榷。本期专题在此问题上作了继续探索,有一些想法可以与读者分享。首先,简单的描述性统计常常难以满足研究的需要,回归分析成为常态,稳健性检验往往是必要的步骤。其次,我们尽量保证数据可回溯、结论可检验。文章通常交代数据来源、样本状况和可能的误差,说明统计结果、提供图表。考虑到刊物版面和文章可读性,我们还尝试把部分数据做成附表传到网上,供有心者下载、查核。再次,我们充分理解量化实证研究跨学科交流的性质,理解这类文章通常需要由多个学者协作完成。同时,基于本刊的一贯做法,我们要求合作者说明其分工情况。
数据法学研究仍然是新的事业,我们期待方家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