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周诚君
(中国人民银行 北京 100001)
习近平总书记对青海生态环境保护高度重视,“保护好青海生态环境是国之大者”,这是总书记对青海的政治嘱托。面对碳达峰、碳中和目标(“30·60”目标),青海应立足于青藏高原特有资源禀赋,走出一条生态友好、绿色低碳、具有高原特色的绿色转型之路。那么金融业如何支持青海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助力青海早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以及“净零排放”目标,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重要课题。
实现“30·60”目标并不容易,即使是青海这样绿色发展基础较好的省份,也任重道远。据最新的统计数据显示,青海的城市化率为60.03%,而全国平均城市化率为63.89%,青海相比全国平均水平相差近4个百分点。青海虽然是西部欠发达省份,但在党的坚强领导下,相信今后青海城市化率达到70%甚至更高水平是能够实现的。但城市化率的提高往往意味着人口集中度的提升,需要有更多配套的公共设施、基础设施建设,这将消耗更多的钢筋、水泥、混凝土等,而这些产品的生产往往都是高耗能、高排放的,会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影响,因此,既要保证在一定时期内实现城市化率目标,又要在既定的时间约束下做到碳达峰,进一步实现碳中和,任务非常艰巨。
距离2030年碳达峰既定目标仅剩9年,青海应充分把握特殊省情和特殊责任,针对要求实现“净零排放”的重点领域,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加快安排部署实现“30·60”目标的具体举措。同时,不仅省级层面要围绕能源消费总量、碳排放总量、能耗强度、碳排放强度等指标进行核算、规划,制定施工方案,而且每一个市(州)、每一个县、每一个具体单位都应制定自己的方案,明确实现“30·60”目标路径,坚持通过精准核算、多样化的产品设计、平台搭建和制度安排,推进碳排放体系的优化与完善。在既定的时间内,金融业可以在以下几个方面更好地支持青海绿色转型发展,助力青海实现“30·60”目标。
一些成熟市场的金融机构发布了自身碳达峰、碳中和时间表,国内也有金融机构发布了涵盖自身运营的碳中和时间表。比如,今年4月江苏银行宣布了碳中和行动方案,成为国内首家宣布碳中和路径和方案的商业银行。青海金融机构也面临“30·60”目标要求,金融机构体量较大、营业网点分布较广、员工数量众多,自身低碳运营既是对碳达峰、碳中和的重要贡献,也将对全社会低碳绿色发展起到示范作用。一方面,金融机构应尽早制定目标规划,采取有效措施加速推进,争取早日实现自身运营和管理的碳达峰、碳中和。另一方面,金融机构也要认真梳理其资产负债表,查摆资产负债构成与推动落实“30·60”目标、助力绿色转型的差距。一些金融机构从传统的金融监管指标,如资本充足率、流动性覆盖比率、集中度等方面看,表现可能还不错,但再做认真深入考察,可能发现表内70%到80%都是高排放或碳密集型资产,这部分资产会面临着重大资产估值调整和转型风险。因此,每一个金融机构都要积极行动起来,围绕实现“30·60”目标,仔细梳理资产负债表,细化合规风控管理,加强碳达峰、碳中和能力建设,建立科学的考核评价指标,不断改善资产负债结构,着力扩大绿色融资规模,围绕高原特色农牧业、循环经济、新能源、新材料等绿色优势领域和“美丽乡村”建设,建立起覆盖低碳产业链上下游的绿色信贷产品和服务体系,让绿色金融发展成果更加惠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2016年,人民银行联合六部委发布的《关于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的指导意见》中,“绿色金融”被定义为支持环境改善、应对气候变化和资源节约高效利用的经济活动,即对环保、节能、清洁能源、绿色交通、绿色建筑等领域的项目投融资、项目运营、风险管理等提供金融服务。五年来中国绿色金融发展又好又快。截至2021年上半年,我国绿色贷款余额近14万亿元,绿色债券发行超过1.3万亿元,排在国际绿色金融的第一方阵,为支持我国绿色低碳转型发挥了积极作用。在今年的中国发展高层论坛上,人民银行易纲行长明确表示,央行已经把绿色金融确定为2021年和“十四五”时期的一项重点工作,并对进一步推动发展绿色金融进行了全面的阐述。陈雨露副行长也表示,央行已初步确立“三大功能”“五大支柱”的绿色金融发展政策思路。通过货币政策、信贷政策、监管政策、强制披露、绿色评价、行业自律、产品创新等,引导和撬动金融资源向低碳项目、绿色转型项目、碳捕集与封存等绿色创新项目倾斜。
青海已经成为我国绿色金融发展中的排头兵。截至2021年上半年,青海绿色贷款规模超过1540亿元,占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的23%,而同期全国的绿色贷款占比平均水平为7%到8%,青海绿色贷款占比是全国平均水平的3~4倍,这是非常了不起的成绩。2020年青海GDP刚刚突破3000亿元大关,占全国GDP的0.3%,其中青海绿色贷款在全国绿色贷款的占比达到了1.2%,这说明在党中央、国务院和青海省委省政府的有力领导下,在人民银行、银保监局、证监局和地方金融监管局的大力指导下,青海绿色金融发展取得了非常显著的成就。
青海作为国家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发展绿色金融仍然大有可为、正当其时。青海要进一步创新绿色金融发展,明确绿色金融发展的方向与措施,引导金融机构扩大绿色融资规模;提高绿色金融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围绕循环经济、可再生能源开发等领域,创新推广能效融资、清洁能源融资、绿色装备融资、绿色产业链融资等绿色金融产品,支持有条件的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发行绿色金融债;开展绿色金融评价,加强对金融机构绿色金融制度制定和实施情况、支持绿色产业发展情况,包括支持绿色产业、项目发展的资金规模、利率、投向以及绿债持有、发行和承销等方面的定性和定量评估,采取有效的激励约束措施。
青海大力发展绿色金融的成效和经验值得认真总结和推广,但同时也要清醒地认识到,绿色金融能够支持、服务的范围和覆盖面是有限的。因为绿色金融有严格的定义、范围、统计要求和国际标准,不是任何金融活动都可以装在绿色金融这个“篮子”里的。近期人民银行、发改委、证监会共同发布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它与国际标准对标、总体产业范畴从严,已经剔除了“清洁煤炭技术”等化石能源相关的高碳项目,因为清洁煤或煤的清洁利用不符合绿色金融的国际标准。《绿色债券支持项目目录(2021年版)》虽然扩大了绿色债券的支持项目类型,但仍不足以支撑范围更广的传统行业技改升级建设等融资需求,传统行业的转型发展需要转型金融予以支持。转型金融是绿色金融的发展和延伸,主要是指在经济主体向可持续发展目标转型的进程中,为其提供融资以帮助其实现转型的金融活动。较之于绿色金融,转型金融更加关注高碳产业的融资需求,更具有灵活性、针对性和适应性,可以更大范围、更大规模满足传统能源结构转型,特别是重点工业、交通、建筑等领域转型的资金需求。比如青海某家企业有较好的价值观和社会责任感,受行业技术工艺路线、生产组织形式等固有属性的影响,属于碳密集型企业,难以获得绿色金融直接支持,转型金融可以为此类非绿色的、传统的企业实现低碳化转型与可持续发展提供金融服务。只要此类企业、项目或经济活动有清晰的碳中和或“净零排放”目标,有明确的路径和技术方案,有透明的考核指标和评价体系,愿意持续地进行信息披露,接受全社会监督,转型金融就可以给予支持。
再比如,青海在新能源建设上持续发力,正在努力打造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成效非常显著。但是新能源发电最大的特点就是电能不方便存储,具有不稳定性,尤其是青海还面临着运输和消纳等问题。国民经济发展特别是工业生产和家庭生活都需要稳定的电力保障。目前为止,调峰保供主要还是依靠火力发电,包括煤电和天然气发电等火力项目,清洁能源是否能持续生产,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调峰保供能力的提升。一方面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另一方面要依靠火力发电来提升调峰保供能力。而火力发电项目又不符合绿色金融支持的范围要求,那么转型金融就可以为其提供相应的支持。因此总体来看,火力发电能有效保障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持续生产和供应,能够间接地支持青海实现碳中和目标。
从世界范围看,自提出转型金融的概念到现在,国际上对转型金融标准、范围、分类还没有形成共识。每个国家、每个地区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不同,其转型模式和路径也不一样,所以转型金融的标准、分类、业务规则等还有较大的讨论空间,在国际上可以争取更多的、有利于像我国这样的大国实现绿色转型的共识,为此要积极行动起来,通过机制设计、制度创新和最佳实践成为国际转型金融的标准制定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一方面,青海绿色发展的基础和各方面条件较好,另一方面,目前总体上仍处于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进程中,经济形式仍以工业、制造业为主,仍需要大力做好基础设施建设,仍处在需要消耗大量能源和资源的阶段,需要在传统的工业、建筑业等各领域开展节能减排和低碳转型行动,而绿色金融支持这些领域的覆盖程度有限,因此推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并驾齐驱,共同助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具有比较显著的典型性和代表性,在这方面可大有作为。
2021年7月16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鸣锣开市,首日碳排放权交易量突破410万吨,成交额逾2.1亿元。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开市以发电行业为突破口,首批纳入 2200 余家发电企业参与市场交易,“十四五”期间还将纳入钢铁、石化、化工、建材、有色、造纸、航空等高碳排放行业。按照排放当量估计,未来我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将发展成为全球覆盖温室气体排放量规模最大的市场,一幅万亿规模的碳交易市场宏伟蓝图正在徐徐拉开帷幕,一轮前所未有的经济社会系统性变革必将接踵而至,当前的经济结构、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乃至发展方式都将面临着全面调整,广大民营企业也将迎来宝贵的发展机遇。从短期看,在碳市场建设的激励下,今后以出售碳排放权而获取营业收入的“卖炭翁”交易将成为民营企业新的利润增长点,“碳资产”将成为民营企业资产全新的组成部分,“碳信用”也将成为价值巨大的信用资产,如2020年特斯拉通过出售碳排放积分获取15.8亿美元营业收入。
放眼青海,各地区每家企业都要积极考虑碳交易问题,省内可能有不少自愿减排的碳排放份额,经过核算可以上市交易,可以成为企业的财务收益,形成对当地市场主体的有效激励。在碳市场建设的激励下,金融资源必将向碳交易市场倾斜,金融机构将会出台金融政策,助力民营企业实现“低碳”发展、高质量发展。从长期看,在碳市场建设的激励下,绿色“低碳”意味着企业可获取额外“碳利润”,而“高碳”生产方式将会产生巨大成本。“一高一低”两种生产方式导致的利润差距,将倒逼民营企业逐步淘汰落后产能,实施新能源替代,引进节能减排技术,完善清洁生产方式,不断降低企业碳排放,在自我变革中实现转型升级发展。随着国家碳排放管控力度逐渐增强,碳排放配额供应趋紧,“碳资产”科学管理与应用不但成为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发展中不可或缺的一堂“必修课”,更是金融机构应该尽早研究的重要课题。
实现“30·60”目标,配套的改革措施也是非常必要的,尤其是技术领域的发展改革。2021年6月25日,青海正式上线了“青信融”小微企业融资平台,目前已经有1400多家民营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加入了这个平台,有27家金融机构与“青信融”平台进行了对接,已完成1200多笔业务,实现了超过14亿元的融资支持。青海民营小微企业特别是涉藏地区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农牧民生产经营较为传统,缺乏现代化的公司治理,部分企业连基本的财务报表都没有,这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农牧民的生产经营活动大多可以成为潜在的绿色金融支持对象。但金融机构特别是商业银行有自身的合规风控要求和ROE、ROA等各方面的指标约束,如果一个企业既没有公司治理架构、财务报表、纳税记录,又缺乏抵押品和相互担保,银行是难以给予融资支持的。“青信融”平台有针对性地解决了这些“痛点”,把全省的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牧民的相关数据进行收集归纳,比如,水、电、气、有线电视、手机通讯费缴纳、房租、工资发放、五险一金等有效信息,对原来掌握在政府相关厅、局、委、办和市(州)政府相关部门的关键数据进行整合,通过平台分析整合这些数据,可以对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牧民经营情况进行刻画,给出信用评价标准和融资可行性评估,让金融机构特别是当地的法人金融机构了解在多大程度上能给予其信用融资支持。待逐渐成熟之后,“青信融”平台不仅能够提供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牧民的信用评价,增加他们的金融可获得性,还可以让青海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的服务覆盖面更广更深,服务的精准性极大提高,风控能力极大提升。青海各地区、各部门应积极支持、推动、建设好“青信融”平台,使其成为推动青海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一个靓丽名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