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韦璇
(陕西省榆林市定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陕西定边 718699)
动物产地检疫是指对出售或者调运的动物、动物产品在离开产地或饲养地前所实施的检疫,即到场、到户、到指定地点的检疫。产地检疫是防控动物疫病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第一道防线。通过产地检疫可以把动物疫情控制在最小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保护养殖生产安全,保护人体健康,产地检疫不仅是维护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也是贯彻动物疫病“预防为主”方针的主要体现。
当前,养殖业规模生产集约化程度相对较低,分散饲养普遍存在。养殖户数量多、养殖区域大而分散,加之检疫工作具有工作点多、量大、面广的特点,官方兽医有限,到现场进行产地检疫工作不能完全实现,导致产地检疫难度大,严重影响到了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开展。
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宣传工作缺乏,部分养殖户认识不到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对自身的重要性,逃避产地检疫的现象比较普遍。无产地检疫证明,不佩戴耳标就私自流通动物,特别是对于部分不在本地销售的养殖企业,往往在检疫人员不知情的情况下就已经上市销售了。此外,鉴于大部分农户采用散养的模式进行养殖,养殖的数量不等,规模也不相同,同时对产地检疫的具体要求、做法不理解,存在抵触情绪,主动报检意识不强,因此导致检疫过程中的报检率普遍低下。
一方面,基层动物产地检疫人员不足,且工作量大,点多面广,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加之,受到年龄结构不合理、来源参差不齐、文化水平差异大等各方面因素的影响,在开展动物产地检疫及其执法过程中,势必会出现影响产地检疫工作顺利开展的问题。另一方面,由于基层检疫执法力量薄弱,很难做到对产地检疫工作的全程监管,即使政府经常开展联合执法,但由于执法主体不明以及部门利益分配不均,导致执法检查效果不佳,比如很多地方存在私屠乱宰现象,执法部门监督力度不够大,漏检现象较多,影响肉食品安全。
目前,基层动物产地检疫工作开展过程中,固定的专用检疫经费不足。存在检疫基础设施简陋,产地检疫设备配置不足,交通设备配置不齐全等问题。基层检疫人员在开展检疫工作过程中,由于缺乏必要的检测设备和仪器,只能依靠感官和经验判断,不能采取必要的化验手段,使得一些肉眼无法判断的动物疫病漏检,严重影响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
通过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途径,开展广泛宣传,举办科技讲座,通过为动物养殖户、收购者、屠宰厂发放明白卡等途径,强化动物产地检疫宣传,让社会大众充分认识到产地检疫是动物防疫工作的重要环节,是控制重大动物疫病发生和保障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同时,加强向养殖户及养殖企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使其增强防疫意识与法律意识,从而积极参与到检疫工作中,主动报检,自觉地配合与支持基层监督执法工作,更好地促进动物产地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此外,要建立完善畜禽养殖档案以及检疫申报点,实行报检制度。
积极争取将产地检疫工作经费、业务经费纳入地方财政全额预算,保证日常执法费用和业务培训经费,使基层动物检疫工作更加专业化;同时适当提高检疫人员的薪酬待遇,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进而更好地开展产地检疫工作;加强动物产地检疫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检测设施设备,尤其是快速检疫设备的完善,同时,还要逐步建立健全动物产地检疫执法中必需的通讯、交通、取证、办案等设施设备,提高动物产地检疫队伍装备水平。
积极加强对检疫人员的招募、培训教育,录用有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检疫工作岗位。在上岗之前要对检疫人员进行培训教育,考核合格之后才能上岗,在日常工作中也要给检疫人员提供学习的机会,加强对检疫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素养培养,提高基层检疫人员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使检疫人员做到工作守则、纪律严明、行为规范,确保产地检疫工作的有效开展。
在具体工作实践中,公路动物防疫监督检查站要对过往车辆运输动物情况进行严格的检查,特别针对没有佩戴检疫耳标、不具备产地检疫证明的动物,要进行严格的处理,杜绝不安全的动物性食品在市场上流通。在对动物进行屠宰时,产地检疫监管人员也要关注屠宰前的检疫工作,一旦发现违规违法现象,应该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并加大惩处力度,确保产地检疫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