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巴坚参
(西藏林芝市工布江达县农业农村局,西藏林芝 860200)
西藏地区有七成以上的土地都处在四千米以上的高海拔高寒干旱地区,并且其中有两成的土地都属于难利用土地,这些地区不仅干旱、严寒,并且生态条件非常差,无法实现草地开发。另外,在这些难利用草地冬贮割地草也非常匮乏,其中六成以上都是暖季放牧草地,另外有23%的面积是用来冷季放牧草地,但是冷季草地放牧的时间可以达到7到8个月,由此可以看出,在西藏草地畜牧业发展中,冷季草地缺乏已经成为主要的限制西藏草地畜牧业发展因素。除此之外,草的产量偏低,全国草地平均1.3hm²的再续能力为48.6%,而西藏地区1.94hm²草地才可以承载一个羊单位,这是限制西藏畜牧业发展的另一个主要因素。
近些来,西藏畜牧业人口和牲畜数量都与日俱增,从而增加草地畜牧业的负担。畜牧是牧民生产和生活资料,因此,为了可以实现良好的生存和延续生产,必须要保证留有足够的数量,从而在西藏牧民思想中,不愿意淘汰牲畜并不舍得杀的情况非常明显。例如,当雄县属于纯牧业的区域,在32年之间,牧民所拥有的牲畜数量都保持在20个羊单位没有变化,也就可以说,如果在该区域每增加一个人,就必须要给草地承载量增加20个羊单位,如此必然导致牲畜平均占有的草地面积也在不断减少,从而导致草地超载过牧的情况。
2.1.1 西藏东南部多数都处于山地温带,如林芝、昌都地区,具有较低的海拔,从而草地水热条件都比较好,具有较高的生产力,仍然有一定的载畜能力可以开发。此地区年降水量达到400mm以上,绝大多数都适合于进行改良发展旱作人工草地。在很多东南部的地区,都可以充分利用林下和疏林草地,从而进行放牧或者是进行割草。但是如林芝地区,畜牧业的开发起步较晚,从而还没有形成充分的草地利用,特别是在林线之上的草地,多数都还处于没有被利用的状态,当前还有38万左右的羊单位载畜能力有待开发,因此,这个地区有能力接受外来迁入的牲畜。
2.1.2 在西藏中南部的“一江两河”流域之中,具有平坦的地势,如拉萨、山南等地区,都是西藏的重要农区,这些地区具有良好的灌溉条件,秸秆、谷物饲料等农副产品的产量都很高。因此在这些地区发展畜牧业的过程中,应该秉承以农养牧、农牧结合的途径,在该地区开发兴建越冬、育肥等级低,从而开展牲畜异地越冬或者是育肥的工作。
2.1.3 应该对西藏地区的草地经营范围进行合理化调整,按照天然草地的适宜性进行区域划分,可以具体分为草地自然保护区、无人区、畜牧业经营区、野生动物繁衍区。只允许在经营区草地进行放牧,其他草地严令禁止放牧。并且禁止向生态脆弱、无人区边缘扩张放牧范围。建议将尼玛县等无人区边缘牧业点撤销,从而将经营区之外的草地还给野生动物。
2.2.1 大力发展草产业:西藏天然草地超载过牧的情况较为明显,尤其是在冷季缺草的情况严重限制了畜牧业的发展。一般情况下,每个牧民至少有20个羊单位的牲畜,才可以维持最基本的生活、成产需要,但是现有的存栏牲畜不能淘汰。因此,应该大力增加饲草的供给量,才可以谋求出畜牧业的发展。如此,需要尽最大努力发展改良型或人工性草地,同时要与牧民定居工程形成有机结合,如果地区的年降水量超过350mm,就可以开发人工草地,而如果年降水量不足350mm,但该地区拥有灌溉的条件,则可以发展人工草地,以满足牧区草地牲畜的安全越冬饲料供给为目标。在西藏中部农区,要积极、切实执行退耕还草的工程,从而最大限度的将草地植被进行恢复,与此同时,要大力发展和建设越冬、育肥基地,并强化农田种草工作,最终提升农区牲畜饲草料保障,另外需要大力增加舍饲牲畜的占比,同时延长舍饲牲畜在舍中的饲养时间。
2.2.2 发展绿色肉类食品加工和生产:西藏生产牦牛肉,并且牦牛肉属于优质的绿色食品,在全国乃至世界范围内都有较高的知名度,且深受消费者的欢迎。与国际市场牛羊肉的价格比较,我国的价格低50%以上,而当我国加入到WTO以后,我国的牛羊肉出口贸易也迎来了重要的基于。另外,我国青藏铁路通车之后,牦牛肉和活畜也有了更好的对外运输基础条件。再者,还可以以小城镇建设为出发点,在青藏铁路的沿线城市,建设开发具有一定标准的牛羊肉冷冻、屠宰加工企业,大力发展绿色莫牛肉生产,以及绵羊肉包装等产业。从而有效带动西藏地区的牦牛也和季节畜牧业的发展。
综上所述,基于西藏地区畜牧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限制因素分析,应该在合理利用、重点建设、全面保护的方针、政策指导下,对具有良好条件的冷季草地进行改良和建设,从而实现牧民定居,发展家庭农场。再者大力发展畜牧产业,依托于地区优势及政策,强化如牦牛肉生产、销售基地发展,最终实现西藏草地畜牧业发展战略的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