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学院通识教育课部体育系 湖北 武汉 430212)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政府的一项职能,也是一项责任。最早该制度是在西方国家盛行,发达国家的社会福利需要做出变革,于是提出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后期逐渐引入我国,在实施过程当中,总是存在许许多多的问题,再加上全民健身概念的提出,发展全民健身事业,从而发展体育事业,将全民的身体素质得到改善和提升。在全民健身的大背景之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就显得格外的重要。它不仅能够快速推动全民健身的热潮,而且能够为老百姓做实事,不仅为社会提供福利,也为增强全民素质、全民素养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给社会和人们提供多样化健身器械、健身产品、健身方式的同时,也能够大力的推动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提高全民对于健身的热情和积极性,大大提升参与度。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有政府出资,向社会和人们提供服务。在政府治理的理念中,国家公共事务不单纯是政府的职责,是需要政府与非政府组织共同管理和进步的。全民健身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将政府、市场、社会进行协调和结合,从而满足全民对于健身的需求和要求,实现全民共同参与健身。
政府财政支出是一个较为完善的体系,如何高效率的支出,是政府财政部门需要考虑的重点问题。政府财政支出的计算方式要科学、有效,公正、客观。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是政府财政的转型,因此要打破常规的“报酬论”,不能够再继续坚持政府支付社会组织费用,再去购买健身设施的理念,应当以结果为导向,即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效果决定政府投入资金的多少。
随着人们对于健康意识的改善,加上社会压力的增加,人们对于健身等生活方式的追求也越来越高端,而全民健身正是将人们的需求进行深化,在日常生活当中对于人们的运动需求、健身需求提供帮助,不仅满足了人们对于健身的需求,也推动了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为公共健身设施、公共健身场馆等的建立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根据我国目前的现状,体育事业发展迅速,但是相关的条文和规范依旧不完善,不完整。我国颁布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全民健身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相关规定,尤其是在推行全民建设制度之后,将体育范畴、健身领域进行扩大化,凸显出来的问题也多样化和复杂化。
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主体在规模、组织以及能力等方面,还存在很多问题。此外,社会制度、社会参与、经济支援等等方面,也依旧不够全面和完善。在资源方面,先天优势不足,后天支持不够,导致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阻碍性很大。
全民健身事业是政府与社会之间的联系,它的效果好坏与否,将直接反应出政府职能的好坏,也反应出社会实施的好坏。
目前我国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依旧是初始阶段,缺乏完整的保障制度。首先,法律法规的不健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范围在逐渐的扩大,并且不断的丰富。
目前,我国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监管体系单一,监管方式不善,评价标准各异等等问题的出现,在监管的过程当中,有很多需要公开化的信心未做到公示,比如政府购买公共体育的资金预算,这说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相关部门未能够做到完善的职能转移,未能够将自己的职能转移到体育管理相关部门,未能够转向社会。此外,我国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实施过程中,尤其是关乎于钱财问题,未能够做到透明化,无法让全民监督,无法让相关部门做到审核监督。另外,对于我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好坏评价也缺少统一的标准,无法做到全面的、科学的评价,既不能提升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标准,也不能完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过程,影响了整体全民健身事业的实施。
全民健身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督机制的建立,是建立在针对以上存在的问题的基础上,进行针对性的解决。监督机制构建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在政府采购方面,虽然有《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但是对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运行和实施方面,依旧没有完整的制度,此外,在评估结果和效果时,也只能够依靠一些规范性文件,无法达到科学的评估效果,因此无法提出合理的改进方案,大大减慢推进进程。在健身器械购买中,缺乏规范性,购买的不公正、不合理和信息不透明等都是存在的基本问题。因此,要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过程当中,增加规范化的约束,将过程当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均进行优化,建立监督机制,将过程进行完善和优化。
目前我国依旧遵守行政强制,但是在全民健身中实施强制性,通过行政权力来完善,效果并不理想。强制执行只能够增加抗性,使得过程当中的角色定位不准确,制度不完善,并且,在全民健身当中的工作人员会出现积极度不高,人员分配不均衡等情况,严重阻碍了全民健身事业的发展,也严重阻碍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推进。监督机制应当将各自的职能进行划分,并且在实施的过程当中,逐渐取得大家的信任,切忌做出失误的决定或者判断,降低群众信任度。
体制是执行的前提,也是实施的规范。监督机制应当将建立全面的、完善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体系,让服务多元化作为目标。将政府、社会以及相关机构的职能体系逐渐完善,做出明确分工,不断的挖掘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有效模式,将市场竞争化逐渐完善,并且营造良好的环境,优化竞争体制,将政府职能化进行合理分配,提升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标准。
政府目前也是需要转变的,不断的学习和进步,才能够跟得上现在社会的进步。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相对比较新颖,因此,政府的职能也需要进行改变和完善,从而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进行匹配。不仅仅是政府,社会、各个相关单位,凡是能够与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相挂钩的企业,也需要不断的学习和进步,不断提升解决问题的能力,从而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推向正规化。监督机制应当将学习能力、学习氛围等做到书面形式的告知,让全员加入到学习的良好氛围当中来。
体育利益表达机制不仅仅涵盖分配,还涵盖服务。将群体的话语权进行争取,从而将体育利益表达机制不断完善。建立利益制衡机制,通过对各方利益的制衡,从而实现公民体育权利的真正实现。监督机制应当将利益方面作为监管的重点和难点,切忌因为个人贪图利益导致制度受损,导致群众的利益受损。
在法律法规方面,也应当出台相关的制度,目前《体育法》以及《政府采购法》均无法满足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要求和需求,《政府采购法》是目前比较权威的法律,《体育法》的相关条文目前已然不适合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中进行推广和实施,也不足以满足当今社会的需要。只有制定更高级别的法律,才能够对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各个环节进行约束。监督机制应当配合法院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的工作,提供属实的数据和依据,为法律法规的制定奠定坚实的基础。
信息公开制度不完善。目前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信息公开依旧存在很多问题,也存在很多漏洞,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公布的信息少,范围小,并且还伴随有虚假信息,再加上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平台化、电子化制度不完善,使得信息的发布方式、发布渠道不正规,未通过正常的渠道发布,比如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广播、电视等,既不能够让全民都知晓,还无法让很多竞标单位都参与。信息化的不对等,导致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难度大大增加,导致人们对于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门槛有误解,造成高姿态、低服务的风险。
监管体制是促进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有效措施,将各级组织的职能和界限进行明确,并且采取强有力的手段维持执行和保障,让其完全的进行落实和实践。将信息工开制度进行完善和管理,确保信息的完全释放,并且采取正规途径和宣传渠道,释放信息要准确无误,避免对参与竞标的公司造成误解和误导。将民众作为监督的有效实体,建立有效的监督运行体系,要求完整、有效,且能够自主运行,与此同时,将评估制度和奖惩制度也一并建立和完善,安排好任何一件小事,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和奖惩,制定有序的市场环境和准入准则。因此,就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与法律法规之间的不和谐性大大凸显出来。监管体制本身应当完善和细化,从而将监管工作做到位。
随着全民健身的热情的增加,覆盖面的增广,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范畴和力度也应当增加、增大。虽然在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过程当中,存在很多的问题,但是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前景的优质的,对逐个问题、逐个环节均进行针对性的解决,才能够将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体系建立的完整和完善,也将全民健身事业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目前,全民健身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涵盖职能培育、行政管理、法律监管、制度模式等等,尤其是监督机制的构建,对于全民健身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完善能够起到积极作用。在制度完善的同时,要将监管机构、监管制度进行完善,目前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组织规模、职能等方面能力相对比较滞后,一方面是制度不够健全,另一方面则是监管力度不够,无法形成体系感。
综上所述,全民健身的大背景下,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的监管制度非常关键,机构的建立和完善是当下重中之重,只有这样,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才能够进入良性的循环状态,全民健身事业才能够得到持续化的发展,未来的政府购买公共体育服务才能够得以完善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