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中知识产权内容的构建研究

2020-12-31 00:16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吴恩百
亚太教育 2020年11期
关键词:知识产权院校内容

南京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吴恩百

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知识产权内容,是指学生在创业实践中,对自身劳动、智力成果的标记,以在法律范围内享有专有权利。构建“创新创业+知识产权”的教育模式,对提高学生知识产权维权意识,推进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

一、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知识产权教育分析

为适应新时期社会人才需求,高职院校将创新创业教育理念贯彻于学生教育培训中。创新创业教育中,知识产权内容是连接市场、创业实践的纽带,是保障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有序、有效开展的前提条件。自国家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针后,高职院校逐渐加强学生知识产权教育力度,以激发学生知识产权意识,促使其主动学习知识产权制度应用方式。因此,为确保创新创业教育有效开展,提高创业活动实践价值,高职院校应明确知识产权教育重要性,将其作为创新创业教育发展的关键,积极构建“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教育模式,完善当代高职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培养体系。

二、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中知识产权教育的现状以及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现代教育的不断发展,创新创业教育中知识产权教育的普及与应用也越来越广泛,并且得到了长足的发展。虽然我国的知识产权教育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不重视到逐渐重视的发展阶段,但是与很多知识产权发展强国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教育还处于探索阶段,发展还不成熟。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知识产权教育实际教学过程中还存在诸多的问题,比如创新创业教育中知识产权内容的缺失、对知识产权教育重视程度不够、教育层次较低 、缺乏师资等。因此,需要对高职学生知识产权教育进行构建和进一步的完善。

(一)对知识产权教育重视程度不够,缺乏明确认识

虽然大部分的高职院校对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知识产权教育给予了一定的重视,但是却很少有学校开设知识产权专业,往往只是开设了知识产权教育公共选修课程,重视程度还有待进一步的加强。而且大部分的高职院校都未设置专门的知识产权教育教学机构,少部分院校甚至连选修课程也未设置,由此可以看出,部分高职院校并没有将高职学生知识产权教育落实到实际的教学中。同时,教育主管部门以及学校领导对高职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缺乏一个明确的认知,知识产权教育理念相对落后,在知识产权教育实际过程中,重理论轻实践,对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知识产权教育的构建产生了非常不利的影响。

(二)缺乏知识产权教育资源的整合,差异化明显

目前,为了响应国家教育方针和政策,各地政府、各地高职院校对高职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关注度有了很大的提高,但是由于各部门、各分支对知识产权教育内容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涉及,存在各部门、各机构互相重叠、资源浪费等问题。所以,规划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整合创新创业教育资源以及建立科学有效的创新创业机制,是高职院校构建知识产权内容的重要工作前提,也是目前亟须解决的实际问题。而且各地高职院校的知识产权教育水平存在着很大的差异,阻碍了知识产权教育内容的构建以及体系的形成。

(三)知识产权教育师资力量不足,教学效果不理想

各地高职院校虽然开设了知识产权专业或者知识产权相关教育课程,但是这些院校往往面临缺乏高专业、高水准的师资队伍这一共同问题。由于之前各地高职院校没有开设知识产权专业或者课程,所以这方面的教师资源相对于其他专业课程来说比较短缺。目前,知识产权教育专业课程的教师大都缺少相关的教学经验且专业能力不足、没有经过系统的培训,所以知识产权课程教学并不能达到理想的效果。

(四)知识产权教育层次偏低,知识结构体系单一化

高职院校在知识产权课程设置上往往都偏向于法理知识内容的教学,缺少理工科知识内容的课程,导致高职学生实践业务能力有所欠缺。一些将知识产权教育设置为公共选修课程的高职院校,设置知识产权教育内容时没有考虑专业的不同以及知识结构和水平的差异,导致高职学生知识结构体系逐渐变得单一化,无法达到知识产权教育的实际教学需求。而且知识产权教育在国外被列为精英教育,但是在我国还仅仅停留在对法理知识方面的教学层面上,与国外相比,我国知识产权教育层次水平偏低,具有很大的差异性。而且我国很少有高职院校将知识产权设置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往往都是将知识产权归类到法学专业的大类中,重视程度明显不足,知识产权教育内容的构建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高职创新创业教育中知识产权内容的构建途径

(一)以创新创业教育为途径,普及知识产权内容

高职院校的经营实况,使得精细化、精英化、全面化知识产权教育难以落实。对此,高职院校应以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为途径,普及知识产权内容,以构建“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教育体系。具体实践中,高职院校应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对学生的素养要求,探索知识产权内容普及途径。首先,院校应以“实用教育”为方向,通过素质教育、常识教育、相关法律知识讲授,唤醒学生知识产权意识,并掌握基本维权技能、方法。进而在实用教育基础上,提高学生创新创业素质,展现知识产权内容普及价值。其次,为确保“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教育系统性,高职院校应制订可行性课程计划,确保知识产权课程设计的应用性、预先性、全面性,在讲授知识产权理论知识时,还应传递知识产权维权制度、途径。再者,高职院校需结合不同专业学生诉求,采取针对性教育方案,在多层次知识产权教育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学生培养的个性化要求。最后,高校延伸知识产权教育内容时,应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实践,用多形式教学模式,为学生传递知识产权核心内容。

(二)以高职学生创新创业为导向,建立知识产权课程结构

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的知识产权内容,涉及学科知识较多,因此,为适应学生创新创业培育要求,高校应结合知识产权内容特点,建立综合型课程结构。高职院校基于创新创业教育,构建知识产权课程体系时,实际教育内容需包括基础产权知识普及、维权法律知识、信息基础知识、知识产权实务等内容。其中,基础性知识产权普及课程,在于学生对知识产权概念以及项目成果、技术归类的掌握,从而以此为竞争优势,提高创新创业实践水平。此外,高职学生需在知识产权基础知识中,掌握本专业科技成果知识,以跟踪专业研究历程,为后期创新创业实践提供方向。维权法律知识课程,一方面在于学生应用法律知识,维护创新创业实践成果,正确处理创新创业知识产权转让、许可、纠纷等问题。另一方面在于学生以知识产权法律条例为准则,规范自身创新创业行为。信息基础知识课程是高职学生在创新创业实践期间,掌握创业成果基本信息检索知识,以了解行业市场动态,确保知识产权管理质量。知识产权实务课程,在于教授学生专利申请、注册商标方式,并通过知识产权案例分析,帮助学生正视知识产权价值,明确其重要性。

(三)以高职院校教育资源为基础,落实知识产权教育计划

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期间,为融合知识产权内容,院校需以学校现有教育资源为基础,落实知识产权教育计划,实现“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教育目标。首先,院校应建立知识产权、创新创业教育与其他学科的联系,结合图书馆、院校现有课程,拓展各学科教育内容,为知识产权教育提供空间。其次,为确保知识产权内容普及广度,高职院校应在创新创业教育基础上,将其作为管理、机械制造等专业的选修课。或通过学生自选课、知识产权讲座等方式,拓展知识产权教育途径。最后,高职院校应挖掘创新创业教育作用,建立综合型创业社区,以小范围知识产权教育,提高知识产权培训的针对性、专业性。

(四)结合高职院校实际情况,促进知识产权教育多元化发展

高职学生的知识产权教育除了体现在设置专业课程或者选修课程之外,其实还可以有多元化的选择。高职院校可以根据自身的办学特色以及学生实际学习状况,开展灵活多样的知识产权教育。比如,可以利用学校图书馆内的文献资料或者网络,完成对知识产权课程内容的延伸和补充。例如,在法律基础课中增加知识产权方面的相关内容,商标法、专利法等;同时还可以积极地将社会各界专业人士引进课堂,充分利用社会资源,通过开展讲座、座谈会或者沙龙等形式来促进知识产权教育实现途径多元化的发展;充分利用创新创业社团的作用,积极促进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通过小范围的知识产权教育,提高社团管理部门的监管和培养力度以及通过定期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等措施,来提高高职学生知识产权教育的专业性和针对性,促进精英教育的实现;在开展创新创业活动的同时,融入知识产权教育内容,借助创新创业平台的优势,利用现有的“挑战杯”“创青春” “大学生创新实践训练计划”等创新创业平台,促进高职学生知识产权教育内容的构建。

(五)以实践为落脚点,加强对高职学生实务技能的培养

实践教育是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必不可少的一环,所以在知识产权教育过程中要以实践为落脚点,开展多样化的实践活动来加强高职学生实务技能的培养。比如,开设专利信息检索与申请、商标注册、无形资产评估等实务课程;组织学生在人民法院或者律师事务所参加知识产权社会实习活动;参与有关知识产权的课题研究、科研项目,让学生与教师或者教授合力完成,以此来提高高职学生知识产权的实践能力和水平。

综上所述,高职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知识产权作为抽象化财产权,代表着学生、他人劳动成果。因此,为深入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工作,提高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水平,高职院校应以创新创业教育为渠道,普及知识产权内容、建立知识产权课程结构,以此确保院校创新创业教育的全面性,为我国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与发展提供助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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