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文武王敬红
(1.昆明学院 云南 昆明 650000;2.云南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 云南 昆明 650000)
一直以来,高校体育教学评价标准和模式受到一些专家学者和学生诟病,评价形式单一、评价内容不全面、评价体系不健全等等,都不能如实地全面反映学生的体育课成绩。但是由于在高校体育课评价过程中,国家和教育部出台一个评价标准,大多数学校没有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在统一标准之上,建立多种评价标准,这就不能全面衡量学生的体育课成绩。大多数高校的不作为,将统一标准作为评价学生体育课的唯一要素,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差异,这就显示出了目前高校体育课评价模式的弊端。为了克服这一问题,在完全学分制度下,高校体育课评价显得越来越规范,建立科学合理的高校体育课评价体系,目标是更好地指导学生科学的运动和锻炼。完全学分制自身的评价标准较为全面,考虑的综合因素较多,对学生的体育课成绩评价内容较广,因此,完全学分制其自身的优点恰好弥补了高校体育课评价模式的缺点,更加有利于全面对学生体育课的评价,从而激发学生主动参与体育运动的兴趣。
随着高校体育教学改革的不断深入,为了满足现代体育教学的需要,完全学分制度下的体育教学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体育的兴趣,给予学生更多的自主权,从而赋予学生更多的选择,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因此,完全学分制度已被大多数高校采用。虽然完全学分制度下的高校体育课程评价较以往发生了改变,但目前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严重影响了体育教学的效率和质量。体育教师对学生的体育课程成绩依然以运动技能熟练程度为主,加之理论知识的考察,辅以日常体育课的出勤情况,最后综合得出学生的成绩。但是在学生的运动技能演示方面占据很多比例的分数,忽略了学生对体育运动方法的掌握,以及学生对体育课程的学习态度。在体育理论考试方面,体育教师出题大多是死记硬背的题目,基本与以日常的体育运动健身无关,开放题型较少,学生们为了应付考试,不追求体育理论本身的意义,从而使学生对体育理论掌握不牢。另外,在日常的体育课出勤情况,大部分学生为了分数而来,在体育课期间并不是对体育运动产生兴趣,纯粹为了获取更多的分数。
在体育教学过程中,对学生体育课的成绩评价形式应该是动态的,并不应该是终结性评价。虽然,大部分高校采用了完全学分制体育教学制度,但是评价形式仍然存在较为单一的问题。体育教师依然是评价学生成绩的主要参与者,大部分体育教师仍然采用着终结性评价形式,在每个学期的期末,通过最终的考试来为学生进行打分,这种评价形式潜在一定的风险。因为这种终结性评价,忽略了学生平时的学习成绩和学习态度,仅仅通过期末的考试来衡量学生对体育课程的掌握显得有些片面,比如,在考试中,无法科学评价出学生对体育运动的兴趣、学生是否真正掌握了体育运动的方法和学生对体育运动产生的兴趣等等,这些因素无法在一次性考试中体现,因此,评价形式不科学,期末考试糟糕的成绩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学生主动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
对学生的体育课程评价需要从多方面入手,不能只从几个方面单纯衡量学生的成绩,因为每个学生的个性差异是不同的,因此,学生的体育课程成绩也会不同。由于体育运动分为多个运动,在高校体育课程评价中,会有一定的评分标准,学生获取分数的依据是根据评分标准而来,这种一刀切的评价标准,也是目前高校体育课程评价中最常用的,但这显然忽视了学生的个性差异。比如,有些学生对体育理论比较灵光,擅长对体育理论的研究和分析,在考试中这一方面,会获取很多的分数。但是这些学生,由于身体素质的差异,在体育运动方面并没有展示出很多的天赋,对体育各个运动并不擅长,由于教师对这一方面的评价分数很高,因此,综合理论和体育运动技能分数,最后,这些学生获取的分数会较低。相反,有些学生擅长运动,不擅长体育理论,最后得到的分数会很高。通过统一标准对学生的体育课程进行评价,显然并不公平和合理。
在过去,高校体育教学对学生的体育课成绩评价内容较为单一,不利于对学生进行全面的评价,忽视了学生在情感和认知等方面对体育运动感知的评价,这显然对学生获得的体育成绩并不益处。当高校实行完全学分制度最牛逼,体育课评价内容应从两个方面放手: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目前,大多数高校的体育课程评价只是从智力因素方面入手,忽视对了学生的非智力因素的评价,这种单一的评价内容不利于激发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积极性。因此,在完全学分制度下,高校体育课评价应全面,注意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评价,将学生学习体育运动的态度、对体育运动的兴趣,进步幅度和一定时间内学习的情况等因素考虑进去,才可以形成对学生的全面评价。学生在得到智力因素和非智力因素两个方面评价后,有助于提高学生学习体育运动的信心,弥补自身的不足,激发学生学习体育运动的兴趣。
高校学生的体育课程评价形式,体育教师并不应该是唯一的评判主体,还需要学生的参与,因此学生是学习的主体,学生自身及学生相互间的评价,能够更加全面的评价学生自身的体育成绩。为了提高体育教学质量,获取学生对体育运动的真实看法,在完全学分制度下,高校必须采取一定的措施,建立多种评价形式制度。对学生的体育课成绩进行评价时,体育教师的评价占一定的比例,学生的自我评价和学生相互间的评价,也应占据一定的比例,这样可以更加综合全面的看出学生的真实体育课成绩。在每次对学生进行评价时,体育教师应将这些评价情况记录下来,以为了在期末时,能够以此为评价基础,最终形成终结性评价。学生在自我评价后,能够更加认清自己,使其认识到自我评价能够使自己发挥所长,弥补不足,只要通过努力训练,就会获取较高的体育课成绩。学生相互间的评价,有利于学生之间的交际,培养学生人际交往能力,在对别的学生进行评价时,能够认识到自身的不足,取长补短,不断完善自我,最终提高自身的成绩。
由于每个学生的身体素质及对体育运动的感知不同,因此,每个学生在体育运动能力方面也存在着差异。正是因为每个学生的个性存在着差异,那么在学习体育过程中,虽然有些学生格外刻苦努力,但受到身体和天赋的影响,依然对体育一些项目达不到标准。如果通过这些项目评价学生的体育课成绩,显然是不合理的,也会打击学生学习体育的积极性。而有一些学生天生身体素质好,运动能力极佳,即使不进行刻苦训练,依然能够轻松地达到标准,获取较高的分数,这势必会伤害到那么天赋一般、身体素质较差学生的自尊心,影响学生参与体育运动的自信心,为学生以后参与体育运动健身蒙上一层阴影。因此,鉴于学生的个性差异,高校体育课评价模式应从学生个性差异角度出发,严禁采用统一标准衡量学生的体育课成绩,重视学生个性差异,根据学生的身心特点和体育教学目标,科学合理地制定多重体育课评价标准,这样才能更加全面的评价学生的体育课成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