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贵平 郑绍红
(云南省曲靖市马龙区农业农村局,云南曲靖 655199)
马龙区存在猪肉商贩为了经济利益,逃避屠宰检疫监管,不严格执行《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在不具备《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没有畜禽标识、未经过非洲猪瘟PCR荧光检测就屠宰等现象,在被发现之后,会通过口头承诺、保证等方式应付屠宰企业进行屠宰,令猪肉市场增加风险,增大了“问题猪肉”流入市场的可能。
在生猪屠宰检疫实际工作中,部分工作人员勤勤恳恳工作十数年,为生猪屠宰检疫做出了巨大贡献。因受到当前机构改革的影响和新形势要求,编外检疫人员未享受应有待遇和津贴,且无针对性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因此无法适应新时代检疫工作需求,工作积极性不高。另外在职称晋升方面,工作单调,在写总结论文材料时内容单一,且不易获得上级部门表彰和奖励,而且工作环境恶劣,噪声较大,令检疫人员无法在工作中获得成就感,致使工作积极性受到影响[1]。
马龙区虽已建有生猪定点屠宰场,因部分乡镇、街道距定点屠宰场较远,销量不稳定,商贩为获得经济利益最大化,降低营运成本,部分居民办红白喜事受风俗习惯约束,不愿意到定点屠宰场屠宰,仍然存在私屠滥宰现象。在落实检疫工作上,屠宰场主未能和检疫人员之间形成良好配合;猪肉进入流通环节之后,与市场管理部门之间同样未能形成有效配合,不仅交易规范性不强,而且猪肉检疫流程和主体也较为混乱,令猪肉检疫工作的有序推进举步维艰。
硬件条件上,马龙区定点屠宰场基础设施简陋,基本能达到屠宰检疫的要求。与此同时,生猪屠宰检疫环节在资金上未能获得有效支持,经费无法满足检疫要求。检疫经费的匮乏,也让很多检疫人员无法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让工作的推进陷入恶性循环。
积极完善生猪屠宰检疫制度,加强猪肉交易市场监管,提升市场猪肉质量。同时,地方政府应注重提升生猪屠宰检疫工作质量,统筹规划,再增建1—2个生猪定点屠宰场,认真履行生猪检疫责任制度,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优化屠宰检疫流程,提升生猪检疫效果,解决猪肉交易市场远途运输和居民风俗习惯的困境。加强统一管理,力求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制度的完善,将屠宰场过于分散的问题予以解决。在监管过程中发现违法经营现象,则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亮剑行动”施以严惩,全面提升市场猪肉质量[2]。
马龙区委政府应重视生猪定点屠宰场软硬件设备的投入。硬件设备投入猪肉屠宰检疫机械设备、放大镜、检验盒、检疫刀、显微镜、染色液等;软件建设即:工作人员津补贴待遇、职称晋升、加班补助、表彰奖励,以及针对员工安全的资金保障等,充分调动员工工作热情。
相关部门应当对检疫对象、检疫范围和检疫标准做出详细划分,越详细越好,使检疫工作有据可查,同时应对生猪定点屠宰场做出规定,防止出现混乱和杜绝私屠滥宰现象。生猪屠宰之前,应当把好入场关、待宰环节,对其临床健康情况进行巡查检查,不屠宰病死猪。检疫时可应用病理解剖学等实验手段,得出科学的检疫结果,从而综合评价猪肉产品质量。屠宰过程中同步检疫,应抽检违禁药品的残留量,猪肉合格产品应当盖章通过验收,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合格产品应当盖相应的印章(高温、销毁等)并作相应的处理[3]。
检疫工作质量和工作人员素质息息相关,屠宰场应重视工作人员的素质提升,定期开展专业技能和理论知识的培训,通过考核、达到标准才能持证上岗。培训内容除了必备工作技能外,还应当强化法律法规的学习,保证工作的规范性。每个检疫人员都应具备相应资质,加强对技能的训练和专业知识的学习,严于律己,遵守职业道德,提高检疫工作效能,为消费者健康安全保驾护航。
生猪屠宰检疫工作,离不开资金力量的支持。加大资金投入,完善检疫设施设备,强化科技培训,提高综合素质,为检疫工作提供保障[4]。
综上所述,当前社会背景条件下,生猪屠宰检疫工作尚存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为使生猪产品市场的猪肉质量经得起考验,检疫人员一定要提升自身素质,加强检疫工作的专业性。当地政府部门要对检疫工作引起高度重视,加大资金支持力度,调动检疫人员工作积极性,保障“舌尖上的安全”,让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健康肉,有效促进检疫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