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格化监管助力农产品质量安全

2020-12-25 14:24周双庆周治中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江苏农村经济 2020年12期
关键词:协管员网格化村级

周双庆 周治中/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农业综合服务站

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朱林镇增强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信息化监管体系,进一步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的监管水平,明显提升了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朱林镇位于常州市金坛区中西部,辖区内水稻种植面积3.16万亩,水产养殖面积1.81 万亩,蔬菜种植面积4000 亩。拥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62 家,其中龙头企业13 家、专业合作社8 家、家庭农场12 家、农资经营店21 家、收储运1 家等。辖区内具有全市唯一的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常州市金坛金西农产品加工集中区”。富产黄金有机软米、无节水芹等多个特色农产品。全镇农产品已通过有机食品认证2 个、绿色食品认证4 个。

强化网格监管

实行镇村联动,明确主体责任。为切实落实地方政府的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每年年初,区政府与镇政府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责任状,将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纳入政府工作内容进行考核。镇监管站与各行政村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与辖区内所有监管对象签订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发放告知书,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

调查摸底登记,完善信息监管。为切实保障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将所有上市交易的生产经营主体纳入监管范围,只要是销售的食用农产品,不管种植面积大小,一律纳入监管。2016年,朱林镇在常州市、金坛区农业农村局安排部署下,将全镇所有企业、合作社、农资店、种养殖户纳入监管范围,每年依据拆迁、死亡、田亩面积变动、土地流转等情况,对监管对象信息进行更新,做到监管有的放矢,准确无误。

建立组织体系,架构监管网络。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信息化监管体系,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全部监管队伍与监管对象纳入网格中,做到层级清晰、层层负责、全面覆盖,实现镇级负责、村级协管、包干到户,监管员分工到村,与村协管员、专职协管员密切配合做好工作,使监管队伍进一步向生产经营主体靠近,做到监管实时和地理位置留痕,确保监管人员到场监管。此外,监管平台将宣传、检测、监管、专业知识发布一体化,实现监管对象更新、质量监管、检测、宣传的全程数字化。网格化移动监管终端起到了全员监督、全员参与的作用。

健全监管队伍,协力开展工作。为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朱林镇将镇农服站所有工作人员作为监管员,将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纳入监管站作为畜牧监管员,迅速壮大监管员队伍。在各村选拔一名具有专业技术知识、工作经验丰富的同志作为村级协管员,率先在全省试点开展村级专职协管员工作。目前,监管队伍壮大并稳定,有站长1 名,监管员16 名,村级协管员9 名,村级专职协管员2 名。

突出监管重点,确保以点带面。由于监管对象众多,为切实提高监管效果,突出对重点监管对象监管,将种养面积在5 亩以上的,775 户农户实施重点监管,做到每个季度至少巡查一次,对于5 亩以下的,通过资料宣传、随机巡查、随机抽样、村口喇叭宣传、平台信息发送等形式进行监管,突出重点,又兼顾其他,起到良好的效果。

规范检测准则,提升检测能力。为规范检测行为,镇农产品快速检测室的检测人员每年参加市、区检测培训,镇政府对镇检测室硬件进行提升,专门请常州市农检中心专家对检测操作、台账记录等进一步规范,将检测室分为接样区、冷冻区和操作区,将操作区又细分为前处理区、农残检测区、兽残检测区,重新配备检测设备,切实提升了检测水平。此外,为提升农产品快速检测的有效性,镇安排村级协管员和村级专职协管员协助采样送样,提升采样范围和随机性,保障了农产品质量安全。

强化监管考核,全程跟踪问责。区监管站对镇监管站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考核办法》,镇监管站对监管员、村级协管员与村级专职协管员制定相应的考核要求,每月要求监管员巡查至少2次,村级专职协管员对辖区内监管对象巡查4 次,采样送样15 个,每年至少对辖区内所有监管对象更新一次,每季度对15 户监管对象投入品采购、投入品使用、农产品销售进行一次登记,镇监管站对监管工作进行逐月考核,设立专项工作补贴,既促进工作积极性,又通过制度规范保障了工作顺利及时有效开展。

健全监管体系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信息化监管体系。进一步完善监管体系,将追溯体系、执法体系、信用系统整合进网格化监管信息平台。以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为追溯体系建设主体,指导督促配备必要的追溯设备和管理人员,实现产品可追溯。加强与食安委、市场监管局、农业执法大队分工协作,强化联合执法及对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信用评级制度》,对“三品”单位实行信用评级管理,分A、B、C 三类,在平台上进行公开,对A类单位,在政策和资金方面优先扶持;对B 类单位,要求限期整改;对于C 类单位,纳入“黑名单”,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信息系统设施建设。网格化信息化平台上的基础信息比较欠缺,主要集中在投入品查询、部分行业规范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基础信息包括相关法律法规、农产品生产技术规程与检测标准、当地农业环境具体分布信息以及适合农作物生产特性、农业投入品的信息等。将这种信息通过各种技术形式录入到网格化监管平台,及时更新,方便查询,服务于农产品整个生产过程。

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技能和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队伍包括监管员、村级协管员、村级专职协管员、“三品”企业内检员,人员的素质参差不齐,村级协管员由村干部兼职,具有一定的流动性,离专业农业执法人员的素养还有较大差距,迫切需要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法律法规和业务素质。建议在今后的工作中,逐步设立独立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建立专业的监管员协管员队伍开展工作。

增强广大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针对部分农户和生产经营者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识未到位,诚信经营意识淡薄,在生产经营中可能存在违规违法的现象,要结合科技入户、职业农民培训、入户监管宣传等形式,加大对生产经营者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力度;加强监管巡查力度,鼓励监督和举报,对违法行为加大处罚力度,切实提高生产经营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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