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燕菁,覃颖
(贵州省第二人民医院,贵州 贵阳)
2019年12月下旬,湖北省武汉市爆发了不明原因的肺炎疫情,世界卫生组织将其命名为COVID-19。COVID-19主要传播途径是飞沫传播和接触传播,传染源主要是感染的患者,无症状感染者也具有传染性[1]。研究表明[2],此传染病传染性较强,人群普遍易感。精神障碍患者是社会的弱势群体,缺乏相应的照顾与管理,营养得不到保障,长期服用抗精神病药物,机体免疫功能低下[3,4],这使得其较普通人群感染COVID-19的风险更高。因此,为有效防止精神科病房疫情传播,本科结合病房设置特点及患者特殊性,制定了COVID-19疫情下科室应急管理策略,取得了初步成效。
本院为三级精神专科医院,精神科下属三个病区,均为封闭式管理,院内传染风险极高。2020年1月下旬应贵州省疫情防控应急一级响应及医院统一安排部署,迅速成立精神科COVID-19防控工作组,科室主任任组长,各病区副主任及护士长任副组长,科室业务骨干任组员,工作组负责本次防控工作的领导、指挥、协调及处置决策。
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5]、《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诊疗方案(试行第六版)》[1]、《关于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治疗管理工作的通知》[6]要求,健全科室应对COVID-19的应急管理制度及相关流程,严格执行医院对于疫情期间就诊患者的四级防控流程,第一级为预检分诊口、第二级为门诊口、第三级为精神科过渡病区口,第四级为精神科安全通道口,做到层层筛查、口口相通,既能快速满足患者分类救治,又能有效输送各关口发现的COVID-19可疑患者,保障防止内输。
新型冠状病毒属于β属的新型冠状病毒[7],目前研究显示病毒对紫外线和热敏感,56℃加热30min、75%乙醇、含氯消毒剂均可有效灭活病毒[1],疫情防控期间,遵循“五加强七不宜”[8],制定《精神科关于病区消毒隔离的管理办法》,对病区地面及物体表面使用含氯消毒剂(浓度500-1000mg/L)严格进行环境、床单元、物品表面、高频接触的门把手的消毒处理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新鲜,减少细菌存留污染,每日早晨9:00、中午14:00、晚间19:00开窗通风15-30min。
3.2.1 病区外设置“过渡病区”
根据医院要求,设置“过渡病区”,结合精神障碍患者特殊性,对于发病期症状明显、行为乱、不能配合完成血常规及胸部CT检查人员安置于过渡病区,与普通病区分开;该病区每间病房只能收治1名患者,做到工作人员、使用物品相对固定,并尽量限制该区域内患者及陪护人员活动范围。
3.2.2 病区内设置“隔离病房”
对于出现发热或呼吸道感染症状患者调整至“隔离病房”,单间隔离,明确相关检查,进一步处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
疫情期间,本科取消全员休假,制定《精神科关于新冠肺炎疫情期间人员紧急替代的管理办法》,要求医护人员以新冠肺炎防控工作需求为首要原则,形成一线、二线、三线梯队排班,达到纵横人员灵活补给,确保各项外调防控及内部常规工作顺利开展。
关注员工身心健康,匹配《精神科工作人员健康管理办法》,由专人完成体温检测、健康登记、外出排查等工作。并设置心理咨询专岗,对于特殊时期不能返家人员及时进行疏导。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中常见医用防护用品使用范围指引(试行)》,制定《精神科医护人员防护管理办法》,明确不同岗位防护级别,对科室防护物品进行周计划及台账管理,对在岗人员根据其岗位每日发放个人防护物品,并于各病区护士长配置“防护用品备用箱”,应急情况下予以大科内调度。
每天在“精神科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组”微信工作群发送医院或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下发的相关通知,对文件进行梳理、标注重点,完成工作组内学习及统一口径,再由工作组小组长通过微信群、钉钉会议等平台对各小组成员进行精神传达及相关培训,对于国家发布相关诊疗方案进行实时更新培训。
5.1.1 新入患者
根据诊疗方案内容,严格排查流行病学史,监测体温,完善胸部CT检查,初筛排除疑似COVID-19的患者通过科室安全通道再次复测体温正常及行安全检查后方可进入相应病区。
5.1.2 住院患者
采取多方措施,保证患者安全。①防疫知识与技能培训,宣讲疫情形势、防疫技巧,培训七步洗手法、正确口罩佩戴方法、人与人之间安全距离等。②丰富住院生活,制定《精神科关于康复治疗项目调整的实施方案》,调整康复治疗项目,关注患者心理健康,于康复指导群推送疫情期间精神障碍患者心理疏导信息。③加强患者生命体征监测,每日普测体温三次,对于体温≥37.3℃人员立即复测、完善相关辅查,明确发热原因。④避免集中进餐,确保餐具安全情况下进行分散错峰就餐。
5.2.1 陪护人员
制定《精神科陪护管理制度》,张贴于科室醒目处,要求陪护家属使用“临时陪护卡”出入病区,固定1人陪护,与患者一同完成一天三次体温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需到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并更换陪护人员,要求其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房间通风,执行手卫生。
5.2.2 探视人员
①到院探视家属:制定《精神科探视制度》,规定探视时间,限定探视人员为1人,固定探视地点为探视室,探视人员探视患者前需完成体温检测、流行病学史筛查、相关信息登记,并使用免洗手消毒凝胶进行手卫生,佩戴普通医用口罩后方可进入病区探视室。②未到院探视家属:重视家属健康教育,采取电话、微信等方式联系患者家属,及时告知家属患者目前情况,劝导家属尽量居家勿来院探视。
疫情期间,本科住院患者、陪伴家属及全体工作人员未发现1例疑似或者确诊感染COVID-19,科室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全科收治精神障碍患者327名,治疗好转或出院329名,患者及其家属满意度为99.7%,较去年同期增长0.5%。此次防控,在党中央领导下确保物资、各方联控、科研攻关的努力下,我国疫情迅速得到有效控制,获得了全球高度赞扬。但截至目前全国对精神专科医院的相应管理及应急措施却仍为空白,本院精神科在疫情期间应急管理策略取得初步成效,切合专科实际便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