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 阳 李佳楠
谣言始终不曾缺席人类社会,而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中尤甚。近年来国内以“辟谣”为主要功能的新媒体平台在治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科学传播在其中更是功不可没。本研究试图分析并揭示新媒体辟谣平台存在的问题,以期推动更多辟谣平台向公共领域“进化”,一方面对重大灾难中的谣言治理有益,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现代化的科学传播。
根据Bums等人的定义,科学传播即运用适当的技术、媒介、活动及对话,以产生个人对科学的意识(Awareness)、乐趣(Enjoyment)、兴趣(Interest)、意见(Opinion-forming)、了解(Understanding)回应。[1]概括而言,科学传播的发展体现为三个转变:从“科学知识”转向“传播策略”,从“信任科学”到“促进创新”,以及从“缺失模型”(deficit mode)到“语境模型”(contextual mode)的演进。[2]而现代性的科学传播的逐步形成和真正建立发生在上述第三个转变之中,也即反思的科学传播阶段,[3]走在前列的是欧洲国家,在北欧和西欧,科学议题已成为民众参与公共治理的主题。[4]而国内对公众参与科学模型的实践与理论研究则相对有限。事实上,对于科学传播而言,“形式”或许恰恰高于“内容”,即传播途径与传播手段影响科学传播的意涵,甚至其现代性的演进也要倚仗媒介的可供性(affordance)。进入网络社会后,技术赋权使得传播主体的话语权趋近平等,近年来借助新型传媒技术的社交与互动理念,逐渐开始形成“大众能够进行质疑、批判以及自由交流的‘科学公共领域’”。[5]譬如新浪微博转发与评论功能的设定使其成为了平等互动与交流的理想场所,继而成为我国科学传播公共领域的重要阵地,相关研究也大都围绕重大事件中微博上的案例展开,如对转基因食品的探讨[6]、对辟谣号“谣言粉碎机”的辟谣机制研究,等等。表面上看,科学传播已通过微博平台进入了公共领域,但微博的碎片化信息是否真的足以在“平等交流”之前就实现到位的科普呢?如若不能,公众在不了解或一知半解的情况下就盲信或盲目质疑传播主体,又是否能算有效的科学传播?科学传播的难点实际上是“科学至上”的社会症结,若不破除,公众便很难摆脱崇拜模式,更遑论公共参与时的“平等”。除此之外,仅微博一个平台,就能代表我国科学传播进入公共领域的新阶段了吗?这些都是现阶段我国科学传播未尽之处,也是相关研究未答之疑。
本研究拟将科学传播与辟谣实践相结合,拓宽新媒体平台的范围,研究微信平台的辟谣实践。事实上,单就本次疫情中的辟谣平台来看,“科学公共领域”的提法或为时尚早。我国新媒体的辟谣平台作为一种科学传播实践,同时依托最有利于形成科学传播公共领域的互联网,却不尽然体现科学传播中公共领域的精神。本文的研究问题是:1.通过科学传播的形式进行谣言治理实践是否真正进入了“有反思的科学传播”阶段,亦或本质上仍旧因循传统科普的模式?2.新媒体辟谣机构与平台是否反映了科学中心观的意识形态?这种意识形态对辟谣又存在哪些影响?
以往关于我国科学传播公共领域的研究多以微博平台作蓝本,事实上微信平台同样是(考虑微信的使用广泛性与影响力,也必须是)科学传播的主战场,如本次疫情中,腾讯较真查证平台成为辟谣实践的主力军之一。本文选择腾讯较真查证平台所发布的谣言信息作为主要数据来源,自2020年1月18日即该平台发布谣言信息起始,至2月23日即武汉封城一个月为止作为时间节点。于2月25日22点由“全民较真-腾讯新闻”微信公众号菜单栏中的“谣言辟谣”进入“较真查证平台_腾讯新闻”小程序,选取该期间平台发布的所有谣言共304条,借助彭虹、薛蕾(2014)对谣言的分类,统计出其中“知识性谣言”共计172条。既是“科学传播”,则就以“知识性谣言”的辟谣实践作为样本。
以腾讯较真查证平台为例,其公布的辟谣信息的信源以科学共同体为主。事实上,科学共同体作为象征“科学”的代言者,充当着此次疫情中的意见领袖,这一信源的构成成功地将大众对科学的推崇转移到对科学共同体、乃至辟谣平台的信任上,而一个信任度高的辟谣者无疑能够达到较好的辟谣效果。重大灾难之中使科普发挥辟谣功能,无疑在谣言的治理上将“科学”与“大众”的距离进一步拉近,与此同时又在辟谣过程中实践了科学传播,不失为协同治理的有效路径。但其辟谣话语和平台架构的设定或一定程度削弱了上述效果,使科学与大众的连接成为“伪连接”,而“治理”的背后则可能是“伪科学传播”。
1.话语:“一言堂”式的内容呈现
以平台上呈现的知识性谣言的辟谣信息为例。首先,辟谣平台对谣言用醒目的红色印戳打上“假|谣言”、“假|伪科学”的标签,利于大众将其优先解读为“失实”与“伪科学”画上等号。“没有实验数据表明”、“目前没有见到高质量的临床研究证实其功效”等表述,引导大众认为信息的真实性需要科学实验的支撑,且极为简单武断,让人屈服于“科学”的断定,没有分辩与讨论的余地。
根据霍尔的“编码-解码”理论,在这些辟谣信息中,支配性代码大多为:科学的正确性是必然的,失实的信息就是伪科学,我们应该只相信科学的试验、理论和判断,与权威论断相违背的信息都是没有讨论余地的,只需知晓即可。支配性代码传达了平台希望传达的支配性价值观和优先阅读,潜移默化地对受众造成影响,很少有受众能从中进行协商性或是对立性解码,提出异议、进行讨论,以助于更好地理解与接受科学的方法和结果。
2.架构:单向传播的平台环境
良性的科学传播场域应支持各方的参与及表达,辟谣平台的架构设定在呈现辟谣信息之余,应支持用户提问并选择进行查证与回答,但腾讯较真辟谣平台等并未给予用户讨论区域。如腾讯较真辟谣平台虽在主菜单开设“问答”栏目(“较真查证平台_腾讯新闻”开辟“提问较真”区域),但不支持用户回答其他用户提出的问题,仅可进行“转发”、“点赞”、“收藏”操作。此外,仅2月11日19时一小时内即有64条用户发布的消息(多为提问),但只有2条收到腾讯较真团队的解答(记录时间为2月12日0时,相隔5小时);而在平台内各单独列出的辟谣信息中,也仅给出查证者(及头衔介绍)、查证要点信息,部分附有详细解释,但也仅限于对要点的展开论述,没有给予信息延伸、用户讨论的可能性。
平台在进行谣言纠正的过程中背离了科学传播的公共领域精神,却一定程度上符合“治理”的逻辑。公共领域的成立,需要有切实存在的空间(或虚拟空间)客体,但参与主体本身的素养则决定了场域中是否存在真正的对话与张力,这才构成判断公共领域真伪的充分条件。而事实是,科学话语宰制了公共话语,辟谣平台的信任基石在于社会对科学的笃信,人们会去激烈地讨论一个社会问题,却鲜少质疑看似“知识”的信息。因此,科学共同体作为意见领袖实则是通过公众对“科学”形成的“绝对正确”的刻板印象来触发对信源产生信任的捷思性;辟谣话语中支配性代码的呈现则是以一种“不容分说”的形式直接给出对一则公众存疑消息的定性结果;而在这样快速的辟谣过程中,是否需要通过平台的讨论区设置从而进行社会性的充分的证伪辨析呢?从科学精神出发,是必要的,但在讨论之前,平台的辟谣目的已经达到了。物理空间中谣言传播的治理要义之一在于“快”,而平台也正是基于此实现了高效的辟谣。
但事实上“辟谣”实践勾连起科学传播与谣言治理,隐含的逻辑前提是二者并不存在矛盾。换言之,所谓的治理“快速”并不否定公众的参与,但将速度作为谣言治理的唯一指标,并利用了“科学”的话语地位进行权力的宣称,就难免在将公众排除于科学传播之外的同时,也排除在了公共治理之外。
上文所述的“断层”将加大科学与大众的鸿沟。从科学家与大众的关系看,是一种交流的隔阂;从知识的传播与获取看,则是信息持有语境下的一种宰制;而从辟谣的接受度看,这样的“鸿沟”意味着高高在上的科学话语模式与受众之间没有温度、没有人情味的距离,或许不容易被普通受众认可和接受。辟谣平台的特征透露出科学主义的意味,这是一种社会烙印,它有自己的力量,但也未尝不可以在实践中不断优化。
尽管科学的客观性不涉及民主决策,即科学传播同“集中”和“民主”有别,但与单向传播相对的是互动,与“一言堂”相对的是反馈与质疑的权利,辟谣平台本也应该是科学传播在公共领域的产物。须明确的一点是,科学精神和公共领域的核心是内在统一的。科学精神从古希腊时期数学至上的自然界铁律发展到文艺复兴后被赋予质疑精神,启蒙运动之后与人文精神互为观照,科学精神不断充实与发展的过程中,“人”的主观能动性扮演了越来越重要的角色。默顿总结的科学精神四要素“普遍性、无私利性、无偏见性、有条件的怀疑”[7]或可以进一步解释成“不只需要一方的声音”,而这恰与公共领域的内核暗合。事实上,关于公共领域的概念学术界并未达成统一,[8]但跳出哈贝马斯最初指涉的资产阶级公共领域,“自由公开且理性的公共对话”诉求是基本一致的。诚然,科学有其客观标准,但大多数人忽略的是,所谓的“客观性”和“唯一性”只是科学的结果,在通向这一结果的过程中,真理可以越辩越明,不仅是科学家和科学家在对话,非专业人士的声音同样可以纳入其中,否则科学就只是精英的科学,而精英的科学恰恰背弃了上文提及的“普遍性”,成为了少数人(科学共同体)的“权力”,宣称了“偏见”,阻挡了其他“怀疑”的声音。因而,科学精神和公共领域核心的内在统一有其合理性。所以科学传播应依托“科学共同体通过一定的媒介平台与社会大众对话、平等交流互动的开放空间”,[9]如此,怀疑和批判的科学精神与以批判理性为内核的公共舆论场相结合,科学走下神坛成为大众传播,成为消解科学主义思潮的出路。
也正因为如此,现阶段有反思的科学传播在践行公众理解科学之宗旨时,是强调公民的对话和参与的,在科技发展的过程中,公众与以科学家为代表的科学共同体皆为必要的参与者。这既是使科学祛魅的双向沟通,更是民主政治的体现,[10]公共事务的决策同样需要科学精神与公共领域精神的统一。而在本次疫情的辟谣中,新媒体辟谣平台对这一理念的践行不足实不利于现阶段科学传播实践,却也可以从中窥见长久以来植根于我国社会中的科学传播之难。
事实上,在提及“科学主义”时绝大多数公众并不会自觉区分“真正的科学精神”与“科学主义”,正因如此,尽管结合案例分析,此次疫情中的辟谣平台显然对上述精神的吸纳有所欠缺,却仍旧拥有社会基石,其中或有深刻的社会原因。本节拟分析科学传播的这种社会基石,需要说明的是,公众对科学的推崇,并不必然等同于平台的辟谣效果显著。
首先,“科学至上”作为一种迷思(myth)使得公众产生对“科学”的绝对信任。在罗兰·巴特看来,迷思是一种将事物概念化或者理解事物的方式:迷思实际上是一个在特定的历史中获得了主导地位的社会阶级的产物;其所传播的意义就要承载这一历史,但是迷思的作用却是要否认这一点,而将其意义展示为一种自然的而非历史的或社会的意义,迷思神化或者掩盖其起源,从而神化或者掩盖其政治性和社会性,[11]这与霍克海默对意识形态的表述不谋而合。就我国而言,“科学至上”的本土化迷思即“科学等于进步”的理念。二十世纪初《天演论》的译介推动了“所谓适者生存的核心是借助科技迅速强大”的认识,[12]新文化运动高举“科学”与“民主”大旗,五四运动将爱国与科学紧密相连,正如胡适对科学主义的社会思潮作此描述:“这三十年来,有一个名词在国内几乎做到了无上尊严的地位:无论懂与不懂的人,无论守旧和维新的人,都不敢公然对他表示轻视或戏侮的态度。那个名词就是科学。”[13]建国后,“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表述成为深入人心的强国口号,在马克思主义的经典观点中冠以“第一”作为定语后,科学的地位与重要性就被迅速拔高了。由此,这样一种角色在长期的社会发展社会教化中深入人心,成为一种“自然”的社会角色设定且合乎情理:凡科学即进步,凡科学即真理,凡科学即正确,看起来似乎无可厚非,却隐藏了政治效果。科学本是工具,亦或一种认识事物的世界观,一味放大科学正面价值而忽视对大众的思辨引导,极易使“科学至上”的观念渗入国人的观念结构中,从而让科学面临着成为另一种迷信的危机,这恰恰背离了真正的科学精神。
也正基于此,当通过阅读新媒体辟谣平台的内容解决自己对网传消息的困惑时,大多数公众并未意识到自己已然让渡了参与权,这与公共领域所倡导的精神相悖。交流的权利体现于发送和接受信息的最基本举动之中,延森将古往今来的媒介分为三个维度,第一维度媒介指的是人的身体——面对面的交流活动得以实现的物质平台,延森认为人类本身就具有媒介的素质;第二维度的媒介是伴随着书籍、杂志、电影、广播和电视而诞生的大众传媒;由网络化的个人计算机和手机之类的数字媒介构成第三维度的媒介,它整合大众传播和不同的人际传播,催生一对一、一对多以及多对多的网络化交流与传播活动。[14]本研究讨论的科学传播公共领域依托的是社交媒体平台的“第三维度媒介”,在延森看来,从个体的角度而言,第三维度媒介增加了公众可获得的绝对信息量,扩大了传播者的范围和多样性以及轮流交流的多样性;从集体的视角来看,传播的推送模式向拉动模式的转变再次重申了个体所拥有的交流与传播权利,但本研究的案例分析中,辟谣平台仍旧以第一、第二维度媒介的“训示”的方式通过“时间和主题的控制权”与“信息库的控制权”进行一种集中式的传播,而公众则表现出乐于接受“训示”。
公众对自身权利“让渡”的背后,除了“科学至上”的迷思,其实还反映出公众对“谣言”的认知并不充分。从概念来看,谣言指未经证实的假消息——未经谁证实呢?只能是官方或科学权威吗?又怎么样去证实?辟谣平台的信息呈现方式折射出“真相”乃是一元的、静止的、一次性被某一主体彻底揭示的结果。然而,谣言与辟谣是二元对立的吗?真理难道不该越辩越明?没有意识到这一点,公众便无法跨入“科学传播公共领域”。如此,所谓的“官方”借助科学共同体、或者说通过科学在社会中的崇高地位实现了辟谣语境中绝对权力的合理性,“任何一种掩盖社会真实本质的人类行为方式,即便是建立在相互争执的基础上,皆为意识形态。”[15]从这一角度看,“科学”即是意识形态工具。当然,这并不是科学的全部属性,只是说它有意识形态工具的功能并正被利用着。
最后,在治理语境下回归标题中的“悖论”。谣言治理的第一要义是“高效”,那么高效的面向之一便是快速,上文中提到的“优先阅读”便是信息的“真”与“假”最快的传递信号,但不得不承认的是,速度无法带来充分的讨论,也即和公共领域的理念相背离。“高效”的另一个面向是提升公众科学素养的有效性,这就需要在“有反思的科学传播阶段”所提倡的公众参与和讨论的过程中传递和渗透科学理念,而如此一来,在这样的“公共”参与中,谣言很难得到迅速压制。换言之,辟谣是“速度”导向的,因而同时具备“结果”导向,科学主义所带来的捷思性恰恰可以快速地给出所谓的“结果”;而“有反思的科学传播”是“过程”导向的,注重渗透与理解,也一定是反科学中心主义的。是为悖论。
科学传播之所以反对科学中心观,是因为科学精神和公共领域的核心本应内在统一,怀疑和批判的精神应当导向各主体共同参与的传播过程。辟谣平台缺乏如是精神既是科学传播在实践中的欠缺之处,更本质而言反映了科学的意识形态工具属性,社会中弥散着科学至上的迷思,令公众难以察觉。社交媒介平台本身只是公共领域的组成部分,因为一个场域中是有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权力的张力存在的,因而矛头不能直指平台,人类社会对科学的崇拜与偏执或才是个体的主题意义世界遭遮蔽的元凶。作为一种世界观和方法论,科学无可指摘,是“科学至上”的反科学精神异化了人。须注意的是,提高科学素养并不等同于无端质疑,因为在复杂的社会分工之下,知识的专门性提高,专业的学理知识难以被领域外的人所理解,因此科学传播主体对“度”的把握就显得重要而困难。
本文借社交媒体平台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一个栏目功能,反思互联网生态、乃至社会中一个长久的弊病——即对“科学”的神化。就我国而言,公共领域在微博上已经得到了初步体现,而媒介的平台化也在为新媒体开辟更多的自由民主参与空间,此外,科学传播也在反思科学传播阶段取得长足进步,但洞悉新媒体辟谣平台中折射出的社会迷思后可发现,“科学至上”的影子难以短期从国人的意识中抹去。不过,在揭示其危害后时刻提醒自己理智、重视个体的主体性意义却并非难事。哈贝马斯的公共领域概念本是西方资产阶级的权力平衡术,迁移到我国的互联网生态中并与科学传播相结合,既是公共领域的网络化,也是公共领域的本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