费县位于山东省临沂市西北部,是农业大县,总人口90万人,其中农村人口占72%。2014年,该县开展了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村村到、全覆盖”调研活动,在全县399个行政村(社区)征求到各类意见建议4772条,梳理了群众反映迫切、要求解决的热点难点问题1316个,表现为“三难两多两少”:“三难”,即村级班子建设难、村集体经济发展增收难、群众办事难;“两多”,即村干部违法违纪多、村级矛盾纠纷多;“两少”,即农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投入少、农村困难群体保障少。为此,费县从发展实际出发,坚持民生导向、问题导向,从解决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瓶颈性问题入手,探索实施“3+4”乡村治理保障体系,推动乡村治理向精细化、制度化、系统化转变。
建立农村基层班子建设长效机制。紧紧抓住村级班子建设这个核心,制定了“三至五年攻坚”计划,坚持一年一个主题,层层推进、逐项攻克。一是对村级班子实施分类施治、动态管理,一类班子常青创业,二类班子达标升级,三类班子动态整治,集中整顿后进班子。二是实施“四抓两提升”工程,抓班子、抓队伍、抓制度、抓保障投入,全面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和群众满意度,实行组织生活、决策、执行、财务、服务“五个统一”。三是建立履职纪实网络化平台,按照“全面进步、全面过硬”的要求,将农村党员干部都纳入考核纪实和群众监督视野。四是建设“三诺两考一平台”,对全县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实行亮诺、践诺、兑诺,实施日常纪实考评、定期纪实考评,建立党员干部履职纪实平台。五是实施村级班子评星定级,按照工作业绩、群众反映等10项指标,将全县村级班子按照五星至一星的标准评定等次。六是开展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排查确定20个软弱涣散村党组织,实行县乡领导帮包、选派干部驻村整治、县级备案管理,开展为期两年的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工作。
深化农村财务有效监管机制。实施“4321”农村财务有效监管工作机制。“四位一体”管理体系,全县规范建立了村级报账员报账、农村委托代理会计记账、乡镇经管站审计管理和县农经监管检查的管理体系。“三项监管措施”,强化民主监督、制度落实、责任追究三项监管措施。严格落实民主理财、财务公开、账前会审和抽查审计制度,推行村级财务报账制度,定期代管资金专项审计,夯实县、乡、村三级责任主体,严肃工作纪律。“两个中心”,各乡镇依托经管站建立乡镇农村会计委托代理服务中心,代理村级账务,推进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的规范化、制度化、民主化建设;建立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完善农村集体工程项目和资金管理,规范事前、事中、事后全程监督。“一个监管平台”,完善农村三资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强化原始凭证上传和预警功能,扩大平台监管范围和效果。
建立农村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机制。坚持重心下移,以加快推进基层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治安防控、综治网格化管理为抓手,着力形成农村基层社会综合治理新格局。一是构建基层矛盾有效调处化解机制。按照“4355”工作思路,健全乡镇、工作区、行政村居、自然村或村民小组4级社会矛盾排查化解工作网络,搭建群众诉求接待服务中心、民调工作站和民调工作室3大服务平台,组建乡镇专职调解员、特邀调解员和村居法制指导员、调解志愿者、稳定信息员5支调解队伍,健全完善定期排查、处理报告、会商研判、多调对接、评查听证5项机制。二是构建治安防控机制。依托公安“天网工程”、综合“雪亮工程”,建立1名民警、2民辅警、若干网格员的“1+2+N”城市社区警务模式和“一村一警务助理”农村社区警务模式,构建起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网络。三是构建综治网格化管理机制。全县划分乡镇、工作区和村居(城区单位小区)三级网格,设立1016个基础网格,建立网格员、网格事项准入机制,探索推进“全科网格”建设,对重点信访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重点维稳对象,全部按照实际居住地纳入网格管理,确保敏感时期安保维稳形势可控。
农村基层班子运转保障线。县财政每年拿出当年公共财政预算的2%作为基层组织建设专项资金,乡镇按照不低于上年地方财政收入的5%设立村级组织建设工作专项经费,对年集体经济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进行专项补助,保障村级班子有钱办事、正常运转。建立农村干部待遇正常增长机制,实行县级统筹、按月发放。
城乡环卫一体化保障线。县财政逐年增加城乡环卫一体化投入,到2018年提高到5000万元,建立“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垃圾处理模式,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探索建立公众互动、实时监控、及时清洁的“环卫110”工作模式。
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保障线。自2014年开始,县财政列支专项资金,乡镇配套20%,用于补助农村公益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采取“村级申请、乡镇(街道)初核、部门把关、领导小组审核”等方式,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重点扶持人畜饮水、公共农田水利、农村道路、公共服务设施和无害化卫生厕所改造、村内道路硬化“户户通”等建设,扎实推进农村地区供暖试点工作。
重点民生实事保障线。实行村级群众事务代办。在县、乡设立村级群众事务代办中心,在村居设置便民服务代办点,构建起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体系;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从大学毕业生和基层后备干部中公开考选300名村级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每人服务1—2个行政村。实施特困群众救助。在低保、医保等常规救助的基础上,对特困群众进行兜底式救助;充分利用社会和市场的力量,成立县慈善总会,筹集资金8200万元;同时,通过县财政列支、向上级争取、公益机构赞助等多渠道筹集临时救助资金。建立孝心养老基金。县乡两级财政每年投入2000余万元设立家庭养老孝心基金,在子女每月为老人缴纳不少于100元的前提下,按照60—79岁、80—89岁、90—99岁三个年龄段分别给予每月20元、30元、50元的补助。
2014年以来,费县通过实施“3+4”乡村治理保障体系,初步实现了七个“更加”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了乡村治理。一是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更加明显。已有226名村干部纳入“类公职化”管理范围,建立了全县后备人才资源库,计划在优秀退役士兵、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等优秀群体中考选24名村党组织书记。二是财务监管更加透明。全县代管了村集体资金余额2.99亿元,累计账前会审54365村次,村级非生产性开支降低20.65%,被评为全国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示范县。三是社会关系更加和谐。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出各类社会矛盾纠纷9067件,调处率达到99.5%,到市级以上部门访量起次和人次年均递减32.41%、33.65%。四是班子运转更加顺畅。费县充分调动了政府、市场、社会组织、民间力量等各方资源,推动治理主体从单一行政力量向多元力量转变。五是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实施了农村水、电、路及城乡环境整治等项目1100余项,“户户通”乡村道路361.3万平方米,被列为国家级美丽乡村建设标准化试点县。六是社会救助更加有力。累计救助了1.08万人次,发放救助金3350余万元,全县每年用于特困救助的资金大约1000万元。七是服务体系更加健全。实现了全县行政村便民服务专职代办员全覆盖,已累计为群众全程代办事项39.7万余件,解答各类咨询64万余件次,直接为群众节省交通费、误工费7500余万元,打通了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