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粪争夺案

2020-12-23 11:27薛兆丰
读者 2021年2期
关键词:考量公正被告

这个案子发生在1869年4月6日。原告请了两名帮工,到马路上捡马粪。他们俩从晚上6点干到8点,在马路上共堆了18堆马粪。马粪堆起来以后,因为太多不好搬运,两位帮工就回去取车,准备第二天来搬,但他们并没有在这18堆马粪上做任何标记。

第二天早上,案中的被告看见了这些马粪,就问附近巡逻的人:这些马粪有没有主人?有没有人要把马粪运走?巡逻的人说不知道。被告听了以后,觉得这些马粪没有标记,也没有主人,就把马粪运回自己家,撒到了自家的田里。

到了这天中午,两位帮工带着车过来,发现马粪没了,一问之下,才知道原来是被告运走了。于是双方发生争执,最后闹到法庭上。

鼓励创造财富,还是鼓励对财富做标记

在法庭上针锋相对的,有这么几种观点。

一是“溯源说”。有人主张,马粪真正的主人是马,也可以进一步说,马粪属于马的主人。但问题是,马的主人把马粪丢在路上,就说明他放弃了对马粪的所有权。

二是“位置说”。被告主张,马粪掉到马路上,就成为马路的一部分,而马路是公家的,所以谁见了马粪都可以拿走。原告让帮工把马粪堆起来,只是改变了马粪所在的位置,并没有改变它的所有权,因而马粪不归原告所有。

三是“标记说”。法庭上也有人主张,关键看原告有没有给马粪做标记,如果没有做标记,那就不能怪别人把马粪运走了。

四是“劳动说”。原告坚持认为,是帮工们花费了工夫,才把马粪堆积起来的,所以马粪应该归原告所有。

各方好像都有道理。但哪种观点更正当呢?如果你是法官,会把马粪判给谁?

鼓励人们创造财富,社会才会越来越好

事实上,一点儿马粪,判给谁都不重要,重要的是案件会对后代产生怎样的影响。设想一下,有两个村子,发生了同样的案子,唯一不同的是,第一个村子把马粪判给了原告,也就是堆积马粪的人;第二个村子把马粪判给了被告,也就是那个看见马粪就把马粪运走的人。这两个村子,过50年、100年后,会发生怎样的变化?

可以设想,在第一个村子里,由于把马粪判给了创造财富的人,那么村民就会有这样的预期:凡是经过人类劳动的成果,都是财富;凡是财富,就都有主人;有主人的财富是受到法律保护的。要尊重别人的财富,不能见到就拿走。只要有这样的共识,这一共识又变成传统,那么在这个村子里,人们就用不着花太大的工夫来保护自己的财富,他们因此也会更积极地去创造财富和积累财富。50年、100年后,这个村子就会走向富足。

在另一個村子里,法官把马粪判给了被告,那么村民就会形成另外一种预期:只要是没人看管的东西,就可以随便拿走。于是,顺手牵羊的行为就会大增,有产者花在看管财富上的努力就会变大,大到足以抵消财富本身的价值。人们不仅会丧失创造和积累财富的积极性,即便创造和积累了财富,其价值也会被保护财富的努力抵消。50年、100年后,这个村子就会走向贫困。

当年的法官,就是根据这个思路,把马粪判给原告的。从经济学的角度看,这个判决意味深长。

公正背后是效率考量

尊重别人的财富是一种具有普遍性的公正观,但其背后,是对效率的考量——保护产权的努力是会消耗资源的,这种消耗越大,资源的净值就越低;社会的道德规范越是能够帮助减少这种消耗,社会财富的积累就越多。

在生活中,很多人讨论什么才是公正的,背后其实很可能是在对效率做出考量。

我们不能随便把人投进监狱,除非给他一个公正的审判,否则就是不公正的——这背后的效率考量是:如果人力资本会受到随意的破坏,人们就不会有积极性去积累自己的人力资本,懒惰和无知就会成为世界的常态。

我们不能随便拿人家的东西,除非给出合理的补偿,否则就是不公正的——这背后的效率考量是:如果可以随便拿别人的东西,就不会有人积极地去爱护、积累自己的财富。

交通肇事者应该负责任,否则就是不公正的——这背后的效率考量是:如果交通肇事者不需要负责任,交通状况就会非常混乱,效率就会降低,马路的价值就会消失。

当我们讨论公正的问题时,背后的含义往往是:这是符合效率标准的。往往是那些让每个人都有积极性去积累财富的规则,或者那些让社会能够健康发展的规则,才是公正的规则。也就是说,因为有效,所以公平。

当别人在讨论到底是公平重要,还是效率重要的时候,学过经济学的人明白,公平背后往往是效率的考量,不是对单个人的效率的考量,而是对整体社会长远发展的效率的考量。公平和效率,往往是一枚硬币的两面。

(三秋叶摘自中信出版集团《薛兆丰经济学讲义》一书,小黑孩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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