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倩怡,梁国怡,覃媚,刘媛航,熊英
(广西医科大学护理学院,广西 南宁)
助产士的定义是经过专业的系统学习、拥有着独立接生与护理的能力,并且为孕妇产前和产后提供必要的服务,提供指导产妇分娩、产后护理及照护新生儿等护理服务,他们的护理工作主要是为孕产妇及新生儿提供相关的护理[2-4]。助产士为孕产妇及婴幼儿提供着优质的护理服务,在促进孕产妇安全与婴幼儿的健康发展,提高公民的基本身体素质,维持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等方面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5]。随着2015年开放的全面二孩政策,为了支持国家生育政策的顺利开展,也为应对可能到来“生育潮”,促进我国助产士的发展为大势所趋。本文通过大量资料的借鉴和参考,详细介绍当今国内外助产士发展现状和对未来的思考。
1915年,美国助产学的历史由此开始。美国的曼哈顿助产学校是1925年首次开展关于培训注册护士教学计划[4]的学校。为此,美国助产士分为注册护士助产士(CNM)、注册助产士(CM)以及注册专业助产士(CPM)等三大类。其中注册护士助产士是指已完成助产教育认证委员会(ACME)认可的护士助产教育方案的注册护士以及通过国家认证考试的高级护士助产士;注册助产士是指都接受过护理及助产两个领域专科培训的护士;而注册专业助产士并不是护士,也无护士执照,仅接受过助产专业的培训。CNM可以在美国全境执业,同时在美国所有的司法管理局享有处方权;CM的执业许可与处方权在不同的州有不同的规定;CPM可在26个州执业,无处方权[4,7]。所以在美国只有具备学士资格及以上的助产士方能在临床中执业[6]。
新西兰助产学发展历史悠久,一直在世界内享有盛誉,不仅是世界内首个颁发注册护士资格证的国家,同时也是首个颁发助产士资格证的国家[8]。独立助产士与医院助产士是当前新西兰助产士的主要两大分类。其助产教育以本科教育为起点,全国有4所高校开设本科助产教育,教学形式主要分为3~4年的全日制课程及注册护士后2年的专科课程两种,另开设有硕士及硕士以上的教育。各助产院校则根据助产委员会的标准来制订教学计划,使教学内容与临床实际紧密相连[9,10]。新西兰为了与临床实际教育更加贴合和充分利用临床资源,于1992年就确立了3年制的助产学本科学位课程,把4年制的学时压缩为3年制学时。但是也保证每年至少有45周以上的课程学习,大一到大三的教学重点由学习基础理论课程到专业课程再到临床实践。他们在完成相关课程和临床实践后通过考核即可获得学位证书并成为助产士,此时可选择直接工作或继续进修助产硕士和博士[11-13]。
19世纪80年代是英国的助产学发展史,由此助产学登上英国历史舞台[10]。英国的助产专业作为一个独立的专业,其助产教育主要是以本科教育为起点。在英国,要想成为一名助产士,一方面需要有3年全日制的专业教育经历,通过长达156周的课程学习过程,具备相关操作技能后方能参加考核获得本科学位证书,并且获得护理助产理事会(NursingMidwiferyCouncil,NMC)的认证即可注册成为助产士。或者已经经历过78周的专科课程学习,同时已具备有护士资格的人即可通过注册成为助产士。助产士享有处方权,也可全程参与孕产期的护理,包括产前护理、指导分娩、婴幼儿的照护及促进产后康复等护理工作[15,16]。目前英国推崇以助产士为主导的全程护理,即1名助产士对应1名孕产妇,从产前检查到接生再到产后康复,全程进行1对1的服务,使助产士能更好更加全面的了解其所管孕产妇的身体状况,从而提供更优质更个体化的护理服务,同时最大程度实现责任助产士的连续性护理权[17-19]。
我国助产事业从二十世纪初在历史的潮流中发展。我国首位留美女医生金雅梅于1908年开设的助产班拉开了中国现代助产行业的序幕[1]。现阶段我国范围内开设助产本科教育的院校较少,绝大多数为大、中专院校[20]。同时当前我国的助产学还未发展成为独立的学科,也缺乏属于自己的专业体系,仍从属于护理学专业,与国际助产的发展相比仍存在着较大的差距[5]。我国的助产学由于缺乏完善的法律法规,缺乏相关管理条例,导致护理行业的护士都可以执行助产士的职能,他们的分工没有明确的界限,也没有相应的上岗证书,使助产工作的职能不能有效发挥。同时产房基本上是助产士展开护理工作的唯一工作区域,护理内容减少,限制其发挥护理工作职能[6,21]。进行注册护士资格考试,通过者方可成为合格的助产士,助产士的注册形式与职称晋升方式等方面与护士相差无几,不利于培养助产人才与助产学的发展[22]。
通过查阅大量的文献与经过本文的详细介绍和分析,我们可知当前以本科学历为起点的国家在世界范围内不在少数,比如在不少的发达国家如美国、新西兰及英国等国的助产士都基本上皆为本科学历。相对的是,当前我国的绝大部分助产士只具备中、大专学历,少数具备本科学历及以上学历[23,24]。这样的发展现状,形成了助产人员紧缺、助产护理能力也无法达到社会要求的形势[2,24]。因此可知,我国助产专业无论是专业体系、政策法规、人才培养等方面仍有较大的进步空间。所以说助产专业的发展离不开国家政府行政法规的大力支持,也离不开相关学科管理条例的建立,因而完善相关的助产学法律法规、促进助产学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对于推动我国助产专业的发展起到极为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