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文静,李 娜
(1中共河北省委党校,河北石家庄 050031;2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河北石家庄 050000)
在乡村振兴战略引领下,农村地区社会、经济、文化等都得到了长足发展,然而,在二元结构以及多种因素的制约下,农村地区无论是在物质生活水平、精神生活水平还是人居环境方面,都与城市地区存在一定差距。其中,探索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路径、推动农村人居环境得以持续优化是一项必要且紧迫的工作,为此,河北省需要重视将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当做推动农村社会现代化发展中的重要任务,在借鉴经验、积极实践、勇于创新的基础上,有效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成效。
当前,河北省在农村社会建设规划、环境污染治理、群众宣传引导以及基础设施建设方面进行了较多的投入,这为农村人居环境的改善发挥出了不容忽视的推动作用。然而,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河北省也面临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具体而言,首先,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长效性有待进一步的提升,这一问题主要体现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中的政府环保力量较为薄弱、资金支撑有待强化以及治理方式有待得以多元化发展等多个方面;其次,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中的参与主体单一。虽然政府部门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给予了高度重视并进行了较多投入,但是受制于农村社会群众较为淡薄的环保意识以及市场引导机制有效性不足等因素,农村社会群众主观能动性没有能够得到充分发挥,而市场参与程度也有待提升;最后,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机制有待健全。在环境污染逐渐向农村地区转移的背景下,河北省需要探索更为行之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机制,然而,这项工作的开展不仅需要理论支撑,而且也依赖于实践探索,因此,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机制的创新仍旧任重而道远。
在乡村振兴战略指引下,河北省需要将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当作一项具有系统性、整体性特点并需要长期坚持的工作,只有如此,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才能够取得持续发展与突破。在此过程中,河北省有必要明确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主体,积极引导多元主体共建共治体系,从而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的提升提供保障。具体而言,多元主体主要包括政府部门、农村村民以及其他社会力量,而为了能够构建多元共治体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成效,河北省有必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河北省需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政策的制定以及落实,都离不开政府部门的努力,为此,政府部门需要做好调研工作,提升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政策的科学性,并在提升自身行政智慧的基础上,确保相关政策得以有条不紊的落实并发挥出预期作用;其次,调动村民群体参与热情。在政府部门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政策支持、技术支持以及资金支持的基础上,农村村委会需要重视充分发挥自身组织职能,通过构建激励机制来调动村民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的积极性。如农村居委会可以为贫困群众提供保洁员岗位,从而在助力人居环境治理工作的基础上帮助贫困群众增收;最后,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政府部门需要重视购买社会服务,吸引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到项目设计、项目投资当中。与此同时,政府部门需要对设置严格的服务标准并对社会服务供给资质进行严格审查,从而确保社会力量在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中做出更大贡献。
在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中,无论是为了充分发挥农村村民所具有的主体作用还是为了有效调动社会力量在人居环境综合治理中的参与,都要求政府部门能够强化宣传力度,从而确保农村村民与社会力量深化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认同,提升农村村民与社会力量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识。具体而言,在此方面,河北省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首先,河北省政府部门需要重视宣传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意义与价值。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开展既是整洁村容村貌的有效路径,也能够为农村经济发展奠定良好基础,而在宣传工作中,政府部门需要对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所产生的社会效应、经济效益、文化效应等做出充分宣传,从而确保各方主体认识到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能够为自身生活、企业发展等带来的转变,进而确保各方主体能够在相关工作中进行积极配合与积极参与;其次,河北省政府部门需要拓展宣传平台、创新宣传方式。宣传工作不仅需要具备更大的覆盖面,而且也需要突出特色,在此过程中,宣传主体不仅需要运用基层传统媒体开展宣传工作,而且需要重视依托互联网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开展宣传活动,从而适应农村村民在信息接受层面所发生的转变,进而提升宣传成效;最后,河北省政府部门需要重视围绕宣传工作做好监督保障工作。在此方面,河北省需要构建宣传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宣传工作考核方式,
在对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路径进行探索的过程中,河北省政府部门需要做到循序治理、多部门联动,并在做好制度建设、加大技术投入的基础上,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的提升提供良好保障。具体而言,首先,河北省需要将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当作一项系统的、需要长期坚持的工程,并在明确工作重点、了解农村社会群体强烈需求点的基础上,根据不同地区资源差异,设计循序渐进、先易后难的治理方案。在此过程中,基层政府部门需要强化调研工作,通过与农村社会群众开展广泛沟通,了解农村社会群众广泛且强烈关注的问题,并将其作为治理重点,如道路硬化、下水管道铺设等,从而为美丽乡村建设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的提升奠定坚实基础;其次,河北省需要在明确各方主体责任的基础上开展通力合作。在此过程中,河北省有必要针对属地管理主体构建绩效考核制度,引导农村社会群体对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工作开展监督。与此同时,财政部门、住建部门、环保部门等也都需要在农办部门领导下深度参与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并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从而形成合力,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成效的提升提供助力;再次,在制度建设与技术投入方面,政府部门需要围绕农村人居环境特点以及治理需求制定地方性法规以及指导意见等,从而为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与此同时,河北省需要重视引入先进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设备与治理技术,并通过开展教育培训工作确保农村社会群众能够掌握这些技术,进而为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的提升提供技术支撑。
综上所述,河北省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对于提升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成效具有重要意义,为此,河北省需要基于农村现代化发展的环境诉求,有针对性的制定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策略,从而为农村人居环境的持续优化提供良好保障。在此过程中,河北省有必要引导多元主体参与人居环境治理,构建多元主体共建共治体系,在强化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宣传、完善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机制的基础上,为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