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之治”与人类新文明类型关系的思考

2020-12-22 13:14温立武
关键词:中国之治中国化文明

温立武,孙 民

对现代文明的弊端及其对现代文明的批判,学者们自20世纪就已经开始研究,形成了丰硕的研究成果。自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内外学者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研究极为关注,研究的视阈和角度也更为开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后,尤其近几年来,学者们开始了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关系的研究,并使之逐渐成为研究热潮。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召开后,学者们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内在关系进行了多维度、多领域的研究,形成了一定的研究成果和代表性观点。坚持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外交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涵,它鲜明地表征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国际视野,尽管学术界对“人类命运共同体”思想进行了深入而广泛的研究,也取得了很多研究成果和代表性的观点,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具有理论和实践上的支撑。但是,我们在对国内外重要文献的梳理、研究中发现,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于实现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的意义和价值,在这个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研究,对于开启人类新文明类型的意义和价值方面,还没有得到系统地理解和研究。

从根本的意义上说,深入理解和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必须深入理解和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治理体系现代化所蕴含的人类新文明类型。但是,如何理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才能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如何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发展与创新将开启治理体系的人类新文明类型?换言之,“中国之治”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关系,这是一个急需研究的重要问题,因为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是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迫切需要。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体系和人类新文明的开启结合起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是一个当今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我们理解,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过程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进一步展现的过程,也是实现治理体系现代化的过程,还是对人类新文明开启的过程,这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方面,是辩证地结合在一起的,这同样是须要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的问题。

一、学术界的相关研究

对“中国之治”与人类新文明类型关系的研究,学者们从不同的学科、不同的维度和视阈进行了深入细致的研究并取得了诸多的理论成果,可归纳为以下六个方面的研究。

(一)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视角解读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研究

近几年来,有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人类文明的贡献研究,学者们发表了大量的研究成果,提出了诸多新观点、新思想和思路。其中,学者们研究的主要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人类新文明的开启”问题。学者们的研究维度和视阈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

1.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蕴含人类新文明类型的意蕴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民族对人类文明进步的重大贡献,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学者达成的共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广大发展中国家的社会发展提供了借鉴,对发展中国家摆脱贫困、加快发展产生着榜样效应,对整个世界的发展提供了新的经验和理念。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蕴含的文化基因

需要阐明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在对这一问题的理解中,学者们从不同维度和方法,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文化基因问题。学者们达成一致的看法和观点是: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需要从文化创新的内涵上切入。

3.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逻辑

在该问题的研究中,学者们结合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精神,系统地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逻辑。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身逻辑的论述具有高屋建瓴的意义和价值,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身的内在逻辑,是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关键问题。因此,学者们的共识是:要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关键问题是深刻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的历史逻辑和实践逻辑,这是问题的根本所在。

4.在世界视阈下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对人类新文明类型的贡献

对该问题的研究,学者们达成共识的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不仅在中国视阈中得到体现,而且在世界视阈中也得到鲜明的表征。这是因为,在“世界历史”的时代,中国问题和世界问题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真正的中国问题也是世界问题,反之亦然。正是在这个意义上说,学者们的研究形成的共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完善和发展是对世界的贡献。

总的来看,学者们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意义上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问题,其中,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自信、实践自信、理论自信、道路自信、文化自信的前提性问题追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何种意义上具有的自信,这就需要进一步研究中华民族的命运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命运。资本主义所开创的世界历史在何种意义上倒逼中国只有走社会主义道路,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何种意义上对资本主义文明的“改弦更张”,从而开创“新的世界历史”,进而为人类新文明的形成开辟道路,等等[1]。这些都是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的问题。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视阈下的治理体系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关系研究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语境中谈治理体系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关系问题,需要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治理体系的内在精神是什么”,对这个问题的理解直接关涉到“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对“人类新文明类型”的贡献问题。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思考和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对西方全球治理体系的主要问题及其限度的研究

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研究关涉到对资本主义文明的理解,从而揭示现代文明在其历史的展开过程中的局限,并且学者们研究了人类新文明形成的可能性。

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视阈中的治理体系以及意蕴、特征的研究

对上一个问题的研究直接关系到对这个问题的理解。学者们对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视阈中的治理体系的前提、特征及其方法和途径给予了深入研究,这一研究的结论是: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从根本上说,是对西方全球治理体系的超越,这从根本上为解决全球治理危机提供了中国智慧[2]。

3.从国际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创新视阈理解其对人类新文明类型的贡献

学者们侧重于研究,中国特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不可能延续西方的治理体系,它必须“改弦易辙”,这是因为它所处的独特“历史环境”所决定的。学者们研究认为,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是在激活中华民族的文化传统和新的历史性实践中进行的,它必须把创新作为自己的内在本质。

4.中华民族的历史性实践以及文化基因所蕴含的人类新文明类型

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中立足于“历史、文化、传统”而得出,中华民族的历史性实践以及文化基因表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不仅使中国成为一个现代化强国,而且更为重要的是,对人类文明做出重要的贡献,即中华民族成为强国的内涵是和平主义的强国。学者对这一问题达成了共识。

要讲清楚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与人类新文明的关系,需要回答的问题有很多,而最需要回答的问题仍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精神是什么?因为对这个问题的解答直接关涉到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在何种意义上开启人类新文明类型。综合学者们的研究成果来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精神”是仍然需要进一步深化研究的重大问题。

(三)人类新文明类型开启语境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关系问题研究

在人类新文明开启语境中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关系问题研究,实际上是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问题。这一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方面。

在当代中国如何理解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如何与中国的社会现实结合问题。结合学者们的研究,我们可以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研究范式归纳为五种。一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问题,这一问题的研究是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什么能够成为超越资本主义制度的人类最先进的制度问题,学者们在对这一问题的研究中达成了共识。二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马中西会通问题,这一范式强调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视野问题,从深层次上看,这一研究直接关涉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何种意义上能够开启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可能性问题。三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传统文化关系问题,这一范式的研究回答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文化基因问题,从而在更深刻的意义上证明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问题。四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中国道路的内在关系问题,这种研究范式回答了中国道路的理论与实践支撑。五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问题,这种范式总体上论证了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视阈下,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具有的世界历史意义与价值。

从上述五种问题的理解可以清楚地看出,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离不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与实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三者之间的关系,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进一步深化研究。在当代学者们的研究中,他们已经认识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综合创新,但是具体的路径又不尽相同。有学者主张统一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范式研究,统帅其他问题的研究;有的学者侧重于在对中国社会现实的研究中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还有学者侧重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关键在于具体化运用。

尽管学者们对马克思主义中国化问题的理解有差异,但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关系问题,仍然是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精神与现代性问题研究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生成研究

在人类新文明语境中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现代性问题,也需要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什么样的本质精神。质言之,在现代性语境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精神,在何种意义上决定性地生发出新的现代性,从而引导人类新文明类型的生成?

综合当代学者们的研究,我们看到,学者们研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精神,内涵非常丰富,这一本质精神不是静止的,而是发展与创新的,换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是实践的、历史的、开放的、创新的、包容的、人民性的,它始终站在人类社会的整体利益中思考世界上的重大问题。从更广泛的意义上,学者们研究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精神所蕴含的现代性精神体现在把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人与自我的和谐共享作为现代社会的核心原则,这一原则的实质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然主义与人道主义的真正统一。

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精神及其现代性问题,是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人类新文明类型开启的根本问题。它涉及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精神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动力和源泉是什么。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中,总的看来,有许多进一步探索的空间。诸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精神与社会主义本质精神的关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精神与资本主义本质精神的区别,由此衍生的问题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精神成为开启人类新文明的内在动力,等等。这些问题需要从理论和实践进一步深化研究,从而在更深度上揭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与此同时,也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迫切需要[3]。

(五)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关系研究

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具有内在的关系,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彰显,也是中国特色治理体系的优越性的表征,由此,学者们对这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提出了许多富有创新性的观点。学者们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是全方面的、多维度的和多层次的。有的主张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人类文明转型的理论与实践自觉;有的研究了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意蕴及其结构、特征;有的揭示了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历史唯物主义的原创性贡献;有的学者从总体上探究了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意义与价值,等等。

总体上来看,学者们深刻认识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视阈中谈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问题,这就必然涉及到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解,它既是一个需要研究的理论问题,还是一个实践问题,因为对人类命运共同体的理解和研究,直接关涉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和人类新文明如何开启的理解。

(六)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坚持和完善中生成治理体系的人类新文明类型研究

在这一问题的研究中,学者们主要形成了四种研究模式。一是从治理体系开启人类新文明的前提研究,这种研究是通过对治理体系能够开启人类新文明类型,是因为治理体系的前提和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二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完善中理解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现代化的中国智慧及其贡献,这种研究实际上是回答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中国智慧的内涵。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实践智慧的具体化研究,它是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实践中如何具体地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原则,并创造性地如何转化为实际的问题。四是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启治理体系的人类新文明类型的方法论路径研究,这种研究与前一个问题的研究密切相关,这一方法论路径不是抽象的,而是在实践中具体化展开。

总体来看,学者们的四种研究模式,都是围绕这一重大问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启治理体系的人类新文明类型”研究的,这一重大问题的研究仍然需要深化和拓展。

二、对“中国之治”与人类新文明类型关系研究的进一步拓展

针对以往相关研究存在的、有待进一步探讨、发展或突破的问题进行深入细致的研究,具体来说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关系中,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逻辑、实践逻辑及其创新逻辑等根本性问题进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反思和提升

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坚持和完善的立场上,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启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研究问题,需要深刻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理论与实践的内在逻辑中所蕴含的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元素”,这一“元素”既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本身的,又是人类新文明类型的“种子”,这就意味着,要真正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关系,需要我们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境界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实践与创新逻辑,从而在对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语境中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问题。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历史性逻辑是在“新的世界历史”中进行的,因而它必须对资本主义文明开拓的“世界历史”扬弃,在此基础上,形成和平与发展的“新的世界历史”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逻辑体现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历程中,这一内在历程,是在总结和提升自近代以来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实践逻辑。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逻辑体现在实践优先、开放创造的哲学担当,换言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不可能走西方现代性的道路,它必须以创新为内核,走自己的路。由此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三个逻辑”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马克思主义哲学表征,同时,还使我们清楚地看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和创新中开启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可能性[4]。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语境中,以“三个逻辑”为主题的研究中启示我们,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反对任何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文化保守主义,在“新的世界历史”大视野中理解和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实践逻辑中,我们要反对西方中心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实践历程中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在创新逻辑中,反对任何的教条主义,包括“东教条和洋教条”,在不断地开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新境界中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

(二)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体系中,反思西方全球治理体系的限度及其困境,在此基础上,深入理解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的本质精神以及所开启的人类新文明类型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语境中谈治理体系现代化问题,需要反思西方全球治理体系的本质及其限度问题,西方全球治理的本质是以资本逻辑为核心,它的原则是丛林法则和强权主义,这一治理体系从根本上是从属于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历史与实践一再表明,西方全球治理的限度和弊端不断地呈现出来,这种治理体系不“改弦更张”,整个人类社会处在更加的风险之中,很显然,依靠现代资本主义文明只能加剧人类社会的风险。

在面向解决这一关涉到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的根本问题上,我们发现,学者们研究了中国特色治理体系从根本上是对西方全球治理的“改弦易辙”,从而开启了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可能性。但是,对于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在何种意义上开启人类新文明类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如何在制度层面支撑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这些问题仍然需要进一步探索和深化。在有些重大问题上,仍然需要加强研究,诸如:西方全球治理体系与西方文化的关系、西方全球治理体系与西方哲学的关系、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关系、中国特色治理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关系、中国特色治理体系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关系,等等。这些问题,尽管学者们已经提出,但还没有达成一致的共识和看法,而且这些问题也关涉着中国特色治理体系开启人类新文明类型的理解,是需要下大工夫研究的问题。

实际上,上述问题不深入研究,也就无法有效地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治理体系的优越性及其对人类新文明的开启。因为如果我们对上述问题没有形成正确的理解和观点,我们就无法真正认识中国特色治理体系的历史逻辑、发展逻辑、未来走向,也就无法理解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的意蕴、特征、独特创造、价值取向。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我们对上述问题不解决,我们就无法真正理解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为什么超越了西方全球治理体系,从而开启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征程,从而真正理解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治理体系现代化的内在关系。

(三)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视阈中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开启及其创新的内在性问题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语境中,如何打通和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综合创新之路,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道路。如何实现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创新与如何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是同一个问题的不同方面,本身就是内在的统一在一起的。学者们的研究方法和路径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和观点的差异,其根本原因在于对一些重要的问题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处于何种地位?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处于何种地位?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创新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在何种意义上真正切入了中国的社会现实?这在何种意义上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理论和实践上的指引?等等。

有关这些问题的研究和探讨,长期以来,主要是学者们各自的研究,问题还需要进一步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普及任务、大众化任务、以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问题意识、现实关怀、价值旨趣等都需要更进一步从基础层面夯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创新催生人类新文明类型的根本原因在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实践创新从根本上扬弃了现代资本主义文明的弊端,它在根基处彻底扭转了现代文明的方向,使之一种新的文明类型正在脱颖而出,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综合创新的结晶,也是我们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重大问题。

(四)在阐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精神和现代性问题的视阈中,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人类文明多样性的重要论述,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现代性问题的内在关联,进一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语境中的现代性问题

“文化传统”“历史遭遇”“现实国情”关涉现代性道路问题,也就是说,三者之间具有内在的关联性。只有真正讲清楚“文化传统”“历史遭遇”“现实国情”等问题,才能为中国特色的现代性道路提供现实的根基。

中国特色的现代性不是对西方现代性的延续,而是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现代性,这就意味着中国特色的现代性的前提是“文化传统”“历史遭遇”“现实国情”三者之间的关系,这三者决定了中国特色现代性的内涵、特征及其价值意蕴与西方有着本质的不同。说到底,中国特色现代性的内涵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精神是内在统一的,也就是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决定中国特色现代性的内涵。事实上,西方现代性是由资本主义制度所决定的。这意味着,中国特色现代性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在关联开拓出一种现代性之路,这条道路也就是人类新文明类型之路。从这个意义上说,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视阈中的现代性是对西方现代性的扬弃和超越,同样也是对西方现代文明的扬弃和超越[5]。

这样,以一种具有中国社会现实观审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现代性问题,有很多问题就需要我们结合中国的“文化传统”“历史遭遇”“现实国情”和总结反思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视阈和人类新文明开启语境中思考、提升,这正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不仅给人类贡献政治文明、物质文明,而且还贡献制度文明,体现人类文明多样性的重要论述精神的体现。正是在面向“人类文明多样性”的问题域中,研究和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蕴含的“文化传统”“历史遭遇”“现实国情”等,从而回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视阈中的现代性及其治理体系”所内涵的“文化传统”“历史遭遇”“现实国情”决定了它对人类新文明的巨大贡献。

(五)在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人类新文明的关系中,探索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开启人类新文明类型的重要意义和价值等问题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语境中谈治理体系对人类新文明的贡献,除了研究治理体系的性质、创新外,还有一个重要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这就是人类命运共同体问题。通过对有关文献的研究和综述的考察,我们发现,如何理解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与治理体系的关系?人类命运共同体与人类新文明的关系?等等,这些都是需要深入研究的重大问题。

在谈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意蕴及其价值时,学者们的研究,主要侧重于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建立国际新秩序、对全球治理体系、对人类新文明的贡献等问题的宏观研究,这些研究具有重要的价值。我们还需要进一步追问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对建立国际新秩序、对全球治理体系、对人类新文明贡献的深层次内在根据是什么,这就需要我们思考和研究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文化内涵、历史性实践的提升、开创创新的境界、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发展与创新等问题。

在这个深层次的问题上,研究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思考和研究:中华民族的文化活传统、中华民族近代以来的历史性实践、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具体性运用,这些都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所需要理解和研究的问题,只有这些问题清楚了,才能真正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大意义。从根本的意义上说,进一步需要研究的是:中华民族哪些活的文化传统、中华民族哪些历史性实践、马克思唯物史观的哪些观点是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核心问题。这正是通过深入的研究进一步探讨、解决的问题。研究这些问题,对于理解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是对人类文明的开创性贡献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六)在实践哲学视阈中研究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生成治理体系的人类新文明类型

综合上述的思考和研究实际上都集中在这样一个问题: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将如何开启治理体系的人类新文明类型?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体系与人类新文明的关系,对这一重要问题的思考和研究,需要主要解决五个关键问题:一是我们在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来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蕴含的实践原则;二是我们在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所蕴含的价值原则;三是我们在研究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中的中国维度和世界维度;四是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治理体系的内在关系;五是研究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的意蕴及其特质。这五个重要问题在逻辑上是内在一致的。学者们对这五个重要问题的研究的维度是多方面的,研究的视野也较为开阔,这对于我们进一步研究提供了重要的借鉴。我们力争在实践哲学的视阈中,通过吸收、整理、提升,把五个重要问题从研究主题“中国之治”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关系中进一步深化和思考[6]。

三、深化“中国之治”与人类新文明类型关系研究的价值和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启治理体系的新文明类型”问题,毫无疑问是一个重要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那么,如何找到把握和研究这一重大问题的研究视阈和独到视角,真正从理论和实践上解决这一重要问题,从而为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精神作出理论和实践上的贡献。我们在分析学术界的研究成果、认真学习和领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的精神后认为,现有研究成果主要侧重于分散的研究,也就是说,主要分散于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体系现代化、人类文明发展。对于人类新文明研究成果较少,对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与治理体系的关系,对于治理体系与人类新文明的关系,虽有学者论及,但是深入研究的成果并不多见。因此,为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就需要深入研究体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启治理体系的新文明类型”这一重大课题。很显然,要深入研究这一重大课题,就必须贯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治理体系和人类新文明类型的有机统一性。只有在这样的研究视阈中,才能真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基础上,深入阐释它的治理体系对人类新文明的贡献。

那么,如何才能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启治理体系的新文明研究”?人们通常具有以下几种不同的理解和研究范式。一是在制度哲学的视阈中,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创新内涵以及它的治理体系,并通过与资本主义制度的对比以及它的治理体系的局限,从而在制度哲学的视阈中思考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及其它的治理体系的人类新文明的开启。二是从管理学的视阈中,研究中国特色治理体系的优越性及其对全球治理体系的扬弃,从而思考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治理体系是先进的治理体系,对于人类治理体系的“改弦易辙”具有划时代的意义。三是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视阈出发,立足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立场、观点和方法阐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开启的治理体系的人类新文明类型,从而思考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它的治理体系所具有的开启人类新文明的意义与价值[7]。

我们认为,以上思考和研究具有重要的学术和实践意义与价值,对于我们的研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在学术界研究的基础之上,我们的理解是,这一重大问题的研究,不仅需要制度哲学和管理学的学科基础和背景,而且需要马克思唯物史观的立场、观点和方法,以唯物史观及其中国化的视阈打通各个学科之间的壁垒,从而立足于“新的世界历史”视角,以便对“中国之治”与人类新文明类型的关系提供正确的思想及其理论指导,以此为基础深化和拓展这一重大问题的研究。

需要指出的是,唯物史观及其中国化作为研究的视角和方法,并不是抽象地思考和研究这一重大问题,而是在对这一重大问题的思考和研究中立足于“具体化的承诺”,在对世界视野和中国视野的有机统一中,从对西方资本主义文明的批判和超越中,思考和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对资本主义文明的扬弃,在“新的世界历史”视阈中,充分吸收人类文明的一切优秀成果,并深刻总结中华民族历史性实践的教训和启示,通过激活中华民族文化中活的传统,创造性地立足于21世纪新时代,从而在时代的大视野中不断丰富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内涵及其它的治理体系的意蕴,从而为人类新文明的开启做出重要的贡献[8]。很显然,这一研究视角是我们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同样对于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启治理体系的新文明类型研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鉴于此,我们将在唯物史观及其中国化视阈下,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治理体系的实践与文化自觉、人类新文明类型的“中国元素”三个核心概念着手,着力阐释“中国之治”与人类新文明类型关系的唯物史观及其中国化理论与实践自觉,力求讲清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及其治理体系开创人类新文明的实践自信,真正探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开启治理体系的人类新文明类型”。我们力求在以下几方面展开研究。

第一,以唯物史观及其中国化视阈中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为核心概念,阐释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内在一致性,并在中国特色治理体系的内涵、特征及其价值的意义上,去理解和把握中国特色的治理体系创新所具有的世界历史意义,这是把握“中国之治”与人类新文明类型关系的关键问题。

第二,依循唯物史观的现代性批判精神和唯物史观中国化的观点,思考和理解中华民族的历史性实践、文化生命的德性精神、感性的生命精神、集体主义传统与和平主义基因,深刻揭示中国之治的独特特质[9]。

第三,深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层面,理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所内涵的社会主义性质、拥有现代一切文明的优秀成果、对资本主义制度的批判和超越、中国优秀的传统文化的发展与创新,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内含人类新文明类型提供思想资源。

第四,以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为核心思想,深入思考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视阈中的“人类命运共同体”对于人类新文明的开启的重大意义与价值。

猜你喜欢
中国之治中国化文明
再论推进藏传佛教中国化的三个维度①
正确认识和把握藏传佛教中国化的几个问题
深刻认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经验
马克思主义的中国化
请文明演绎
漫说文明
“中国之治”彰显全球魅力
张维为:“中国之治”凸显制度优势
比较视野下的“中国之治”
对不文明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