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的理论逻辑及当代价值

2020-12-22 13:14
关键词:导言黑格尔马克思

熊 杰

从文章研究的内容而言,贯彻于《〈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以下简称《导言》)的逻辑思维是清晰、严谨的,并且具有递进式的层次特征。在这篇只有49个自然段的著作中,马克思从对宗教的批判开始,延伸至对德国哲学的批判,再到对普鲁士现实政治制度的批判。他寄望于通过严密的逻辑思维唤醒工人阶级意识,以高卢雄鸡式的高鸣宣布德国哲学中应有的批判、辩证意识的复苏,并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

一、《导言》思维逻辑的三重性

《导言》的理论逻辑包括三个方面的统一。这三个统一构建起马克思批判黑格尔法哲学的理论基石,成为马克思哲学不同于那个时代的理论特色。

(一)抽象与具体的统一是宗教批判的前阶

《导言》最鲜明的逻辑特征即是展现出从抽象到具体的方法论。从宗教到哲学再到普鲁士政治制度的批判,马克思最终落脚点是对普鲁士社会现状的批判。但撑起德国社会现状的两个支柱是宗教和政治。相比政治,宗教更具有形而上学的抽象性特征。这些抽象特征使得马克思从事批判时遇到理论难点。也就是说,应采取怎样的办法批判抽象的宗教。如果按照青年黑格尔派的认识原则,局限在黑格尔思辨领域中而不关注具体实践本身,将导致用概念批判概念、用抽象的理论去批判更加抽象的理论,使问题变得复杂,并未达致“改变世界”的目的。马克思已经意识到这个问题,《莱茵报》时期所遇到的“物质利益的难事”使马克思对国家、法(特别是继承法)等抽象概念产生怀疑。德国的法哲学是主观精神在历史逻辑上的理性推演,是为少数特权阶级服务的哲学。马克思在1842年5月、10月和12月相继完成《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关于新闻出版自由和公布省等级会议辩论情况的辩论)、《第六届莱茵省议会的辩论》(关于林木盗窃法的辩论)和《摩泽尔记者的辩护》三篇辩论性质的文章之后,便将研究的视域从抽象的法哲学转向市民社会的研究,从抽象的哲学原理转向对具体物质利益的研究。

批判宗教因而变革社会制度的首要前提是摧毁宗教和政治对人在精神和物质层面的双重压迫。马克思写作《导言》前,即1841年,费尔巴哈已在《基督教的本质》一书对宗教进行了猛烈批判:不是上帝创造了人类,而是人类为了自己创造了诸神。他不仅动摇了普鲁士社会制度的宗教基础,更重要的是为马克思批判宗教和法哲学提供了主词和谓词颠倒的办法。在《导言》的前7个自然段,马克思简要论述了宗教批判的作用、宗教的本质、产生的根源以及如何实现对宗教的批判。他从宗教的本质出发,得出批判宗教的作用和意义。就德国的社会制度而言,对宗教的批判是一切批判的前提。作为一种颠倒的世界意识,既是社会现实的反映,又是一种丧失自我存在的自我意识和自我感觉。正因人的本质在德国社会制度压迫下不具备现实性,因而人们往往通过宗教幻想实现人之为人的根本目的。基于此,尽管宗教是现实的假象,但因给人以精神慰藉、提供信仰支柱、塑造生活希望而成为“人民的鸦片”[1]200。

要废除给人以安慰的宗教,达到批判宗教的目的,就要让人在现实生活中得到解放、获得自由,享受幸福。处在现实中的德国人,一旦享有幸福,必定不需要使用宗教这种鸦片和镇痛剂麻痹自己。因此,宗教便失去尘世的根基,开始瓦解。然而,德国的现实(尤其是政治制度)使人的生活充满苦难,而人的解放注定只是少数人的解放。完成多数人解放(工人阶级的解放)的前提是将对宗教的抽象批判连同现实、具体的批判一起,达到使人具有理性、意志和行动自由,并“建立自己的现实”[1]200。于是,对宗教的抽象化批判转化成对德国具体的现实批判,是抽象和具体的方法论统一。

(二)逻辑与历史的统一是哲学批判的工具

马克思在完成对宗教批判之后转向对哲学和社会制度的批判。在这个阶段,马克思较多使用了逻辑和历史相统一的思维方法。在马克思批判体系当中,对哲学的批判上升为该阶段主要的逻辑思维。于是,他将“历史的任务”界定在“确立此岸世界的真理”[1]200。就德国的现实而言,可以藉由两条批判进路实现。其一,以批判德国政治制度的方式达到改变旧世界的目的。但从历史因素考虑,采取否定的方式批判德国政治制度不是一个适当的方式。因为德国的社会现状实际上落后于当时各国,否定德国政治制度无法在批判“旧世界中发现新世界”。马克思曾风趣地说:“即使我否定了1843年的德国制度,但是按照法国的纪年,我也不会处在1789年,更不会是处在当代的焦点。”[1]201虽然否定德国政治制度也不是一个恰当的批判形式,但是德国的制度依然值得批判。在批判对象上,德国制度是敌人,批判不是为了驳倒,而是消灭。批判的具体属性已由目的本身单纯地变成了手段;在批判的形式上,是搏斗式的批判,目的是对敌人进行打击。其二,通过批判德国哲学的方式达到批判德国现实的目的。马克思认为德国哲学是唯一能与英、法等周边各国保持在同时代水平上的思想,并且能成为当代争论的焦点,因此,批判德国哲学切准问题的实质。

以往的哲学家将历史发展的结果作为研究对象,通过研究过去论证当前德国“自由”的现实性。他们往往对现实和未来关注较少,而对历史表现出浓厚兴趣。马克思认为这种哲学是涅尔瓦的猫头鹰,不具备改变世界的能力,充其量只是解释世界,用“昨天卑鄙行为来说明今天的卑鄙行为是合法的”[1]201。真正的哲学一定是报晓的雄鸡,具有否定的批判精神和改变世界的能力,这成为马克思和青年黑格尔派分道扬镳的主要原因。

对德国哲学的批判首先要立足于德国现实,要在批判现实的政治制度的过程中反思未来。尽管德国政治制度处于相对低下的历史水平,但是对政治制度的批判依然可以产生作用,这是因为德国的政治制度具有鲜明的等级观念。统治者们把人分成等级,孤立、排斥甚至打击与自己对立的人,进而给德国社会的各个领域带来普遍的压抑和沉闷的社会情绪。马克思曾用十分俏皮的语言反讽德国的政治制度,“在我们的那些牧羊人带领下,总是只有一次与自由为伍,那就是自由被埋葬的那一天”[1]201。

马克思在论述如何实现哲学和社会制度批判时采用了逻辑与历史统一的分析方法。他从历史发生学的维度,认为只有德国哲学与英法等“当代国家”一样处在“当今”时代焦点,因此,批判德国哲学有助解释现实问题。因此,他以哲学批判为切入点,剖析法哲学与社会制度的关系,抓住了解决德国社会“病症”的关键。

(三)理论与实践的统一实现改变世界的归宿

理论要获得彻底性就要有现实的穿透力,仅仅停留在哲学层面的反思只具备解释世界的能力,缺乏改变世界的可能,因而超越现实是哲学内生性的要求。当哲学开始批判德国社会制度、思考人类解放的现实路径、成为唤醒现实个人的思想先导时,哲学才真正变成了“武器的批判”。这就要求作为一种特殊理论形式的哲学在自我发展、对立和扬弃的过程中保持与实践的统一、把握历史性的维度、把握群众性的力量。

在马克思早期的哲学文本中,我们发现他所强调的现实性落脚点最终指向实践。思维的抽象性、逻辑的严谨性以及理论的复杂性,最后都被要求具备改变世界的能力。究竟是什么原因使得马克思将现实性导向实践呢?马克思在完成这个“指向”过程中又经历了什么?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马克思最早在他的博士论文《德漠克利特的自然哲学与伊壁鸠鲁的自然哲学的差别》中,通过分析原子偏斜现象,展开对个体和社会关系的研究。原子的运动并不都是按照既定的轨道运行,有的原子在运动中会发生偏斜。同理,市民社会是否存在个人因为正义、友善、自由等道德因素而与社会发生“偏斜”?如果情况如此,是否预示宿命论的破产?进一步说,神学包括哲学等理论是不能完全说明现实情况。随着马克思对问题的深入研究,他开始将这一想法运用于对实践问题的思考。从马克思担任《莱茵报》主编所作的几个辩论中可以知悉:他已经实现了研究内容的转化,即将个人与社会的关系转化为法哲学与现实的研究。如果法哲学是理性的化身,那么个人按照理性的推演逻辑就能实现个体自由。但是,现实的情况和理论正好相反,农民普遍贫困、个人舆论自由被限制,法哲学标榜的理性原则和个人对自由追求的现实存在巨大鸿沟。

长期以来,黑格尔的法哲学用理性的原则掩盖了理论上的保守性,特别是在他的著作《法哲学原理》中尤为明显。如果说马克思在《导言》中用现实性解构了黑格尔的法哲学,那么,黑格尔法哲学的保守性又是如何被演绎的?

黑格尔法哲学研究起始点是国家和个体关系。在《法哲学原理》第275—286节,黑格尔对国家理论作了集中论述,认为王权就是国家主权的实现,其中包含着三个环节:国家制度和法律的普遍性、作为特殊对普遍关系的咨议和作为自我规定的最后决断的环节,并认为君主立宪制是现代社会的最高成就,而马克思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内部国家制度本身”章“王权”这一节中直指国家理论的实质是王权的任意性,“王权观念,按照黑格尔对它的阐发,不外是一种任意即意志决断的观念”[1]33。黑格尔把王权变成了国家主权的主体,意味着君主成了主体。而各种国家权力和国家职能,只能体现为君主的意志。在马克思眼里,黑格尔的国家理论无异于鼓吹极权。黑格尔希望在主张个体自由的现代社会重现古希腊个人对城邦的热忱和忠诚,即连接现代主体自由和古典城邦自由。但没有看到二者其实在理论根基上有本质上的张力。现代主体追求的是自由和平等,其根基是较低要求的公共理性;而古典城邦自由则追求的是良善和崇高,其根基是有较高要求的德性。黑格尔试图沟通二者,但他所说的公民自由已经不是现代性所诉求的公共理性的自由,而是实践理性或伦理理性的自由。因而马克思从具体的人和人民主权的角度来看黑格尔,自然能看出黑格尔体系流露出的极权倾向。就黑格尔谈论的国家理念,我们不禁要问,如果国家的理念真正现实化,将会遭遇什么样的情况?当理想化和崇高的国家图景现实化于此世,是否会导致对个体的压制?而国家又能否真正实现公民自由、是否会导致极权统治?借鉴20世纪的政治实践,人们对崇高的乌托邦能否付诸现实表示极大疑问。马克思对黑格尔的批判的价值恐怕也正在于此,即个体的公民是国家的基石,来自人民意志的法而不是王权是国家得以存在的原则。国家的自由即是公民的自由的实现,二者是内在一致的。此外,黑格尔用长子世袭制延续了国家极权的传统。在《法哲学原理》第80节,黑格尔说道:“国家意志的这个最后的自我,在它的这种抽象性上来说是简单的,所以是最直接的单一性;因此,处在其概念本身中的就是这自然性的规定了。”[2]426也就是说,国家的自我意识和它的自然性,从抽象的角度来说是具有直接的统一性的。为了表达这种抽象的思辨逻辑,他开始举例说明。他说:“君主所以本质上就是作为这样的个体,是从其他一切内容中抽象出来的,而这样的个体,以直接自然的方式,通过自然诞生,注定具有君主的尊严。”[2]426事实上,通过黑格尔学说的逻辑推演,并不能推出此结论。因为以直接自然方式诞生的个体仍然是一个偶然性行为。马克思正是敏锐地觉察到这点之后指出,如果将国家归结在肉体的诞生上,无异于将国家最高的宪政活动等同于生殖活动,因为肉体的最高功能不过是生殖而已。相对于家庭和市民社会,国家是真正的自在自为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相统一的伦理实体。更进一步说,如果不是从神秘主义而是现实地理解,王权作为国家的规定,不应该是按照出生或世袭来设定,而应当从市民社会的角度来理解,从而指出长子继承制的欺骗性,厘清黑格尔法哲学的保守性。如果将黑格尔的国家理论和长子继承制看成社会治理的一种“理性”描述,那么这种理论并没有解决现实中绝大数个体的实践问题,因而实现不了理论与实践的统一。群众被当成绝大多数个体被排除在理论之外,让黑格尔哲学走入思辨神学的怪诞和形而上学的陷阱中,也使马克思开启了唯物主义的转向。

总之,实践性是马克思突破黑格尔思辨哲学的切入点。理论与现实的统一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最富特色的理论精华。不论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还是在《导言》,抑或在任何一个文本中,马克思一以贯之地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对立同一,这也成为马克思与以往哲学家不同的地方。

二、《导言》的当代价值

对马克思著作的价值探索应坚持唯物史观的研究立场,不能用现代观点审视之前的学术价值,也不应过度拔高相关文本的现代价值,只有将《导言》置于所处时代境遇中,反思《导言》在那个年代为整个社会提供了什么,才能切准文本价值的实质贡献。目前,越来越多的研究者开始关注《导言》,试图挖掘文本价值,找寻有利于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启示和经验。总的说来,《导言》中既有理论价值,也有实践价值。

(一)《导言》的理论价值

马克思在《导言》中涉及对宗教学、哲学和政治学等方面的论述,具有宽广的研究视野。除此之外,马克思还在《导言》中从市民社会的角度解析现象背后的原因,对当前研究马克思的宗教观、哲学观和阶级革命观具有很重要的理论价值。

1. 《导言》为马克思宗教学研究提供理论依据

马克思在《导言》的第1至第7个自然段集中阐述他对宗教的看法,包括实现对宗教批判的作用、宗教产生根源、宗教的本质以及如何实现对宗教的批判等。这些关于宗教的论述为正确树立马克思主义宗教观奠定了思想理论基础。

理解马克思宗教观的前提在于弄清宗教问题的产生和发展。就宗教的发展历程而言,马克思在《导言》中并未详细说明,他只是在涉及宗教产生根源的问题时,才有相关的思考。宗教尤其是基督教的发展经历了一段漫长岁月。文艺复兴之前,封建主义的统治和基督教神学开始媾和,世俗社会就是在这样背景下建立起来的。11世纪之后,封建王权与基督教神权开始明争暗斗。最终基督教神学取得胜利,并把主导权转移至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等领域,导致了以论证上帝存在的神学变成主流的哲学研究方向,人们用“黑暗的中世纪”来形容这段被基督教神学支配的时代。中世纪的哲学和宗教学都是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论调,在宣扬上帝创世等主观问题上耦合。比如托马斯·阿奎那在论证上帝存在的五路证明中就充分证明了这点,因而那个时候的哲学被称为经院哲学。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的第二条继续沿用经院哲学的概念,旨在说明这种离开实践,空谈上帝的思维是否具有客观性的争论是经院哲学讨论的问题,本质上不是理论而是实践问题。“关于思维——离开实践的思维——的现实性或非现实性的争论,是一个纯粹经院哲学的问题”[3]134。后来,资产阶级要在封建主义和教会神学的束缚中发展,首先需要在思想领域摆脱枷锁,用“人性代替神性”[4],因而为文艺复兴的发展奠定思想基础。文艺复兴使宗教的影响力逐渐下降,个体的主动性被放大,从而更符合资本主义精神。马丁·路德提出的《九十五条论纲》开启宗教改革的序幕。他寄望祛除教会媒介,重建个体与上帝的关系,实际上是粘合个体自由与精神的统一,在承认主观精神的同时强调人的能动性,即使宗教神学走向近代认识论的范畴时,也未有改变这样的情况。马克思在《导言》中肯定了马丁·路德新教改革的历史作用,也指出了新教的缺陷在于用资本主义的宗教观念代替封建主义宗教观念,是一种不彻底的改革,用一种奴役制代替另一种奴役制。黑格尔之后的宗教,变成主观精神在逻辑序列上的理论推演,走向了神秘的泛神主义。对宗教本质的理解上,他在《黑格尔早期神学著作》“民众宗教和基督教”章节中认为:“宗教不仅只是历史性的或理性化的知识,而乃是一种令我们心灵感兴趣,并深深地影响我们的情感,和决定我们意志的东西。”[5]9也就是说,在黑格尔的观念世界里,宗教是主观理性的一种表达,而且它还决定了个体的意志。据此推断,黑格尔的宗教哲学观是一种主观理性的单线决定论。他并没有把产生的基础归结为俗世基础(市民社会),而且认定个人的主观能动性“只有按照他的意志行事,在人的理性的规律中指示出上帝的意志的人才能成为天国中的一个成员”[5]95。他在思维的世界中营造了一个精神体系,市民社会中的个人被动受制于宗教的影响。费尔巴哈对黑格尔的宗教观进行了深度批判,他在《基督教的本质》中认为,宗教的本质就是人的本质,“属神的本质不是别的,正就是属人的本质,或者说得更好一些,正就是人的本质”[6],这是因为基督教的本质从人的本质中产生,尽管它突破了人的肉体局限,并且对象化为一个外在于自身的独立本质,但“母体”依然是人的本质。费尔巴哈认为黑格尔在宗教上将上帝的主词和宾词颠倒了。上帝的宾词是指上帝的属性或者规定,上帝的主词是涉及上帝属性或规定的主体,黑格尔将上帝当成主体,将个体的人当成了上帝的属性规定。简而言之,上帝是人的属性。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在宗教问题上的贡献是将“宗教世界归结于它的俗世基础”[3]134。但是,在完成这一步时费尔巴哈就停滞了。他将单个人的本质属性抽象出来归结为“类”,用以解释人的本质问题。实际上,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135。费尔巴哈厘清人的本质和基督教的本质,但不论哪个本质都是一定社会形式下的产物。如果将人从一定的社会关系中抽象出来,那么就会变成孤立的个人。马克思在很多著作中都点明了费尔巴哈关于宗教问题看法的缺陷。在《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没有把人的活动本身理解为对象性的(gegenständliche)活动”[3]135;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一般意识形态,德意志意识形态”章节中,他认为“从施特劳斯到施蒂纳的整个德国哲学都局限于对宗教观念的批判”[3]144,并未从实践和人的实现活动中寻找其产生根源,只是停留在思维的抽象之中。并且将政治、道德和法律上的“理想”人称之为宗教的人等等。马克思对宗教的独创贡献在于,他将实践性和革命性融入对宗教的理解。在《导言》中,马克思简述了宗教产生的根源是人们受现实政治制度压迫,只能求助宗教的精神慰藉,因而推断:宗教的本质是人的本质在现实中虚幻的反映。如果想要废除宗教对人的影响,就要废除产生宗教的俗世基础,即德国各联邦政府的旧制度。此外,马克思还为宗教批判提出实践行动,不能像青年黑格尔那样,只是在理论上批判或者驳倒,关键是“反对以宗教为精神抚慰的那个世界的斗争”[1]200。

2.《导言》为马克思哲学发展提供文本支撑

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存在着一个最具争议性的话题,即《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包括《导言》)是否是马克思思想史上“两个转变”的起始点。围绕这一争议,研究者将目光聚焦到对《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及其《导言》的学习和研究上,无形之中带来一股学习《导言》的热潮。撇开这个争议本身不谈,马克思是如何实现从唯心主义发展到唯物主义的思考,或许《导言》能够提供一些依据。

从哲学的作用来说,哲学主要是通过批判旧哲学发现新世界,即解决问题,强调实践性。黑格尔哲学集中讨论主观精神逻辑推演的过程,突出体现哲学的历史性和逻辑性,因而黑格尔的哲学又可称之为历史哲学。在意识向绝对知识发展过程中,黑格尔的逻辑呈现出思维辩证性和抽象性特征。这些逻辑让黑格尔哲学晦涩、抽象,而且在理论上只解释了主观精神的发展运动,比如国家是如何通过精神的逻辑发展而演绎出来的。一旦涉及到具体实际问题,黑格尔哲学又退回到抽象的思辨之中,所以黑格尔的哲学发现不了新世界,尤其是“王权就是国家主权”的观点,具有维护阶级统治的保守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不仅致力于发现新世界,而且希望“改变世界”[3]136。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问题意识和目的导向性强。按照唯物史观的观点,是一种群众史观的哲学认识论。

从哲学的本源来说,何为世界的第一性是重点讨论的话题。黑格尔的哲学将绝对精神定义为世界的本源。绝对精神是在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出现以前就已经存在的一种客观精神,它是万物的本源。那么,绝对精神是如何实现自我发展的呢?在黑格尔的哲学观念中,由三个部分组成了他的哲学体系,即逻辑学、自然哲学和精神现象学。这三个部分将对应人类社会、自然界和精神世界,三者组成一个有机的联系整体。在整个哲学体系当中,这三个部分按照绝对精神的逻辑发生矛盾,引起哲学体系发展变化。按照《精神现象学》中的观点,其逻辑顺序是:从“(甲)意识”上升为“(乙)自我意识”上升为“(丙〈甲〉)理性”;从“(丙〈甲〉)”理性转化为“(丙〈乙〉)精神”转化为“(丙〈丙〉)宗教”转化为“(丙〈丁〉)绝对知识”。通过这样的逻辑,找到万物背后的本源。马克思在《导言》中谈论德国法哲学和黑格尔法哲学关系的时候,曾指明黑格尔哲学的实质。黑格尔哲学最大的本质特征就是不切实际、思辨并且抽象,“置现实的人于不顾,或者只凭虚构的方式满足整个的人”[1]207,所以德国法哲学可以在黑格尔的哲学中找到最完整的表述。其实,费尔巴哈通过主词和宾词的方法在逻辑上也攻破了黑格尔哲学的逻辑前提,但他将人的本质等同于人的“类本质”,从而他与黑格尔都被马克思拒斥为唯心主义,这一点在《关于费尔巴哈提纲》的第一条可以得到验证。

在哲学的认识上,黑格尔哲学把“人们是否可以认识世界”转移到“人们是否可以认识绝对精神或者上帝”,因而注定黑格尔哲学无法认识世界,只具备用绝对精神的概念演绎世界、解释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落脚点是俗世基础(市民社会),它并不像绝对精神那种只能在思维领域被感知,还可以在实践中被理解。马克思哲学是一种唯物史观,通过研究人与人之间的物质关系,进而考察人类的发展历史,确定现实的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所以,整个世界都是可以借助人的活动而被认识。毫无疑问,面对现实性的问题时,马克思主义哲学更具备解释力。如果实践的对立面是思维,那么黑格尔的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就像一个哲学问题的两个方面,都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唯一不同并且十分关键之处在于,是否脱离人的活动去认识世界,这是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分水岭。

3. 《导言》为马克思阶级批判学说的思考提供分析理路

“批判”一词是《导言》中最常见也是最核心的词汇,马克思阶级批判学说就是围绕着这个词汇展开的。在马克思的思维逻辑中,宗教的批判是他改变世界的前提。对宗教的批判实质是批判那个被宗教歪曲的社会,因而这种批判往往带有启蒙性质,即从宗教的思想束缚中解放出来,转向对社会现实的关注。或者说要求处在苦难中的人们直面现实困难,而不是用宗教麻醉自己。

宗教批判完成之后,马克思将批判的重心放在德国法哲学上,并就批判的任务、方式、目的、情感作出相关解释。1843年前后,马克思并未充分认识到从社会经济和人们的经济实践关系的维度批判德国的社会制度,他更在意从亲身经历的社会制度的周围环境中,找出解答《莱茵报》时期遇到的难事。直到马克思看了相关经济学著作后,他的想法才逐渐成熟。在写作《导言》时,他将德国法哲学理解为对德国现实状况最有力的批判。所以,在批判的问题上注重强调彻底性,其依据是:第一,德国法哲学就是德国现实制度的一部分;第二,法哲学也是德国政治制度的思想基础。因此,德国法哲学批判成为他批判政治制度和阐发阶级斗争和革命思想的桥梁和纽带。既然已经提出批判需要彻底性,那么什么样的批判才算得上彻底呢?

“批判的武器当然不能代替武器的批判,物质力量只能用物质力量来摧毁”[1]207是《导言》中最经典的一句表述。它既是马克思阶级学说中最鲜明的理论特色,也是理解批判彻底性的钥匙。理论要实现彻底的批判,核心在于掌握群众。要掌握群众,便需要理论具备说服力。只有切实代表群众利益的理论,才具有说服群众的解释力。马克思认为,在现实政治制度下,能实现群众利益的理论必定具有革命性的特征。唯有这样,才能在德国政治制度下激发出被统治阶级的激情,以革命的行动反对封建主义和资本主义双重压迫。

此外,马克思还从阶级构成的角度延伸了关于阶级学说的思考。基于阶级利益的考量,他认为第三阶级或者中间阶级是一群狭隘的利己主义者,并不能代表整个社会的普遍利益。另一方面,不论是从阶级来源或者阶级现状等各方面考察,无产阶级最能代表社会的普遍利益。这是因为无产阶级社会地位低,受压迫最深,反抗压迫的意识最强烈,无产阶级只有通过解放自己,即“实现人的完全回复才能回复自己本身”[1]213,所以无产阶级的革命具有自发性、彻底性和广泛性特征。从这些方面思考,《导言》为马克思阶级学说的发展提供了分析理路。

(二)《导言》的实践价值

当前研究《导言》,就是希望得出一些有利于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和启示。总体来说,在具体层面上,《导言》为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指示了方向,为推动发展干群关系指明了道路。在更大的宏观视角上,《导言》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指明了未来。

1. 《导言》为思想教育指示了方向

《导言》中明确指出了教育的目的就是要让理论通过掌握群众而获得物质力量,反对德国法哲学在思想层面上的压制。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主持召开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时,也提出用“培养什么人”回应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的目的。当前,我们正处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时代,历史条件的不同决定了我们在培养目的上有差异。在马克思所处的阶级斗争和阶级革命时代,教育的核心目的在于引起受教育者的认同和共鸣,通过掌握群众获得来自群众的物质力量以反抗封建和资本主义的双重压迫。在新时代,社会的主要目标转变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因此,教育的目的就变成了“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7]。其次,马克思提出“理论只要说服人,就能掌握群众;而理论只要彻底,就能说服人”[1]207,指明了思想教育的方式。最有效的思想教育,就是在教育方式上将理论说彻底,这样才能掌握群众。习近平总书记用“怎样培养人”[7]的观点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学说。怎样培养人顾名思义就是用什么样的方式去教育人。在习近平总书记看来,思想教育的关键在教师,因而要求教师在思想教育过程中发扬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此,要做到以下六点。

第一,教师的政治要强。学校是学术研究和知识教学的前沿阵地。伴随国外思想和意识形态的涌入,中外思想的交流与交锋日益频繁和尖锐,而广大青少年学生又处在“拔节孕穗期”[7],需要在价值观上作正确引导。这就要求教师政治立场坚定,从政治角度看问题,在大是大非面前保持政治清醒和判断,为学生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7]。

第二,教师情怀要深。情怀是指家国情怀,高校思政课教师只有心里装着民族和国家,才能将培养学生与祖国命运联系在一起。

第三,教师思维要新。随着时代的变化,思想教育的方式、方法也要创新。思政课教师要用唯物史观和辩证唯物主义武装头脑,创新课堂教学,满足学生个性化求知欲望。

第四,教师视野要广。通过扩展知识视野、国际视野和历史视野,在思想教育过程中注意从横向和纵向的方面将教授的问题讲清楚、讲通俗、讲明白,方便学生理解和记忆。

第五,教师自律要严。自律就是要规范自身言行举止,做到课上和课下一致,理论与实践一致,知行一致,这样既维护了教师在学生中的形象,又给学生树立一个“言必行、行必果”的榜样,产生巨大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第六,人格要正。教师要用堂堂正正的人格、高尚的品格、严谨求是的风格影响学生、感染学生,用真理的力量感召学生,以深厚的理论功底赢得学生,这样才能用理论说服人。

2.《导言》为和谐干群关系指明道路

《导言》最鲜明的理论特色即是强调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的唯物史观。理论只有依靠群众才能获得解释力,实践也只有为了群众才能获得生命力。回顾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的99年光辉历程,集中展示了中国共产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毫无疑问,中国共产党的奋斗过程淋漓尽致地体现了唯物史观的哲学理论,而《导言》也为共产党今后的发展道路指明了方向。

第一,用人民的理论锻造共产党的政治灵魂。人民的理论就是历史和科学的理论,能立时代之潮头、通古今之变化、发思想之先声、开历史之先河。马克思主义理论就是人民的理论。在当代,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也是人民的理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继承和超越。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认为,人民群众是理论的创造者。因而注重强调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是解开历史之谜的钥匙。共产党一直将马克思主义理论运用于社会主义理论建设,开创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共产党一直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运用于社会主义实践,铸就了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共产党一直将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政治立场运用于政党建设中,成为有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总之,中国共产党党政建设中的人民向度是它的灵魂所在。

第二,依靠人民群众创造惊天动地的伟业。从21名党代表发起成立共产党到现在,中共党员人数已经突破9000万大关,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中国共产党干事创业都紧紧依靠群众。不论是《导言》还是马克思的其他著作中,都十分重视和强调这一点。人类社会发展离开了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动,整个人类历史将是空洞的。人民群众是党的力量源泉,也是决定国家命运的根本力量。所以,共产党要保持与群众的亲密联系,在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要注重发挥人民的首创精神,注重从人民群众的实践中汲取智慧,这样才能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向纵深发展。

第三,用初心诠释为人民谋幸福的宗旨。 民心所向是共产党执政的出发点和归宿,古今中外的社会历史早已证明:人心才是最大的政治。所谓“得民心者得天下”“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等都说明了这个道理。《导言》中也强调,理论只有掌握了群众,才具有说服力。中国共产党始终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作为自己的初心,而再提“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就是要求每一位党员要切实明白自己的初心,并内化于行,服务人民,做到让人民群众有幸福感和安全感,切实得到人民的爱戴、拥护和支持。

3. 《导言》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指引未来

当前,哲学社会科学迎来大发展、大繁荣时期,学科之间的交流十分频繁,学科建设规划日臻完善,学科培养体系逐渐成熟,一大批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开始涌现,对推动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智力支持;另一方面,在哲学社会科学发展中出现的问题也应当给予足够重视。也许,马克思在《导言》中关于学风建设的相关论述能为我们提供一些思想和方法上的经验借鉴,能为哲学社会科学发展指明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主持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提出要发展和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尤其是在《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的论述中,着重强调如何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真懂真信以及如何运用马克思主义这两个问题。首先,要实现对马克思主义真懂真信隐含着如何学习马克思主义,这是一个关于学风讨论的问题。马克思在《导言》中指出,理论政治派所犯的研究错误在于“它从哲学的前提出发,要么停留于哲学提供的结论,要么就把别处得来的要求和结论冒充为哲学的直接要求和结论”[1]206。“对敌手采取批判的态度,对自己本身采取非批判的态度”[1]206,也就是说,很多理论家在对待学风问题时,只对别人进行批判,却从不批判自己。有的不假思索地借鉴他人研究成果,东拼西凑,对他人进行批判,是一种很浮躁的学习风气。习近平总书记也用“不深思则不能造于道,不深思而得者,其得易失”[8]这一古训劝勉那些在学习马列主义上浅尝辄止、蜻蜓点水的研究者要在文本上下功夫,通过融会贯通掌握真谛。其次,要实现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实际问题,就要端正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态度,实事求是,知行合一。而在对待马克思主义的时候,既不能有教条主义的错误倾向,也不能有实用主义的态度。恩格斯说:“马克思的整个世界观不是教义,而是方法。”[9]在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中国实际问题时,要结合中国的具体国情,而不是照搬、照抄,即运用马克思主义有一个中国化的过程。当然我们也不能用实用主义的态度对待马克思,扬言马克思主义已经过时了。如果马克思失去了理论的色彩和指导实践的意义,那么自2008年金融危机之后,西方学者还要重新学习《资本论》?从这一方面说,《导言》给哲学社会科学的发展指引了未来。

三、结论

《导言》是研究马克思唯物史观的一个重要文本。它的发表标志着马克思新世界观的正式萌芽。其中一个最明显的特征是:马克思开始将实践的观点运用于分析宗教、法哲学和市民社会等领域,揭开了黑格尔学说的保守性。正因此,也使马克思在批判黑格尔思想中完成继承和超越。因而《导言》也成为马克思主义哲学的经典著作。

随着MEGA2中文版翻译工作有序推进,《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已经被收录在马恩全集第3卷,并且越来越受到学术界重视。研究者已经不单单停留在马克思批判法哲学的成果中思考,而更倾向于学习里面蕴含的批判逻辑,正因为抓住了这个方面,使得《导言》更具有哲学意蕴。如果说黑格尔法哲学是德意志正统哲学的代表,那么马克思主义哲学则完成一种颠覆。这绝不仅仅是马克思独立思考的结果,而是众多哲学家努力的结果。既有宗教学的批判、法哲学的批判,也有来自科学社会主义的批判。正是在这个基础上,马克思才将原本颠倒的法哲学重新颠倒过来。

如今重读《导言》,回到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中反思,仍具有积极作用。其一是包含在马克思主义哲学著作中的思辨思想仍然对社会主义建设有重要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实践观依然可以解释为什么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要依靠群众。其二是马克思的哲学思想对解决当前社会的个别问题仍具有较强针对性。比如马克思唯物史观对解决人们的思想问题依然具有很大的启示作用。当前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先导即是思想建设问题。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就是这个思想的根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旗帜,只有守住根本,树立好旗帜,社会主义建设才能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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