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对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

2020-12-21 03:42李铮张海涛马涛
资源导刊 2020年11期
关键词:承包地经营权农村土地

李铮 张海涛 马涛

近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对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做好农村承包地管理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強调,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确定了对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保护,让农民吃上长效“定心丸”,巩固和完善了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新时代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要坚持把依法维护农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制不动摇,坚持家庭承包经营基础性地位不动摇。要运用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成果,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工作,保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

习近平指出,要根据实践发展要求,丰富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的有效实现形式,促进农村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积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鼓励和支持广大小农户走同现代农业相结合的发展之路,使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始终充满活力,不断为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有利条件。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指出,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重要举措。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巩固并用好确权成果,不断完善农村承包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制度体系。认真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切实维护好亿万农民合法权益。在坚持家庭经营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提升粮食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保障能力,为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支撑。

全国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总结暨表彰电视电话会议2日在京召开。会上传达学习了习近平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批示。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胡春华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开展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任务。要切实巩固拓展确权登记颁证成果,不断加强对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要稳妥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延包试点,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要加强承包耕地用途管制,坚持农业用途,有效遏制粮田非粮化,严禁农地非农化。要加快建立健全农村承包地日常管理服务机制,增强管理服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摘编自2020年11月2日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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