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正新,朱 峰
(新疆农业大学 管理学院,新疆 乌鲁木齐 830052)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核心在“全面”,“短板”仍是贫困人口。党的十八大伊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脱贫攻坚工作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作为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点任务,并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安排,全面打响了脱贫攻坚战。党的十九大以来,我国脱贫攻坚工作发生了重大变化。一方面,经过不懈努力,贫困人口明显减少,贫困发生率显著下降,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迈出了坚实步伐;另一方面,要清醒认识到我国目前尚有3000万贫困人口,这些贫困人口大多分布在“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鉴于此,党中央、国务院提出将精准扶贫作为新时期我国扶贫开发的重要举措,精准扶贫主要针对的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精准扶贫的首要任务在于精准,要求做到“六个精准”,做到扶真贫、真扶贫、脱真贫、真脱贫。
学界对精准扶贫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曲海燕分析了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的现实困境与实现路径,认为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需要从个体内部因素、外部环境影响2个方面进行分析。钟涨宝等[1]分析了插花贫困地区村庄的不同主体在精准扶贫中的心态,强调研究区域的类型性以及对村庄不同主体心态的分析。王修华等[2]提出了精准扶贫中的“反霍桑效应”及其破解思路,认为外部条件欠缺和内部根源顽固是导致精准扶贫中“反霍桑效应”的重要原因。王含等[3]提出了心理扶贫,认为在扶贫工作中扶贫对象普遍存在的心理贫困问题导致帮扶对象内生动力不足,造成扶贫成效缓慢和脱贫又返贫的现象。邢成举[4]通过调查发现公共政策差异化的利益对象和政策非连续性容易导致公共政策间张力的出现。政策张力对村庄原本公平观念造成冲击,最终导致了人们对精准扶贫工作合理性的质疑。张欢[5]分析了驻村帮扶中的权力替代对村庄治理的影响,认为这种权力替代的贫困治理格局,虽然推动了扶贫政策的有效执行,但精细化技术治理导致村庄的“去政治化”、科层化治理带来资源投入的“内卷化”以及村干部强外部依赖性导致基层治理风险等负面影响。
综上,尽管学界对于精准扶贫做了较为深入的研究,但仍然存在以下不足:(1)现有研究忽视了研究区域的类型,精准扶贫主要针对的是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这些深度贫困地区贫困发生率高、贫困程度深,而且基础条件薄弱、致贫原因复杂、发展严重滞后、公共服务不足,脱贫难度更大,不同于其他地区,不能一概论之。(2)精准扶贫以项目进村和措施到户为核心及亮点,然而目前研究群体主要集中在贫困户、一般户、驻村干部的心态,尚未对其他主体的心态进行研究。
基于此,本文认为研究时既要关注研究区域的特殊性,也要注重对贫困地区不同主体在精准扶贫中的心态进行分析。本文拟通过对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贫困村的不同主体在精准扶贫中的心态及其成因进行分析,进而提出通过政策完善和实践工作来科学引导村庄不同主体解决贫困户问题,实现脱贫目标。
调研组于2019年7月选择在新疆喀什地区A村展开入村调研,调查主要采用访谈法和日志法收集资料。A村是典型的集中连片贫困地区深度贫困村,选择其作为调研对象的原因主要有:一是该村地理位置位于昆仑山脚下,对外交通不便,思想落后,穷根深种。二是该村贫困发生率高,2014年精准识别时该村贫困发生率该县最高,是该县贫困发生率最高的一个村,经过不懈努力,2018年该村贫困发生率下降约11个百分点,但与国家要求的贫困村贫困发生率低于3%作为整村脱贫的基本指标相比仍然较高。
2018年以前,A村总户数608户2695人,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于2018年开展的“地名地址核查两项工作”安排部署,将部分户籍划给其他村,目前实有541户2374人,共计7个村民小组。2014年该村被识别为贫困村,识别建档立卡贫困户309户1391人,贫困发生率该县最高。2018年底动态调整后贫困户共计359户1660人,2014~2018年累计完成133户649人脱贫,贫困发生率下降约11个百分点,已脱贫户返贫率为0,剩余226户1011人拟于2019年脱贫。全村耕地面积169.4 hm2,果树面积120 hm2,人均耕地不足666.67 m2。经调查,该村致贫原因主要包括:自身动力不足、因病、因残、缺资金、缺技术、缺劳力、缺土地、缺水。
本次调研共计访问58人(为便于后文分析,本文对58个个案进行编码,个案编码用大写的英文字母“A”加个案顺序以及被访者姓名首字母表示,如“A1—ADL”为排序第1、姓名为ADL的个案),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8户(未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29户、已脱贫建档立卡贫困户19户),村干部5人、驻村干部5人。
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贫困村中的不同主体,在精准扶贫中的心态可能会直接影响到精准扶贫的推行及成效,因此,本文对该类地区村庄中的不同主体在精准扶贫中的心态进行了分析。
贫困户作为精准扶贫的重点帮扶对象,其心态可以分为“感谢政府型”“理所应当型”“顺其自然型”。
第1类贫困户心态(感谢政府型):该类人员是发自内心的感谢党、国家和政府。在贫困户精准识别过程中,该类人员由于无法满足“两不愁、三保障”条件,基本生活需要无法满足,只能靠社会保障、社会服务进行兜底。此类人员致贫原因主要包括:家中丧失劳动力或劳动力人数较少、存在残疾(含精神病)、患大病重病或慢性病。在入户调查过程中贫困户A1-MEYM在庭院塔米上靠着,家中只有他和老伴,刚刚做完手术的他身体还非常虚弱。“感谢政府将我们家纳为贫困户,我和老伴都有养老金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保险我们都有,到定点医院看病住院能报销绝大部分,基本上不需要掏钱,但就是这剩下的一点点钱,我们可能都掏不起,因为我们干不了活了,没有收入来源。”说着眼泪就顺着两颊流了下来。在问到家中多长时间吃一次肉类、蛋类、奶制品、豆制品时,两位老人说“有就吃没有就不吃”,在查看是否有应季衣服、被子和鞋时,也就寥寥几件。可见,此类人员自身脱贫能力较差,只能靠社会保障、社会服务进行兜底。
第2类贫困户心态(理所应当型):“我觉得我们家条件不好,就应该就被评为贫困户。”这类贫困户在条件上符合贫困户标准,但在思想上较为激进,觉得精准识别过程中存在暗箱操作,对国家的扶贫标准、脱贫程序了解不多也不愿意去更深入地了解,他又补充到“扶贫什么的我不懂,但我知道只要被确定为贫困户我们家就有钱拿,国家的钱不要白不要,给谁不是给,还不如给我呢。”贫困户A2-YMS这样谈到。此类人员致贫原因主要是内生动力不足,习惯性“不劳而获”“等、靠、要”思想比较严重,要想其顺利脱贫,必须要通过教育彻底转变其“贫困光荣”的观念,注重培养其自力更生的意识,强化“脱贫光荣”导向,既要避免陷入“福利陷阱”,也要防止政策“养懒汉、养闲人”怪象的出现,“自身造血”和“外部输血”缺一不可,发挥“造血”和“输血”功能,协同脱贫效应。
第3类贫困户(顺其自然型):“我们家经济条件不好,想种点干果就那几亩地,挣不了几个钱,想养点羊、养点牛啥的,既没有启动资金也没有技术,想到外面去打工语言又不通,加之家中老人和孩子也无人照顾,顺其自然吧。”入户调查过程中贫困户A3-KRMJ这样说到。这类贫困户具备一定的劳动能力,也有一定的脱贫意识,但囿于自身条件限制成为贫困户,此类人员为精准扶贫中的重点帮扶对象,可通过发展相应产业和促进就业进行脱贫,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发展对贫困户增收明显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其他产业。此外,还可以发展一批“卫星工厂”“扶贫车间”,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
综上,在精准扶贫过程中还要根据贫困户的心态精准施策,对于第一类没有发展能力的要综合社会保障兜底扶持一批,要加大农村低保和扶贫开发统筹力度,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丧失劳动能力,不能通过生产、就业发展脱贫的低保户、残障户全部兜底扶持,进行综合保障。第二类要加强教育引导,实施扶志扶智工程。利用夜校、四大活动、大宣讲、入户走访、包户住户大力宣传推广脱贫攻坚先进典型,并通过周一“三结合”活动对表现好的贫困户进行表彰,打好精神脱贫的“组合拳”,激励和引导贫困群众后进追赶先进,用自己的辛勤劳动实现脱贫致富,帮助贫困户转变“等、靠、要”思想观念。第三类要根据致贫原因进行精准施策,实行“一户一政策”,鼓励他们通过自身劳动来增加收入,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实现“要我富”到“我要富”的转变。帮助群众算好政策账、减免账、补贴账和帮扶账,树立“我就业、我光荣、我奋斗、我幸福”的思想,让农民群众知道“幸福生活等不来,脱贫攻坚靠自己。”
“精准扶贫的政策是好的,但从中央到自治区、自治区到各个地州、地州再到县市、县市再到村里,政策从制定到执行要经历诸多环节,每一个环节都有可能出现问题,精准扶贫强调的精准能不能得到保证要打上一个大大的问号”。这是一般户在调查中对于精准扶贫政策的评价,一方面是基于国家、政府为了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所做出的巨大努力;另一方面,对于精准扶贫的执行准度尚有疑问。在调研中还发现存在村干部权力寻租、扶贫资源被精英俘获现象,有些人甚至得出了“扶富不扶穷”的结论。如已脱贫贫困户A4-TEG就在调查中反映“有的家徒四壁、穷困潦倒没有被评上贫困户,有的条件较好反而被评上贫困户,享受低保等一系列政策。”“2016年申请扶贫小额贷款没有成功,成功的都是那些与村委会某干部有血缘关系的村民,没有血缘关系的就只能给其送礼送钱才能获得贷款,2016年底该村委会干部已被逮捕。”出现此类情况的原因一是村干部作为国家最基层的“代理人”,缺乏有效的监督手段,虽然不是国家公职人员,但其手中的“小微权力”也能够通过“微腐败”直接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啃噬群众的获得感,损害党和国家的公信力,动摇党的执政根基[6]。二是扶贫作为一种稀缺资源,被评上贫困户就意味着可以享受一系列政策,容易出现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直接导致一部分贫困村普通农户患上“红眼病”,出现心理失衡,存在争当“贫困户”的不良风气。
S村的富裕户主要分为2类,一类是家里耕地较多,早些年通过种植业、养殖业赚的钱相对好一些,生活条件一直不错,属于“传统型”富裕户,这类人基本上还在村子里面生活,但自身经济实力可能也就比一般户好一些,贫富差距并不是太大。另一类是通过外出打工积累“第一桶金”后做生意发家致富的,这类人经济实力较强,基本上已经在城市定居,很少回农村了,属于“现代型”富裕户。与此相对应,富裕户主要存在2种心态,一种是“积极参与型”,一种是“事不关己”型。“积极参与”型富裕户A5-YSPJ谈到“村里叔伯阿姨都是看着我们长大的,我们也是看着他们变老的,村里修路、架桥能帮上的就多出点力,远亲不如近邻嘛,凡事想开点就好。”“事不关己”型富裕户A6-MLKM认为“扶贫是一项好政策,但好像和我们没有什么关系,我们都已经不怎么回去了,城市套路深,农村道路也很泥泞,有时候想为村里做一些事情,但有些事情做得好了别人觉得是理所应当,做得不好祖宗十八代都被别人在背后骂,与其这样,还不如什么都不做,各凭本事过好自己的日子就行。”当然,这2种类型的心态在“传统型”富裕户、“现代型”富裕户之间存在交叉,不能一概论之。
从以上2种心态可以看出,“传统型”富裕户参与扶贫项目的意愿是有的,但其自身经济实力并不是太强。而“现代型”富裕户参与扶贫项目的意愿并不是特别强烈,如何通过政策引导此类富裕户积极参与精准扶贫工作是关键所在。
村干部作为最基层的干部,是与人民群众联系最紧密的干部,其行使的权力也是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7]。A村村干部在精准扶贫中的心态主要分为以下2类。第一类是“按部就班型”,该类村干部完全按照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干部的安排进行工作,其工作重点是协助驻村工作队(组)处理好本村大小事务,“驻村第一书记和队员们都是上级部门过来的,在职级上高于我们,在工作上处于领导地位,他们让我们干啥我们就干啥,好好配合就行。”村干部A7-TESGL这样说到。第二类是“实事求是型”,这类村干部虽然处于驻村工作队的领导之下,但仍然会根据村庄综合情况、贫困户情况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乡亲们把权力交到我们手中,我们就要用好它,驻村工作队的同志不熟悉村里的情况,我们要多多发挥自己的余热,帮助他们尽快熟悉每一户情况。此外,国家对于精准扶贫是有文件规定的,‘两不愁三保障’是硬性指标,谁也不能跨过红线”。
从表面上看,一部分村干部心态上的强外部依赖性无关紧要,不影响脱贫攻坚大局,但其内在成因值得深思,造成此类现象的原因一方面是囿于村级组织软弱涣散,村干部自身素质不强,村庄内部“空心化”和乡村治理精英流失[1];另一方面是驻村干部的外部考核压力和内部晋升动力,在精准扶贫过程中直接出现了驻村干部对村干部的权力替代现象[5]。如何调适村干部与驻村干部之间的心态,找到权力冲突的平衡点,改变两者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至关重要,要借精准扶贫的契机培养与吸纳村庄内生精英,推动农村基层组织建设,为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打下基础。
精准扶贫被比喻为“滴灌”,而驻村帮扶则被比喻为实现精准扶贫的管道[8]。驻村干部是“派驻”到困难村的“扶贫先锋”,是落实“精准扶贫”的重要力量,对精准扶贫工作的开展具有重要的作用[9]。Z单位驻村工作队在完成A村建档立卡工作之余,科学制定脱贫发展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认真合理实施帮扶项目、完成帮扶任务,实施十大工程助力脱贫攻坚,通过新建幼儿园和小学、扩建村卫生室、新建村委会等一系列举措,赢得群众的一致好评。但其难免会有“过客心理”,对扶贫驻村工作的价值感很强,对贫困村的归属感还不足。驻村干部A8-YKP讲到“每次看到孩子们开开心心的背着书包从幼儿园放学出来,用熟练的汉语一个个对着你说‘你好’的时候,我们的心都快融化了,感觉再苦再累都是值得的!”驻村干部A9-DWTJ说“我们终究是要离开这里的,大家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和热血,奋斗了无数个日日夜夜,经常工作到凌晨两三点,再干下去真的要‘献了青春献终身了’,虽然非常舍不得,但我们终究是过客。”扶贫驻村制度是一项具有特色的公共政策,带有时代的烙印。根据问卷调查结果,该村驻村队员驻村年限少则1年多则3年,就会结束驻村工作返回原单位,新的一批驻村人员又会补充进来,直到该村脱贫。但扶贫是一项长期性工作,短暂的时间内完成如此艰巨的任务,很可能出现各种问题。如A村在产业扶贫方面,工作队自筹资金将“扶贫羊”送给贫困户后,过了一段时间去看羊时羊已经没了,“家里来客人了,我们把羊宰了吃了”,在资产性收入方面存在“一股了之”问题,在扶贫小额信贷领域也存在户贷企用和类似情况以及贫困户还款违约风险较大等情况,诸如此类现象的存在要求特别关注扶贫项目的针对性和可持续问题,因地制宜、因户制宜扶持贫困村和贫困户发展产业,切忌急功近利、赶时间进度、搞冲刺,切忌拖延耽误,坚持扶贫同扶智扶志相结合,让脱贫攻坚成果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通过对A村精准扶贫中不同主体的心态及成因分析,可以发现在精准扶贫过程中不仅存在政策上的问题,而且在实施过程中也存在一定问题,如何科学合理地完善扶贫政策,有效推进实践工作,引导村庄中不同主体朝着脱贫攻坚的目标共同努力至关重要。
一是要厘清精准扶贫中的社保兜底工程与社会福利体系及社会救助体系间的关系。精准扶贫的对象一直都是那些具备劳动能力但囿于自身或者外部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如期脱贫的人,如因病、因残、无劳力等人群只能通过社保兜底一批,要求精准识别扶贫对象致贫原因,符合纳入低保、养老体系的贫困户要做到“应纳尽纳、应入尽入”,保障其基本生活需要,同时也要防止基层“微腐败”,既不能导致贫困人口“福利依赖”的产生,也不能让一些人钻了“政策空子”,滋养懒汉和蛀虫,破坏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二是要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精确对接。精准扶贫目标是“到2020年确保我国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有效实现方式是引导“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在制定村级扶贫政策、实施村级扶贫项目时,既要看到如庭院经济、改厨改厕这种容易抓、见效快的“短平快”脱贫途径,也要找准重点,“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既抓就业确保近期增收,也抓产业确保长远增收,坚持开发性扶贫与保障性扶贫相统筹,做好与乡村振兴战略的精确对接。
坚持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做到“六个精准”,即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脱贫成效精准。在扶持对象的精准识别上,既要考虑农户的年人均纯收入是否达标,也要综合考量贫困户的实际情况,将健康、教育、医疗、文化等多维度要素纳入识别体系,既要注重物质层面的精准扶贫,也要注重精神层面的精准扶贫。此外,要统一收入核算口径,明确经营总收入、转移性收入、资产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的核算范围,如在调研中就发现部分村庄的贫困户档案里将庭院经济、改厨改厕专项资金直接纳入农户收入,数字上拔高贫困户收入,这是不科学也是不规范的。
在精准考核方面,首先要关注农户是否满足“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标准、“五通七有”这些硬性指标,此外也要做好政策引导,关注脱贫质量,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不急功近利,不好高骛远,不搞“数字脱贫”,更加注重帮扶的长期效果,夯实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的基础。与此同时,建立驻村干部的进入退出机制、培训制度,提高驻村干部的胜任能力,保证驻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在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精准扶贫领域的监督要做到“内外兼修”。对内,要明确驻村干部、村干部职权范围,规范扶贫资金使用标准,加大对相关项目资金的审查监督力度,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其扶贫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年终审计。对外,要畅通民意表达机制,增强村民主人翁意识,既要对贫困户的识别、退出进行公示和投票表决,也要在适当时机对驻村干部进行满意度调查。此外,对申请当年脱贫的村庄还要从异地聘请专业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抽样调查或普查,保证脱贫的质量,确保脱贫结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集中连片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精准帮扶,必须从多方面完善帮扶机制。首先要激发贫困人口的内生动力,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不足的问题,既是脱贫攻坚工作的难点,也是必须攻克的重点。要找准穷根,因户施策,“造血”、“输血”协同,“志智”双扶,助力贫困群众尽快脱贫走向富裕。其次,要坚持调动全社会扶贫的积极性,既要调动村庄“一般户”、“富裕户”、驻村干部、帮扶干部的积极性,也要引导市场、社会协同发力,构建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互为补充的大扶贫格局[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