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校内创业实践基地建设探析

2020-12-20 19:06王彦敏姚志奇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20年4期
关键词:创业项目院校高职

王彦敏,姚志奇

(昆明冶金高等专科学校艺术设计学院,云南 昆明 650033)

李克强总理在2014年9月的夏季达沃斯论坛上提出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之后我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不断兴起,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业界学界纷纷响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已深入人心。青年人是创业的主力军,高校更是成了创业教育的主阵地,创业课程、培训、活动到创业实践在高校内一应俱全,各方面相辅相成,渐成系统。其中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尤为重要,因为实践是创业能力提升的最有效途径,更是创业教育成果的最直接体现。高职院校“双创”实践基地建设和本科院校相比有着科研支持不足、创业项目起点低、实践周期短等特点。本文基于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实践,针对上述特点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思考,提出建设思路。

1 高职院校创业实践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1 多头管理难形成合力

国家高度重视创新创业,并将之确定为国家发展的重要战略。学校教务处、团委、就业等多个部门都会收到上级相关管理部门的工作任务,多头推进导致各自为政,创业相关的课程、大赛、校内实践等工作缺乏统筹与整合,难以形成合力[1]。此外,创业工作推进往往需要协调多个管理部门,如资产、后勤、保卫、宣传等部门,需要相关部门对现有规章制度和工作方式等进行调整,难免增加更多额外的工作,甚至更多的风险。所以,高职院校推动创业工作难度普遍较大。

1.2 校企合作不稳定

校企合作是办好职业教育的必由之路,也是做好创业工作的重要途径,但其中存在诸多因素导致合作不稳定。企业以赢利为目的,部分企业看重的是高校大学生市场,想利用创业名义来获得学校大学生市场资源,而高校的目的则在于人才培养。部分企业或投资人希望通过对大学生创业项目投资获利,但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质量普遍不高、投资价值不高;此外,企业生命周期较短、人员变动较大,而高校大学生创业工作本质上是人才培养,周期较长且需要具有延续性和稳定性——上述矛盾的普遍存在导致了在创业工作中校企合作难度极大。

1.3 大学生创业项目起点低

高职院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为高技能人才,比较注重职业能力和动手能力的培养,理论知识的学习则以够用为度,加之高职院校的科研水平普遍低于本科院校,所以高职院校师生的创新研发能力不足,创新科研对于创业项目的支持也就远低于本科院校,这在“互联网+”大赛中可见一斑。所以,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起点较低,创业项目的科技含量及其与所学专业的结合度也普遍较低。此外,相较于本科院校,高职院校的大学生创业实践周期较短,不利于创业实践经验的积累和项目的发展。

1.4 大学生缺乏创业热情和能力

创业实践需要有丰富的社会经验和知识。我国的高等教育在保障教育公平的同时,也导致大学生缺乏社会实践经历和经验,缺乏对社会的了解,即使进入大学后参与社会实践的机会仍然较少。而创业实践本身难度较大、风险较高,大多数学生更是不愿意尝试。此外,高职院校创业相关课程建设起步较晚,课程对大学生创业知识和技能影响效果有待提高。很多学者调查研究的结果显示,高职院校在校生严重缺乏创业知识与技能[2]。

2 建设目标与定位

占据我国高等教育半壁江山的高等职业教育,其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实践能力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这一目标在创业教育方面则细化为培养大学生对其就业岗位相关技术、设备、工艺、流程及管理模式等进行创新或创造性解决岗位相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具备创业相关知识和技能,能较好进行创业实践。根据上述创业实践教育的特点和目标,高职院校可以通过校内创业实践基地建设来有效解决创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搭建一个能容纳较多高职学生进行创业及社会实践的平台,通过实践逐步培养高职院校大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信心,提升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知识、技能以及职业能力,提高创业项目与专业结合度,最终达到通过创业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3 建设思路

3.1 构建横向联动的多样化创业实践平台

在创业实践基地建设方面,高职院校基于创业工作多头共管的普遍现状,可以逐步构建院系和部门横向联动的、多层次、多样化的创业实践平台及教育孵化体系,通过系统化的整合形成以教务、团委、就业、实训等部门和院系齐抓共管的创业实践平台。

专业层面。大学生创业相较于社会人员创业的优势在于拥有专业知识和技能,创新型、科技型创业正是社会期望的大学生创业类型。这就需要学校将创业教育融入专业教育中,而创业教育孵化体系也需要以专业为起点。如全国“双创”典型经验高校义乌工商职业技术学院便成立了30家专业创业工作室,由导师接项目到工作室,学生课余全程参与真实项目运作,工作室学生自主创业率32%[3]。学校可鼓励大学生成立专业社团,成员以各专业学生为主但不限于本专业学生。各专业教研室将创新创业意识和方法融入专业教学过程,并指导专业社团开展活动,培养大学生对本专业的兴趣,增加大学生对本专业及相关行业发展动态的了解,拓展他们的视野,提升他们的创新创业意识和专业创新能力,实现在学校普及创新创业教育的目标。社团通常由校团委管理,因此,高职院校可建设由校团委负责建设和管理运营的用于专业社团开展创新创业工作的创客空间,结合校团委所负责的创业大赛工作,将之建设成为通过科研工作孕育高质量创业项目和帮助优秀参赛项目落地的创客空间。

院系层面。院系可根据专业特点,建设不同产业类型的创客空间,如文化创意产业、信息技术产业、教育培训产业等。各学院结合自身特点建设学院创客空间,充分利用学院实训场地和实训设备,调动合作企业的市场、技术、人力等资源,由专业教师、企业专家进行指导,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学生搭建一个研究、试验、交流、合作,激发创意、产生作品并将之转化为产品的平台。这也是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甘肃工业职业技术学院等国家“双创”典型经验高校的重要做法。

学校层面。高校可集中就业、实训等部门的相关优势资源建设大学生创业园。如实训部门运营的创业园可以利用实训设备、场地、师资等资源来扶持工程技术类的创业项目落地。就业部门运营的创业园可以主要扶持并引入服务型创业项目。学校各部门的创业园应相互协作、各有侧重,在全校范围内实现各类型创业项目的挖掘、入驻和孵化,为学生提供创业实践的场所、指导及信息服务,帮助创业学生获得相关资源和协调相关部门以保证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的开展。通过举办各种形式的创业咨询辅导、创业交流、项目路演、项目推广、与投资人对话等活动,帮助创业者完善想法、对接资源,帮助他们完善创业项目方案,对接风险投资机构,为他们搭建寻找投资的平台。

3.2 提供空间与指导

空间是人类存在和活动的基础。物理空间即场所,通常由不同长、宽、高和材质的物质界面构成。空间还包括人基于物理空间及空间内的行为规范等文化因素综合形成的心理感受与体验,即心理空间。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离不开相对独立的空间。实践证明,能否提供创业所需的物理空间、空间的私密性及空间内的行为规范等因素决定了创业园或创客空间的活力。完全没有私密性的开放式办公空间对学生的吸引力是很小的,适当增加一些软隔断可以提升空间的私密性。空间的行为规范也需要考虑到学校、创业学生、客户多方的需求满足,以达到吸引更多大学生参与创业实践的目的。

大学生创业知识和技能的缺乏必然为创业实践带来较大的困难和风险,所以,在创业过程中提供指导与咨询服务也是必需的。学校可以充分利用学校专业教师、创业导师、创业同盟等校内资源和创业校友、政府、企业、专家等校外资源,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技术支持、创业指导和信息咨询。这也是所有国家双创典型经验高校和在创业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高校的一致做法。

3.3 以在校生为主体

大学生在校创业实践的成本相对较低,也利于学生在完成学业的同时进行创业实践。但学校的资源毕竟是有限的,为了让更多学生参与到创新创业实践中,将在校创业的主体限定为在校大学生是非常必要的,但高职院校大学生在校时长较本科生少了一年,为了保证创业项目发展的延续性和创新创业经验的积累,也应该让能接纳较多在校大学生进行创业和社会实践的项目留在学校。

此外,学校还可以让大学生深度参与到创业园的日常管理和各项活动中,使其真正成为大学生的创业园。高校创新创业的主体是大学生,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扩大参与面,提高参与度,即便不是创业,只是做创业相关的服务、宣传等工作,都会在同学们的心中播下一颗颗创业的种子。而且,在参与过程中,他们会了解到创新创业相关的知识,事务管理、活动策划、公文写作、团队合作、沟通表达等技能都会得到提高,主动性、责任心、对自己负责的意识也会得到培养。让学生深度参与学校创业园的各方面工作,扩大创新创业在学生中的影响,进一步提高学生的积极性;同时,为学生了解创业知识,提升创业意识创造条件、搭建舞台,营造“在创业中成长,在成长中创业”的氛围。

3.4 不人为设限

针对高职院校大学生创业意愿低、创新研发和创业能力不足的问题,学校可以通过降低或消除创业门槛,让更多的大学生参与创业实践,提升创业意愿与能力。创业本来就是非常困难和高风险的实践,学校通过课程教学、活动、大赛等来努力营造创新创业的氛围,激发大学生创业的兴趣和热情。对于有创业意向的大学生,学校各部门应该努力呵护他们心中燃起的小火苗,对于他们的创业活动不人为设限。学生只要想入驻就可以参加项目招募活动。项目初期学校可以提供开放式办公空间、指派创业导师对项目进行深入了解和指导,再根据项目推进情况逐步匹配相关支持,提供相应的空间场所、指导咨询等资源。通过一定的流程选拔创业项目的招募活动,其目的不是对项目进行评判,而是在于让大学生通过市场调查、创业计划书的撰写、路演活动等环节作好创业准备,完善创业项目、增加相关知识和技能。通过“自然淘汰”式的项目选拔,让参与的学生都能得到机会锻炼,可以达到参与数量的最大化。只有创业项目和创业大学生的数量增加,才能实现普遍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和社会实践能力的目标。

3.5 独立创业

除了以在校生为创业主体的原则之外,高职院校创业还需要坚持的是大学生在创业过程中的独立性。创业需要创业者全身心投入,对创业项目发展全面负责,只有这样创业者才会充分利用资源,千方百计、创造性地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而积累创业经验、提升创业技能,大学生创业实践才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目前政府相关管理部门已经在尽可能地为创业者提供便利的服务,学校对工商注册等事务投入更多资源以提供一站式服务其实没太多必要,反而不利于创业大学生独立性的培养。类似的还包括提供资金方面的扶持。调查表明,大学生创业缺乏资源是普遍现象,但设法整合、积累或精细化运用资源可以有效改变这一状况,因为创业的本质正在于创造性地突破资源等方面的限制。资金筹备的困难一定程度上可以通过提高合理、精细规划和使用资金来缓解[4]。创业者能够充分利用好有限的资金和资源,这是创业项目竞争力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学校创业实践平台管理部门除了协调相关部门为创业大学生提供校内促销之类的便利之外,大学生创新创业必然是在诸多限制性的条件下进行的,可谓是“带着镣铐的舞蹈”。

3.6 与留校创业企业合作

在多年的创新创业工作中,笔者发现,创业者大多在创业前都有过实习经历或工作经历,而且很多创业者是在实习或工作过程中发现商机,进而创业的。他们的创业项目也大多与兼职或工作所在行业或领域相关。正如有学者的研究结论——实践是大学生从“学业”到“创业”过渡必需的中介[5],因此,学校应当通过提供创业实践平台以提高大学生创业的成功率。而这一平台应该是真实的实践平台,要做到这一点,高职院校必须与企业合作。鉴于之前所述校企合作中存在的问题,又考虑到高职院校大学生在校创业周期短、创业项目难以积累成长的现状,可以将合作企业定位于校内孵化的创业企业。这些在校孵化并留校的创业项目和企业往往具有“传、帮、带”的机制,与学生联系紧密,对学校环境和规章制度较为熟悉和适应,能有效带动就业和促进高职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是较为理想的合作伙伴。同样,在校大学生在自己熟悉的、友好的环境中进行就业创业实习,能较好较快地成长和适应[6]。实践证明,留校项目和企业对大学生创新创业和就业实践带动作用明显。

4 结 语

创新创业实践基地建设是高职院校“双创”教育工作的主要内容。学生只有通过创新创业实践,才能将所学的创新创业知识和技能加以运用和提升,而且是最有效、最快的提升途径。高职院校通过构建创新创业校内协作机制,建设横向联动的多样化创新创业实践基地,给有创新创业意愿的大学生提供空间与指导,在创新创业相关工作中坚持以在校生为主体,对创业项目的入驻不人为设限,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独立创业,再通过与成功孵化并留校创业的企业合作,为更多大学生提供更多创业就业实践的机会。很多高职院校的实践证明,上述方法可以快速提升创业项目数和大学生的参与度,有效解决高职院校创新创业工作多头管理难以形成合力,校企合作不稳定,大学生创新创业研发能力不足,项目起点低,欠缺创业热情和创业知识技能等突出问题。建设初期可能创业项目的经济效益不突出,但在高职院校搭建一个能容纳较多大学生进行创新创业及职业实践的平台,可使高职院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得到有效推进,达到提升高职院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及职业能力,提高创新创业项目与专业结合度,最终实现通过创新创业引领教育教学改革,提升高技能人才培养质量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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