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姓名按论文署名要求置于文题下方按序排列,研究性文章署名一般不宜超过8位,综述类文章署名一般不宜超过3位。外籍作者署名用英文全名,不能缩写,并尊重该国姓名表达习惯。论文署名通信作者与其他作者必须经他人同意并在稿件右上角签名,定稿后作者署名排序不宜再作更改,若欲更改通信作者、第一作者或增加其他责任者,需出具单位证明、导师及全体作者签名的证明信。同时在署名下方列出作者单位的邮编、所在城市、具体单位名称,若署名作者为不同单位,须分别列出具体单位名称和邮编。
署名作者条件:
1.参与选题和设计,或参与资料的分析。
2.起草或修改论文中关键性理论或其他主要内容。
3.能对稿件的审修意见进行修改,在学术上进行答辩,并最终同意可发表者。
4.通信作者是研究生课题论文的导师或直接指导者、相关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及该文的主要责任者和联系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