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传》“象”义析

2020-12-19 16:08张绍时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20年6期
关键词:易传周易八卦

张绍时

(长沙学院 影视艺术与文化传播学院, 湖南 长沙 410022)

“象”是构建先秦思想文化系谱的一个基本符号,从天文学的日月星辰之天象到医学的藏象、脉象,从巫卜文化中的龟筮之象到宗法文化的制度之象,“象”涉及到先秦物质文化、精神文化、制度文化等多个方面,它是一个包含思想价值、精神品格、民族意识的概念。“象”尤其是《周易》的重要构成要素,甚至成了《周易》的代称。《左传·昭公二年》记载韩宣子出使鲁国时“见《易象》与鲁《春秋》”,尚秉和解释道:“凡易辞无不从象生,韩宣子适鲁,不曰‘见《周易》’,而曰‘见《易象》与《鲁春秋》’,诚以‘易者象也,象者像也。’”[1]397胡适也说:“一部《易经》,只是一个‘象’字。”[2]历来易学家对“象”有着见仁见智的看法,如王弼视“象”为尽意的工具,朱熹视“象”为“理”的外显。鉴于“象”在《周易》中的重要地位,有必要回归原典,对《周易》中“象”的字义进行系统整理与分析,以见其原始意蕴。

《周易》分经和传两部分,《易经》虽然重视“象”,但没有对其进行理论阐释,没有出现“象”字,《易传》却赋予了“象”非常丰富的内涵。“象”在今本《易传》中共出现483次,并设有阐释卦爻之象的《象传》。今本《易传》的《象传》分《大象传》和《小象传》,《大象传》有六十四条,分别解释六十四卦的卦名和卦义,《小象传》有三百八十六条,分别解释三百八十六条爻辞和用辞。《大象传》和《小象传》分别附于每一卦的卦辞和爻辞之下,因而每卦有7次“《象》曰”之语。只有乾卦比较特殊,卦爻辞在一起,用一个“《象》曰”,因此所有卦爻辞总共出现442个“象”字。在熹平石经中,《周易》的顺序是上下经、上下《彖》、上下《象》……说明《大象传》和《小象传》原本是独立成篇的[3]。除《象传》的“象曰”之外,“象”字共出现41次,3次出现在《彖传》,其他都在《系辞》中。“象”在《易传》中含义非常复杂,随具体的语境而有所不同,大致有以下几类。

一、宇宙万物之象

《系辞上》篇说:“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变化见矣。”关于“在天成象”有两种意见,三国时期吴国虞翻说:“谓日月在天成八卦;震象出庚,兑象见丁,乾象盈甲,巽象伏辛,艮象消丙,坤象丧乙,坎象流戊,离象就已,故‘在天成象’也。”[4]205虞翻将“象”理解为八卦之象,这样理解明显牵强附会。更多的学者将其理解为天象,如韩康伯注:“象况日月星辰。”[5]76从语境来看,此“象”指天上日月星辰之象。

《系辞下》指出圣人制作八卦的过程是“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八卦是圣人仰观天象、俯察地法、远近选取而成,“观象于天”之“象”与“在天成象”之“象”内涵相同,都是指天象。古人认为万事万物在天上都有象呈现,《礼记·郊特牲》也有“地载万物,天垂象”之语,孔颖达疏:“地有其物,天上皆垂其象。”[6]不管是“天象”还是“地形”,都是圣人创设卦爻的取象来源。“仰则观象于天”如《说卦》所说的“乾为天”“离为日”,“俯则观法于地”如《说卦》所说的“坤为地”“艮为山”“兑为泽”,“近取诸身”如《咸》卦爻辞“咸其拇”“咸其腓”“咸其股”,“远取诸物”如《既济》卦爻辞“繻有衣袽”、《泰》卦爻辞“城复于隍”。万物之象是《周易》卦爻符的取象来源。有的卦名就直接取事物之名,如《井》卦之象为“木上有水”,取自木桶入于井中打水;《鼎》卦之象为“木上有火”,取自鼎的烹饪之象。

天上之象与地上之形是密切关联的。陈梦雷说:“象者,形之精华发于上者,日月星辰之属。形者,象之体质留于下者,山川动植之属。”[7]“象”与“形”之所以密切关联,是因为“气”的存在。《系辞上》篇明确说道“精气为物”,说明“气”是构成万物的基质。万物之所以能相通,乃在于内在之气的融通。《易传》认为整个宇宙最大的本体即太极,它是混沌的太一之气,太一之气生成阴阳二气。《咸·彖》说:“天地感而万物化生。”天地阴阳二气相交感生成万物,万物是在阴阳二气的运动下呈现出的不同之“象”。

二、事物内在属性之象

《系辞上》说:“《易》有圣人之道四焉:以言者尚其辞,以动者尚其变,以制器者尚其象,以卜筮者尚其占。”孔颖达疏:“‘以制器者尚其象’者,谓造制形器,法其爻卦之象。”[5]81但这种取并非是直接取之卦形,而是取其所象征的内容,即卦所要表达之意。《系辞下》对此举例进行了解说:“作结绳而为网罟,以佃以渔,盖取诸《离》。包牺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耨之利,以教天下,盖取诸《益》。”朱熹《朱子语类》说:“盖取诸离,‘盖’字便是一个半闲半界底字。如‘取诸离’‘取诸益’不是先有见乎离,而后为网罟;先有见乎益,而后为耒耜。圣人亦只是见鱼鳖之属,欲有以取之,遂做一个物事去拦截他。欲得耕种,见地土硬,遂做一个物事去剔起他,却合于离之象合于益之意。”[8]“合于离之象合于益之意”是指与离卦和益卦所要表现的“意”是一致的,制器所尚之“象”实际上是对卦所呈现的事物内在运行规律的模仿,王夫之《周易内传》说得更具体说:“‘制器尚象’,非徒上古之圣作为然,凡天下后世所制之器,亦皆暗合阴阳刚柔、虚实错综之象,其不合于象者,虽一时之俗尚,必不利于用而速敝,人特未之察耳。”[9]在《周易》中,事物发展运行规律在根本上是阴阳运行规律。

制器所尚之“象”超越形器,具有形而上的特征。《系辞上》说:“形而上者谓之道,形而下者谓之器。”孔颖达疏:“道是无体之名,形是有质之称。凡有从无而生,形由道而立,是先道而后形,是道在形之上,形在道之下。故自形外已上者,谓之道也。自形内而下者,谓之器也。”[5]83形而上之道与形而下之器之所以关联,关键在于“象”的存在,“象”是沟通二者的中介。“制器尚象”就是这一体现,制器所尚之“象”是卦爻所要表现的自然界和人类社会各种事物现象的规律,是“道”的显现。

“制器尚象”以“观物取象”为前提。吴澄在《易纂言》说:“制器谓创物,以利用象谓所拟物形之肖似。”[10]“拟物形之肖似”就是“取象”。《系辞下》对圣人取象过程进行了详细描述:“古者包牺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观鸟兽之文与地之宜,近取诸身,远取诸物,于是始作八卦。”后人将这段文字概括为“观物取象”。“观物取象”之“象”不仅指宇宙万物外在之“象”,更是指其内在属性之“象”。圣人“取象”往往超越事物外在之“象”拟取其本质规律之“象”,更注重把握事物的内在生命情状。在这一过程中,圣人将天地万物按照内在属性及运行规律进行类的概括,从中取出同类事物的本质之“象”。

三、兆见之象

《系辞上》说:“天垂象,见吉凶。”此“象”是兆象。古人认为天能显现出人事吉凶的征兆。“天”在先秦文化中有着重要的地位,周代的“天”观念是从商代的“帝”或“上帝”观念发展而来。“帝”或“上帝”是商代宗教信仰的对象,它们是至上之神。陈梦家《殷虚卜辞综述》对武丁卜辞中“上帝”的能力进行了分析,“上帝”拥有“令雨”“令风”“令云”“降艰”“降祸”“降潦”“降食”“降若”“允诺”“授佑”“授年”等十六项功能[11]。“上帝”之令雨、降福祸等功能是通过天上的兆象显示出来的,西周时期逐渐以“天”代替殷人的“帝”或“上帝”。“天垂象”之“天”既是主宰之天,又是自然之天,处于宗教之天与自然之天的混一状态,天象的变化能够反映出人事的吉凶祸福。《系辞上》说:“县象著明莫大乎日月。”此“象”也是兆象,日月的运行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日食、月食等异常天象的出现被视为灾祸的征兆。《左传》就多次谈到观天象明吉凶的例子,《左传·昭公十七年》说“天事恒象”,杜预注:“天道恒以象类告示人。”[12]此“象”也是兆象。日食是非常严重的天象灾异,《左传·昭公十七年》载:“日有食之,天子不举,伐鼓于社,诸侯用币于社,伐鼓于朝。”日食发生时,周天子和诸侯都需要遵守一定的行为规范,天子不举行盛馔并伐鼓于社以禳灾,诸侯用币进行祭祀并在朝堂上击鼓以禳灾,因为人们认为天象与人事吉凶有着紧密关联。不仅日月之象是人事吉凶的反映,星辰之象也是如此。大火星被看作火灾的预兆,《左传·襄公九年》记载宋国发生了火灾,天下皆传宋国“知天有道”,晋候问原因,示弱解释道:“商人阅其祸败之衅,必始于火,是以日知其有天道也。”商朝的祭祀主星是大火星,商朝考察他们祸乱的预兆是从大火星开始的,宋国作为商代的后裔,能从火星中看到天道。

兆见之“象”是圣人对事物内在属性之象的感知。《系辞上》说:“见乃谓之象,形乃谓之器。”韩康伯注:“兆见曰象。”孔颖达疏:“‘见乃谓之象者’,前往来不穷,据其气也。气渐积聚,露见萌兆,乃谓之象,言物体尚微也。”[5]82“物体尚微”就是圣人对事物本质属性之“象”的感知。此“象”之“见”并非视觉之观的“见”,而是整体直观的“现”,是“现”而未形。“象”是“气”的积聚所呈现的兆象。这个“象”与《老子》“惚兮恍兮,其中有象”中的“象”含义一致,是无物之象,是存在于人的头脑中、与“气”密切相关、能显现形而上之“道”的“象”。“兆见之象”向上通往道,向下通往万物。圣人“观物取象”就是由事物外在之观进入到内在之观,事物内在属性之“象”为圣人所感知即为“兆见之象”。

四、卦爻符号

“象”可以指圣人观万物而取象创设的卦爻符号,这类含义在《易传》中最多。具体而言,又有以下几类。

首先是“爻象”。《系辞下》说:“爻象动乎内,吉凶见乎外。”卦内之爻的变化引起卦之吉凶的变化。《周易》的作者观宇宙万物发现万物属性可以分为阴柔和阳刚两类,并用阴爻(- -)和阳爻(—)表现出来。关于阴阳爻的具体取象来源,人们进行了猜测,有生殖崇拜说、奇数偶数说、模仿占卜的龟兆说、占筮的竹棍说、结绳的有结无结说等多种观点,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因为阴阳爻本身是对万物的取象,它取自这些事物所具有的共性,但关于它们的真正来源却很难确考了。阴阳二爻是对构成万物的最基本属性的概括,是对其最基本的运动变化规律的揭示,是《周易》卦象系统最基本的单位。

其次是“四象”。《系辞上》说:“《易》有大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孔颖达疏:“谓金木水火,禀天地而有。”《系辞上》接着又说:“《易》有四象,所以示也。”孔颖达引庄氏云:“谓六十四卦之中,有实象,有假象,有义象,有用象,为四象也。”庄氏四象之说来历不详,孔颖达不赞同庄氏四象之说主要基于“非专易内之物”,象与辞相互引发,象应为爻卦之象,孔颖达指出是“七八九六之谓也”。[5]82四象又可以喻指春夏秋冬四时,虞翻说:“四象,四时也。两仪,谓乾坤也。乾二五之坤,成坎、离、震、兑。震春兑秋,坎冬离夏。故‘两仪生四象’。”[4]228朱熹的《周易本义》说:“四象,谓阴阳老少。”[13]孔颖达和朱熹讲述的是一致的,七指少阳,八是少阴,九是老阳,六是少阳。宋以后以阴阳老少解四象成为一种普遍趋势。如尚秉和的《周易尚氏学》说:“七八九六即南北东西,即春夏秋冬。”[1] 388

再次是指“卦象”。《系辞上》说:“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是故夫象,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是故谓之象。”除了“象其物宜”之“象”作动词外,其余都是指卦象。《系辞下》的“八卦以象告”指八卦以符号形式显现人事吉凶,即乾、坤、震、巽、坎、离、艮、兑,分别表示健、顺、动、入、陷、丽、止、悦八类含义。八卦是对阴阳二爻的进一步发展,它由三个阴阳爻构成,象征天地人三才,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卦,构成了一个完整的宇宙模式。宇宙万物有着极为复杂的变化规律,八卦难以穷尽宇宙万物变化的奥秘,因此需要“引而伸之”,即将八卦两两相叠形成六十四卦;也需“触类而长之”,即触事而发挥其义,天下之事都在六十四卦中得以体现。六十四卦是更为复杂的体系,从每一卦来看,从初爻到上爻象征了事物从初级到高级的生长渐变规律,从六十四卦整体排列来看,始于《乾》《坤》,终于《既济》《未济》,揭示了事物产生、发展及演变的规律,六十四卦往返循环运动、无始无终,六十四卦方圆图就是对这个循环体的反映,从中可以窥见出宇宙万物的运行规律。

学界通常所说的易象主要是指卦爻之象。黄宗羲对卦爻之象进行了总结:“圣人以象示人,有八卦之象、六画之象、象形之象、爻位之象、反对之象、方位之象、互体之象,七者而象穷矣。”[14]“六画之象”即两个八卦相重而生成的六十四卦。“象形之象”是指卦象与所取物象的相似之象,如《鼎》卦、《颐》卦、《噬嗑》卦、《节》卦等。“爻位之象”多用于占筮迷信,据《易纬乾凿度》记载,每卦的六个卦画中,初爻为元士、二爻为大夫、三爻为公、四爻为诸侯、五爻为天子、上爻为宗庙。“反对之象”是将六画之卦颠倒过来形成新的卦体,如否卦颠倒过来形成泰卦。“方位之象”是指八卦所象征的八个方位,《说卦》认为乾为西北,坎为北,艮为东北,震为东,巽为东南,离为南,坤为西南,兑为正西。《说卦》的方位在宋代被称为后天方位,宋代又增加了先天方位,即乾南坤北、离东坎西、震东北、巽西南、艮西北、兑东南。“互体之象”指六个爻画中除了内卦和外卦两个经卦外,另有二、三、四爻组成一个新卦,三、四、五爻组成一个新卦。“象”是前人研究《周易》极为重要的一部分内容,自春秋战国时开始,以“象”解经文成为易学研究的一种重要观点。

五、卦中之象

作为卦爻符号的易象囊括了宇宙万物,圣人观卦可见出其中蕴含的万事万物之象。如《系辞下》说:“八卦成列,象在其中矣。”孔颖达疏:“言八卦各成列位,万物之象,在其八卦之中也。”[5]85此言天地万物之象都可以在八卦中显现出来。《系辞上》说:“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孔颖达正义:“谓穷极其阴阳之数,以定天下万物之象。”[5]81此“象”指卦爻所象之事物,“数”指阴数和阳数,以象数说《周易》,以八卦和阴阳之数预言灾变。如《小过·彖》载:“有飞鸟之象焉。”《小过》卦显现出“飞鸟之象”,关于“飞鸟之象”如何从卦中显现的,又有不同的理解,王弼注:“不宜上,宜下,即飞鸟之象。”[5]71宋衷说:“二阳在内,上下各阴,有似飞鸟舒翮之象,故曰‘飞鸟’。”[4] 196因为《小过》上卦为“覆艮”,下卦也是艮,而艮为鸟,尚秉和的《周易尚氏学》说:“‘有飞鸟之象’,谓上下卦皆艮也。”[1]350王弼从卦义解飞鸟之象,宋衷从卦形的直观性来谈飞鸟之象,尚秉和从卦形结构解飞鸟之象,都是通的。

“象”如此重要,因此圣人要“观象”。《剥·彖》:“顺而止之,观象也。”顺而止之是指上坤为顺,下艮为止,观象指观此上下卦所呈现出来的象。“观象”的本义是观卦之象,但要由卦之象观出它所呈现的吉凶征兆。《系辞上》载:“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刚柔相推而生变化。是故吉凶者,失得之象也。悔吝者,忧虞之象也。变化者,进退之象也。刚柔者,昼夜之象也。”孔颖达疏:“谓圣人设画其卦之时,莫不瞻观物象,法其物象,然后设之,卦象则有吉有凶。”[5]76圣人观物象而创设卦爻符,观卦象则要观其显现出来的兆象,“吉”“凶”“悔”“吝”是周易的占辞,吉凶是处事行为或得或失的征兆,悔吝是内心忧虑的征兆。

在《周易》中,圣人、君子观卦中之象注重观其变。《系辞上》说:“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动则观其变而玩其占。”“观其变”与“观其象”相应,是指卦变,即卦与卦之间的变化关联,此卦由彼卦变化而来。“变”是《易》的一个基本思想,“观变于阴阳而立卦”“刚柔相推而生变化”“以动者尚其变”都是这一思想的体现。《左传》《国语》记载了一些关于卦变的例子,如《国语·晋语》记载:“公子亲筮之,曰:‘尚有晋国。’得贞《屯》悔《豫》,皆八也。筮史占之,皆曰:‘不吉。闭而不通,爻无为也。’司空季子曰:‘吉。是在《周易》,皆利建侯。不有晋国,以辅王室,安能建侯?我命筮曰“尚有晋国”,筮告我曰“利建侯”,得国之务也,吉孰大焉!’”[15]晋文公想依靠秦国的帮助回到晋国,前途未卜而占了一卦,本卦为《屯》,但初九爻、六四爻、九五爻发生变化,而变卦为豫,筮史看到《屯》卦内震为车,外卦坎为险陷,有震车遇坎险之象,认为不吉;司空季子认为吉,因《屯》和《豫》都是利建侯,认为是得国之卦。

《系辞上》说:“君子所居而安者,《易》之序也;所乐而玩者,爻之辞也。”韩康伯注:“序,卦象之次序。”[5]77韩氏认为君子所居而安者是效法《易》之序而守其本位。《周易集解》本作“居而安者,易之象也”,虞翻说:“君子谓文王。象谓乾二之坤,成坎月离日。日月为象。君子黄中通理,正位居位。故‘居而安者,易之象也。’旧读象误作厚,或作序,非也。”[4]207我们赞成虞翻的观点。首先,“居而安者,易之象也”与下句“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对应一致,而且“观象”与“玩辞”在《系辞》中多次相连,如“圣人设卦观象,系辞焉而明吉凶”,“是故君子居则观其象而玩其辞”。其次,《经典释文》引陆绩语也说:“序,象也。”再次,从《系辞》整个思想来看,作“象”也比“序”更为恰当。“易者,象也”是《系辞》的突出思想,《系辞》本就是对《易》之象的解释。

值得注意的是,圣人设卦所观之“象”与圣人“观物”时眼前所见之物象不同,实际上是一种“意中之象”。此“象”是用来“尽意”的,是以形象方式对卦义进行解释。《象传》就是以形象方式解释卦,如《蒙》上艮下坎,《蒙·象》载:“山下出泉,蒙。”“山下出泉”就是“意中之象”,喻指君子“果行育德”。孔颖达在《周易正义》提出实象与假象:“假象者,若天在山中、风自火出。”[5]14“假象”是现实中不存在的,是“意中之象”。马一浮指出“观象即是观心,天地万物之象即汝心之象也”。[16]象不能离我而存在,卦爻之象是作者心象的体现。

六、法象、相似、象征之象

“象”在《周易》中又作动词。《系辞上》说:“天垂象,见吉凶,圣人象之。”后一个“象”指效法,圣人仿效天所显现的兆象而创设卦象。《系辞上》又说:“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诸其形容,象其物宜。”圣人创设卦象不仅仅是效仿事物外形,也要把握其内在特征。《系辞上》直接提出了“法象”概念:“法象莫大乎天地,变通莫大乎四时。”天地是阴阳刚柔的突出代表,《系辞下》载:“天地絪緼,万物化醇。”效法自然没有比天地更大的。《恒·彖》说:“四时变化而能久成。”效法万物变化会通没有比一年四季更大。

正因为卦象是对万物的模仿,两者之间具有相似性,所以《系辞下》说:“象也者,像此者也。”“象也者,像也。”“像”是后起字,虞翻本作“象”。孔颖达疏:“言象此物之形状也。”[5]86“象”是模拟物象之形。《鼎·彖》说:“鼎,象也。”“象”可理解为“像”,表示相似。鼎之卦形乃是法象鼎的外形,初爻为阴爻,像鼎足;二、三、四爻为阳爻,像鼎腹;五爻为阴爻,像鼎耳;上爻为阳爻,像鼎盖。

“象”在《周易》中还可以表示“象征”之义。《系辞上》说:“大衍之数五十,其用四十有九。分而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这几个“象”是象征义,占筮之数用五十根蓍草,实用的四十九根,任意分作两堆以象征天地两仪,从中选取一根悬挂以象征天地人三才,每束四根以象征四季,把剩余的蓍草夹扐以象征闰月。

《易传》丰富的“象”义实际上是象思维的直接体现①。圣人的象思维以观宇宙万物之具象为思维起点,然后进入物中把握其内在属性之象,再用卦爻之象将圣人所兆见之象表现出来,最后是通过对卦的观察,结合具体的情境选取物象、事象对卦爻进行解释,这一思维过程始终伴随着“象”。言说方式是思维方式的表现,象思维以形象方式表达,这不仅体现在卦爻符号,《周易》对卦爻符号的解释也是以形象的方式展开的。如《未济》卦辞:“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取小狐狸渡河被沾湿尾巴之象喻指未济卦“无攸利”。《小畜》九三爻:“舆说辐。夫妻反目。”取车脱辐与夫妻失和来喻指九三爻象的不吉利。这些取象用以喻指卦之形、卦之义等。“辞”来源于“象”,它本身就是“象”的一部分。吴沆《易璇玑》说:“辞也者,象之华。”[17]项安世《周易玩辞》更进一步说:“凡卦辞皆曰象,凡卦画皆曰象;未画则其象隐,已画者则其象著。”[18]这样的“象”是象征、隐喻之象,体现了象思维的显著特征。

“象”在《易传》的丰富含义及其所体现出来的象思维,对后代文学理论及文学批评都有着重要影响。《易传》的“立象以尽意”思想启发了古代文论意象范畴的诞生,挚虞《文章流别论》所说的“假象尽辞,敷陈其志”[19],刘勰《文心雕龙·神思》所说的“神用象通”“窥意象而运斤”[20]均受其影响。易象作为一种表意之象,在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意象。前文所引孔颖达所说的“假象”、章学诚《文史通义·易教下》提出的“人心营构之象”[21]都是圣人通过想象和联想而构思的意象。《易传》之“象”所体现的象思维对文学批评的思维方式和言说方式有着重要影响②。古代文学批评也是以象思维方式展开的,文学批评活动就是一个“取象”的过程,《物色》篇的“流连万象之际”既指文学创作的“取象”过程,也指文学批评的“取象”过程。文学批评最终以“立象”的方式进行言说,如钟嵘《诗品》说“谢诗如芙蓉出水,颜诗如错彩镂金”[22],分别以“芙蓉出水”“错彩镂金”喻指谢灵运、颜延之的诗歌风格。

结语

综上可知,“象”在《易传》中含义非常丰富。但总体来说,一是作名词,是围绕卦象系统展开的“象”。作为名词的“象”有五个层面:第一层面指客观事物,第二层面指事物内在属性之象,第三层面是圣人观物所兆见之象,第四层面指圣人创设的卦象,第五层面指观卦之吉凶而取具象以表达,即“自然物象——属性之象——兆见之象——卦爻之象——意中之象”。二是作动词,是作为卦象创作方法的“象”,有模仿、相似、象征多种含义。从这一方面来说,“象”是一种隐喻。《易传》丰富的“象”义体现了古人较为独特的象思维过程,这对后代文学理论及文学批评都有着重要影响。

注释:

①象思维由王树人先生提出,主要是通过《传统智慧再发现》(作家出版社,1996年版)、《中国象思维与西方概念思维之比较》(《学术研究》,2004年第10期)、《中西比较视野下的象思维——回归原创之思》(《文史哲》,2004年第6期)、《回归原创之思:“象思维”视野下的中国智慧》(江苏人民出版社,2012年)等一系列论著而为学术界所注意。

②具体请参看拙文《<周易>与中国古代文学批评的思维方式和言说方式》,《中州学刊》2019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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