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课”背景下的教学质量评价体系创新研究

2020-12-19 05:32王学昌程少丹张董喆
教育教学论坛 2020年5期
关键词:院系金课督导

王学昌,程少丹,张董喆

(1.河南省中医院,河南 郑州 450006;2.上海中医药大学附属光华医院,上海 200052;3.河南中医药大学,河南 郑州 450000)

衡量高校办学水平的重要标准是人才培养质量,其中教学质量尤为重要,是学校发展的生命线。2019—2021年,教育部全面推进“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将面向各高校和专业,全面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建设基础学科拔尖学生培养一流基地[1],也就是“建金专”“建金课”“建高地”。如何让“水课”无处遁形,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制度的完善和评价体系的创新显得尤为重要,它可以激励和督促教师倾心投入教学,潜心钻研业务,推进课程建设,强化教学管理,促进教学改革,稳步提高教学质量。

所谓教学质量评价,就是以教学目标为依据,采用有效的技术手段,根据科学的标准,对教学过程和结果测量,并给予价值判断的过程[2]。以前我校对教师教学评价手段比较单一,方法过于简单,缺乏数据平台支撑,评价数据未能有效发挥作用。对此,河南中医药大学构建了教师、教学院系、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分别针对不同评价类型,三位一体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式。

一、构建三位一体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式

信息化与大数据时代对高等院校传统的教学评价方式有很大的冲击,数据驱动下的教学质量评价将释放出巨大的能量,为使评价真正发挥作用,改变传统的由教学管理部门主导、教师被动参评,教师无法在教学过程中实时了解学生对授课效果的满意度,仅是学期末教学结果的评价情况,学校设计了教师主导、院系监督、学校教学管理部门统筹指导的三位一体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式。该教学质量评价模式具体描述如下。

1.授课教师的自我评价是基础。即以教师为主导进行自我评价,从每学期开始贯穿到期末,在整个学期的教学过程中可以随时发起学生对自己授课效果的即时评价。自我评价可以增加教师的自知之明,提高反思能力,调动教学主观能动性,加强责任感和自我意识,改变教师消极被动的评价地位。

2.各教研室及教学院系是教学质量评价模式的中间层,执行组织、检查、监督、指导的功能。教研室督导教师不定时开展即时评价,检查教师即时评价的进程。教研室针对即时性评价中出现的教师共性问题,开展集体教研活动,研讨教学内容、目标、难点、教学技巧的改进,从而达到动态化管理教学质量的目的。教学院系定期实施阶段评价,由同行专家和学生和对教学质量进行评价,教学院系和教师可将评价结果用于回顾前一阶段的教学情况。对评价结果中发现的问题,可以以评促改、以评促建,切实提高教学质量。

3.学校教学评价与教师发展中心是该模式的顶层,担负着宏观指导、统筹安排、组织院校开展结果性评价的职能。教师发展中心督导教师开展即时评价、各教学院系组织阶段评价,安排全校的结果性评价,发布基于结果性评价的学校教学质量评价报告。

这一模式颠覆了过去教学质量评价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自上而下发起,定时在期末开展的被动的教师参评形式,使教师掌握教学评价的主动权,可以随时了解教学过程中学生对教师授课效果的满意度及对知识点的理解掌握情况,接受教学质量反馈信息,实时优化教学行为,提高反思能力,调动教学主观能动性,加强责任感和自我意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对于教研室、教学院系,可以精准地评判教师的教学质量、学生的理解认知效果,保证教学目标的顺利实现、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对于教学管理部门可以宏观地掌握学校整体教学质量、教学运行状况,有效调节教与学的关系,切实提高教学管理水平,同时为建设师资队伍提供决策信息,充分调动教师教学的主动性和积极性[2]。

二、具体实施计划

基于以上教学评价模式的构建,制订具体评价实施计划如下。

1.确定评价类型。我校采用的评价类型包括:即时评价、阶段性评价和结果性评价。(1)即时评价:此类评价由教师主导完成,贯穿教学过程始终,由授课教师本人针对自己所教课程发起,调查对象直接面对学生。除此之外,即时性评价还包括同行评价、督导和领导干部评价。教师可以利用调查问卷,了解自己的教学情况,及时优化教学过程。例如,某课的任课教师在一个教学阶段结束前做好问卷、生成答题二维码,并放置在PPT中,课堂上即可组织学生通过手机扫描二维码现场答题,教师可以获得实时反馈,并据此调整下一阶段的教学。对于实名制的问卷,教师还可以有针对性地对进行单独辅导。学校教学督导团专家及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随机听课并进行网上评价。任课教师通过多次的即时性评价,可以了解教学过程中不同阶段学生对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教师教学的满意程度,及时自我评价、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水平。(2)阶段性评价:此类评价由教学院系负责,主要由学生进行评价,是在教学活动中进行的教学评价。教学院系管理人员发起阶段评价(问卷可由所有教研室共同制定或由各院系教学办负责制定),并统一组织学生对课程和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可用于教学院系和教师查看前一阶段的教学情况。阶段性评价的次数是每学期2—3次为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调整)。在阶段性评价中,教学院系管理人员可以了解本院系师生的参与程度,采取一定措施推动教学质量评价工作;同时可以查看本教学院系教师的评价结果。阶段评价后,教学院系对阶段评价进行总结,向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反馈评价中的问题、意见。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可以查看各教学院系教师的评价情况,进行总结。(3)结果性评价:此类评价主要由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包括学生评价和同行评价,是教学活动结束后,为判断教师教学效果而进行的评价。结果性评价的次数是每学期2次,通常是对一个学期教学质量的评价。校级管理员发起结果性评价(可设计针对不同课程类型的问卷),并要求教学院系组织学生、同行对课程和教师进行评价。评价结果可以帮助学校、教学院系和教师本人了解教学质量情况。要形成学校的评价报告,面向全校发布。

2.确定评价参与对象及权限。(1)学校管理人员:拥有最高权限,可以发起所有种类评价和查看全校数据与结果。(2)教学院系管理人员:在本教学院系内部,可以发起阶段评价与即时评价,查阅本部门教师的阶段评价、结果性评价结果以及学生、教师参与度等数据。(3)同行:各院(部)成立由主管教学院长、学科带头人、学科主任、课程负责人、教学实验和实训中心(室)主任、高年资教师组成的同行专家教学质量评价小组,根据工作实际进行听课并完成网上评价。(4)督导和领导干部:由学校教学督导团专家及各级领导干部进行随机听课并进行网上评价。(5)教师:①授课教师可以发布针对自己所教课程的即时评价,并查看评价结果;②没有授课任务的教师只可参与阶段评价、结果性评价中同行评价的答题,无权发起调查。(6)学生:只拥有答题的权限。

3.确定评价工具。根据我校构建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式,选择使用麦可思数据(北京)有限公司研发的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评价。

4.确定评价结果的应用。学生是受众,在学习过程中居于主体地位,他们对教师的教学质量最有发言权,评价的可信度也最高。因此在教学质量评价结果中采用以学生评价为主,同行评价、督导和领导干部评价为辅的综合评价方式,其中综合评价成绩中学生评价占60%,督导和领带干部评价占20%,同行专家评价占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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