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国有企业腐败治理长效机制

2020-12-19 03:49文_
中国党政干部论坛 2020年5期
关键词:腐败国有企业监督

文_ 陈 健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要“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治理腐败效能”。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国有企业反腐败工作面临新形势新任务,需要我们在腐败治理体制机制上有新作为。治理腐败是一项系统工程,绝不能就“反腐抓反腐”,而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来加强顶层设计、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全面谋划,顺应企业改革发展的内在要求,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腐败治理的有效机制。

一、对深化国有企业腐败治理提出的新要求

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的“顶梁柱”,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加大国企反腐力度,保障国企健康发展是事关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重大课题。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这对深化国企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建设提出了新的目标和要求。

净化政治生态的需要。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的综合体现。腐败是破坏政治生态最致命的“毒瘤”。当前,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国有企业必须以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韧劲,切实构建符合中国特色现代国企制度的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破解反腐难题,实现标本兼治,重塑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深化国企改革的需要。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改革是破旧立新的过程,涉及利益格局的再调整、权力的再分配;如何强化权力运行监督、有效防范腐败风险、维护国有资产安全,是国企深化改革过程中面临的紧迫课题。

完善企业治理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和规范董事会制度,同时,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革的提速也需要调整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从目前部分央企的实践看,公司董事长由上级单位领导兼任转由公司党委书记或总经理兼任,并加大对董事会的授权放权力度,客观上对进一步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和监督保障作用,建立“运转协调、有效制衡”的现代企业制度提出了更高要求。

适应技术变革的需要。在现代科技飞速发展的背景下,面对腐败方式越来越隐蔽、手段越来越多样化的特点,运用科技手段来提高监督效率、消除反腐盲区显得尤为重要。国有企业要高度重视“制度+科技”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强化资源整合、系统集成和路径创新,充分运用信息化最新成果破解反腐败瓶颈,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

二、构建适应时代发展的国有企业腐败治理机制

随着新一轮国企改革的启动,只有坚定走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道路,进一步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国企反腐倡廉和监督的新常态,才能推动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国企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只有坚定走中国特色的现代国有企业道路,进一步构建符合新时代要求的国企反腐倡廉和监督的新常态,才能推动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国企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行

从全面从严治党高度来加强顶层设计。一是正确认识国企反腐败的重要性。国有企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没有特殊,反腐败没有例外。坚持从严管党治党,要抓好顶层设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和企业现代治理相结合,使反腐倡廉体制机制更加完备。二是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十九届中纪委四次全会强调要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党的统一领导,就是要强化主体责任,加强统筹协调,增强监督的系统性、协同性;全面覆盖,就是要坚持全方位、全过程、全要素,让整个监督体系更加严密、更加有效运转;权威高效,就是要科学设计体制机制,提升监督体系整体效能。三是着眼于破解战略性、方向性难题。随着国资国企改革“2+N”体系定型、改革“工具箱”和“政策包”全放开,更需要毫不动摇地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方向积极稳妥推进。要建立与改革相适应的国有企业监督体系,突出对重大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管,有效堵塞腐败漏洞、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为建设一流企业保驾护航。

从推进国企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角度来深刻谋划。作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国有企业要把制度优势更加充分地发挥出来,从源头铲除腐败滋生土壤,促进权力沿着法治化、制度化轨道运行。一是坚持“两个一以贯之”。要完善制度设计和运行机制,把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各环节,把企业党组织内嵌到公司治理结构之中。在此基础上,明确党委(党组)、董事会、经理层、监事会等治理主体的权责边界,形成运转协调又有效制衡的法人治理结构。二是有效发挥党委领导作用。从企业章程入手明确党建工作定位,通过建立权责清单、规范决策程序、健全履职监督,赋予企业党组织在重大决策中的决定权、把关权、监督权。党组织通过前置程序把关定向,实现与董事会、经理层科学决策相协调。三是完善权力运行监督体系。要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和重大决策责任问责制度,促进权力规范运行。同时,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机制和职工民主管理制度,聚焦解决关键环节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从事前报备、事中参与、事后跟踪三个环节开展全程监督,确保企业阳光决策、透明经营。

从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思想堤坝上来导航指向。国有企业要自觉秉承“在经济领域为党工作”的使命担当,将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不断涵养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政治生态系统,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党员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廉洁文化培育。抓好“关键少数”。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担负着企业决策和经营管理的重任,抓住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这个重点,就抓住了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害和关键。要弘扬和践行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的价值观,筑牢思想防线,消除腐败动机。要管好“绝大多数”,持续深化党章党纪党规和理想信念教育,为党员干部“接种疫苗”,强健拒腐防变的“肌体”;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广大职工的公民道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建设,培育健康向上的内部风气。二是加强制度文化培育。要坚持“制度有刚性、执行无例外”,使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纪律意识、制度意识,切实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诫、行有所止;同时,培养党员干部在监督下用权的习惯,对党员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严厉追责问责,坚决防止“破窗效应”。三是加强风控文化培育。推进廉洁风控机制建设,突出风险防控理念传导,厘清正常生产经营行为和“灰色地带”“潜规则”的界限,倡导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创新竞争手段,大力开拓市场,将廉洁转化为国有企业的诚信品牌和质量优势。

创新选人用人机制把好关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是党在经济领域的执政骨干,是治国理政复合型人才的重要来源。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关键在于选对人用好人。一是抓好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把政治关、廉洁关,坚决把不讲政治规矩、理想信念弱化、缺乏实干担当的人拒之门外,真正把政治强、懂专业、善治理、敢担当、作风正的好干部选出来。二是健全“五大体系”。通过素质培养、知事识人、选拔任用、从严管理、正向激励“五大体系”,由偏重“选”向统筹“选、育、管、用”转变,从而以科学精准的人才体系衔接高效廉洁的监督体系。三是深化“三项制度改革”。大胆在“干部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薪酬能增能减”上迈出坚定步伐,真正疏通“下”和“出”的渠道,形成能者上、庸者让、劣者下的良性氛围。

运用大数据等新技术磨砺反腐利器。一是实现信息互联互通。推动企业“三重一大”、投资和项目管理、财务和资产、物资采购、人力资源等系统的集成应用,消除“信息孤岛”,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有机融合。二是实现监管全过程“留痕”。促进各项经营管理决策和执行活动可控制、可追溯、可检查,规范权力运行路径。三是推动信息化反腐转型升级。逐步探索利用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来加强和改进监督、审计的方式方法,实现实时监控、分析研究、自动预警、监督评价等在线监管功能,进一步提升反腐败的智能化和科学化水平。

坚持零容忍、全覆盖保持震慑常在。一是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既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做到底线常在、后墙坚固,也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坚持严管厚爱并重,大力营造鼓励改革、支持创新的氛围。二是驰而不息反“四风”。持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注重发现查处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对违反规定踩红线、越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切实管出习惯、抓出成效、化风成俗。三是完善监督长效机制。一方面要构建党内监督、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内部风控等相互衔接配套的监督体系,健全职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大监督格局;另一方面要扎牢制度笼子,建立各业务领域全流程、全生命周期的监管制度,使监督更好地融入企业治理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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