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华炎, 张 超, 饶红娇
(1江西省宜春市农业科学院, 江西 宜春 336000;2.江西省新余市分宜县农业农村和粮食局, 江西 新余 338000)
江西是我国水稻主产区之一,其中又以宜春市为主要生产区域,在江西省水稻生产中具有重要地位。宜春位于江西省西北部,地处东经113°54′~116°27′,北纬27°33′~29°06′,东与南昌市接界,东南与抚州市为邻,南与吉安市及新余市毗邻,西北与湖南省的长沙市及岳阳市交界。宜春素有“农业上郡,赣中粮仓”之称,其以占江西省11%的耕地、12%的人口,生产了江西省约1/6的粮食。全市有8个县市区被列为全国商品粮基地。丰城、樟树、高安、上高、奉新等5个县(市)被评为全国粮食生产标兵县和先进县[1];宜丰、奉新、上高、万载、靖安等5个县被列为全国绿色大米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近年来,宜春市水稻产业发展取得一定成效,同时存在一些问题,分析其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对提高宜春市水稻产能和品质,延伸水稻产业链,提升水稻产业效益,进而提升宜春市粮食生产水平,促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宜春市土地总面积18 680.42 km2,土壤种类、成土母质类型多样,其中水稻土类面积为47万hm2,占土地总面积27.42%。2018年全市水稻种植总面积约56.67万hm2[2],2019年稻谷总产量406.91万t[3]。除铜鼓外,各县、市、区均以双季稻种植为主,其中丰城、高安、樟树的种植面积较大,但随着农村青壮年劳动力流失,近年来双季稻面积有逐年下降趋势,一季稻面积逐年增加。水稻种植方式有育秧移栽、抛秧、直播、机械播种等,种植机耕率和机收率逐年提升。2018年,使用农业机械总动力385.06万kW(不包括农业运输车),比上年增长4.06%;实际机耕面积70.537万hm2,增长0.21%;当年机械播种面积22.544万hm2,增长13.14%;机械收获面积57.774万hm2,增长1.61%。
宜春市大力开展水稻产业体系技术创新、技术指导和技术培训,为推动水稻产业提质增效、绿色发展、农民增收和政府决策作出了积极贡献。一是培育和引进一批适合当地生态条件的优质水稻品种。二是以绿色富硒水稻为依托,着力打造“宜春大米”品牌,稳步推进宜春大米品牌创建,提升市场影响力。三是加强培养一批农技人员,大力开展农民技术培训,提升栽培技术水平。四是加强病虫害预测预报,提升病虫害防治能力。五是鼓励立体种养,开展稻田养鱼等,提升生产效益,同时减少农药使用,提升稻米品质。六是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提升机械化水平。
依托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强化水稻产业组织管理与服务体系建设。一是加强优质水稻种植技术的示范和推广,科学引导,做到良种配良法。二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改善水稻生产条件。三是鼓励规模种植,推进产业化经营。四是通过龙头企业和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的带动,与农民建立密切的利益联结机制。
尽管实行了育秧移栽、抛秧、直播、机械播种等多种栽培方式,但省时省工的直播技术尚未大范围普及,水稻抛秧、免耕少更、超级稻高产栽培技术、“三控施肥”等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也有待提高,机械化作业水平有待加强。同时,种植结构较单一,优质品种占比不高。
一是耕地利用结构不利于水稻生产。分田到户的土地经营结构[4]和较低的土地流转率,使耕地碎片化,加之配套的生产基础设施建设不足,制约水稻规模化生产。另外,当地许多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导致大量耕地抛荒。二是大田生态环境脆弱,农药、化肥、农膜等过度使用,工业企业乱排乱放,污染土壤,造成土壤酸化板结、重金属超标、耕地地力不足[4],但所需的重金属污染防控和修复工作有待推进。
品牌建设上,优质大米总量较少,缺乏知名稻米品牌,市场竞争力不足。产业链打造上,从事水稻收购和加工的企业规模较小,库存量有限。同时,缺乏产业融合,水稻产业的潜在效益得不到有效发挥。
水稻生产成本逐年递增,但收益却因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调整受到很大影响,导致产值下降,收益减少,农户种粮的积极性受挫。同时,在粮食最低收购价政策的长期引导下,许多农户在生产决策中唯产量和成本为决定因素,导致种植结构与市场需求错位,优质稻种植比例较低,形成供需结构矛盾[4],进一步影响种植收益。
一是依托宜春市富硒环境优势,重点推广绿色优质富硒大米,发展优势品种,优化产业布局,科学调整种植结构,加快土地流转,提升规模化生产水平。二是积极开展示范推广水稻绿色高效栽培技术、优质稻全程机械化种植技术,优质稻绿色抗倒技术等,加强技术培训,形成示范带动效应,推进建立高效生产模式。三是完成好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严格耕地保护制度,控制农药、化肥等使用,开展耕地面源污染防治,实施土壤质量动态监控,严控污染物流入耕地,熟化推广重金属污染耕地治理技术。
一是加强加工业发展,推进稻米精深加工,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稻米加工企业发展,同时以“宜春大米”品牌创建为契机,引导和支持企业开展品牌化经营,提升稻米产品品牌价值,形成品牌效应。二是推广水稻田综合种养模式,开展稻田养鱼、养鸭、养蛙、养虾等综合种养模式,构建绿色生态农业发展模式。四是强化大农业发展理念,加速推进三产融合,积极发展与稻米相关的休闲农业和旅游业。
一是积极统筹整合资金,强化责任落实,为推进水稻高标准农田建设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二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随着国家全面推行农业“三项补贴”政策改革,将以往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其中大部分调整用于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补贴标准按照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核实面积,补贴112元/667 m2,通过“一卡通”拨付给农户。三是实行稻谷补贴。按照”谁种补给谁”的原则,以实际核实的水稻种植面积测算,通过“一卡通”拨付给农户。根据江西省财政下发给宜春市的补贴资金总额和统计部门提供的水稻种植面积测算,补贴27元/667 m2。四是实行稻谷最低价保护,早籼稻、中晚籼稻和粳稻最低收购价分别为每50 kg 120元、126元、13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