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第十一幼儿园 徐 颖
评价导向体现了幼儿发展评价的价值取向。纵观国内学前教育,民办学前教育依然占主导地位,市场化的学前教育使得原本的教育性与公益性受到侵蚀,其主导属性也逐渐演变成经济性,幼儿发展评价导向也随之变味。
评价活动重结果,轻过程。从幼儿园角度来看,是为了迎合家长的喜好和需求,留住生源,继而开展各式各样的评价活动。但这样的评价并没有在充分掌握科学评价方法、了解儿童发展特点的基础上进行评价,更多的是盲目追求“流行”,将评价目的凌驾于教育活动目的之上,未站在儿童发展角度考虑,采用了低效甚至无效的评价。从幼儿教师角度来看,部分教师从幼儿园工作的特殊性、复杂性、专业性等各方面精细化要求的角度,对待评价往往以“任务”的态度替代,被动接受。在这种低主观意愿的“任务驱动”下所做的评价往往草率失真,无暇顾及细致且精准的观察、评价,并不客观。由此,教师常常将评价的过程简化为作品、照片的展示,将满墙的幼儿作品和照片当成“幼儿本位”的证据集。但是,这种“幼儿本位”的理念仅仅流于形式,对教师来说是“负重”,对幼儿来说,没有体现实质的发展过程。从家长角度来看,现行的教育压力不断下移至学前教育,家长愈发紧张焦灼,使得家长期待看到结果性评价,而非过程性评价。其中,知识技能的获得,更是成为家长衡量幼儿发展的重要标准,而对于一些非知识技能的学习品质的培养显得十分乏力。
一个完整的评估计划和评估系统是评价的重要依据。教师的评价方向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三个问题,即评价标准的不统一,评价内容的片面性,评价过程的不系统性。
首先,任何形式的评估都必须建立科学的评价指标,没有标准的评价是不现实、不合理的。许多教师错误地认为幼儿发展评估是绩效评估,或是过程评估,不应具有一致的评估标准。实际上,事实并非如此,任何评估都应该有评估标准。但针对学前教育阶段的幼儿发展评价,在我国并没有适合幼儿园、教师拿来就能用的统一标准。为此,在实际的评估活动中,许多教师便凭自身的经验来评估幼儿,缺乏科学适宜的评估标准使幼儿园教师的评估工作很困难。其次,由于没有经专家认证的科学的评价标准,致使幼儿园在自行拟定评价指标时过分关注结果性评价,导致教师无意识地专注于评估认知边界,忽略了幼儿在情感和态度等领域的行为表现。同时,一些幼儿园过分注重特色发展,幼儿发展评价聚焦特色领域的评估,忽略了评估内容应该对五大领域进行全覆盖和整合。最后,由于幼儿园教师不熟悉评估方法,因此,在评估过程中教师会处于“犹豫”的状态,不知从何入手。对于新手教师,面对幼儿园工作的复杂性,通常没有时间观察幼儿的行为发展轨迹,评价过程往往应付了事,评价自然就有形无实,评价质量难以得到保证。
尽管学前教育工作者都清楚幼儿发展评估对园所质量、幼儿及教师成长都有着重要意义,但是,评价的功能定位往往体现在诊断层面,激励、导向的功能难以发挥。首先,在日常评估实践中,大多数教师专注于口头评估,这种评估方法可以为孩子提供及时的反馈,但是,很难发挥激励作用。教师的口头评估形式是独立的,但是缺乏语言素养,教师经常说“你做得很好”“非常好”,到底好在哪,未能给幼儿明确指出,这使幼儿很难找到自身的进步和闪光点。其次,教师对幼儿的身心特点了解不足。在评估工作中,教师不善于抓住评估契机,评估过程通常处于观察和分析阶段,尚不清楚如何将评估结果用于优化活动设计、调整教学策略。主要原因是教师对孩子的身心发展特征了解不足,无法将评估过程中收获的经验转化为实践知识,教师专业成长的导向无法充分实现。最后,评估结果未能及时或全面地向家长反馈。师幼之间的互动很大程度上反映在活动中需要的语言和非语言的行为上,而教师与家长进行深入交流的机会因双方工作繁忙,以及受外部条件和师幼比例关系的制约严重不足,评价的反馈助力幼儿成长的导向功能受到限制。
从国家到地方,各级行政部门越发重视学前教育的发展,通过新建、改建、回收等多种举措,不断扩大幼儿园办园规模,在量上实现了较大飞跃,而质上的突破往往停留在“看得见”的教师队伍建设上,对关注幼儿自身的全面发展、个性成长方面涉足较少。在这样的大环境下,社会和家庭的关注重心也更多倾向于“保基本”的学位提供,幼儿的成长和发展更多依赖幼儿园的教师,认为幼儿发展得好与家庭有关,发展得不好则与教师有关,家园共育存在阻碍。而教师的专业认知、专业水平参差不齐,并未充分认识到幼儿发展评价这一可以助推幼儿成长的核心动力源,导致对评价主体的多元参与认知不足,经常看到班级教师单打独斗的现象发生,你做你的观察,我做我的记录,分工不明确。同时也经常听到“评价不就是教师的事嘛,还有哪些人可以参与呢?”这样的声音,这样的现象无疑与主张“多元评价主体”的观点相悖,评价主体窄化,背后缺失的是教师的评价观、幼儿观,对评价主体认识的不足势必会影响评价的科学性。没有客观、公正、科学的幼儿评价,不算真的评价,这对幼儿发展评价来说,将会产生可怕的死循环,又何谈幼儿发展呢?
幼儿发展评价是一种工具,而强调该工具的价值是对幼儿发展评价内涵的误解。对幼儿的行为表现进行评价是一个持续性的过程,高估评价的有效性将忽略评价的本质含义。我国基础教育改革越来越侧重于幼儿素质教育,基于结果的教育观念正逐步被基于质量和过程导向的观念所取代。
首先,幼儿园需要明晰幼儿发展评价的价值取向。一些幼儿园会采用流行的评价方法来评价幼儿的行为表现,主要原因是不了解幼儿成长过程及幼儿发展评价的价值。幼儿园必须建立在长期的实践经验基础上,逐步建立起适合幼儿园文化并符合教育规律特点的幼儿发展评价方法。
其次,幼儿发展评价是教师教学工作的一部分,教师必须弄清幼儿的基本状况,并充分注重评价的功能。在实践中,应观察幼儿的行为表现,并切实地评价幼儿的成长。同时,有必要减少幼儿的识别功能,减少横向的同伴比较,加强反馈和激励功能,着重个人纵横向发展的全面成长过程。
最后,父母需要重视幼儿发展评价的目标和意义所在。标准化的测量可以清楚地看到幼儿的行为发展轨迹。但是,幼儿的成长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呈现动态的变化。因此,父母要密切注意幼儿在现实生活中表达的知识、能力、行为和态度的各个方面,同教师紧密合作,为幼儿的全面、科学、客观、真实评价助力。
首先,在根据教学计划和时间表进行幼儿发展评价活动之前,结合幼儿的发育特征和教育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确定幼儿发展评价的目标。评价目标应该能够指出孩子的学习和发展,编制或运用现有成熟的、系统而具体的评价工具,并确保评价内容具有的实用价值。
其次,为了使幼儿发展评价更加有益,应建立一套基于国情与园情的完善、科学的评价标准,以保证评价实践活动的有效性。比如,借鉴上海、深圳等发达地区或日本、美国等发达国家在幼儿发展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经验,根据幼儿身心年龄特点,参照国家《3—6 岁幼儿学习与发展指南》,制定符合幼儿园实际且经德尔菲验证及多次的实践验证的幼儿发展评价指标。每个指标应明确指出幼儿从低水平发展到高水平发展的变化,使教师能够根据对幼儿行为的观察判断不同年龄段幼儿所处的发展状态。《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明确提出:“承认和关注幼儿的个体差异,避免用统一的标准评价不同的幼儿,在幼儿面前慎用横向的比较鉴于幼儿。”为此,教师在根据指标体系评价幼儿的行为发展过程中,应从发展的角度,体现个性化评价,避免出现“一刀切”现象。
最后,幼儿发展评价需要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幼儿的发展是呈一定序列由低水平逐渐向高水平发展的,且通过直接感知、亲身体验各类丰富的游戏活动习得学习经验、学习品质。为此,幼儿发展评价需要在充分了解幼儿身心特点的基础上,与幼儿生活本身及日常教育教学活动密切结合。同时,教师应建立一个合理的评价周期,持续地观察、评价幼儿,并在观察、发现、评价、反思、调整等各个评价环节中持续改进教学策略。在教学过程中,明智地运用教学、评价和发展三位一体来丰富评价机制,支持幼儿个性全面发展。
幼儿发展评价过程始终反映着评价主体的评价素养,即正确的教育观、儿童观及评价观。在开始评价实践之前,教师必须制订详细计划以确保评价的顺利进行。例如,如果想评价整个活动中幼儿的同伴交往和情感发展,则需要熟悉评价同伴交往和情况发展的方法和工具,并针对该领域发展的指标进行观察评价。其次,收集相关信息。教师可以采取轶事记录、检核表、作品取样等多种评价方法和工具,以确保可以多维度、多视角发现幼儿的不同行为,并且能够深入探索幼儿的社会领域及情感发展表现水平。
幼儿的成长是一个不间断且持续的过程,因此应对观察对象进行持续性评价。比如按照周、月、期、年进行持续的观察,以收集幼儿有关的更多数据,作为幼儿在某个领域发展的证据集。随着幼儿的学习和发展,在分析数据的过程中,应结合幼儿的身心发展特点,体现出数据分析的客观、真实原则。最后,及时总结,定期反馈,思考评价过程并设定幼儿发展新目标。一方面,教师可以将评价情况反馈给幼儿,让幼儿认识到自身行为表现的进步,为自己的成就感到自豪;也可以及时告知家长幼儿最新的发展状态,与家长建立评价共同体,帮助父母将幼儿的认知与实际发展联系起来,家园合作促进幼儿身心发展。另一方面,坚持幼儿发展评价可以助力教师的专业成长,持续生成评价智慧,尤其是促进教师与幼儿发展有关的实践知识,以不断优化后续课程中的活动,反思自身的教育行为,并为孩子提供适当的教学支持,实现师幼共生共长。
幼儿的学习和发展是衡量幼儿园保教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对幼儿发展进行评价有一定的必要性。幼儿发展评价是幼儿更具效能的学习和成长的关键要素,需要班级教师蹲下身子、静下心,在一日生活的任何一个环节,有意识地关注每一个幼儿。把这种关注当作习惯,去发现、追踪、理解、分析幼儿发展的行为轨迹,站在幼儿的视角,用评价结果反哺、调整教学方式,改变教学策略,用教师的专业支持幼儿的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实现教师与幼儿的共生共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