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 乾,辛 衍,吴 泱
(1.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 广州510120;2.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广东 珠海519000;3.中国人民银行中山市中心支行,广东 中山528400)
自2019年2月《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以来,珠三角与香港、澳门之间经贸投资往来日趋紧密,大湾区内资金、人才、技术等各类要素跨境流动更加频繁。在此背景下,港澳企业和居民对珠三角的应税场景需求愈发多样化,其对珠三角跨境缴税入库业务的需求快速增长,从而对跨境缴税入库渠道多元化、办税便利化、缴库电子化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我国先后启动“金税工程”“金库工程”以来,经过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境内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库模式逐渐成熟,且已实现地域、征收机关、业务种类的全覆盖,税款资金在一个工作日内即可自动缴入央行国库。相对于境内居民缴税入库高度电子化的现状,当前跨境缴税入库面临信息化程度不足、缴库效率低等问题,难以满足粤港澳大湾区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为此,研究更加契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背景的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税入库问题,优化跨境缴税缴库流程,提高跨境税收缴入国库的效率和精准度,对于提升央行经理国库服务效能、扩大跨境人民币结算应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财税金融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具有较强的政策和实践价值。
曾宪久等(1988)[1]率先提出人民币国际化的概念,此后国内学者开始对跨境人民币结算进行初步的定性分析和理论研究,主要包括两个方面。(1)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可行性和必要性。郑凌云(2006)[2]认为边境贸易发展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催生了跨境人民币结算需求。跨境人民币结算具备经济基础牢固、金融改革成效显著、人民币国际影响力初现等有利条件。(2)跨境人民币结算的收益。李婧等(2004)[3]指出跨境人民币结算有利于中国与周边国家(地区)的经贸发展。
2009 年,跨境人民币结算在广州、深圳、珠海、东莞等地试点实施,推动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研究重点转向定量分析和实证研究,集中于三个方面。(1)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影响因素。王琼和张悠(2013)[4]基于主成分分析法研究表明,人民币升值预期、跨境人民币政策支持、金融市场发展与跨境人民币结算业务的增长正相关。(2)跨境人民币结算的风险。李清和成雅君(2012)[5]指出在跨境人民币结算中,存在进出口结算不平衡、结算意愿不足、海外人民币额度有限等风险。(3)跨境人民币结算的应用路径。赵子华等(2018)[6]提出扩大“一带一路”贸易投资合作中人民币的计价结算范围,并实现跨境人民币结算在跨境电商领域的规模化应用。王景武(2018)[7]建议推动人民币作为珠三角与港澳间经济贸易往来的计价、交易和结算货币。李欢丽和李石凯(2019)[8]提出完善大宗商品领域的跨境人民币结算配套措施。
国内学者对非居民税收征管的研究重点集中在五个方面。(1)非居民税收征管面临的问题。苑新丽(2009)[9]认为非居民税收征管中存在管理制度缺乏、纳税义务判定困难、税款扣缴难等问题。习小琴(2019)[10]指出数字经济背景下,软件交易等新兴交易模型的所得呈现虚拟化和数字化的特征,对非居民税收征管形成新的挑战。(2)非居民税收的国外管理经验借鉴。杨国政(2012)[11]提出借鉴美国非居民税收管理的成功经验,包括建立信息化的征管网络、采用源泉扣缴方式、注重基础数据研究和建设、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纳税服务。吴泱、廖乾(2018)[12]梳理粤港澳三地税收制度及其差异,通过借鉴欧盟在税收合作方面的经验,提出粤港澳大湾区税收合作的具体建议。(3)非居民间接股权转让税收管理。胡效国(2013)[13]指出我国非居民股权转让税收管理的重点和难点在于税收管辖权与反避税,其中税收管辖权存在不清晰的问题,反避税存在政策不完善、信息流通不畅、技术难度的问题。(4)非居民税收政策的解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2009)[14]解读了2008年出台的非居民税收管理政策文件,指出非居民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代扣代缴与以往的区别。(5)完善非居民税收管理的对策。周金荣(2011)[15]提出建立简洁、高效和易操作的非居民税收征收管理系统,提升非居民税收征管信息化水平。荆向东等(2018)[16]提出畅通财税库银等部门间的非居民税源信息共享、完善非居民纳税人的备案登记制度、强化非居民税收风险的识别。
综上所述,中国理论界在跨境人民币结算和非居民税收征管方面,分别进行了较为深入的研究和探讨,但相关研究还存在不足之处。一是关于跨境人民币结算的研究,主要集中于影响因素、风险等方面,在应用层面的研究较少,仅有少数文献提及了经贸投资、大宗商品、跨境电商等领域的应用,尚未有文献涉及跨境人民币结算在税收征缴、经理国库方面的应用。二是关于非居民税收征管方面的研究,基本上针对代扣代缴方式展开,对于跨境缴税的相关研究尚未开展。同时,已有的研究偏重于定性分析,集中于非居民税收征管风险、国际经验借鉴、政策解读等理论性研究,对非居民税收的实证研究少有涉及。有鉴于此,本文以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为背景,总结分析我国现行跨境缴税入库模式与不足,并对现行跨境缴税入库模式和境内电子缴税入库模式进行深入对比。在此基础上,吸收借鉴境内电子缴税入库模式的先进理念,从制度构建、路径设计、实施步骤等方面,系统规划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税入库模式,创新跨境金融结算工具在税收征缴与经理国库领域的应用,以提升跨境税款缴入国库的电子化、智能化、便利化水平,为非居民纳税人提供安全、优质、高效的央行国库服务。
第一种模式:跨境外币汇款(待缴库税款专户)缴税入库。该模式是指在我国境内产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人,使用外币通过跨境汇款方式缴纳应缴税款入库的行为,是最早的一种跨境缴税入库模式。该模式须由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在“国库待结算款项”设置“待缴库税款”专户,用于核算跨境税款。业务路径为:非居民进行纳税申报,按照税务部门的通知在境外填写汇款凭证,并将外币税款汇入到境内的指定商业银行;指定商业银行及时查收外币税款后,根据当日外汇买入价办理结汇,将所收税款划缴至国库待缴库税款专户;国库收到税款通知税务部门开具纸质税收缴款书送至国库,国库核对缴款书后办理税款入库(见图1)。
图1 跨境外币汇款缴税入库路径
图2 跨境人民币汇款缴税入库路径
第二种模式:跨境人民币汇款(待缴库税款专户)缴税入库。2013 年后,随着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发展,中国人民银行开始推广跨境人民币汇款(待缴库税款专户)缴税入库,该模式也是非居民通过跨境汇款方式缴税入库,与跨境外币汇款缴税入库的区别在于直接使用人民币进行税款资金的支付汇划。业务路径为:非居民进行纳税申报,按照税务部门的通知在境外填写汇款凭证,并将人民币税款汇入到境内的指定商业银行;指定商业银行及时查收人民币税款后,将所收税款划缴至国库待缴库税款专户;国库收到税款通知税务部门开具纸质税收缴款书送至国库,国库核对缴款书后办理税款入库(见图2)。
第三种模式:跨境人民币银联在线支付电子缴税入库。2020 年5 月,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协调当地税务部门,在跨境人民币汇款(待缴库税款专户)缴税入库模式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跨境缴库电子化水平,共同推进跨境人民币银联在线支付电子缴税入库模式,实现跨境缴税入库的全程电子化自助办理。该模式是指在我国境内产生纳税义务的非居民纳税人,通过已接入国库信息处理系统(TIPS,下文同)的具有国际清算资质的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跨境缴税入库的方式,可提供境外银联信用卡在线支付、云闪付APP 移动扫码支付两种缴款方式。业务路径为:①非居民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②纳税人选择“银联卡在线支付”或“云闪付扫码支付”方式缴税;③银联通过TIPS 将查询缴税报文转发至税务部门;④税务部门确认后生成电子税票信息,并通过TIPS 将电子税票信息转发至银联;⑤银联通过电子税务局将电子税票信息反馈至纳税人缴款界面;⑥纳税人确认缴款信息后付款;⑦税款清缴成功后,银联通过TIPS 将电子税票扣款回执转发至国库和税务部门;⑧银联于次日9:30 前将所扣税款划缴国库,国库核对无误后办理税款入库(见图3)。
图3 跨境人民币银联在线支付电子缴税入库路径
1.跨境汇款缴税入库信息化程度低,影响跨境税款缴库效率
一是跨境外币汇款(待缴库税款专户)缴税入库、跨境人民币汇款(待缴库税款专户)缴税入库均为传统的跨境汇款方式,非居民须前往境外银行填制汇款凭证,并准确填写收款账号、税种等凭证要素后才能将税款汇入境内,部分环节仍处于手工操作阶段,操作烦琐复杂且效率较低。二是跨境汇款缴税必须以纸质税收缴款书为依托,国库在收到银行划缴的税款后,须通知税务部门开具纸质税收缴款书并人工送达国库后,才可凭纸质缴款书办理待缴库税款入库手续。因此,跨境汇款缴税入库需三至五个工作日,慢于境内缴税入库二至四个工作日。
2.跨境外币缴税入库存在汇兑风险,增加非居民的纳税成本
跨境外币汇款(待缴库税款专户)缴税入库作为应用最早的模式,在跨境缴税入库业务中占有相当比重。然而,由于汇款与结汇的时间差,跨境外币汇款缴税入库难以保证结汇后的人民币金额与应交税款相符,汇率波动时会出现税款结余或短缺问题,产生补税、退库等后续操作,增加央行国库的工作量和非居民纳税时间成本。同时,跨境外币汇款缴税入库会产生换汇手续费、套期保值费等汇兑成本,加重非居民的税费负担。
3.跨境人民币银联在线支付电子缴税入库的金额受支付额度限制
当前,已开通跨境人民币在线支付电子缴税入库模式的清算机构仅为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境外银联卡不支持借记卡线上支付,非居民纳税人只能使用境外银联信用卡支付税款,因此该模式的缴税金额受到信用卡支付额度的限制,暂时只适用于金额较小的跨境缴税入库业务。同时,信用卡通常是以个人名义进行申请,企业较少申请,因此非居民企业不便于使用跨境人民币银联在线支付电子缴库模式。
4.跨境缴税入库管理制度建设滞后,制约跨境缴税入库模式的创新
一是我国现行税法规定,非居民的税收应首先由境内法定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港澳居民对跨境缴税入库方式的选择,已不适应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发展趋势。二是我国现行跨境缴税入库制度《采用国外汇款方式缴纳税款缴库有关事项的通知》和《待缴库税款收缴管理办法》均为2008 年以前制定。这两项制度在缴库模式方面,只对跨境汇款模式做出规定,未明确其他缴库模式;在币种方面,只对跨境外币缴库做出规定,未明确当前应用更为广泛的跨境人民币缴库,缺乏对开展跨境缴税入库业务创新的指导作用。
1.建设以国库为中心的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实现缴税入库全程电子化
早在1994 年,中国人民银行就开始建设区域性横向联网系统,至2018 年第二代TIPS 上线,境内已实现财税关库银横向联网电子缴库模式在地区和征收机关的全覆盖。在横向联网电子缴库模式下,国库、财政、税务、海关及商业银行通过TIPS,实现纳税申报、税款缴入国库、报解入库等环节的全流程电子化和财税关库银间税收信息的高效共享,各项境内税款在一个工作日内即可准确、足额缴入国库,国库资金运行质量和工作效率明显提升。同时,中国人民银行国库在横向联网建设、开发、管理和发展等方面均处于中心地位,对于央行有效履行经理国库职责发挥了重要作用。
2.设计多种电子化缴税入库方式,满足不同纳税主体需求
横向联网设计了实时扣税、批量扣税和银行端查询缴税等三种缴税入库方式。实时扣税适用于需要经常缴纳、且税款金额不固定的纳税人,批量扣税适用于需要定期缴纳固定税款的纳税人,银行端查询缴税适用于缴税频率较低的纳税人,充分满足了境内不同纳税主体需求。三种方式均实现全流程电子化,以应用最广泛的实时扣税为例,业务路径为:①境内纳税人与税务部门、商业银行签订委托扣税的“三方协议”;②纳税人向税务部门申报缴税;③税务部门根据纳税申报形成扣税报文,并通过TIPS 系统将扣税报文转发至银行;④银行根据扣税报文扣划税款,并通过TIPS 将扣款成功回执转发至税务部门和国库;⑤银行于当日将税款划转国库,国库核对无误后办理税款入库(见图4)。
图4 境内缴税入库—实时扣税路径
3.拓展丰富多元化缴税入库渠道,最大限度方便纳税人
横向联网电子缴库模式开通了网上办税实扣缴税、办税窗口实扣缴税、批量扣税,以及银行柜台查询缴税、网上银行查询缴税、银行卡刷卡缴税等缴税入库渠道。此后,为进一步拓展移动缴税入库渠道,中国人民银行于2019 年出台《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并于2020 年在境内全面推广上线运行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支持境内纳税人通过移动支付APP(云闪付、支付宝、微信等)扫码,或者通过税务APP 唤起支付等场景缴纳个人所得税。丰富多元化的缴税渠道,极大提升了境内纳税人缴税入库的灵活性与便捷性,并为央行国库保障个税改革等的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支撑。
从跨境缴税入库与境内缴税入库的共性看,两者在纳税主体、缴库金额、收纳国库等方面并无实质区别,且缴入国库的税款都是以人民币为计价币种。但由于纳税方式、税款缴库路径不同,跨境电子缴税入库受到信息系统建设、资金支付汇划手段以及外汇管理政策等方面的制约,因而有必要对二者进行深入对比和分析。
1.缴库资金支付手段和缴库路径不同
缴库资金的跨境支付和划转,是跨境缴税入库区别于境内缴税入库的本质特征。对境内缴税入库而言,税款资金都是从纳税人境内银行账户或通过已关联境内银行账户的第三方支付工具直接划转缴入国库。而对于跨境缴税入库而言,税款缴入国库的渠道受到较大限制。目前,境外银行账户及微信、支付宝①与境内微信、支付宝可使用关联的银行账户资金进行消费和转账不同,境外客户需向微信、支付宝账户充值,才可进行转账和消费。等第三方支付资金均不可直接划转国库,只有使用境外银联信用卡才可以实现税款直缴入库,具体包括银联卡在线支付和云闪付扫码移动支付两种方式,且缴库金额受限于信用卡刷卡额度。此外,跨境汇款缴税入库模式下,税款资金必须从纳税人境外账户划转到指定的境内银行账户,再通过境内指定银行账户中转缴入国库。
2.税款缴库信息系统TIPS接入情况不同
TIPS 是税收入库信息传输、处理、对账的核心系统,是实现缴税入库电子化的必由之路。目前绝大部分境内商业银行和清算机构已直接加入TIPS,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也可依托商业银行或清算机构间接加入TIPS,从而为境内缴税入库的全流程、多渠道电子化操作提供了技术支持。相比之下,目前境外银行还不可以加入TIPS,由于企业缴税入库需要通过银行转账完成,从而限制了非居民企业的跨境缴税入库电子化;银联虽已加入TIPS,但仅支持境外银联信用卡和个人跨境电子缴税入库,缴税入库的金额和纳税主体受到较大限制。
3.跨境缴税入库受有关外汇管理规定的制约
境内缴税入库不涉及资金的跨境流动,而跨境缴税入库伴随资金的跨境支付和划转,必然要遵循国家外汇管理相关制度规定。一是根据《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国务院令第642 号)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2009 第10号公告)的规定,税款跨境划转需要办理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报送。二是出于对外汇资金跨境流动监管和统计需要,目前向境内在线汇划非消费用途的资金受到政策和技术方面的双重制约,增加了实施跨境缴库电子化的难度。
4.跨境缴税入库业务量及纳税人行为习惯不同
境内缴税入库业务量较大,且具有常态化、连续缴纳的特点,因此多数采用签订“三方协议”自动扣款方式缴税入库。而目前跨境缴税入库多为一次性缴税,业务量较小,且港澳等境外居民的行为习惯一般不接受从其银行账户自动扣款的做法,增加了“三方协议”框架下跨境电子缴税方式的实施难度。以毗邻澳门的广东省珠海市为例,2020 年1—7 月,中国人民银行珠海市中心支行共办理跨境缴税入库21 笔,虽较以往年度增长了一倍以上,但仍无法与同期境内缴税入库150万笔的业务量相提并论。
1.跨境缴税入库电子化空间仍然较大
与境内多元化、信息化、便利化的全流程电子缴税入库相比,目前跨境缴税入库仍基本局限于手工操作方式,仅开通了跨境人民币银联在线支付电子缴税入库业务,且纳税主体和缴税金额受到较大限制。因此,跨境缴税入库在渠道多元化、操作信息化和便利化方面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
2.推进跨境缴税入库电子化应以TIPS为核心
TIPS 是央行国库与财税关银等单位进行资金划转、传输各类缴库相关信息的主渠道,保证了缴税缴库信息在多部门间的横向快速、准确交互。从境内缴税电子化发展现状看,无论是实时扣税还是银行端查询缴税或者POS 机刷卡缴税、第三方支付缴税等方式,其缴税入库信息的传输与处理均统一依托TIPS 完成。因此,推进实施跨境缴税入库电子化,必须围绕TIPS 这一信息系统平台开展。如,依托现有已加入TIPS 的境内银行或清算机构,待时机成熟时推动境外银行加入TIPS等。
3.跨境电子缴税入库仍受到跨境在线支付手段及税款无法直缴入库等方面的制约
目前港澳银行账户的在线支付手段较少,制约了跨境税款入库的便利化。如:境外银行借记卡主要用于提现和POS 机刷卡消费,不支持在线转账支付;手机银行APP 转账支付功能尚未开通;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不支持从关联的银行账户直接支付,需要预先充值到“零钱”才可使用等。此外,地方国库作为大额支付系统间接参与者,跨境税款尚不能从境外银行账户直接缴入国库,也对跨境电子缴税入库业务产生制约。
4.充分考虑跨境缴税入库业务发展状况和境外纳税人行为习惯
推进跨境电子缴税入库业务建设,既要在现有综合条件下尽量满足港澳等境外非居民纳税人跨境缴税入库的便利性需求,提高跨境税款缴库效率,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同时也要考虑跨境缴税入库业务的发展状况以及境外纳税人行为习惯。既不能消极等待,也要防止过度超前。在当前跨境缴库业务总量较小的阶段下,应充分利用现行TIPS 架构,重点对已有的跨境缴库模式进行优化,提升跨境缴库的信息化和便利化水平。同时,随着跨境缴库业务需求的不断增长,逐步推进更先进、多元化的跨境电子缴税入库模式,使港澳等非居民纳税人可以自由选择适合自身缴税频率、周期、金额和行为习惯的跨境缴税入库方式。
5.跨境电子缴税入库应在满足企业和个人便利化方面协调发展
根据《国库资金经收支付服务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制度规定,非银行支付终端等移动支付仅限于为个人缴税提供国库经收支付服务,企业缴税属于传统的商业银行国库经收业务。从当前跨境缴库业务情况看,绝大部分为非居民企业缴纳,单笔金额较大,非居民个人缴库受渠道单一、便利化不足的限制,大多选择境内收款人代扣代缴,个人跨境缴库业务量仍然较小。因此,推进跨境电子缴税入库应对商业银行和非银行支付终端等多种经收渠道统筹布局,促进非居民企业和个人跨境缴库便利化协调发展。
跨境缴税入库制度建设包含前端税收制度、税款缴纳入库操作制度以及安全保障等相关配套制度。首先是完善优化非居民税收相关规定,为跨境人民币缴税入库提供明确的制度依据。如现行税法规定,境内未设经营机构的非居民企业税款应由法定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从而限制了港澳企业对跨境缴税方式的选择,随着粤港澳大湾区一体化建设,相关制度应加以改进和优化。其次是健全跨境人民币缴税入库管理制度,规范业务操作。结合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跨境人民币缴税入库业务现状,制定全国层面的跨境人民币缴税入库管理办法,明确跨境人民币缴税入库的业务范畴、模式种类、适用范围、业务流程、安全保障、职责及监督等方面的内容,对已开通的跨境人民币缴税入库业务进行规范,同时指明跨境缴库业务的方向和目标,为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税入库业务的发展奠定制度基础和框架。
1.提高人民币跨境支付结算便利化
一是研究建立本外币一体化银行账户体系,方便港澳企业和个人办理人民币业务。二是加强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和港澳之间银行合作,拓展港澳银行账户支付结算功能,实现港澳银联借记卡在线和移动支付转账。三是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一体化,在做好安全保障措施的前提下通过第三方支付APP实现关联的港澳银行账户支付转账。四是开放国库接收跨境资金汇款和转账业务,实现跨境税款直缴入库。
2.注重跨境缴税入库相关信息系统建设
一是完善和优化税收征管系统终端,使之能够兼容境外银行账户、清算机构、第三方支付等多种在线支付方式缴纳税款的功能,实现跨境缴税入库一站式在线办理。二是研究推动有条件的港澳银行加入TIPS,并在粤港澳大湾区范围逐步推广。三是加强跨境缴税入库指导辅助系统建设,为非居民纳税人跨境缴税入库提供远程、便利的在线咨询和辅导,使纳税人顺利、准确完成纳税操作,提升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缴税入库服务水平。
3.完善跨境人民币缴税入库外汇管理方面的基础建设
一是简化跨境缴税入库相关外汇管理手续,为跨境人民币税款的支付汇划提供便利。二是简化跨境缴税入库业务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跨境人民币收付信息报送手续,允许汇总申报,同时完善相关申报系统功能,增加中国人民银行国库为申报主体用户。
综上分析,推进跨境人民币缴税入库电子化建设,应根据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进程,结合跨境缴税入库业务和需求变化,在现有跨境缴税入库模式的基础上,按照由点到面、由易到难、统筹兼顾的原则分步实施。同时考虑到跨境缴税入库业务特点,应优先发展以银行端查询缴税为主的跨境电子缴税入库方式,待条件成熟时再实施“三方协议”下的实时扣税方式,从而逐步减少跨境缴库的各项流转环节,最终实现跨境税款直接缴入国库。
1.对现行跨境人民币汇款(待缴库税款专户)缴税入库模式进行流程再造
当境内指定银行收到纳税人所汇跨境人民币税款后,不再通过国库待缴库税款专户手工办理缴库,而是通过境内银行端查询缴税方式实施电子缴库操作。该跨境缴税入库方式是对跨境人民币汇款和境内银行端查询缴税两种现有业务的有机融合,目前实施条件已经成熟,且该缴税入库方式不受金额限制,能够满足非居民企业和个人跨境缴税入库需求,应优先推行实施。
2.拓展和完善跨境人民币在线支付电子缴税入库模式
应积极创造条件,如推动税款从境外银行直划国库、实现境外银联借记卡在线支付、开通微信和支付宝关联银行账户支付转账功能等,把在线支付缴税入库打造为跨境人民币电子缴税入库的主流方向。
3.打通跨境人民币实时扣款缴税入库渠道
实时扣税模式适于纳税频率高、业务需求大的非居民企业和个人跨境缴库,同样具有操作简便、一站式、成本低的优点。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推进,将带动跨境缴库业务的大幅增长及缴税习惯的逐步改变,届时可择机推动境外银行加入TIPS,打通跨境人民币实时扣款缴税入库渠道。
1.跨境人民币汇款银行端查询缴税入库
图5 跨境人民币汇款银行端查询缴税入库路径
该模式是指通过境内指定银行先接收境外纳税人汇划的税款,再发起银行端查询缴库的跨境缴税入库方式。主要流程如下。①选择具有国际收支业务资格并已加入TIPS 的境内商业银行,作为经收跨境人民币税款和办理国际收支申报业务的指定银行。境内指定银行在待结算财政款项科目下开设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用于经收跨境税款,并作为代境外纳税人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的扣款账户。②境外纳税人登录税收征管系统(电子税务局)进行纳税申报,税收征管系统自动产生纳税金额、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序号等纳税信息。③纳税人将应缴税款一笔汇至境内指定账户,并在汇款附言中列明相关纳税信息。④境内指定银行收到汇款后,在规定时间内代境外纳税人办理银行端查询缴税。⑤国库收到指定银行划缴的税款资金并与TIPS 电子税票信息比对成功后办理税款入库(见图5)。
2.跨境人民币在线支付缴税入库
该模式是指通过已加入TIPS 的境外银行、清算机构或第三方支付机构在线支付税款的跨境缴税入库方式。该模式属于银行端查询跨境缴税入库业务范畴,按照税款支付方式不同可分为境外银行账户在线支付、清算机构(银联)在线支付、第三方支付在线支付三种跨境电子缴税入库方式。
主要流程如下。①非居民纳税人登录税收征管系统完成纳税申报。②纳税人在“清缴税款”界面下选择税款支付方式,系统弹出对应的支付缴款界面。③纳税人若选择境外银行账户在线支付方式,系统将弹出已加入TIPS 的境外银行供纳税人选择,纳税人选择开户银行后,输入银行账号和密码支付缴款;若选择银联在线支付方式,系统将弹出银联卡支付和云闪付扫码支付方式供纳税人选择,纳税人选择后输入境外银联卡账号密码或通过云闪付扫码支付缴款;若选择第三方支付方式,系统将弹出微信和支付宝等方式供纳税人选择,纳税人选择后通过扫码支付缴款。④国库收到境外银行或清算机构划缴的税款资金后,与TIPS 电子税票信息勾对成功后办理税款入库,并将入库流水凭证和报表通过TIPS 发送至税务机关(见图3)。
3.跨境人民币实时扣款缴税入库
该模式是指非居民纳税人通过与税务机关及加入TIPS 的境外银行签订“三方协议”进行委托实时扣款的跨境缴税入库方式。
图6 跨境人民币实时扣款缴税入库(税款直缴入库)路径
跨境人民币实时扣款缴税入库流程与境内的实时扣税基本相同,主要包括五个步骤:①非居民纳税人与税务机关、境外开户银行签订委托扣划税款的“三方协议”(“三方协议”的签订属于一次性操作,在之后的跨境缴税中,纳税人只需进行申报缴款一个环节的操作);②纳税人登录税收征管系统进行纳税申报和税款清缴;③税收征管系统根据纳税申报形成扣税报文,并通过TIPS 将扣税报文转发至签约的境外银行;④境外银行根据扣税报文扣划税款,并通过TIPS 将扣款成功回执转发至税务部门和国库;⑤境外银行在规定时间内将所扣税款划转国库,国库核对无误后办理税款入库(见图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