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 健
(陕西省农业机械研究所,陕西 咸阳 712000)
随着农业机械化的快速发展,农民的劳动强度大大降低,而经济收入同步增加。同时,我国新型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需要通过有效的管理机制引导新型农业机械化发展,促进农业长远发展。
大量新型农业机械的研制及应用,使传统的农业机械管理方式已经难以满足市场经济下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需要,沿用传统的农业机械管理方式不仅影响了管理工作的正常开展,也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不利于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的改革。一些地区农业机械管理人员管理观念比较落后,没有认识到农业机械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在工作中服务意识薄弱,不会主动检查与保养农业机械。
新型农业机械化管理是一项系统性的工作,需要专业的管理人才指导工作,但在一些偏远地区专业化农机管理人才匮乏,现有的管理人员对于新型农机的专业知识、操作知识及维修保养知识等不够了解,影响了新型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的开展。
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越来越多的农户认识到新型农业机械化的优势,并将新型农业机械应用于农业生产活动中。然而,一些地区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地区新型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体系不健全,新型农机发生故障时不能为其提供有效的维修与技术指导服务。在农户购置新型农机时,也不能为其提供金融服务,不利于我国新型农业机械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上文对我国新型农业机械化发展过程存在问题的分析,应采取针对性的解决策略,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加强新型农业机械化管理,首先需要农业机械管理人员转变管理理念,根据地方农业实际发展情况,采取有效的管理措施。在实际工作中,农业机械管理人员还应该走入田间,走进农户家中,了解管理区域农户新型农业机械持有状况及农户的实际需求,调整管理手段。同时,农业机械管理人员还应该认识到,加强新型农业机械化管理的目的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以及农业机械化水平,针对农村地区劳动力老龄化的现状,农业机械管理人员应加强新型农业机械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农户认识到新型农业机械的优势及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使广大农户能够主动配合管理人员的工作。
农业机械化管理人员的素质直接影响管理工作成效,有关部门需要加强对农业机械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其理论水平与服务水平。引导农机管理人员不断学习,以提高农机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只有农机管理人员具有较高水平的业务能力,才可以更好地发挥新型农业机械工具的作用,实现规范化的管理,使农机管理人员在工作中依制度办事,减少违规操作的行为,从而提高新型农业机械化管理水平。
一方面,有关部门应该定期对农机管理人员开展培训,培训内容以新型农业机械操作知识、管理学知识以及其他地方管理经验等内容为主,同时在培训中为农机管理人员提供学习与交流机会,可以吸取优秀经验,更好地应对新型农机管理工作。有条件的还可以聘请业内专家以及专业的教师开展培训工作,在加强专业技术与知识培训的同时,还应该强调职业道德的重要性,引导农机管理人员树立良好的服务观念与工作作风,在工作中能据实际情况为广大农户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与技术指导。另一方面,重视专业农机管理人才的引进,完善专业农机管理人才激励机制。为在外返乡的专业农业机械管理人才返乡就业提供住房补贴、税费优惠等方面的优惠,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方面给予更大的倾斜力度,在管理工作中坚持以人为本柔性管理理念,根据引进人才的技术优势合理分配管理工作,做到人尽其才。
在加强农机管理人员培训的同时,还应该完善农机服务体系,不断强化农机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为广大农户提供科学的机械管理与机械服务,以此提高新型农业机械化管理水平。
一方面,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相应的政策规范农机的流通与售后,在农机流通与售后环节中充分保障广大农户的合法权益,尽快建立集农机展览、维修保养、服务咨询于一体的新型农业机械管理服务中心,可以以大经济区域为核心建设农机销售中心、维修服务中心等,更好地解决农户在农机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对于经济欠发达区域,可以多个地市共同建立区域性的大型农机综合服务中心,在此基础上,依托各个县以及各个乡镇的农机站设立服务点,扩大农机服务范围,尽可能使每一位农户都可以享受到优质的农机服务,也有利于更好地对农机实施管理。通过这一举措,打通农机流通渠道,为农户购置、维修与保养新型农业机械提供便利。
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还应该完善农机金融服务体系,鼓励农村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尽快出台支持农户购置新型农业机械以及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措施,使农户在购置与维修大型农机时,可以办理抵押贷款业务,解决资金难题。为了更好地调动当地金融机构参与农机服务体系建设的积极性,有关部门还应该为积极参与的金融机构提供财政补助,税收优惠等政策支持,健全引导信贷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向农机合作社的激励机制,鼓励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打造适合不同生产规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金融服务和产品,健全农业机械化发展长效机制。一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难以偿还贷款,政府可以考虑先行垫付给金融机构,并参考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利润明确其的还款金额。除此之外,有关部门还可以考虑适当地引入保险机构采用保单抵押的形式,如果农户在农业生存经营过程中遭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难以按期还款,保险公司可以及时赔付,使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敢于向农户提供贷款服务。
综上所述,在国家政策的支持下,我国农业机械化水平快速提高,新型农业机械器具也不断应用于农业生产中,极大地解放了农民的双手,推动了我国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但目前我们还应该清醒的认识到我国农业机械管理工作模式比较落后,新型农业机械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因此,有关部门必须充分重视新型农业机械化管理工作,转变农业机械管理理念,推动农业机械管理制度的改革,加强专业化管理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完善农机服务体系,弥补当前农机管理工作的不足之处,提高地方新型农业机械化管理水平,改善农机作业和停放环境,促进农业集约化、现代化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