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裕保
18年前,儿子以托福考试六百多分的高分,考取到美国攻读博士学位,并荣获全额奖学金。能取得这一骄人成绩,是因为他养成了朗读的习惯,而这个好习惯,又是当年临川中学的老师传承给我,我又传授给他的。
1963年下半年,临川县撤点并校,我们原唱凯中学高二年级的30名学生,集体转学到临川中学(现临川一中)就读。任教俄语课的是曾经担任俄国专家翻译的周锦龙老师。那时,他30多岁,平头、体形偏胖,平常不苟言笑。针对我们这些俄语基础差,又羞于开口的农村学生,周老师经常引导鼓励:学习俄语,朗读十分重要;语感是语言学习的最高境界,而朗读则是培养语感最有效、最直接的方法。在带读课文时,他告诉我们:“课文读熟了,书上的句子在脑子里储存起来,在表达时就能水到渠成、脱口而出。”不仅如此,周老师还以身示范,为了让我们读准一个音、一个单词或一句话,常常反复练习,读得口干舌燥,直到读准才罢休。有时,个别学生上课走神,不愿开口,周老师气得脸色铁青,但他不责怪学生。周老师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让我们这些学生永生难忘、刻骨铭心。
就这样,在周老师的严格要求下,每天清晨我们都早早地捧着课本,在教室里、操场上、树荫下、竹林边大声朗读,琅琅的读书声飘荡在校园上空。一年的高三学习,同学们你追我赶,争先恐后,浓浓的学习氛围充满校园。1964年高考,我们30个转学的农村孩子,有16人被大学录取。我这个原来极度厌恶俄语的“后进生”,通过一年的朗读训练,不仅单科成绩提高了20多分,而且学以致用,毕业时能以俄文写短信。
从此,朗读成了日常习惯,融入我的血液和生命之中。光阴荏苒,岁月如歌。转眼间到了20世纪80年代中期,儿子以班级年龄最小、升学考分较高的成绩升入初中。语文、数学轻车熟路没有问题,难的是英语。为了鼓励他学好英语,我讲述了自己学习俄语的经历,明确指出朗读是把金钥匙,养成习惯就能事半功倍,达到预期效果。那时改革开放不久,物资匮乏。为了激发他的学习兴趣,我与爱人商量,托人千里迢迢从深圳买来录音机,而这台录音机的价格,相当于当时10个月的工资总和,几乎耗尽了全家所有的积蓄。我们的生活一直很节俭,但每当回忆此事,仍然为当年的这项投资而得意,觉得物超所值。这台录音机不仅弥补了我们不能指导英语学习的缺憾,而且让儿子兴趣盎然,自觉地朗读课文,不断地纠正读音。
坚持每天朗读,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打铁还须自身硬,喊破嗓子不如做出样子。那时,我已经由中学调至抚州市教师进修学校任教,班级的学员大多是一线教师,有几个还是校长。他们求知欲强,佩服以身作则的老师。每天早晨,在家里的阳台上,我们父子俩各自捧着不同的课本全神贯注,反复诵读;凡要求学员背诵的,我自己首先背诵,学员口服心服;儿子则每星期合理安排英语和语文的早读时间,后来英语稳居班级前三名。事实胜于雄辩,无论俄语还是英语,只要天天朗读,坚持不懈,就没有攻克不了的难关。
回首几十年前父子两代学习外语的经历,我心潮起伏,感慨良多。好习惯是成功的关鍵,一个人也许没有天赋,一旦养成良好的习惯,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终究会给人生带来巨大的收益。(作者单位:抚州市临川区教师进修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