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川皓 王昊 曹阳 田元霞 盛欢欢
(沈川皓、曹阳,安徽财经大学经济学院;王昊,安徽财经大学金融学院;田元霞、盛欢欢,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
随着我国统筹城乡进程的深入推进,实践证明“村改居”改革能有效推动城镇化。在“村改居”社区改革下,形成了别于传统城乡的新型农村社区。从全国来看,在我国的中部地区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实践取得了比较大的成功,推动了城乡建设的协调发展,有力地推动了城乡一体化。但由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各种社会矛盾层出不穷,在城乡关系的处理上尤为突出。在这一关键时期,我们需要保证农村居民能够享受到基本的公共服务和产品。避免他们在公共政策的制定上被边缘化。因此,我们需要探究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精准供给的途径。
金寨县政府围绕扶贫重点,推动全县“移远迁近”“村改居”社区建设。村政府将受村镇建设、土地征收、道路改造影响的村民集中,建设新型农村集中居住区。2019年,仅长岭乡政府就完成了40个搬迁安置点的配套建设,整合24个交通项目、25个水利项目,实现553户危房旧房处置,异地搬迁54人。金寨县政府通过建设新型社区,推进农村社区的转型,实现村民向居民、村落向社区、土地集体所有向国家所有、集体经济向股份经济转变[1],成功获批创建“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金寨县在社区建设中的实践,为新型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金寨县是从上而下进行农村新型社区建设,通过地方政府牵头,实行“村改居”建设。从2003年开始,县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乡村治理指导意见及制度,逐步形成初级的新型村级治理机制。在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政府通过 “五微”模式管理农村社区,基于“互联网+网格”模式进行村级服务管理,在各乡镇建设“综合治理中心”,成立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乡贤会,形成一套由“政府主导,村民议事会商议,村委会实行”的自治管理机制,来解决村(居)民的多元化利益诉求。一方面可以规制村委会的权力,又向基层群众授权,充分实现村民的民主权利,缓解村民之间利益诉求的冲突;另一方面,通过村民议事会可以改进基层干部的决策,多角度考量社区治理问题。
公共服务是公共产品的一种,可以由政府部门、事业单位或者其它机构提供。它的内涵一方面是集体享受服务,另一方面则是集体提供服务。政府可以购买、参与、发包公共服务,利用多样化的非政府组织的力量带动更多资源进入公共服务领域。金寨县政府提出“微服务”模式,县政府通过建设乡村志愿服务平台,促进基层互助,协助村民融入社区楼栋生活。在实践中,金寨县不断壮大志愿者队伍,通过政府购买社会组织的公共服务等途径,在2019年实现注册志愿者5.2万人,累计服务群众10万余人次,为村民提供了多样化的公共服务,保障农村社区走向自主、自治。在新型农村社区管理中,为激发农村社区的内生力量,金寨县尝试针对地方建设成效评价,建立“6+X”评议模式,打破传统的单方面汇报模式,让村民充分参与到管理中来,实现“民管民”的新局面。针对社区建设动力不足的问题,提出“微激励”模式,通过政府与民营超市合作发放积分券,奖励评优获奖的社区群众,实现集体参与服务、集体享用服务。通过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机制,实现了公共服务的全覆盖和精准供给,提高居民对新型社区的参与感。
我国农村公共服务正处于转轨时期,由于我国法制体制改革的不彻底和制度建设的不完善,导致农村社区缺乏有效的监督和监管机制。公共资金作为一种公共资源,常被基层领导挪为他用。由于长期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公共服务资金经过多层多级的周转,实际用于提供公共产品的资金所剩无几。
在农村社区当中,兴办某一公共事业的决策并不是通过民主来决定的,而是由社区领导及基层领导共同决定,无法满足农民的真实需求。造成了公共资源的浪费,导致了公共产品供给稀缺,农民负担加重。由于政策偏好和利益驱动导致的需求识别缺失,致使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不足。一方面,基层政府的主要工作目标仍为经济建设,政策上公共服务为经济发展让步;另一方面,由于市场经济的发展,政府倾向通过市场来供给公共服务。
我国政府的资金投入当中城市高于农村,大部分农村基层政府的财力有限,公共服务的资金供给少,资金来源单一。和城市社区相比,农村社区管理服务的经费相对较少,经费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和村原始积累,但是农村建设、社区管理都需要村集体支出,造成了“一项收入,多项支出”的失衡局面。农村作为落后地区,缺乏新型人才,而面对社区这一新生事物时,部分干部缺乏相应的管理经验和能力,服务意识不强。
农村公共服务供给效率即公共服务投入和产出之比。公共事业单位主要用来服务于国家项目,而对于小型的社区来说,所得到的服务效率低下,满足不了农村生产的发展以及生活质量的提高。另一方面,现有的公共服务供给形式单一,无法对不同的群体进行差异化服务,这种“一刀切”的供给方式忽略了个体需求,导致公众的满意度较低。
我国部分农村地区存在交通不便、教育资源缺乏、劳动效率低和生产力水平不高等问题,要提高农村地区公共服务供给必须解决这些问题。裴晓勇认为提高农村基本公共服务供给的根本途径是要充分发挥农村地区的地区优势、发展当地特色产业[2]。本文结合此观点,针对新型农村社区自身条件分析出以下供给途径。
要实现精准化供给公共服务,各地区需要抓住重点、补足短板,通过教育、医疗、社保、就业和基建等方面增加服务供给,缩小城乡公共服务供给差距。优化服务模式,精准识别需求。建立起政府主导的需求反馈和回应机制,增强居民的需求表达意识和政府的服务意识。进一步完善政府服务的评价体系,加强社会监督,保障居民需求表达渠道的通畅。
政府垄断型供给、市场主导型供给和社会自愿供给是当前中国农村社区公共服务的三大供给模式[3]。良好的实施方案,必须综合考虑群众需求、城乡差距以及地区差异,方可取得成效。需要结合当地地区优势,改进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构建多元化的供给途径,开拓供给主体,丰富供给内容。在此过程中,政府需要转变自身职能,高效地解决村民差异化的需求,提供更多的可行途径。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保障、是发展农村经济和改善农民生活的必备条件,是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程的物质基础。因此,在提供农村社区公共服务时,要着重加快农村基建,转变农村基建模式,切实保障居民利益。供给模式由“自上而下”转变为“自下而上”,中央和当地政府需要在建设过程中大力支持。
依据当地特有的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结合当地政策、自然条件与人力资源等方面,寻找其独特的经济发展之路。如推出相关政策,支持地方特色农产品的生产、包装、运输等,尽可能降低特色农产品在这些环节中的阻力,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此外,在政府号召之下,农村居民也需要积极挑选适配自身的项目,增加当地财政收入。
农村社区公共服务供给质量的提高,关键在于专业人才吸纳和培养。当前我国城乡人才数量差距较大,大量的定向人才缺口使得农村公共服务难以得到质的提升。在推进农村基层建设、发展“三农”、实现乡村振兴等工作中,当地政府皆需要进行政策倾斜,将更多优秀的人才输送至农村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