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佳珺
(广西师范大学 文学院,广西 桂林 541006)
随着当代叙述学的不断发展,学界已经注意到,叙述是人类认知的一个基本途径,而不只是局限于文学领域内部的表达手段。因此,当代叙述学的发展已经逐渐从小说叙事学走向广义叙述学,从文学的方法论层面走向哲学的本体论层面。叙述学也和符号学、哲学相关学科结合得更加紧密。本文认为,虽然广义叙述学的研究范围已经远远地超过了文学领域本身,但其相关理论反而可以解决在经典文学叙事学框架下难以解答的诸多问题。
本文标题中的“哲学符号学”的提法,既是与广义叙述学息息相关的方法论工具,也可以为建构广义叙述学理论本身提供理论基础。该提法在赵毅衡2017年4月出版的专著《哲学符号学:意义世界的形成》中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理论。本文将借用哲学符号学的理论方法,重新审视在经典文学叙事学框架下难以界定不可靠叙述的问题。
“不可靠叙述”是一个看似简单但实际上相当复杂的概念,根据布斯最初的定义,叙述者的叙述规范与隐含作者不同,即构成不可靠叙述。在实际过程中,如何确认隐含作者的叙述规范是一个难以操作的问题。
著名学者申丹曾在《外国文学评论》2006年第4期发表《何为“不可靠叙述”》一文,对该概念进行了较为系统的梳理,介绍了修辞方法、认知方法、修辞-认知综合方法这三种确认不可靠叙述的方式。申丹在该文中还认为:“两者(修辞方法与认知方法)实际上涉及两种难以调和的阅读位置,对‘不可靠叙述’的界定互为冲突。根据一种方法衡量出来的‘不可靠’叙述,依据另一种方法的标准完全有可能变成‘可靠’叙述,反之亦然。由于两者相互之间的排他性,不仅认知(建构)方法难以取代修辞方法,而且任何综合两者的努力也注定徒劳无功。因此,在叙事研究的实践中,我们只能保留其中一种方法,而牺牲或压制另一种。”[2]133实际上,不仅不可靠叙述由于涉及修辞与认知两个方向而难以确认,与不可靠叙述相关的“隐含作者”概念同样也因为“不同的阅读位置”而难以被厘清。
究竟何种确认隐含作者的规范是合理的?考察这个问题首先得回顾“隐含作者”概念的由来。“隐含作者”和“不可靠叙述”这两个概念最早都由布斯在《小说修辞学》当中提出,布斯认为隐含作者首先是一个采取特定创作状态、创造立场和创作方式的作者,即是一个戴着面具写作的实际存在的人。但是在布斯的论述中,又常常提到读者可以在阅读活动中,通过作品文本或作者的其他私人信件等,还原这个隐含作者的形象。因此,布斯早在阐释“隐含作者”这个概念的时候就有论述不清的情况,这就为之后的学界争议埋下了伏笔。
布斯在《小说叙事学》中对隐含作者的描述,实际上涉及了两个层面,第一个层面处在编码(修辞)活动阶段,作者采取隐含作者这种特定的方式编码文本;第二个层面处在解码(认知)活动阶段,在读者的接受中重新构建隐含作者的形象。这两个层面当然不能简单直接地画等号,尽管布斯在《小说修辞学》和后来对隐含作者概念的补充论述中主要强调的是第一个层面的隐含作者,但实际上布斯还是在他的理论体系中用“隐含作者”这一个术语指称了两个不同层面上的概念。正是这个术语使用上的混乱,造成了学界后来对“隐含作者”的争议,这种混乱状况自然也涉及与隐含作者息息相关的不可靠叙述。
申丹在《国外文学》2019年第3期发表的《“隐含作者”:中国的研究及对西方的影响》一文中,试图终结对“隐含作者”这一概念的争议与混淆,试图“说明‘隐含作者’既处于文本之外(作品的写作者),又处于文本之内(其做出的文本选择隐含了其形象,读者通过阅读文本推导出其形象),这一概念完全符合逻辑”[3]20,以反驳赵毅衡等国内学者认为隐含作者潜藏于文本之中这一观点。申丹还从编码过程和解码过程两个角度,来说明隐含作者这个概念的确切所指:“编码过程:隐含作者(第二自我)在理想化的、文学的创作状态中进行角色扮演,以特定方式写作作品,做出所有的文本选择……解码过程:文本隐含其创作者(隐含作者)的形象;读者在阅读时,从隐含作者自己所做的文本选择中推导出这位写作者的形象。”[3]19
申丹对隐含作者的解释,似乎更符合布斯的本意。但实际上,由于读者和作者的视域之差,任何读者所推导出来的隐含作者,都不可能是作者原先设定的那个隐含作者。不同的读者采用不同的阅读策略之时,解码的方式不同,所理解的隐含作者自然不同。那么,不可靠叙述发生与否的情况也会相应地有所不同。因此,隐含作者这个概念也只能从编码过程和解码过程来分开解释,不可能同时既是作者的设定,又是读者的推导。从这个角度来说,只有将隐含作者这个概念拆分为作者预设的隐含作者与读者理解的隐含作者两个概念,才更为合理。
直接在理论层面抽象地谈这个问题,隐含作者必须从两个层面来理解的必要性就显得不是十分明显,如果结合具体的文本来演绎各种不同的情况,界定不可靠叙述的难点问题可以被分析得更加清晰。下文将以鲁迅的经典小说《孔乙己》为例,具体分析在叙述接受的过程中,究竟如何判断不可靠叙述现象是否出现。
如何界定不可靠叙述现象是否出现?在这个问题背后,隐藏的核心问题其实是如何确立文本的意义标准,本文将以释读鲁迅的《孔乙己》的过程为例,试图加以说明。
《孔乙己》在中国是个家喻户晓的文本,其故事情节十分简单,整部小说的线索单一。正是这样一部表面简单的小说,却在整个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乃至中国近现代历史上都算得上是极其重要的文本。面对这样的一个文本,后世的解读者无不认为其大有深意。在这种表面简单而实际复杂的矛盾背后,其实是叙述者规范与隐含作者规范的差别。
《孔乙己》所有的情节都借由文本中“我”的观察和声音来讲述。在小说中,“我从十二岁起,便在镇口的咸亨酒店里当伙计”[4]457,小说的主人公便是常常到酒店来饮酒吃食的失意秀才孔乙己。在“我”的叙述中,通篇几乎都是嘲笑鄙夷孔乙己的故事。小说虚构的人物孔乙己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是个默默无名的小角色,小说写的孔乙己的二三事也是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的无足轻重的小事。甚至鲁迅也在《孔乙己》一文的附记中这样写道:“这是一篇很拙的小说,还是在去年冬天做成的。那时的意思,单是在写社会上的或一种生活,请读者来看看,并没有别的深意。”[4]461
但实际上,这篇“没有别的深意”的短篇小说,在之后整个中国现代文学的研究中都影响深远。小说的主题与深意百年来经过了各种不同的阐发和解读。关于《孔乙己》主题的阐发大致包括以下几类:批判封建科举制度说;抨击封建等级制度说;关注儿童教育主题说;展示人性的关怀说;批判国民劣根性说。
小说文本的情节如此简单,这和主题的复杂相比似乎十分矛盾。更矛盾的一点是,小说中叙述者“我”的价值立场,与后来文本的阐释者所认为的文本的价值立场截然不同。小说中的“我”是个麻木无知的小孩子,对于孔乙己种种生活窘迫的惨状不仅熟视无睹,甚至在内心加以嘲笑。但后来文本的阐释者们,无一不认为文本的价值取向是积极意义上的,诸如反封建、提倡人性关怀等等。这种对隐含作者规范的认识,与叙述者自身的规范大不相同,因此,小说《孔乙己》的叙述就构成了不可靠叙述。
詹姆斯·费伦曾依据发生在事实/事件轴、价值/判断轴及知识/感知轴上的不同将不可靠叙述分为六类:误报、误读、误评、不充分报道、不充分读解、不充分评价。(1)詹姆斯·费伦,玛丽·玛汀威.茅斯经验:同故事叙述、不可靠性、伦理与人约黄昏后[M]//戴卫·赫尔曼.新叙事学.马海良,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2:42.而关于文本《孔乙己》的不可靠叙述现象,既发生在知识/感知轴,又发生在价值/判断轴。从知识/感知轴来看,文本中的叙述者“我”,是一个十二岁不谙世事的少年,其社会经验显然不足以充分理解孔乙己这个人物的生活际遇与种种行为,也不可能充分了解作为解读文本关键的科举制度与时代大背景。而从价值/判断轴来看,叙述者“我”的讲述,明显是缺乏同理心的,这与一般读者的价值判断也有所差异。
采用一定的阅读策略,将文本中的一些关键部分重新进行选择和过滤,我们可以补全文本中叙述者相关知识的缺乏,也可以从不同的价值立场来阐释文本中的故事。比如,从知识/感知轴上看,孔乙己谈茴香豆的“茴”字的四种写法,叙述者“我”只是觉得不合时宜而暗暗发笑,但是读者可以从中解读出时代大背景下科举制度对孔乙己思维方式的影响。而在价值/判断轴上,文本中的叙述者“我”谈到孔乙己被打断腿乃至最终死亡时,都是冷漠无情的,但是文本外的读者,出于人道关怀的角度,即便孔乙己有其愚昧之处,也可以对其加以相当程度的同情。正是一定方式的阅读策略,导致具体读者在接受文本的时候,发现叙述的不可靠。
在这些情况下,具体阅读过程中隐含作者的价值立场实际上来自读者的常识判断。换言之,每次的阅读行为中是否有不可靠叙述,取决于这次读者的价值判断和阅读策略。但是问题在于,并不是所有的读者都具备相同的知识储备与价值立场。如果阅读《孔乙己》文本的读者,所欠缺的能力与叙述者“我”欠缺的大致相当,那一个本来具有不可靠叙述特征的文本,就可以被这样的读者视为是没有不可靠叙述特征的文本。
因此,在实际阅读过程中,布斯的隐含作者概念总要被一分为二地具体考虑,第一重意义是编码意义层面的作者的隐含作者,第二重是解码意义层面的读者的隐含作者。如果将两重概念混成一个概念使用,就不可能解决阅读过程中实际发生的问题。关于不可靠叙述的界定问题也因此相当复杂。
将隐含作者概念一分为二地进行梳理,则可以有以下四种可能。1.作者的隐含作者与叙述者规范一致,读者的隐含作者与叙述者规范一致。作者认为叙述可靠,读者也认为可靠。2.作者的隐含作者与叙述者规范不一致,读者的隐含作者与叙述者规范一致。作者认为叙述不可靠,读者认为可靠。3.作者的隐含作者与叙述者规范一致,读者的隐含作者与叙述者规范不一致。作者认为叙述可靠,读者认为不可靠。4.作者的隐含作者与叙述者规范不一致,读者的隐含作者与叙述者规范不一致。作者认为叙述不可靠,读者也认为不可靠。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即便作者和读者对叙述是否可靠的判断一致,他们对文本的具体理解也未必相同。
实际上,以上四种繁复的分类有简化问题之嫌。这四种分类是从编码与解码两个方向来考察问题,将大致可能出现的情况分为四类,其中忽略了一个关键的问题——文本本身是否具备一种客观的意义?另外,更为重要的问题是,既然从不同的角度而言,不可靠叙述发生的可能性不同,那么究竟哪一种界定不可靠叙述的方式是最合理的?换言之,作者自身与小说的读者对文本阐释的界限在哪里?对于文本意义的解释究竟应当以何为标准?
因此,在界定不可靠叙述问题的背后,首先需要解决的是另外一个关键的问题——如何确立文本意义的标准?这个问题已经不是在经典小说叙述学框架下简单论述就能解决的,因此本文尝试提出一种哲学符号学视域下的解决方案,下文将对此详述。
《哲学符号学》一书定义符号为“携带意义的感知”[1]4,通常文学领域所说的“文本”一词所指代的文学文本,就完全符合符号的定义。故文学文本的意义生成过程,正等同于《哲学符号学》一书中探讨的符号的意义生成过程。其次,《哲学符号学》一书的副标题为“意义世界的形成”,可见意义世界概念在其理论中的核心位置。意义世界理论也是解决不可靠叙述现象难以界定问题的关键。
赵毅衡认为,意义世界首先具有复数性与复合性。意义世界的复数性这一概念的含义是:虽然物世界是单一的,但意义世界是复数的[1]1-6。意义世界构成的普遍基础是意识,而意识属于具有主体性的个人。但是这并不意味着,相对于每个不同的主体,都有不同的意义世界。相反,交流的前提是意义共享的世界,正如维特根斯坦认为“私人语言”概念是不可能成立的。赵毅衡效仿皮尔斯的探究社群与费什的解释社群概念,采用以社群意义活动为标准的方式,限制意义的生成不会走向新实用主义式无边无止的“语用”。所谓社群,并不是如字面意思上所指的一群人,而是指不同主体之间所共享的经验、意义与解释规范。社群正是因为意义的共享所构成,而意义之所以能够共享,则基于解释时共同使用的符号体系以及对这套符号采用的相同解释规范的元语言。因此,在一定社群之内,同一个符号或同一段文本,共享着相同的意义。意义世界,也应当被理解为社群的意义世界。正是规定了意义世界必须基于社群才能存在的理论设计,对文本的阐释空间进行了合理的限制,所以不会仅因为个人主观意识,就可以任意解读。
回到上文所说的阅读《孔乙己》的实际情况,意义世界的复数性理论可以很好地解释其中所遇到的难题。一个理想读者对鲁迅小说《孔乙己》主题的确立,无非经历了以下两个过程:第一是最基本的细读文本;第二是采用一个共同的阅读策略,而这个策略取决于我们集体对鲁迅文学风格的阅读经验,以及对鲁迅其人思想了解的经验。换言之,对文学文本的解读,取决于一个文化社群的规范,也就是从我们这些读者集体共有的符号体系与解释元语言出发,才做出最终的决定。
当然,这并不意味着个别读者不能够有违文学传统及对鲁迅文学释读的普遍经验做出自己独特的理解,但是正如意义世界理论提示我们的,只有在意义共享构成社群的基础上,一个意义世界才能获得构成的基础。因此,对文本随心所欲的解读才得以在合法性的层面上被制止,一个具备不可靠叙述特征的文本,不会因为个别读者的解释,变成不具备不可靠叙述特征的文本。
意义世界理论的优点在于,既承认了个别读者会凭个人主观意识随意解读的可能性,又对这种主观解读意义的合法性做出了限制。在对主观解读进行限制的同时,又承认了意义世界的复数性,正是意义世界的复数性规定了基于不同的文化社群,对同一个文本进行不同的解读是可能的。
以上分析对过度阐释文本的问题作出了回答,但是还不足以解释关于不可靠叙述的全部问题。根据定义,隐含作者的规范与叙述者规范不同即为不可靠叙述,那么作者在创作文本之时,又如何能够保证自己的读者可以理解到隐含作者的规范是如何不同于叙述者规范的呢?本文认为,意义世界的复合性理论可以对这个问题作出回答。
意义世界复合性理论来自塔尔图符号学派理论家库尔(kalevi kull)“多重自然”说的启发,但对每重自然的界定与之稍有不同。赵毅衡将自然界定为四个层次:“零度自然”是未知的自在物世界;“一度自然”是被认知的实践世界;“二度自然”是被改造取效的实践世界;“三度自然”则是思维意义世界。其中,“零度自然”未被意义世界覆盖;而“一度自然”与“二度自然”是物世界与意义世界相重叠的部分,是实践意义世界;而“三度自然”是远离物世界的思索世界[1]7。
意义世界的复合性理论对于我们重新审视文学本身大有启发。艾布拉姆斯曾在《镜与灯》一书中提出了考察文学的四个视点——世界、作品、作家、读者。按照意义世界的复合性理论,文学作品居于物世界与意义世界相重叠的实践意义世界;作家与读者居于意义世界与物世界不相交的思维意义世界;世界本身则同时分布在所有四度的自然之中。作家借由文学文本与读者进行叙述交流的过程,实际上是一个主体借由实践意义世界与另一个主体交流两者思索世界的过程。哲学符号学理论内阐释实践意义世界与思维意义世界如何跨越衔接的理论内容,正适用于探讨文学领域内作者借由文本与读者的叙述交流过程。
在哲学符号学的理论体系中,赵毅衡提出了筹划这一重要概念。筹划是指在头脑中设计出改造实践意义世界的方案,以此来直接指导实践意义世界[1]31-35。筹划是思维意义世界最接近实践的部分,也是意义世界两大部分的衔接处。作者在思维意义世界构思文本的过程,就可以被视为是一次筹划。
筹划的一大特点,就是风险判断,意为用形式方式估计实践取效的可能性。对于作家来说,就是要在进行文学创作时,考虑到自己的作品被读者接受的情况。这种在意识里对取效成果的判断,所离不开的是必须以社会性意义来进行调节设计。为了筹划能发挥其应有的效果,在筹划时就必须循规办事,以减少不确定性。因此,最为稳健的筹划方式,就是遵循已有的社群规范。作家在设计一个不可靠叙述的文本时,设计的方式也是根据已有的社群规范来调节自己的筹划的。
依旧以《孔乙己》为例。首先,文本中的叙述者“我”以及其他看客,面对孔乙己的不幸遭遇,表现得毫无同理心,对孔乙己没有表现出丝毫的道德关怀。这就首先挑战了作为一种社群规范的被一般公众所理解的道德标准。这种有意挑战社群规范的方式,就对文本叙述不可靠性的形成提供了帮助。
其次,在鲁迅的文学创作中,其文学风格常常构成一种特定的反讽风格,对鲁迅熟悉的读者,自然会理解这种反讽。对鲁迅反讽风格的固定解读,对其广大的读者群体来说,也构成了一种特定的社群规范。鲁迅在筹划创作《孔乙己》时,依旧遵循这种社群规范,那么熟悉鲁迅的读者,即便知道鲁迅说过“没有什么深意”的反话,也能依靠这种社群规范中解释符号体系与解释元语言的方式,成功释读出鲁迅反讽的深意来。因此,鲁迅对《孔乙己》的创作才在这种意义上可谓成功完成了一次筹划,达到了想要的不可靠叙述的效果。
正是筹划过程中考虑社群规范的过程,决定了作者设计不可靠叙述的成功与否。与过去伊瑟尔所提出的隐含读者的概念相比较,哲学符号学的解释方式显然有很多完善之处。隐含读者概念的提出,规定了作者设计隐含作者规范时要根据隐含读者的理解来调整,但是没有解释清楚,作者如何具体把握隐含读者的意识过程。而以上这种哲学符号学的解释方式,可以将作者考虑隐含读者的具体方式与意识过程分析清楚。
综上所述,哲学符号学视域下的意义世界理论框架,能比较完善地解决界定不可靠叙述的问题。通过以文化社群来规定意义世界的理论设计,限制了新实用主义式的对文本的任意“语用”,也解释了作者在设计不可靠叙述时必须考虑社群规范才能够成功设计文本的问题。正是社群的制约,使得隐含作者与不可靠叙述的考察必须从修辞及认知两个方向来进行,不再会因为阅读位置的不同而发生随意的改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