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 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包头市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情况简析

2020-12-13 05:03吴应蔚赵江涛
当代畜禽养殖业 2020年10期
关键词:农牧业联合体农牧民

王 晴 ,郎 强 ,吴应蔚 ,赵江涛

(1.内蒙古农牧业科学院,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31;2.内蒙古农牧业产业化发展指导中心,内蒙古 呼和浩特 010010;3.内蒙古丰镇市林业和草原局草原工作站,内蒙古 丰镇 012100)

2017年10月,农业部、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联合印发《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培育发展一批带农作用突出、综合竞争力强、稳定可持续发展的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成为引领我国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和现代农业建设的重要力量,为农业农村发展注入新动能。

随后在2018年,《农业部关于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推进农业转型升级的意见》《2018年农村经营管理工作要点》《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支持政策创新试点工作的通知》《农业农村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关于加强农业产业化领域金融合作,助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再度提出支持龙头企业牵头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

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是指龙头企业、农牧民合作社和家庭农牧场等新型农牧业经营主体以分工协作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股份合作、订单生产、服务协作、土地流转等利益联结为纽带的一体化农牧业经营组织联盟,是紧密型农企利益联结机制的重要创新模式。大力发展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对于促进农村牧区产业兴旺、农牧民生活富裕,解决农业农村发展中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大意义。

包头市积极响应国家和自治区的号召,大力发展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自2018年以来,取得了很大成绩,在发展农牧业产业化,提质增效,促进乡村振兴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1 包头市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基本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包头市培育形成第一批市级示范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37个、农牧业产业化龙头企业182家,其中,国家级、自治区级、市级龙头企业分别为4家、37家、141家。龙头企业与农牧户利益联结比例85%,其中紧密型利益联结比例为55%,农牧户进入产业链条的有65% 以上,辐射农牧户10万余户。组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2085个,加入联合体的合作社180多个、家庭农牧场和种养大户113个,关联企业近100家。2018年,37家产业化联合体实现销售收入118亿元,牵头的核心企业实现销售收入88亿元。

以包头市北辰绿色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为例,该联合体是由包头市北辰饲料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牵头组建,成员单位包括关联企业4家,专业合作社3家,家庭农牧场4家,共11家成员单位。联合体主体主要从事有机、绿色种植、有机绿色饲料加工、有机绿色养殖销售,打造有机绿色种、养、加产业链,带动农牧民调整种养结构,增加收入。实现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为区域经济发展做出贡献。

联合体成立以来,坚持市场导向、合作共赢、兴农富农的原则,实现资金有效流动,资源共享,形成共同发展的合力。目前,联合体有机种植基地4万亩,绿色种植基地20万亩,年加工销售有机绿色饲料8万吨,饲养肉羊15万只,奶牛1500头,年销售额15亿元。公司有70多人的营销队伍和售后服务队伍,配备畜牧、兽医等专业技术人员常年深入农牧民和养殖户,免费为用户提供养殖技术服务,提高用户科学饲养管理水平,及时预防畜禽疾病和疫情发生,为养殖户解除后顾之忧,提高养殖收益。

公司以合同订购、基地建设和直接从农户手中收购农产品等多种形式,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种植大户和农户建立了稳定的利益联结关系,带动农民增收。2019年,公司加工销售饲料15万吨,收购玉米6万吨。直接带动11900户农户,增加收入2400万元。同时,公司生产经营直接安排农民就业100人,直接带动农户100户,每年为农民增加收入600万元。

公司在土右旗海子乡、美岱召镇与5个专业合作社500户农户签订有机玉米种植协议。建设有机玉米种植基地3万亩。与土右旗海子乡政府、美岱召镇政府、双龙镇政府、将军尧镇政府、苏波盖乡政府签订绿色玉米种植协议,带动11400户农户种植绿色玉米100万亩。由公司为农户提供部分有机肥料,负责为农户提供有机、绿色玉米种植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并以高于市场价每吨100元收购农户种植的有机、绿色玉米。引导带动农民调整种植结构,提升农产品附加值,增加农民收入。

通过龙头带动,联合体形成了种植、加工、营销售后服务三位一体的经营格局,与广大农牧户建立了良好的利益联结关系,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农牧业联合体虽然取得了很多成绩,但在发展中也出现了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2 包头市农牧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经营主体实力不强,龙头企业带动能力不足

大多数龙头企业规模小,市场竞争力弱,高端市场的占有份额低,难以形成强有力的辐射带动作用;农牧民合作社发展水平低,数量多、规模小、运作不规范;家庭农牧场发展滞后。

2.2 利益联结不够紧密,也制约联合体进一步发展壮大

一是利益联结方式单一。购销买卖、订单合同等一般性联结模式较为普遍,股份合作等紧密联结模式仅占5%。二是要素融通和产业融合不够。联合体内部各经营主体之间的技术、资金、信息等要素没有实现资源共享和互补融通。三是制度设计不规范,诚信体系建设不完善。信息不对称,违约成本低,追责成本高。

2.3 在发展联合体的进程中,存在主导产业发展不足的问题

一是主导产业不突出,低水平重复建设仍比较普遍,做大做强的不多,产业集聚度不高。二是产业链条亟待延伸。依托优势产业和产品展开的一二三产业融合缓慢,初级加工多,精深加工少,产业链条短,大部分优质的农畜产品难以产生高附加值收益。三是品牌创建力度不够。牛羊肉、乳制品、羊绒、草业、中药材等产业基础好的重点特色产业品牌创建意识不强,宣传不够,特别是绿色、纯天然、高营养、知名度高的品牌更是稀少。

3 对策与建议

3.1 多元化培育联合主体

一是壮大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扩大经营规模、技术研发创新、发展精深加工和品牌创建。鼓励和支持龙头企业加强对联合体内其他经营主体的组织和指导,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二是提升农牧民合作社发展水平。完善合作社承接资金、项目的政策措施,积极发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三是加快发展家庭农牧场。创新项目资金使用方式,优化基础设施建设资金与技术规范和指导资金,深入推进示范家庭农牧场创建,进一步提高家庭农牧场生产力和竞争能力。

3.2 多方位促进紧密联结

一是丰富联结模式。引导各类主体以土地经营权、劳动、技术、产品、设施设备等为纽带,开展多种形式的合作与联合。大力推广“龙头企业+基地+农牧户”“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农牧户”等组织形式,鼓励龙头企业和农户发展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组织,建立长期稳定共赢的利益联合体。二是加快融通融合。支持和帮助龙头企业进行产业链前延后展,在联合体内部实现要素融通、产业融合,打造全产业链。三是建立完善监督约束机制。制定生产规划和生产标准,确保联合体产品质量。通过订立章程、签订合同和协议等,确定各方面的职责权利,有效规范和约束各主体经营行为,引导各经营主体加强法律意识,促进诚信经营市场环境建设。

3.3 多路径发展主导产业

一是突出特色化发展。支持引导玉米、马铃薯、牛羊肉等特色产业做大做强,加强鹿、马、驴等特色产业深度开发,加快构建具有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的现代农牧业新型业态。二是加强规模化建设。以北辰饲料、敕勒川糖业、田丰马铃薯、小尾羊、骑士乳业等龙头企业为依托,带动和培育“乳肉粮油菜薯药冶等种养殖、加工及销售产业集群。三是实现品牌化效应。鼓励联合体整合品牌资源,培育打造正北黄芪、固阳马铃薯、达茂草原羊等一批具有区域特色的绿色农畜产品品牌,充分发挥“牛羊肉产业大会”及“农民丰收节”等展会经济的宣传带动作用,大力提升品牌产业化带动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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