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财政部、农业农村部、银保监会、人民银行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突出对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生产的支持;担保规模限定为单户在保余额不超过1000 万元。省级农担公司只能开展“双控”业务,加快消化存量“双控”外业务, 同时10 万元~300 万元的政策性业务在保余额不得低于总担保余额的70%。
通知要求, 稳步做大业务规模, 充分发挥政策性农担职能作用。 银行业金融机构要积极创新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种养大户、小微农业企业等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主体流动资金贷款服务模式,对符合放贷条件的农担项目同意续贷的,通过新发放贷款结清已有贷款等形式,允许其继续使用贷款资金。
通知明确, 要坚持底线思维,不断健全农担风险防控机制。 省级农担公司要切实加强保后服务与管理,鼓励采取多种有效方式及时盘活和处置风险项目,代偿项目要加大追偿力度, 最大限度降低损失。 要发挥公司主体作用和政府主导作用, 严厉打击各种逃废债行为,维护农村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