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林业和草原局4 月8 日下发《关于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的通知》, 要求各地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稳妥做好禁食野生动物后续工作,在科学评估禁食影响背景下,根据动物种类分类妥善处置在养野生动物,并配合对符合规定的养殖户做好补偿工作,帮扶解决困难。
通知指出,要对合法养殖与非法养殖予以区分,对以食用为目的和非食用性利用予以区分,合理测算合法养殖企业或养殖户可能面临的损失, 合理制定补偿标准;对违规取得行政许可证件或违法从事养殖的不予补偿。 要把帮扶工作与脱贫攻坚相结合,重点向养殖户集中的贫困地区、 建档立卡户倾斜, 通过多种形式帮助其实现转产、发展替代产业。
对于禁食后停止养殖的在养野生动物,要根据各物种的习性和特点进行妥善处置。 通知同时强调, 要正确理解禁食野生动物范围,分类施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