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秀敏
(1.中山大学 社会学与人类学学院,广东 广州510275;2.西藏民族大学 民族研究院,陕西 咸阳712082)
“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是当代民族工作重要的基本原则之一,而民族文化的交融不可能一蹴而就,它需要长时间的民族交往、互动,其过程是由浅入深的,一般由物质到精神。其中,在交融过程中,最不易变化的是精神文化,特别是民族意识和心理,而族际通婚不仅是反映民族心理的重要形式,也是实现民族交融、文化交融的重要途径[1]。族际通婚是相对于族内通婚而言的一种婚姻形式,是指分属于两个不同族群、不同民族、不同种族的两性缔结的婚姻。一般来说,一切择偶制度都倾向于“同类联姻”[2](75),跨越族内通婚的壁垒而发生的族际通婚一直是人类学、社会学研究族群关系的一个重要领域。美国社会学家辛普森和英格尔认为,不同群体之间的通婚比率是衡量一个社会中人们的社会距离、群体间接触性质、群体认同强度、人口异质性以及社会整合过程的一个灵敏指标[3](296)。马戎认为,族际通婚标志着把一个“异族人”吸收进“本族”的族群,族际通婚并不是通婚者个人的私事,常常会面临两族的亲邻、本族群体成员的支持或反对,所以,两族群体成员对两族个体的通婚态度在某种意义上被视作体现两族关系总体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族际通婚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族群关系的重要尺度[4](166)。可见,族际通婚是反映族群深层次关系状况,衡量族际关系、文化融合程度的一项重要指标。
中国作为一个多民族、多族群的国家,向来有相互通婚的传统,王桐龄认为,“中国民族本为混合体,无纯粹之汉族,亦无纯粹之满人”[5](序,1),通婚是各个民族交融的主要途径之一。费孝通先生也认同王桐龄的观点,认为,“在看到汉族在形成和发展的过程中大量吸收了其他民族的成分时,不应忽视汉族也不断给其他民族输出新的血液”。从生物基础或所谓的“血统”上讲,中华民族这个一体中经常在发生混合、交杂的作用,没有哪一个民族在血统上是“纯种”[6]。族际通婚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是回族主要的婚姻形式。本文主要围绕生活在西藏拉萨讲藏语的本地回族,即“蕃卡契”的族际通婚及变迁进行研究,试图丰富学界关于回族婚姻制度及变迁的研究成果,并为观察伊斯兰教中国化的动态过程探讨提供个案。
“蕃卡契”是20世纪90年代后西藏藏族对日常讲藏语的回族的通称,以区别于说汉语的回族。事实上,清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拉萨讲藏语的回族并不被称为“蕃卡契”,而是根据来源地区分为克什米尔等原外籍人和原内地籍的河坝林回族,前者被藏族称为“卡契”,后者被藏族称为“甲卡契”(“甲”,藏语意为汉族人)。20世纪60年代后,留驻拉萨的“卡契”选择了中国国籍,和“甲卡契”一道成为拉萨本地回族。80年代后,随着流动回族的增多,拉萨藏族将本地回族称为“蕃卡契”,而将说汉语的流动回族称为“甲卡契”、回族等。拉萨“蕃卡契”也认同回族这一民族身份,不过,因为拉萨本地回族与外来回族有所不同,他们享受了与当地藏族同等的民族优惠政策,而且日常语言为藏语,因此,为了与外来回族区分开来,他们也常常以“蕃卡契”自称。本文为了方便讨论,也使用“蕃卡契”这一称谓。
自清朝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拉萨“蕃卡契”大都以经商为主,并形成了绕寺而居的生存格局。拉萨“蕃卡契”经商地点主要包括两个范围:一是以克什米尔人为主的“卡契”集中分布在八廓街,主要销售布匹、珠宝等商品;二是原内地回族所经营的区域集中在河坝林一带,主要从事屠宰业等,还从事其他小本个体经济。
拉萨“蕃卡契”人口在20世纪50年代前并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一方面,1964年之前,所有关于西藏人口的论述都是估量的[7];另一方面,此前西藏的“甲卡契”常作为汉族人的一部分进行管理和统计,关于拉萨“蕃卡契”人口的估算大都出现在驻藏官员、旅藏游人、西方传教士等个人游记里。西藏和平解放后,开始了较为准确的人口普查,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2010年),拉萨“蕃卡契”大约有6 000多人①根据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西藏总人口3 002 165,其中藏族2 716 388人;拉萨总人口559 423,其中藏族429 104人、回族6 412人。总体说来,拉萨籍回族占拉萨总人口的比例大致在1%。具体参见西藏自治区第六次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等编.西藏自治区2010年人口普查资料:第一册[M].北京:中国统计出版社,2010,第28~70页。。但事实上这一时期拉萨“蕃卡契”因工作需要,大都散居于西藏各处,有的甚至迁出了拉萨,且因为身份认同的变迁和优惠政策的需求等原因,在填写政府统计的民族属性一栏时,许多人选择了藏族,这势必影响拉萨“蕃卡契”人口的精确统计。虽然拉萨“蕃卡契”人数难以精确统计,但可以肯定的是,拉萨“蕃卡契”自迁移以来,在拉萨、西藏人口的比例始终微乎其微,但是这一群体却在强大的藏族文化的包裹中生存并发展下来,究其缘由,其族际通婚的实行无疑是关键。
不过,相对于讲汉语的主体回族,拉萨“蕃卡契”族际通婚的发展表现出了不一致性。清初,大规模进入拉萨的内地回族和克什米尔人等作为移民主要经历了与藏族妇女联姻,进而吸收藏文化为主的历程。因而,对于拉萨“蕃卡契”族际通婚全面、系统的研究不仅可以了解历史上拉萨“蕃卡契”婚姻家庭的变迁过程,研究拉萨“蕃卡契”的文化发展路径及回族在中国不同地区的动态发展,也可为中国其他少数民族族际通婚及文化变迁、交融研究提供参考。
清朝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拉萨“蕃卡契”主要遵循族际婚。
早期入藏的内地回族和克什米尔人等以男性为主,因而,他们定居拉萨,自然多与藏族女性通婚,从而由客居者转变成了拉萨居民。民国时期就有资料记载了清时驻藏官兵通过与藏族女性通婚而留居拉萨的现象:“前清驻防西藏官兵,向由川省各处绿营拨派,逐年抽换……多有期满不愿回籍者,因娶夷女为配,小营别业,数百年来,与番人比阊而居,各无猜疑,其子若孙,成丁入营补兵者,至今犹不乏人”[8](15)。可见,在清代,驻藏官兵通过与藏族妇女通婚,从而与当地藏族“比阊而居”,融洽相处。而这些与藏族女性通婚并留居拉萨的驻藏清军中,有一部分就是绿营军中的内地回族,这从现在拉萨“蕃卡契”墓地的多通清代回族军人的墓碑中得到证实。清末,原内地的回族、汉族与藏族通婚的人不在少数,1901年到达拉萨的崔比科夫观察到,与由藏族女性生育的汉族后裔相比,拉萨真正的汉族人要少得多,其中,这些汉族人包括清末到拉萨的回族,他们在“宗教上加入了克什米尔人的团体,而在行政方面则加入了汉人团体”[9](108)。从20世纪30年代代表国民政府进藏的拉萨河坝林回族刘曼卿一家在西藏的经历可知,西藏的内地回族如何与藏族女性通婚而成为拉萨本地回族的。刘曼卿的母亲是四川康定藏族,其父亲一籍的“先人原为汉籍,清中叶随某使者入藏,遂家拉萨”,虽然刘曼卿的双亲原籍都非拉萨,刘曼卿一家的“姓氏今犹守之”[10](1),但是在习俗、言语上被藏文化涵化,又因先辈在拉萨定居,刘曼卿在1930年进藏时,河坝林清真寺一带的回族将之称为河坝林社区的“刘家的姑娘”[10](82)。
而拉萨“蕃卡契”之所以能够与藏族通婚,一方面是因为当时社会的男女比例失调。任乃强就指出,“蛮家大多数皆学僧人。女多男数倍,多数女子,不能得夫,故汉人入赘者颇众”[11]。拉萨“蕃卡契”与藏族大规模通婚也与当时国家、地方的政策有关,他们在拉萨享受充分的信仰自由,一直和当地藏族和睦相处,友好为邻[12](202)。由于拉萨“蕃卡契”在西藏和平解放前从事的职业为传统藏族社会中地位较低的职业①20世纪50年代前的西藏社会,其人群分为三级,即拉布(上级)、丁(中级)及达马(下级),其中,屠夫位于下级中的最底层,即达马达马(下下级),而拉萨“蕃卡契”在清至民国时期从事的主要职业之一为屠宰业。参见陈家琎.西藏地方志资料集成:第1集[M].北京:中国藏学出版社,1999,第20~21页。,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与拉萨“蕃卡契”联姻的藏族女性地位一般也都较低,且家乡大都不在拉萨。谈起与拉萨“蕃卡契”通婚的藏族妇女,65岁的拉萨“蕃卡契”M讲道:
老一辈那一代很多都是来西藏做生意的,回族人做生意的都是男人,女人很少抛头露面的,所以在拉萨的回族女人很少,找个回族女人结婚不是很现实。那时的回族在拉萨一般做种菜、磨面的生意,这些都需要雇仆人,其中有一部分就是藏族妇女。这些藏族妇女,许多都是从牧区到拉萨朝圣的,日喀则那边偏多,还有云南的。她们大都不认识字,又不像现在可以打电话,就和家里失去了联系,留在了拉萨。那些选择在回族家中做仆人的藏族妇女,有的和她的雇主结了婚,从仆人变成了女主人,婚后都跟随丈夫成为回族。
族际婚作为一种族际之间更深层次、更密切交往的方式,使得作为异文化者——在西藏的“卡契”和“甲卡契”迅速习得藏族文化风俗和生活习惯,清至西藏和平解放初的拉萨“卡契”和“甲卡契”不断调适,采借藏族文化、生活习俗,在藏文化中心形成了一定规模的“蕃卡契”共同体和独特的文化社区。
1.“蕃卡契”共同体的形成。族际婚一方面使原本客居拉萨的“卡契”和“甲卡契”通过婚姻,由客居者转变为定居者;另一方面,初入西藏的“卡契”和“甲卡契”通过与藏族女性通婚、孕育子女这一留驻当地的传统途径,最终形成了一定规模的拉萨“蕃卡契”共同体。而标志着拉萨“蕃卡契”共同体形成的重要标志之一就是由外婚制转为内婚制。1900年到达拉萨的崔比科夫看到拉萨的克什米尔人虽然婚前说服藏族女性改信其宗教后,会“毫无拘束地与这些当地女人结婚”,不过,真正与藏族女性结婚的并不多[9](109)。
2.传统文化社区的形成。中国回族有围寺而居的传统,拉萨“蕃卡契”亦是如此。现存于拉萨清真大寺的多份清代房产购买契约表明,至少在清初,拉萨就有了清真寺,进入拉萨的“卡契”和“甲卡契”绕寺生活、经商,并随着与藏族女性的通婚,在清真寺附近购置房产,从而最终在藏传佛教中心形成了独特的文化社区。拉萨“蕃卡契”传统社区主要有两个。一个是来自克什米尔、尼泊尔等地的原外籍人群居住、娱乐和安葬亡人的地方,在布达拉宫西边,被称为“卡契林卡”。“林卡”是藏语的音译,意为“园林”“别墅”。拉萨“蕃卡契”另一个传统社区为河坝林,为原内地籍回族居住的地方,居住于此地的回族常被称为河坝林“甲卡契”。“河坝”为汉语音译,“林”即藏族“洲”的意思,“河坝林”意为堤坝边沿的地方[13](21~22)。因为很久以前的拉萨河床就是传统河坝林的街上,直到20世纪60年代,河坝林社区仍旧靠近拉萨河北岸,拉萨古城的最南面,原转经道林廓的外缘①在拉萨,以大昭寺为中心,至少形成了囊廓、八廓、林廓及以玛布日山形成的孜廓4个转经道,其中,传统的林廓转经道每圈长7.5km,为不规则形状的路线,几乎囊括了拉萨老城区,唯独河坝林社区在林廓之外。详见[丹]Knud Larsen,[挪]Amund Sinding−Larse.拉萨历史城市地图集:传统西藏建筑与城市景观[M].李鸽,中文译.木雅·曲吉建才,藏文译.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5,第78页。。
虽然清至西藏和平解放初进入拉萨的内地回族和克什米尔人等通过与藏族妇女通婚,形成了藏、回在血缘、文化上相融的拉萨“蕃卡契”共同体,但是由于藏、回群体的居住区相距较远,且职业结构有别,造成两大群体在空间、文化上相对隔离,且因交通极为不便,使得藏族妻子大都与原生家庭彻底割裂,转而践行另一套文化习俗和规则,完全成为拉萨“蕃卡契”社会结构的一部分。因而,拉萨“蕃卡契”与藏族的文化交融程度仍旧较浅,在族际通婚上,大都以“藏女回男”的单一化婚配结构为主要通婚形式。
以契约形式结合的婚姻制度常常通过族群血缘、文化的方式规约其成员,因而,婚姻制度具有一定的稳定性。但是,婚姻制度并不是一成不变的,个体在婚姻选择中,为了适应自然生态、社会环境的变化,常常试图摆脱族群婚姻制度的约束,以“实用性”为倾向选择婚姻对象,这在客观上推动了整个族群婚姻制度的变迁。但配偶的选择并不是一种简单的、依据当事人主观愿望的选择,“而是一个复杂的、不可抗拒的社会现象。它在择偶心理、择偶理想、择偶形式等方面的形成和演变中,都受到了社会政治、经济、社会心理、社会意识以及家长意志和家族利益的制约、影响和束缚”[14]。拉萨“蕃卡契”的族际婚也在适应现代社会发展中发生着变迁。
西藏和平解放后,随着民族平等政策在西藏的施行和20世纪90年代后拉萨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拉萨“蕃卡契”逐渐放弃传统产业,走向与周边藏族相同的职业,逐渐从商人转为公务员、事业编人员。在资源获取、产业结构上,拉萨“蕃卡契”与藏族逐渐趋同。而职业的变迁、拉萨城市化的发展使得传统的聚居社区已经不能满足拉萨“蕃卡契”的生活需求,越来越多的拉萨“蕃卡契”搬离传统社区,围寺聚居的模式转变为与藏族等其他民族的混居模式。共同的居住空间为不同民族提供了亲密接触的机会,促进了拉萨“蕃卡契”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而结构交融常常发生在居住区、学校、单位等领域内的民族交往[15],在共同的居住区、学校、“单位体制”下,拉萨“蕃卡契”与藏族的社会结构达到了较高程度的契合,两者的差距愈来愈小,这也必然打破以往拉萨“蕃卡契”与藏族的交往规则,形成新的价值体系和行为规范。拉萨“蕃卡契”与藏族的族际通婚亦是如此,逐渐打破了传统的单向化婚配结构,婚配模式逐渐多元化。
20世纪90年代开始,拉萨“蕃卡契”与藏族通婚的两性婚配模式开始出现新的变化,即由“回男藏女”变为“回男藏女”和“回女藏男”并存的结构。90年代,AM(女,47岁,拉萨“蕃卡契”)和YB(男,43岁,山南藏族)的通婚就是现在的拉萨“蕃卡契”社区出现的新婚配结构模式。
20世纪90年代,YB只身一人到拉萨打工,认识了AM并结婚,婚后,YB“入赘”到AM家,育有一子DC,定居在拉萨。因为AM的家族女性有做生意的传统,其家族所经营的甜茶馆是拉萨著名的老茶馆。两人结婚后,AM与YB沿用家族甜茶馆的名字开办了一家甜茶馆,发展为现在拉萨“蕃卡契”中人人羡慕的“有钱人”。YB作为“入赘”到拉萨“蕃卡契”家的藏族,充当了藏族和拉萨“蕃卡契”之间的“中间人”角色。他和妻子热心做善事,不但为拉萨“蕃卡契”社区捐资,还捐助各地灾区,并资助“蕃卡契”、藏族、汉族等困难大学生,YB和AM也从之前不被人知的无名小人物变成了拉萨“蕃卡契”和藏族群众一致称赞的善人,两人开的甜茶馆不但是“蕃卡契”常去消遣的地方,也是附近藏族相聚的场所。
而随着西藏交通、信息的快速发展,YB并不像过去一样,到了拉萨就切断与原生家庭的联系,而是仍旧与其山南的亲属保持着密切的联系。DC也与山南的藏族亲戚密切交往,他不仅懂得如何做一个合格的“蕃卡契”,还深知藏族的习俗和与藏族人相处的“规矩”。事实上,对于所有拉萨“蕃卡契”来说,尊重藏族的风俗习惯和禁忌已成为不必言说、深深地潜存于社会化了的身体内部的惯习,体现了“社会支配关系的身体化”[16](26),这种惯习使得拉萨“蕃卡契”虽身在异地却得心应手。
青藏公路、铁路开通前,因为赴藏路途艰辛,无论是外地的回族女性抑或汉族女性都很少进入拉萨。这一现象随着青藏公路、铁路的开通逐渐改变,越来越多的汉族女性到拉萨上学、工作。年轻的拉萨“蕃卡契”也开始走出西藏,进入内地求学、工作,拉萨“蕃卡契”与汉族的接触机会增多,成为同学、同事,爱情也在两性接触中产生,拉萨“蕃卡契”与汉族通婚的情况开始发生。YB(男,拉萨“蕃卡契”,24岁)与其妻子ZL(女,辽宁省汉族,23岁)的相识就是因为同在陕西省某高校求学。毕业后,两人进入拉萨下辖的某县城政府部门工作。婚后,两人日常交流语言为汉语。随着现代教育在西藏的推广及拉萨城市化的发展,汉语成为各族群众日常使用的共同语言。出生于20世纪70年代后的拉萨藏族、“蕃卡契”很少有人不会使用汉语。ZL不用再学习使用藏语,但是,藏族文化也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她,日常饮食方面,ZL与其“蕃卡契”丈夫和许多藏族同事一样,她喜欢喝甜茶、吃藏面。YB受妻子的影响,除了吃传统藏族食物外,还深爱东北菜肴。
需要指出的是,族际通婚的家庭往往会提高下一代族际通婚的概率,因为回族、藏族、汉族通婚的个人往往会无意识地充当两个家庭、两种文化的“中间人”,化解因不同文化差异而可能引起的误解和冲突,为回族、藏族、汉族文化交融提供了空间,从而促进回族、藏族、汉族等不同人群的良性沟通。而回族、藏族、汉族结合的下一代更是谙熟回族、藏族、汉族文化习俗,不受族际边界的羁绊,自在地生活于回族、藏族、汉族等多群体中,因而,拉萨“蕃卡契”与他族通婚的家庭更容易出现族际婚。
婚姻作为个人与外界建立社会网络最亲密、最有效的方式,使得拉萨“蕃卡契”在与藏族、汉族的互动中,血缘、文化得到交融,并主动吸纳当地文化,调适互动过程中可能带来的不适。尤其是20世纪90年代后,拉萨“蕃卡契”与藏族、汉族的通婚率进一步提高,并形成多元化的族际婚配结构,扩大和加固了因姻亲关系建立的血缘网络,进一步推动了拉萨“蕃卡契”与藏族、汉族在语言、节日、生活习俗等方面的交融,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交融共生的局面。
列维−斯特劳斯指出,语言可以被视为文化的产品,一个社会所使用的语言是整个文化的反映[17](73)。传统的民族研究认为,语言作为族群文化的载体和话语符号,是族群文化的核心,作为文化象征符号的关键部分,它表达和影响着族群的思维[18](134)。因而,语言常常是族群共同体最牢固、最有活力的联系纽带。民族的自然分界线就是语言的分界线,共同的语言使族群内部形成统一的沟通网络[19](17)。拉萨“蕃卡契”的先辈们最初入藏使用的日常用语是汉语,随着拉萨“蕃卡契”与藏族妇女通婚,藏语逐渐成为拉萨“蕃卡契”的日常用语和亲密语言①所谓亲密语言(language of intimacy),是指平常在家里使用的语言,也是群体内部交流的首选语言。参见陈志明.迁徙、家乡与认同——文化比较视野下的海外华人研究[M].段颖,巫达,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12,第130页。。“蕃卡契”与藏族、本族群的交流中仍旧以藏语为主,是否说藏语成为拉萨“蕃卡契”判断谁是“我族”人的重要标准。而民族语言对于文化认同、民族关系具有较大的影响,良好的语言沟通可以减少民族之间的误解,对建立文化共融的互动关系具有积极作用。由于拉萨“蕃卡契”的亲密语言为藏语,更进一步拉近了与藏族的距离,消减了拉萨“蕃卡契”与藏族在文化、心理、情感、空间方面的距离,促进了民族文化的深入交融。
民族传统节日作为民族文化的载体,是群体感情集中表达的重要媒介,民族节日活动的组织、参与是增进民族地区各民族相互沟通的重要方式。族际通婚不仅使不同民族的人生活在一起,而且通过婚姻建立的交际网络使得其他民族自然地参与到本民族的文化节日中来,如拉萨“蕃卡契”的传统娱乐活动——“抓饭节”。“抓饭节”原本是拉萨“蕃卡契”共同过林卡的一种藏族文化习俗,近年来,因族际通婚率的提高和身份认同的变迁,以民管会为首的精英们开始对“抓饭节”进行“改造”,并邀请汉族、藏族官员及百姓共食。食物不只是营养资源,还是联谊工具和交流手段[20](196~198),“招待共餐可以发挥展示象征资本以及塑造社会关系的作用,但其最直接的目的还是强化社会关系、表达热情以及增进友谊”[21]。拉萨“蕃卡契”精英通过与不同人群共食,将“抓饭节”建构为一个多文化交融共存、多人群共生的和谐情境。
每个民族的生活习俗都由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两方面的习俗构成,它同时对应着一个民族文化结构中的地缘、亲缘等诸多文化关系[22](55),是民族文化的历史积淀。西藏平均海拔4 000米以上,素有“世界屋脊”之称,在此高原上生活的人,其居住、饮食、服饰等无不与这一特殊的自然地理环境息息相关,并历代相沿,积久而形成独特的生活习俗。拉萨“蕃卡契”祖先的生活习俗与藏族地区不同,但通过与藏族通婚,逐渐吸纳藏族的风俗习惯,以适应当地的自然生态和社会环境。首先,在居住结构上,现在的拉萨“蕃卡契”已经与当地藏族没有区别,使用的是典型的藏式家具,从房间格局、装饰上很难察觉不同民族文化的区别。其次,在饮食结构上,拉萨“蕃卡契”既食用来自故乡的食物,像内地汉族一样吃牛肉炸酱面,也像藏族一样,吃糌粑、喝酥油茶。同时,藏族在饮食上也吸收了拉萨“蕃卡契”的传统,如拉萨“蕃卡契”独特的传统食物“手抓饭”早在清代就成为拉萨藏族贵族岁时节招待宾客的菜肴。《西藏志》载:“岁时令节,郡王亦知宴客……食则齐食,先饮油茶,次以土巴汤,再以奶茶、抓饭,(抓饭)乃缠头回民所做,有黄白色二种,用米做饭,水淘过,入沙糖、藏杏、藏枣、葡萄、牛羊肉饼等物,盘盛手抓而食”[23](30~31)。再次,在日常穿着上,现在的拉萨“蕃卡契”与藏族并无差别,男性和年轻女性日常大多以西式、中式服饰为主,大多数年长女性仍旧穿藏装,男性很少戴盖帽,女性甚少戴头巾。但在婚丧嫁娶的特殊场合,男性“蕃卡契”戴盖帽,女性“蕃卡契”戴头巾,无论男女,大都身着藏装,从而以身体作为其文化交融的身份象征,以及自我与社会的媒介,表达了不同文化交融所带来的身份认同。
“婚姻在任何人类文化中,并不是单纯的两性结合或男女同居。它总是一种法律上的契约,规定着男女共同居住,经济担负,财产合作,夫妇间及双方亲属间的互助。婚姻亦总是一公开的仪式,它是一件关涉着当事男女之外一群人的社会事件。”[24](25−26)族际婚作为婚姻模式的一种,是测度不同族群相互关系和深层次融合程度的重要方面,反映了与族群关系密切相关的各类社会、经济、文化、政治等的交互影响[25](462)。中国作为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不同群体之间通婚历来就是一件十分普遍的现象,是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重要体现,但不同人群、不同地区间的通婚存在着很大的差异。拉萨“蕃卡契”从清代至西藏和平解放初的单一化族际婚,发展到现在的多元化族际婚,是在藏族地区吸收以藏文化为主体、多民族文化交融的结果,表现了文化的动态性和地域性差异。拉萨“蕃卡契”婚姻结构的历史变迁就是其适应当地环境,获得生存和发展的资本,是不断与藏族文化等多元文化碰撞、调适的结果,体现了多元文化在拉萨汇聚、互动、吸收、交融的过程。拉萨“蕃卡契”婚配结构的变化生动诠释了费孝通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过程的论述,即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由许许多多分散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6]。拉萨“蕃卡契”与藏族的族际通婚促进民族关系走向文化渐融的良性发展轨道,为多民族、多文化地区人群提供了和谐共处的范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