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公布可从事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名单

2020-12-11 09:20
北方牧业 2020年21期
关键词:中国农业科学院猪瘟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网站10 月28 日发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347 号》:根据《高致病性动物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审批办法》第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现公布可以从事非洲猪瘟病毒分离、鉴定、活病毒培养、动物接种(感染)试验等实验活动的实验室 (名单附后)。 实验室从事上述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的,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报农业农村部批准。

附可以从事非洲猪瘟病毒相关实验活动的实验室名单:中国动物卫生与流行病学中心国家外来动物疫病诊断中心ABSL-3 实验室;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国家动物疫病防控高级别生物安全实验室; 中国农业科学院兰州兽医研究所国家口蹄疫参考实验室 (ABSL-3);中国科学院武汉病毒研究所BSL-3 实验室; 华南农业大学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 中国农业科学院长春兽医研究所动物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 中国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生物安全三级实验室; 中国兽医药品监察所国家兽医微生物中心ABSL-3 实验室。

猜你喜欢
中国农业科学院猪瘟农村部
农业农村部明确一季度重点工作
中国农业科学院揭示大塑料和微塑料对作物生长发育和土壤健康的潜在影响
中国农业科学院微信版“养分专家”上线
中国农业科学院农产品加工研究所
非洲猪瘟对菲律宾已造成1350亿比索的损失
农业农村部:重点做好四方面工作
农业农村部:奋战100天夺取夏粮丰收
非洲猪瘟常态下猪场建设的12345
以科技创新打好“种业翻身仗”——访中国农业科学院副院长万建民
猪瘟疫苗在猪瘟防治上的应用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