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于借力外部资源,促进执法检查“专业化”。首先是议题确定要多多征询专业代表、学者、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其次是注重邀请专业代表和相关专家参与,组织专家讲座、辅导讲座、专业人员领学、座谈讨论、讲习所宣讲等多种形式的培训学习,吃透政策和法律法规。再就是在报告撰写、审议发言、审议意见形成等环节,要更充分听取专业代表、法律专家的意见建议。此外,对“一府两院”办理落实审议意见情况,可以探索引入第三方评估,借助第三方“外脑”客观、中立、系统评估,为执法检查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专业参考。
善于持续叠加监督,增强执法检查“刚性”。要强化组合叠加监督。应推行“问卷调查+视察调研+走访座谈+明察暗访”相互组合的监督模式,进一步强化随机抽查、重点抽查、暗访等手段的综合使用;实施“审议+测评+回头看+约见+专题询问+质询”等多种方式相互组合监督,持续监督、跨年监督,力求取得“1+1>2”效果。可以尝试“三张清单”制度。审议意见要以“问题清单”方式交办责任单位或部门,后续跟踪监督还需要“整改清单”“销号清单”作为工作落实的依据,形成监督工作的闭环管理。要严格落实问责制。对执法检查结果要动真碰硬,敢于采取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法定刚性手段,强力推动法律法规实施。
善于扩大媒体效应,推动执法检查“公开化”。要把公开监督纳入制度化管理,借助新时代新媒体的力量,公开征集执法检查议题;检查中及时公布检查信息,以问卷调查、走访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反映,设立公开电话,接受群众的投诉和举报,扩大社会公众对执法检查工作的参与度和关注度。审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可以尝试以“问政”现场直播、系列报道等形式向社会公开,营造舆论声势,推动问题解决,把执法检查做深做透,形成群众关注、政府推动、主体落实的良性互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