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启超筹藏观试析
——以《西藏戡乱问题》为中心的解读

2020-12-10 03:39康欣平
西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0年2期

康欣平

(西藏民族大学民族研究院 陕西咸阳 712082)

1903-1904 年,英国第二次侵略我国西藏地区,严重损害中国的主权和利益。1906 年,张荫棠被清政府委以查办藏事的重任赴藏,他在西藏力主新政,提出设立九局的具体方案等。次年张荫棠离开西藏,时任驻藏办事大臣联豫在西藏继续实施新政。1909 年,在英国第二次侵略西藏战争中出走内地的十三世达赖喇嘛,返回拉萨,继而与联豫发生激烈冲突,逃往英属印度。于是,联豫上奏清廷,清廷下令革掉了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名号。清末西藏发生的一系列事件,引起旅居日本的梁启超关注。宣统二年(1910)二月一日,梁启超在《国风报》上发表了《西藏戡乱问题》一文,对清廷筹治西藏政策等发表自己观点。同年二月二十日,他又发表《驭藏政策之昨夕》,继续关注西藏局势。梁启超写《西藏戡乱问题》一文前后,即宣统二年正月、二月间,著有《双涛阁日记》,其中载有与西藏相关的内容。本文以《西藏戡乱问题》为中心,兼及其他相关史料,梳理和分析梁启超的筹藏观,探究其筹藏观背后的思想意蕴。①笔者目力所见,前人涉及梁启超筹藏观的主要成果有:谭凯、陈先初的《梁启超对清季政府西藏政策之批评》(《求索》2012 年第8 期)与朱晶的《梁启超民族主义思想研究》(浙江大学博士论文2013 年)。谭凯、陈先初认为,梁启超对清季政府西藏政策所论为“文人论政,难免纸上谈兵”,但“基本点是有道理因而可以成立的”。(《求索》2012 年第8 期,第100 页。)朱晶认为,梁启超关注英俄列强介入西藏问题,与民族主义思想有重要关系。(浙江大学博士论文2013 年,第166-176 页)本文在前人研究基础上,梳理和分析了梁启超筹藏观,认为梁启超筹藏观背后的思想意蕴为“国家主义”。

一、梁启超认为清廷筹藏政策有两次“大失机”

梁启超认为,近年来清廷在筹治西藏政策方面有两次“大失机”。第一次“大失机”发生在光绪二十九年(1903)至光绪三十年(1904)期间,产生的严重后果就是英国与西藏地方政府所签订的条约。

梁启超认为:“光绪二十九年,英人乘日俄战争之时,利俄不能南下,而世界各国亦莫或注意于此偏隅也,乃藉口于通商条约不能实行,竟率兵以侵藏,八阅月而陷拉萨。遂以三十年七月与达赖结‘英藏条约'。我政府于事前置若罔闻,直至草约告成,由驻藏大臣电告政府,始矍然思补救,抑已无及矣。其后遣唐绍怡以专使往印,谋毁此约,舌瘏笔秃,迄无成议,卒以三十二年在北京更定所谓《中英续订印藏条约》者,举三十年之‘英藏条约',悉承认之。今茲之祸,实斯役之余波也。”[1]由梁氏以上行文来看,他对“英藏条约”的形成十分痛心,认为清政府犯有严重失误。梁启超接着分析道:“窃尝论之,光绪三十年之‘英藏条约'酷似光绪二年之《日朝条约》,光绪三十二年之《续订印藏条约》酷似光绪十一年之《天津条约》。朝鲜私与日本结约,为后失朝鲜张本;西藏私与英结约,亦将为后此失西藏张本。《天津条约》明认朝鲜为中日公同保护国,为后此中日战争张本。《续订印藏条约》虽有英人不得干涉西藏内政之条,视《津约》稍优……”[2]以上行文中,梁启超用类比方法来说明“英藏条约”将造成的严重后果,他似乎没有考虑到将西藏、朝鲜放在一起类比的做法其实并不妥当:西藏为中国属地,而朝鲜为中国藩属国,两者有很大不同。

梁启超认为:“夫在三十年前,我国人全不知有所谓国际法者,不知保护国之性质何如,其坐视朝鲜之生心外向,固不足深责,乃至光绪三十年,所经覆辙,既再既三,使当时政府稍有心肝,当英兵入藏之八月间,以一介之使明主权之所在,则何至焦头烂额以有今日,当局误国之罪,真擢发难数也。”[3]英国第二次侵略西藏时,时任驻藏大臣有泰庸碌颟顸,没有像其兄长升泰动身去前线阻敌,反而有坐看藏军失败的心态;英军进入拉萨,有泰向英国侵略者送牛羊米面,毫无气节,与英军侵略者头目荣赫鹏的有些谈话甚至损害了国家权利。[4]因此,梁启超所言“当英兵入藏之八月间,以一介之使明主权之所在,则何至焦头烂额以有今日”,针对有泰当时颟顸表现,是有道理的。但是,从另一方面讲,侵略者的贪婪本性不会因讲明道理而收手,梁启超的议论有点理想主义。从事实层面上讲,清中央政府并未允许有泰在1904 年的“拉萨条约”(即梁文所言“英藏条约”)上签字,仍是明主权所在之举。

梁启超认为的第二次“大失机”是光绪三十四年(1908)未能将十三世达赖喇嘛羁縻于京师。梁启超在《西藏戡乱问题》中道:“未几而有光绪三十四年达赖入觐之事,使当时能以术羁縻之于京师,则我驭藏策犹可以厉行,而不至有今日之祸。”他解释这样做的原因:“盖藏民舍迷信外,毫无所知,故畏威、怀德两皆无藉,因势利导,则必以其所信者为枢机。列祖列宗之治藏,其操纵之术,布在方策矣。已革达赖勒朗结,其冥顽阴骘之迹,既已见端,而藏民视为神圣,彼在藏一日,则藏一日不安。彼去藏而适他国,他国利而用之,则藏之不安将滋甚。”[5]梁启超在《西藏戡乱问题》一文中称光绪三十四年达赖入觐之时,他就曾提醒清政府羁縻达赖及应采取措施:“故当时吾尝警政府,谓宜圈留之勿使逸。其法则别构一宏壮之刹于京师,而使之住持,或更崇以国师之号,乃大诰于蒙藏之民曰:‘皇帝敬礼三宝,国师宜以时入侍说法,不得去辇毂,凡蒙藏之民欲礼国师者,其诣京师。'达赖既锢于京师,则选才士任驻藏大臣,率一旅之师以镇抚其民,其有不率,则以皇帝之命达赖之教并督责之,如是则群堪布无所假威,而藏民将戢戢听命。”遗憾的是,梁启超的警告并未产生效果,“吾谋不用,自达赖之出,吾固已知西陲之无复宁岁矣。”[6]

宣统二年正月,也就是《西藏戡乱问题》一文酝酿与写作时期,梁启超在日记中两次提到自己这一建议。正月十二日,梁启超日记云:“当前年达赖在京时,吾尝建议谓当设法圈留之,勿使回藏,法当在都别创一庄严之寺,一宏壮之达赖第以居之,崇以国师之号,使其以时入宫说法,以示优礼。……国初二祖三宗所以驭蒙藏者,皆由斯道,而今日俄人图藏,亦全袭此故智耳。今前机既失,不可追矣,此后若犹思维系西陲,仍非固守列圣之政策而善用之不可。苟当轴得人,亦未始无法可设,惜乎肉食者不足以语此也。”[7]正月十六日,梁启超日记云:“加拉吉达电称,达赖喇嘛为我兵所逼,出奔印度。大约将为寓公于彼地云。果尔,则他日之忧,正未有艾……彼英、俄之争居达赖为奇货,皆深知此中消息者也。呜呼!自去年放达赖出京,吾知我对藏政策之无能为矣。”[8]

梁启超的羁縻十三世达赖喇嘛于京师的想法,曾经担任查办藏事大臣的张荫棠亦有。光绪三十四年(1908)九月,张荫棠在致外务部的说帖中称:“窃惟达赖以桀骜称,班禅以阴鸷著。棠在印度时,亟欲设法致二人于京师羁縻之,不遽放归,以便我整顿藏事,不至有所牵制。……现达赖已到北京,我羁留之固无不可。惟当此各国观听所集,稍着痕迹,恐滋议论,且伤藏人感情。计莫如奏请优加达赖封号,月给厚糈,似可藉考校经典为词,供养于黄寺。转瞬冬令,藏地大雪,小路被封,不能行走,须俟至明年三四月方可行走。一面迅饬藏臣,密筹布置,按照棠原奏,优给噶布伦戴琫薪俸,令其逐日到藏臣衙门筹办九局事宜,先从汉文学堂、巡警裁判入手,则政权归我掌握,达赖特为从属耳。”[9]作为对清中央政府治藏策略有一定影响力的张荫棠,他在这封说帖中对羁縻达赖于京师的原有想法已经放弃,但他主张延缓至翌年三四月让达赖返藏,在此期间张荫棠建议改革藏政,收回中央在西藏的行政权。张荫棠之所以放弃羁縻达赖于京师的想法,原因有二:一为列强的议论,二恐伤藏人感情。而对羁縻达赖于京师可能产生的这两个后果,不在梁启超考虑范围。笔者以为,梁启超与张荫棠的不同想法,反映了两人不同处境:作为流亡海外的“政治家”梁启超展现出魄力,而作为清政府高级官员的张荫棠则需考虑掣肘因素。

二、梁启超对褫夺达赖喇嘛名号及用兵西藏的看法

梁启超对清廷褫夺达赖喇嘛名号的做法并不赞成,认为效果有限。他是从“就彼辈心理”来分析此事的。所谓“就彼辈心理”,指信仰藏传佛教民众的心理,“盖彼辈所信者,谓后达赖为前达赖之乌毕拉罕所讬生,故非一达赖死,则他达赖断无自发生,而后达赖之发生,纯由前达赖之默示,而绝非他人之力所得左右”,这一观念深入藏民等内心已经有三百多年。梁启超说:“故就吾辈之心理观察之,则以大皇帝而黜罚其一臣民名勒朗结者,有何奇异?就彼辈心理观察之,则曰虽以转轮圣王,不能黜观世音而别指一人为观世音也。”[10]

梁启超虽然不赞同褫夺达赖喇嘛名号,但是由于朝廷褫夺诏书已下,为了维护“国体”不能收回,“今明诏既已降矣,在势固无反汗之理,即反汗则国体愈损,更何足以临诸部。”[11]他认为,可以用第六世达赖以后没有“真达赖”来解释为何褫夺十三世达赖喇嘛的名号。他说:“考宗喀巴之《经记》,谓达赖六世、班禅七世后不复再来,其说固亦深入人心,且自前明永乐至乾隆中叶,凡三百五十余年仅更达赖六人,自乾隆末至今百余年已更达赖六人,前老寿而后短折,其真赝本易见。而自第六代以后,所报之呼毕勒罕往往歧异,以致有大招寺瓶卜之事,此其全为诸噶伦卜、诸堪布所假托,迹已历历。谓宜将此等故实详细叙述为一极恳切之上谕,译以蒙文、唐古忒文,颁诸各部,明前此诸噶伦卜欺君愚民之罪,晓以自第六代以后无复真达赖。而此次朝廷所黜者,实为勒朗结,而非宗喀巴、非观世音。……其达赖一职,则从宗喀巴之预言,非惟不认勒朗结,并第七世以下皆不认之。达赖之名号,即从此废不用。”[12]对于这一解释产生的效果,梁启超是有所怀疑的,“然仅恃一诏之力,尚恐无效也。驻京之章嘉呼图克图者,其为蒙藏人所信仰,亚于达赖而与班禅埒,谓宜皆以恩义,使之入藏主持教务,宣布朝廷护法之盛意。”[13]梁启超主张驻北京的章嘉呼图克图入藏主持教务。笔者以为,用第六世达赖以后没有“真达赖”来向藏民解释褫夺达赖喇嘛名号这点上,梁启超显示出逻辑上的矛盾。因为在其前文讲“就彼辈心理”时,就说“彼等所信,乃竟至合观世音、宗喀巴、勒朗结为一人,牢不可破”[14]等,现在却要用第六世达赖以后没有“真达赖”的说法来破解藏民的“宗教迷信”。

梁启超在《西藏戡乱问题》一文中对用兵西藏持反对态度。他引用某报纸的一段言论说用兵西藏的艰难:“成都西抵拉萨,崎岖万里,跬步皆山,石栈天梯,猿猱愁度,重以所过皆童山不毛,一布一粟,皆须由内地转运而致之,平均计算,大抵以内地二十人之饷,饲一人而犹虞其不足,地利之不可恃也如此。雪岭西趋,去天咫尺,地势愈高,则寒威愈烈,穷山冰雪,盛夏不消。平时商旅经行,虽篝火重裘,而裂肤堕指之惨,犹或不能幸免,况复执干戈而临战阵乎!”[15]梁启超还总结了历史上清政府与西藏有关的五次用兵,认为皆在康雍乾“国家全盛之时”。可是,如今用兵,军队和粮饷皆成问题,“今者欲用平居驻防之兵耶?则指挥可定,何俟仆仆!既已不可用,当此司农仰屋之时,乃千里馈粮,以求一逞。而今之所谓新军者,其柔脆又等于纨绔。吾恐未至打箭炉而已不能军矣,况乃拉萨哉!”[16]因此,梁启超认为:“为今之计,惟有继述列圣所诒谋之政策,以恩信怀柔其民而已。若欲恃兵威以靖难,吾诚不知税驾于何所也。”[17]他明确反对用兵西藏。

然而清廷派川军赴藏已成事实,在他宣统二年二月二十日所写的《驭藏政策之昨今》一文中,梁启超明确反对用兵西藏的态度有所软化。他称谕旨指责“驻藏大臣兼川滇边务大臣赵尔丰办理不善,撤还之使归巴塘”的消息,为筹藏“消极政策”趋势之一。梁启超说:“古之善用兵者,初则如处女,继乃如脱兔。今茲反之,初则如脱兔,继乃如处女。……既续派军队,汲汲镇压,乃当最吃紧之时,取首事最重要之人而撤还之,此并时之矛盾也。要之皆由未尝彻始彻终通盘筹划,以致举棋不定,靡所适从。呜呼!天下事岂堪一误再误。”[18]

三、梁启超对西藏地方面临外国干涉的分析与提出西藏治理的“根本解决”建议

梁启超认为,宣统二年清廷筹治西藏出现“进退维谷”局面,其原因在于有“外交问题”。梁启超所谓“外交问题”,实则是指俄国、英国对西藏地方事务的干涉。对于俄国方面的干涉,梁启超道:“就俄国一面言之,据日本人之说,谓我于光绪二十八年曾与俄订有密约,许俄人以干涉西藏之权利,其约文具见东籍,未知信否?果尔则危险真不可思议矣。然光绪三十二年续订之《藏印条约》第二条明云:‘英国国家,允不占并藏境及不干涉西藏一切政治。中国国家,亦应允不准他外国干涉藏境及其一切内治。'然则中俄就令果有密约,但未经公布,而当此约缔结时,其内容既与密约相牴触,而俄人不起而抗议,是已默认前约之作废矣。”[19]梁启超此段文字对中俄两国间有西藏密约表示怀疑,因为在1906年《中英续订藏印条约》第二条明文反对俄国干涉西藏权利的情况下,俄国政府并未抗议,所以按照梁启超的解释即便有密约也已经作废。

对于英国方面的干涉,梁启超认为:“当光绪三十年诱胁达赖擅与结约之时,其于我诚为无礼,然其后既有此次续约第二条之保障,则亦尚能尊重我上国之权利。且据此约第一条,我尚有须随时设法使‘英藏条约'切实办理之义务。今茲之举,以大皇帝而惩治境内一不法之臣民,固为国法上应行统治之权利,以上国而饬率属邦毋使为外交之梗,又为国际法上履行条约之义务,无论何人,不可得而干涉者也。英国文明守礼之国,岂其口血未寒而遂背之。”[20]也就是说,梁启超认为清政府可以用《中英续订藏印条约》第二条反击英国方面的干涉。他对清政府应对英国议员质问表示肯定:“故此次英之国会议员,有质其政府以对藏方针者,政府以严守中立对,诚知礼之言也。”[21]

但是,梁启超进一步指出:“人亦有言,国际法惟强者之武器耳,虽复信誓旦旦,欲摧弃之,何患无辞。大抵此次事变能免干涉与否,专视卫藏全部能保秩序与否为断。苟能所在安堵,商旅无惊,虽有虎狼,岂能飞而择肉?而不然者,则或藉口保卫租界,或托辞于防护边境,何在不可为染指之媒介者。不见最近路透电,已声言藏乱恐扰及布坦、廓尔喀、哲孟雄乎!其言外之意可见矣。故条约不足恃也,求之在我而已。”[22]条约在强权面前可能被废弃,只有做好自己工作,即保持西藏地方秩序良好,才可避免干涉。

1907 年8 月31 日,英国与俄国签署《英俄协约》,该条约包含所谓《西藏协定》五条,其中有“俄国政府和英国政府承认中国对西藏之宗主权”。[23]对《英俄协约》造成的英俄在西藏的制衡作用,梁启超认为此一时彼一时:“或曰:光绪三十三年《英俄协约》,其中关于西藏五条,内有不干涉藏治之文。英若背约,俄将起而问之;俄若背约,英将起而问之。如是则藏其或可以无事乎?应之曰:此在数年前诚有之,若今日则英俄方睦,祗有交让,决无交讧。此稍知世界外交大势者所能见也。使英俄之交犹若五年前也,则张恰铁路问题起,英使早拍案于外部矣。今茲藏事,苟吾授人以可干涉之隙,则英俄之变更其协约,一席话可了耳。而其结果,或如其所以待波斯者,英俄中分卫藏,以某地为界,而互承认其优越之权,或如英法之所以待埃及、摩洛哥者,英人则承认俄人在蒙古之自由行动,俄人则承认英人在西藏之自由行动。此皆最近之成例,确有可援,俎上之肉,而患庖丁无术以烹治之乎?吾以为今茲治藏政策,若再误机宜,则将来之结果,此二途者必居一于是。呜呼!其毋使我不幸而言中也哉!”[24]英俄既然在关系紧张时可以在涉藏问题上互相制衡,亦有可能在关系和睦时进行利益分割或交换,梁启超对此非常忧虑。

梁启超在《西藏戡乱问题》文末,提出西藏治理的“根本解决”建议。这个“根本解决”建议只有一句话:“妙选奇才任驻藏大臣,以章嘉呼图克图佐之。”[25]笔者以为,在此方面梁启超似有点英雄史观,即过分相信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宣统二年正月十七日,梁启超在日记云:“加拉吉达电报称,达赖出奔印度,诉吾之暴于英,而英国各报,咸责前此撤兵之非计。……赵氏兄弟此举,其英断实可佩。惜乎,其于觇邻之道未察也。近来大吏举措,差强人意者有二事:一曰锦爱铁路,二曰挞伐西藏,皆政治上一种大计画……”[26]在此则日记中,“其英断实可佩”后有小字夹注“度必有主之者,吾揣得一人焉,未敢断也”,梁启超将“挞伐西藏”举措归于赵尔巽、赵尔丰兄弟以及背后支持赵氏兄弟之人的“英断”。但是,个人作用受制于历史的进程。这个所谓“根本解决”的建议其实并不根本:晚清时期驻藏大臣在西藏地方权力弱化,联豫新政时期虽然力图恢复,但受到西藏地方政教势力的严重掣肘;再“奇才”的驻藏大臣,还需受制当时西藏地方的权力格局与文化;而以章嘉呼图克图辅佐驻藏大臣的设想,不符合清朝体制,现实操作性亦不强。因此,梁启超开出的筹治西藏的“药方”体现不出神奇之处,“根本解决”不了西藏面临的问题。

四、“国家主义”本位:梁启超筹藏观的思想意蕴

张灏认为,从1903 年开始梁启超思想中开始出现了明显的国家主义倾向,国家主义的倾向在随后的几年中愈加明显,这决定了梁在许多重大问题上的政治态度。[27]孙宏云则认为,梁启超在1899年放弃了追随康有为所讲的大同理想,改为信仰国家主义。[28]

所谓“国家主义”,简单地说,就是不管内政、外交等问题,一旦涉及到国家这个主体,就要将国家利益放在绝对优先的地位来考虑。“国家主义”因不同国家的人而异。1902 年,梁启超在《新民说》中道:“夫竞争者,文明之母也,竞争一日停,则文明之进步立止。由一人之争竞而为一家,由一家而为一乡族,由一乡族而为一国。一国者,团体之最大圈,而竞争之最高潮也。”[29]梁启超将国家间竞争放置在文明竞争中最高的地位。梁启超有关国家和国家主义的思想主要来自伯伦知理。国家是个有机体,“国也者,非徒聚人民之谓也,非徒有府库之制度之谓也,亦有其意志焉,亦有其行动焉。”[30]讲到“国家目的”,伯伦知理有两种观点:其一,“以国家自身为目的也,国家为人民之主人,凡人民不可不自牺牲其利益以供国家”;其二,“以国家者不过一器具,以供各私人之用而已。私人之力有所不及者,始以国家补助之。”梁启超认为,“伯氏之意,则以为国家者,虽尽举各私人之生命以救济其本身可也。”[31]实则梁启超自己赞同第一种“国家目的”说,这说明梁启超将国家利益放在至上的地位。

梁启超认为,当时世界上的国家主要有两种类型,即民族主义国家和民族帝国主义国家。民族帝国主义代表为英国、德国、俄国、美国四国,梁启超认为这四国为“今日世界第一等国”。可是,对于中国而言,最迫切的是建成一个民族主义国家,梁启超在《论民族竞争之大势》中声称:“故今日欲救中国,无他术焉,亦先建设一民族主义之国家而已。”[32]民族主义国家是走向民族帝国主义国家的必经阶段,梁启超在《国家思想变迁异同论》中写道:“……以全国民为主体,故其帝国者,民族帝国也。凡国而未经过民族主义之阶级者,不得谓之为国。譬诸人然,民族主义者,自胚胎以至成童所必不可缺之材料也;由民族主义而变为民族帝国主义,则成人以后谋生建业所当事也。今欧美列强皆挟其方刚之膂力,以与我竞争,而吾国于所谓民族主义者,犹未胚胎焉。……知他人以帝国主义来侵之可畏,而速养成我所固有之民族主义以抵制之,斯今日我国民所当汲汲者也。”[33]由于中国处在欧美列强“竞争”和侵略之下,国家存亡成为更重要的问题。1906 年,梁启超撰文《开明专制论》,认为“开明专制”在“国家外竞剧烈之时”等情形下,最有成效;他主张中国“与其共和,不如君主立宪,与其君主立宪,又不如开明专制”。[34]

以上对梁启超的国家主义思想进行了简要梳理,1910 年梁启超对西藏治理的看法是以国家主义思想为基础的。梁启超在《西藏戡乱问题》一文开始就说:“西藏宜讨之日久矣,国家多故,日不暇给,群騃生心,益复自恣。宣统二年春正月既望,天子赫然震怒,诏褫革达赖喇嘛阿旺罗布藏吐布丹甲错济寨汪曲却勒朗结名号,黜为齐民,命访寻灵异幼子,照案签掣嗣法以掌教务,而责驻藏大臣以辑和其民,于是西徼孽戎,始知天威不可以久干,而寰海友邦,亦瞠目相视,窃窃焉思观后效之如何。呜呼!事有牵一发而动全身者。”[35]梁启超此段中将“国家多故”“天子赫然震怒”“天威”等词连在一起,既强调了筹治西藏的“国家”视角,又强调君主(即天子)在解决西藏事务中的权威性。君主是专制国家的代表和象征,君主的决定不可违抗,再联系文章题目中的“西藏戡乱”四字,梁启超筹藏观中的“国家主义”立场鲜明。

宣统二年(1910)正月十八日,梁启超在日记中道:“十六日上谕,将达赖喇嘛革职,命驻藏大臣别选灵实幼童,择立以为达赖云。达赖托胎转生之信仰,今已渐薄,别立一人,未始不可,要在将来所以笼络之者何如耳。……且此次中国举动,实出人意外,英必将与中国政府交涉云云。此事将来外交上一难题,固在意中。我大吏当发难伊始,当亦早已计及,其所以对英者,必有辞矣。但愿他日切勿见胁于外,而复达赖之职,且勿托词而罪首事之人,则国体庶可以维系也。”[36]梁启超从中国国体的维系角度出发分析西藏政局,体现了他的“国家主义”思想本位。

梁启超在《驭藏政策之昨夕》中列出“积极政策之反动”表现七条:“(一)已革达赖,诉于英俄,英俄两国舆论皆袒之,两国政府皆为抗议的照会,致诸我政府。(二)印度总督以国宾之礼优待已革达赖。(三)驻俄公使萨荫图,上书政府,请别赐法号勒朗结,召之归国,使抚柔藏民。(四)驻藏大臣联豫报告政府,谓印度总督将藉保护商埠之名,派兵入藏。请照会英使,自任维持秩序之责。(五)理藩部奏请特派专使往加拉吉达,宣明所以革勒朗结之故,且与印度政府会商善后策。(六)印度大吉岭之佛教徒开一大集会,以满场一致决议三条件:认中国革去达赖一事为侮辱佛教,要求复勒朗结之职;要求中国撤回入藏之兵;要求将驻藏大臣革职。(七)新疆巡抚,伊犁将军,乌里雅苏台、科布多、塔尔巴哈台、库伦、阿尔泰诸办事参赞大臣等,连名电奏,谓蒙古人民,不以朝廷举动为然,请召还已革达赖以镇抚之。”[37]从梁启超用语“积极政策”来看,他在此文中已坚定支持之前清政府褫革达赖名号的决定,而所列七条绝大多数是不利于清政府这一决定。“积极政策之反动”七条内容中“我政府”“政府”“中国”“朝廷”等词交错使用,对损害“我政府”“政府”“中国”“朝廷”的言行均视为“反动”,说明梁启超筹藏观十分看重维护国家和政府的权威和利益。1906年梁启超在《开明专制论》中希望正在风起的革命是政治革命而非种族革命,实则是对清政府抱有较大期望。政权与国家密不可分,梁启超在《驭藏政策之昨夕》中将“我政府”“政府”“中国”“朝廷”等词混用实属正常。

以上梁启超筹藏观中对清政府的“维护”,与他的政治立场转变有一定关系。1906年1月,受清政府委派,镇国公载泽、山东布政使尚其亨、顺天府丞李盛铎等为一路“出洋考察各国政治”,他们考察日本、英国、法国、比利时等国。考察团需要完成一份高水平的考察报告,即宪政考察报告,而这个报告的撰写人“匪夷所思”地落在了“戊戌变法”后因“政治犯罪”而逃往日本的梁启超身上。梁启超甚至为另一路“出洋考察各国政治”的大臣端方,起草了《请定国是以安大计折》。[38]也就是说,梁启超某种程度上参与了清政府“预备立宪”。由于梁启超代写宪政考察报告,以及由此与载泽、端方等形成关系,他的政治立场等发生了相当大的转变,即不再以清政府为最大仇敌,对立宪抱有厚望。光绪三十二年(1906)十一月,梁启超致书康有为声称:“今者我党与政府死战,犹是第二义;与革党死战,乃是第一义。”[39]

结语

总括起来,笔者以为,1910 年梁启超的筹藏观是以“国家主义”为本位:羁縻十三世达赖喇嘛于京师的看法,他认为是为了维护国家稳定与统一;坚持褫夺达赖喇嘛名号的观点,是为了维护所谓“国体”;反对用兵西藏,主要考虑的是用兵艰难和国家财政拮据;对英俄两国对西藏地方的可能干涉,希望中国政府保持高度警惕,做好自己工作。

梁启超的筹藏观也有不合理之处,笔者在前文中有分析,不过这样的分析难脱“苛责”与后见之明。最后,笔者想说的是,作为中国近代的思想巨人,梁启超的筹藏观无疑承载着他在彼时的深深思索,透射出他的思想光芒,值得回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