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守护绿水青山“基本盘”,激活生态经济“潜力板”

2020-12-09 09:11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供稿
环境 2020年10期
关键词:清远市环境治理体系

清远市生态环境局供稿

2018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清远时指出,城乡区域发展不平衡是广东高质量发展的最大短板。要下功夫解决城乡二元结构问题,力度更大一些,措施更精准一些,久久为功。要坚持辩证思维,转变观念,努力把短板变成“潜力板”,充分发挥粤东西北地区生态优势,不断拓展发展空间、增强发展后劲。时任清远市委书记郭锋明确表示,“我们一定牢记总书记的嘱托,加大力度打好脱贫攻坚战,努力将清远打造成为广东省绿色生态发展示范区和乡村振兴发展示范区。”

2018年以来,清远人民上下同心,以壮士断腕的勇气、背水一战的决心履职担当,积极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保持生态优先发展定力,坚决打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筑牢粤北生态屏障,打造清远绿水青山,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攻坚克难,着力完善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近年来,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清远市秉承“清远经验”改革热土的精神,勇立潮头攻坚克难,着力解决责任体系不实、法治体系不健全等问题,不断健全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大力提升现代化环境治理能力。

健全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为切实解决生态环境部门单打独斗、部门间推诿扯皮的问题,早在2015年清远市就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市长任主任、各分管副市长任副主任、28个成员单位主要领导任成员,成为全省第2个、粤东西北首个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地级市。2017年,印发书记、市长督查令,对环保督察整改等突出问题进行重点督办、约谈,进一步压实属地政府责任。2018年,成立了以市委书记为第一总指挥、市长为总指挥的污染防治攻坚指挥部,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委、政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对构建现代化生态环境治理领导责任体系进行创新探索。

构建科学的生态环境考评体系。改进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机制,突出强化生态环境指标考核权重,对三个北部生态重点县不再考核生产总值、工业增加值等指标,有关经验做法被广东省委十二届四次全会报告采纳吸收。在全省率先实行环境保护考核第三方评价机制,优化整合传统的环保考核体系与责任考核办法,有力督促环保工作责任落到实处,极大提高了环保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得到了生态环境部、广东省生态环境厅的充分肯定。

完善生态环境保护地方法治体系。2017年,《清远市饮用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率先成为清远市首部地方性法规颁布实施;2019年,《清远市环境教育规定》《清远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密锣紧鼓颁布实施。2015年,清远市成立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成为全省第三个、粤东西北首个设立“环保警察”的地级市;2017年建立“环保警察”常驻环保部门办公机制,成立市检察院驻环保、水务、林业等部门的生态检察联络站,强化两法衔接,提升环保刑事执法水平和环境犯罪震慑力。

大力推进科学治污。清远市政府先后与生态环境部华南所、省环保学院、暨南大学等结成战略合作关系,大力推进土壤污染治理、大气污染源解析、重点河流污染技术攻坚与技术支撑。大力构建“大环保、大监管、大执法”平台,在全省率先建成“智慧环保”系统、机动车遥感监测系统、黄标车闯限行区抓拍系统,强化重点排污企业在线监控,提高精确监控、精准打击力度。

五源并治,全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清远北有南岭山脉环绕、南靠珠三角地区,遇到静风或南风等不良天气条件,大气污染物容易在清远腹地累積并快速上升,先天的不利地形劣势,让清远市付出的努力和汗水通常要比沿海地区成倍增加。面对不利地形劣势和广东省委赋予的粤北生态屏障的职责定位,清远勇于担当、主动作为,清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点凤城街办、技师学院的两个空气自动站点,亲自谋划、亲自推进、亲自主持协调解决大气污染防治重点难点问题,频频出新招、实招、狠招,打出“减煤、治源、控尘、控车、控烟”的组合拳,奋力打赢蓝天保卫战。

大力压减燃煤消费总量,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划定并多次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加快清洁能源推广使用,促进企业转型升级,绿色发展。2016年以来,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从100平方公里扩大至约500平方公里。全面淘汰县级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推动35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启动陶瓷企业“煤改气”改造,2019年全市在产的150条陶瓷生产线全面完成“煤改气”改造。

重拳治源,推进工业企业绿色发展。推动钢铁、有色金属行业绿色改造。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完成市控VOCs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完成第一批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企业销号式综合整治,推动全市涉工业炉窑企业综合整治工作。

大力控尘,推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开展市区预拌混凝土企业绿色生产改造,通过专项验收企业28家,停产整改企业3家。建立第三方巡查队伍,严督工地落实“6个100%”扬尘防控措施。推进建设项目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纳入监管的混凝土搅拌站和施工工地115个。加强道路扬尘污染治理,针对重点路段出动洒水车、雾炮车、清扫车等,加大洒水频次。开展港口、码头、堆场等扬尘治理行动,全面落实扬尘治理设施。

大力控车,推进构建绿色交通体系。全面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2.25万辆,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投入使用,市区公交纯电动率目前达到62%。大力打击机动车超标违法行为,实施生态环境、公安部门联合执法。加强对重型柴油车尾气的监督管理,全面完成7000台重型柴油车安装OBD诊断仪设备,实现24小时监管。划定非道路移动源低排放控制区,强化监督管理。

大力控烟,推进构建绿色生活体系。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基层巡防,鼓励推广秸秆综合利用,将秸秆禁烧工作落到基层。印发《清远市禁止露天焚烧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县(市、区)、镇(街)、村(居)、村民小组(自然村)四级露天焚烧监管体系,严厉打击露天焚烧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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